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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全市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2016-11-29 1052
核心提示: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各區(地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近年來,各區和相關部門不斷加強對畜禽、鮮蛋產品
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各區(地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近年來,各區和相關部門不斷加強對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的監管,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涉及畜禽產品、鮮蛋產品、水產品的食品安全問題還屢有發生,危害了廣大群眾的飲食安全,擾亂了市場秩序。為落實國務院食品辦等五部門關于印發《畜禽水產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超標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精神,規范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生產經營行為,有效遏制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中違規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超標問題,規范市場秩序,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北京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食藥安辦)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超標的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獸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嚴厲打擊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中非法添加、超范圍超劑量使用獸藥等違法行為。通過嚴厲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單位,整治不規范用藥行為,清理違法違規網站,查辦違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使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領域違規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超標問題得到有效遏制,生產經營者的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得到進一步落實,構建起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監管的長效機制,切實提高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維護首都市民食品安全。
 
  二、工作內容
 
  各區和相關部門要結合本部門實際,加大風險隱患排查,找準問題根源,突出重點產品、重點區域、重點案件,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開展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超標專項整治行動,保持高壓嚴打態勢。
 
  (一)整治規范獸用抗生素生產經營行為,提高獸藥質量安全管理水平
 
  以整頓規范獸用化學藥品生產經營主體為抓手,摸清獸用抗生素生產經營情況;進一步規范獸用抗生素生產質量管理,嚴格核查原輔料來源、質量檢驗等情況,認真核對批準生產的產品與原料藥品種對應情況。發現非法添加、標簽說明書增加主要成分或夸大適應癥、不按規定標注獸用處方藥標識等違法違規行為,一律嚴肅處理;進一步規范獸用抗生素經營管理,嚴格核查獸用抗生素標簽和說明書、抗生素原料藥銷售記錄,發現標簽說明書增加主要成分或夸大適應癥、把原料藥銷售給養殖場(小區、戶)等獸藥使用單位、不按獸用處方藥規定銷售處方藥等違法違規行為,一律嚴肅處理。嚴厲打擊生產、銷售硝基呋喃等禁用獸藥的行為,對于孔雀石綠等具有抗生素功能的禁用化合物,要建立實名購買和流向登記制度,實施嚴格管控。
 
  (二)整治規范獸藥使用行為,提高安全用藥水平
 
  以整頓規范獸藥使用主體為抓手,嚴格落實安全使用有關規定,強化使用者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意識,督促指導抗生素使用單位嚴格執行安全用藥各項制度。實施獸用抗菌藥安全使用能力提升工程,編制印發獸用抗菌藥安全使用問答,支持各地采取多種宣傳培訓措施,切實提高基層養殖者用藥能力和水平。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推進健康養殖;按照《全國獸藥(抗菌藥)綜合治理五年行動方案》,嚴格管控抗菌藥類藥物飼料添加劑;嚴格實施《飼料質量安全管理規范》,從源頭督促飼料生產企業規范使用及產品標識。嚴厲打擊超劑量超范圍用藥、違規使用原料藥、不執行休藥期、不按獸用處方藥規定使用處方藥、濫用抗菌藥物等違法行為。在水產品養殖環節開展以北京地區特色養殖的水產品以及孔雀石綠、硝基呋喃為重點的水產品集中治理,督促養殖企業(場、戶)強化內部質量控制,采取標準化、自檢等質量控制措施,確保養殖水產品的質量安全。加大執法檢查和監督抽檢力度,嚴厲打擊違法用藥行為。
 
  (三)整治利用互聯網發布獸藥信息及銷售獸藥的違法行為,提高獸藥市場規范水平
 
  以整頓規范利用互聯網發布獸藥信息、銷售獸藥主體為抓手,摸清網上銷售獸藥特別是抗生素的基本情況,調查、收集、整理、匯總假冒獸藥企業、發布假獸藥信息、無證經營等違法違規形式的網站或第三方交易平臺,經核實確認為非法的,依法予以處置。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普法宣傳和告知活動,積極引導第三方交易平臺、各類獸藥企業,依法依規進行網絡宣傳和經營獸藥等活動;探索建立互聯網獸藥銷售監管聯動機制,形成長效工作機制,切實凈化獸藥網絡市場環境。嚴厲打擊利用網絡銷售硝基呋喃等禁用獸藥的行為,對網絡銷售孔雀石綠等具有抗生素功能的禁用化合物,要建立實名購買和流向登記制度,實施嚴格管控。
 
  (四)整治規范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市場銷售行為,提高市場銷售的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以落實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管理責任和銷售者主體責任為抓手,加強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市場準入管理。督促市場開辦者認真落實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市場準入、信息公示、監督抽檢或者快速檢測等義務,發現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等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要求銷售者停止銷售,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與銷售者簽訂的協議進行處理,并向所在地監管部門報告。嚴格監督銷售者切實加強自律,建立并落實進貨查驗記錄等制度,保證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來源可查。嚴厲打擊在銷售過程中隨意添加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綠等禁用獸藥及化合物。
 
  (五)整治餐飲服務提供者采購和暫養行為,提高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餐桌質量安全水平
 
  以整頓規范餐飲服務提供者主體為抓手,嚴格落實餐飲監管有關規定,督促指導餐飲服務提供者制定并實施原料控制要求,落實進貨查驗制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水產品暫養期間使用禁用獸藥及化合物等違法行為。
 
  (六)整治抗生素等獸藥殘留超標問題,提高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全程監管能力和水平
 
  以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生產運輸環節、市場銷售及餐飲環節監督抽檢為抓手,擴大對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中抗生素等藥物殘留抽樣覆蓋范圍,增加風險隱患品種抽檢數量和頻率,切實掌握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健全完善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追溯管理制度,發現藥物殘留超標等問題樣品,要實施來源追溯和去向追蹤,及時將追溯情況通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嚴肅查處違法行為。市衛生計生委在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時,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監測過程中發現隱患,要將具體情況及時通報市食品藥品監管、農業等相關部門。
 
  對監測發現危害較大的不合格產品和屢出問題的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生產經營者要列入“黑名單”并清退出首都市場,形成品種退市、企業退市和產區退市的懲戒機制,并將下架退市信息及時向產品源頭相關部門通報。
 
  三、部門分工
 
  各區和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認真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工作,重點針對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中存在的違法行為,深入摸排問題隱患,加大打擊力度。建立完善和落實市場準入、產品追溯、信息通報、移送跟蹤、執法聯動等機制,有針對性地開展執法檢查,著力解決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強化協同配合,構建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監管長效機制
 
  市食藥安辦負責組織農業、食品藥品監管、公安、工商、城管、出入境等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開展集中整治,協調跨部門、跨區域行動。區(地區)及街鄉食藥安辦要充分發揮區域性綜合協調作用,組織轄區相關部門認真開展整治工作,形成監管合力,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重點環節整治,嚴厲打擊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違法犯罪行為
 
  農業部門負責開展獸用抗菌藥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的整治行動;著力規范本市畜禽屠宰經營行為、強化屠宰檢疫監管;開展水產品養殖環節"三魚兩藥"的集中治理;加大抽檢力度,實施養殖環節和屠宰環節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抗菌藥殘留監測,不合格產品嚴禁上市銷售,并實施追溯處理,涉及其他環節的,通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加強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監督執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利用網絡違法宣傳、銷售獸藥行為和利用網絡發布假劣獸藥信息、銷售假劣獸藥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強源頭監管,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監管等相關部門建立市場準入制度。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開展市場經營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開展水產品市場經營環節的集中治理,加強監督抽檢,對獸藥超標的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實施追溯,涉及其他環節的,通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監督經營者嚴格落實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查驗檢疫合格證明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農業部門還未出臺檢疫檢驗規程,無法出具檢疫證明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的除外)、養殖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出具的水產品合格證明等證明材料,如實記錄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的名稱、數量、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避免采購或者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保證采購的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來源可追溯。
 
  公安部門要應用情報信息資源和專業技術手段,深挖案件線索,加強行刑銜接,主動偵破跨地區、長鏈條食品安全案件,從嚴打擊涉及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工商部門要加大對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社區菜市場、農貿市場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商標侵權、涉嫌消費欺詐、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
 
  城管部門要加強對經營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流動商販的監管,加大對市場周邊從事生鮮禽類產品非法交易行為的打擊力度。
 
  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要加強對進口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的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
 
  衛生計生部門負責組織開展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中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監測和致病菌的耐藥監測,對監測結果及時向相關部門通報。
 
  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配合市食藥安辦、農業部門、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對于發布假劣獸藥信息、銷售假劣獸藥的違法違規網站依法進行處置。
 
  四、工作安排
 
  從即日起至2017年10月底前,各區和相關部門要采取聯合執法、專項行動等多種形式開展集中整治活動。要組織力量對獸藥生產經營企業、大中型養殖場(小區)、散養集中區域等進行集中監督檢查,并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明確檢查重點,實現檢查對象全覆蓋,問題整改全覆蓋,違法行為立案查處全覆蓋。要突出人畜共用抗生素藥物及禁用化合物、容易濫用獸藥的監督抽檢;對于網絡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工作,突出職能部門主動監測和社會多方面舉報信息核查。要切實加大監督檢查和案件查辦力度,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機關,嚴禁以罰代刑。
 
  2017年11月底前,各區和相關部門要認真總結本行政區域內的整治行動工作情況,并報市食藥安辦和相關對口職能部門,包括整理行動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果和好的經驗、查處的典型案例等,同時分析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不足,并提出相關意見建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
 
  各區和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按照職責分工認真組織實施,嚴格落實責任,各區(地區)要根據轄區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細化任務分工,明確監管責任,要主動發現、科學處置、及時上報相關問題,確保整治效果。
 
  (二)嚴格監督執法,強化責任落實
 
  各區和相關部門要嚴格監督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生產經營者切實加強自律,規范自身行為,自覺履行質量安全責任。要加大抗生素等獸藥、禁用化合物的抽檢力度,強化抽檢結果利用,每月的抽檢信息要及時上傳匯總,梳理分析不合格信息,增強發現問題的靶向性,指導基層加大查處違法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的針對性。對于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跟進實施檢打聯動,追溯問題源頭。要加大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違規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違法案件查處力度,對于投訴舉報、巡查檢查、檢驗檢測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要依法嚴肅查處,嚴厲打擊。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對大要案件要一案一報、掛牌督辦、限期辦結。
 
  (三)加強信息共享,強化案件協作
 
  各區和相關部門要加強溝通聯絡,互通共享食品安全政策信息、風險監測信息、案源及處罰信息、檢測和產品下架退市信息。要加強執法辦案協作,積極協調有關問題,聯合開展調查取證、檢驗檢測等工作,共同打擊跨部門、跨區域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違法犯罪行為。
 
  (四)加強宣傳引導,動員社會監督
 
  各區和相關部門要加強與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生產經營者及相關行業組織的溝通,及時了解企業需求和行業動態,積極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提高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生產經營者的法律意識,做到守法誠信經營。要充分發揮有獎舉報作用,暢通12331、12315等渠道,及時處理群眾、新聞媒體、業內人士的舉報和消費投訴,對符合條件的要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鼓勵全社會共同監督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生產經營行為。在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期間,要及時對外發布專項整治行動部署以及取得的成效,以曝光典型案例、發布消費提示等形式營造良好社會氛圍,要適時組織新聞媒體就掌握的案件線索開展深入專題報道,打造輿論宣傳聲勢,有效震懾違法從事畜禽、鮮蛋產品和水產品生產經營行為。
 
  市食藥安辦聯系人:王立華,聯系電話:83978727。
 
  北京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11月4日


 
地區: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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