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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農業委員會、上海市財政局關于印發2017年上海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滬農委〔2017〕114號)

   2017-07-06 488
核心提示:各區農委,市有關單位:  根據《農業部關于印發2017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農質發〔2017〕6號)文件的要求,
各區農委,市有關單位:
 
  根據《農業部關于印發<2017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農質發〔2017〕6號)文件的要求,經研究,本市制定了《2017年上海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特此通知。
 
  上海市農業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
 
  2017年6月6日
 
  2017年上海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根據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全國農業工作會議和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精神,按照《農業部關于印發<2017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農質發〔2017〕6號)要求,在鞏固本市已有整治成果的基礎上,2017年將堅持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與日常執法監管相結合,繼續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為增加綠色優質農產品供給提供有力保障,扎實推進質量興農,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嚴格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司法解釋,聚焦農獸藥殘留、非法添加、違禁使用、私屠濫宰及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質、制假售假等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治理行動。針對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產品和薄弱環節,堅持問題導向,加大巡查檢查和監督抽查力度,實行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嚴厲打擊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嚴防、嚴管、嚴控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切實解決面上存在的風險隱患。推動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穩中有升,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為增加綠色優質農產品供給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任務
 
  (一)農藥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重點:以農藥產品質量和標簽監督抽查為重點,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假冒偽劣農藥、有效成分不足、非法添加隱性農藥成分、套用冒用登記證等違法行為,確保農藥產品質量,凈化市場秩序;在農藥使用管理上,以蔬菜、水果等鮮食農產品生產用藥為重點,嚴厲打擊違規使用禁限用農藥的行為。
 
  主要措施:圍繞貫徹實施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一是實施農藥經營許可,規范經營行為,整頓市場秩序。二是加強農藥市場監管,加大監督抽查力度,確保產品質量,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藥和非法添加隱性成分農藥,特別是添加高毒農藥成分行為。三是推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實名購買、臺帳記錄、溯源管理。針對綠葉菜、豆類蔬菜及水果種植基地以及蔬菜生產散戶多的地區,加強農藥經營企業以及規模化的蔬菜、水果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標準園和種植戶監管。四是加強科學用藥培訓,尤其是對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和病蟲害防治組織技術骨干的培訓,嚴格按照安全間隔期施藥,依法打擊違規使用禁限用農藥,特別是在蔬菜、水果等農作物上使用高毒農藥行為。
 
  (二)“瘦肉精”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重點:強化源頭管理和生產監控,突出加強出欄前生豬的監測,以打擊違法使用“瘦肉精”及其替代品為重點,進一步強化飼料、養殖、收購販運、屠宰等各環節“瘦肉精”監管工作。
 
  主要措施:一是組織實施《2017年上海市地產生豬出欄前“瘦肉精”及其替代品監測計劃》,嚴格執行生豬產地“瘦肉精”日常檢測和飛行檢測制度,及時掌控本市出欄生豬的質量情況。二是組織實施屠宰環節“瘦肉精”監督監測,嚴厲查處屠宰環節注射、飼喂“瘦肉精”違法行為。三是加強對飼料生產、經營、使用環節的全方位監督力度,健全產品質量追溯制度,完善購銷臺賬制度,堅決打擊使用違禁藥物及非法添加物行為。四是不斷健全上下聯動、區域聯動、部門聯動的案件查處機制,加強監督檢查和日常監管力度,飼料環節重點加強對銷售網點的監督檢查,養殖環節重點督促完善養殖檔案和相關制度。
 
  (三)生鮮乳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重點:推進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責任落實,強化生鮮乳生產、收購、運輸等經營主體第一責任,嚴厲打擊生鮮乳生產、收購和運輸過程中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治理非法收購生鮮乳、倒買倒賣不合格生鮮乳的行為,嚴打非法收購運輸“黑窩點”。
 
  主要措施:一是強化奶牛場、收購站和運輸車日常監管。重點對奶牛場、收購站和運輸車標準化管理、生鮮乳質量檢驗、不合格生鮮乳處理、安全制度落實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二是加大生鮮乳質量安全抽檢力度。加大抽檢密度,增加抽檢頻次。三是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監測與執法聯動,行政與司法銜接,對生鮮乳生產、收購和運輸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手軟。四是強化主體責任。督促奶牛場、收購站和運輸車經營主體落實質量安全首負責任,加強監督檢查。
 
  (四)獸用抗生素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重點:以獸用抗生素生產經營企業、畜禽規模化養殖場為重點,嚴厲打擊獸藥中非法添加、標簽說明書增加主要成分或夸大適應癥、不按規定標注獸用處方藥標識、將原料銷售給養殖場等使用者、利用互聯網銷售假劣獸藥、超范圍超劑量使用等違法違規行為,保障獸藥產品質量,強化養殖者主體責任意識,提高安全用藥水平。
 
  主要措施:一是落實《上海市獸藥(抗菌藥)綜合治理五年行動方案(2015-2019年)》,切實規范獸用化學藥品生產經營行為。以獸用抗生素生產經營企業為重點,嚴格核查獸用抗生素原料和質量檢驗情況,嚴格核對批準生產產品與原料藥品種對應情況,嚴肅查處非法添加等嚴重違法行為。二是切實規范獸用抗生素使用行為。以規模化養殖場為重點,強化養殖場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意識,嚴格落實獸藥安全使用規定,嚴格督導落實安全用藥管理制度,嚴格核查用藥記錄。采取多種形式,主動宣教獸用抗生素安全、規范使用知識和用藥原則,提高養殖者對抗生素耐藥性危害的認識以及安全用藥能力和水平,嚴肅查處使用原料藥、假劣獸藥、超范圍超劑量使用獸藥等違法行為。三是規范線上銷售獸藥活動,打擊利用互聯網無證銷售獸藥特別是抗生素、銷售假劣獸藥等違法違規行為。聯合通信管理部門依法嚴肅處置發布假劣獸藥信息。
 
  (五)生豬屠宰監管“掃雷行動”
 
  整治重點: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屠宰病死豬、屠宰環節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等違法違規行為,促進生豬屠宰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切實保障豬肉產品質量安全。
 
  主要措施:一是嚴厲打擊屠宰違法行為。加強部門間協調合作,建立健全部門聯動機制,集中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加大對生豬屠宰違法行為打擊力度。進一步強化屠宰監管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查處。二是嚴格落實屠宰企業主體責任。督促屠宰企業嚴格執行屠宰操作規程,全面落實生豬入場查驗登記、待宰靜養、肉品品質檢驗、“瘦肉精”自檢、病害豬無害化處理等制度。嚴格落實檢疫檢驗出證制度,檢疫檢驗合格的生豬胴體及生豬產品,要附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三是嚴把屠宰資格審核清理關口。繼續做好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工作,對不符合設立條件的,要報請區級人民政府堅決予以關停。加強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設立審批管理,嚴肅查處屠宰企業出租、轉讓定點屠宰證書和標志牌等違法行為。
 
  (六)“三魚兩藥”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重點:以大菱鲆、鱖魚、烏鱧、草魚、鯽魚、南美白對蝦等養殖水產品為重點品種,以硝基呋喃類、孔雀石綠等禁用獸藥及其他化合物為重點藥物,以水產苗種場、標準化水產養殖場為重點開展專項整治,嚴厲打擊本市主產水產品養殖者違法使用違禁物質的行為以及不執行休藥期的行為。
 
  主要措施:一是督促落實生產者主體責任。督促落實水產養殖生產者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指導建立完善養殖生產、用藥和銷售記錄等檔案,推進行業自律,加大誠信體系建設力度。督促水產養殖企業(場、戶)強化內部質量控制,采取標準化、自檢等質量控制措施,確保養殖水產品的質量安全。鼓勵養殖企業按照國際先進標準建立實施良好養殖規范(GAP)體系,并開展相關認證。二是強化教育培訓和技術指導。強化水產養殖企業(場、戶)質量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讓養殖戶深知使用“兩藥”就是違法犯罪,提高質量安全責任意識。加強水產養殖安全用藥技術指導,引導養殖場(戶)科學、合理、安全用藥。三是開展健康養殖模式試驗示范。引導養殖戶適當降低養殖密度,提高養殖水產品抵抗力,控制或減少病害發生。四是加強監管責任落實。各區主管部門要組織開展水產養殖用藥情況執法檢查,指導檢查水產養殖生產記錄、水產養殖用藥記錄制度落實情況,嚴厲打擊水產養殖者使用孔雀石綠、硝基呋喃類藥物等違禁藥物和非法添加物質的行為。強化產地水產品監督抽查,加大抽檢數量,掌握養殖環節水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積極推進檢打聯動,確保陽性樣品生產單位的執法查處率達到100%。加強漁政執法工作,做好行刑銜接,及時將有關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堅決打擊違法犯罪分子,依法銷毀不合格水產品。五是優化養殖條件和環境。推進標準化水產養殖場改造,支持通過池塘循環水工程改造降低病害發生和水產養殖用藥使用。
 
  (七)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
 
  整治重點:以種子、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農機、漁船船用產品等產品為重點,圍繞春耕、三夏、秋冬種等重點農時,在農村和城鎮結合部,重點打擊農村和城鎮、省際、跨區等區域結合部門店不規范經營,流動商販無證無照經營。在互聯網領域,嚴厲打擊利用網絡銷售假劣農資行為,加大線下涉案企業查處力度,嚴格監控電商平臺和電商企業經營禁用農獸藥行為。在蔬菜、水果產區,重點打擊在蔬菜、水果常用投入品中添加禁限用、未登記農藥等違法行為。
 
  主要措施:一是嚴格源頭監管。嚴格農資生產經營許可條件和標準,嚴格控制過剩類農資新批生產企業數量,著力從風險評估、綠色環保和持續發展等方面建立行業準入機制。加強證后跟蹤檢查,對不符合法定資質條件或者有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堅決依法予以清理、吊銷、取締。二是狠抓案件查處。各區要把查辦案件作為農資打假的重要抓手,嚴厲查處生產經營假劣農資行為。加大對涉案不合格投入品的調查力度,做到追根溯源、一案雙查;針對網上銷售假劣農資違法行為,及時搜集案件線索,線上線下互動,必要時通報公安機關。嚴厲打擊飼料生產、養殖環節違法違規使用獸藥及其他違禁添加物的行為。三是實施檢打聯動。完善投入品質量監督抽檢制度,明確行政、執法、檢測三方機構職能與工作機制。將連續兩年抽檢不合格、群眾投訴舉報多、問題突出的生產經營主體和產品列為重點監管對象,提高監督抽查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四是加快信用建設。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整合并完善農資生產經營主體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檔案,對接各區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推進農資失信聯合懲戒措施,建立健全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企業嚴重失信重點監管名單制度,加大對失信主體的監管力度。五是推進社會共治。認真落實《農業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辦法》,及時公開案件信息,接受社會監督。暢通農資打假投訴舉報渠道,發揮“12316”舉報電話、網絡舉報信箱作用,完善舉報獎勵辦法。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活動,普及識假辨假和維權知識,進村入戶為農民提供面對面技術咨詢和檢測鑒定服務。
 
  三、重大活動安排
 
  3-4月,根據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電視電話會議暨農資領域失信聯合懲戒備忘錄發布會精神,根據農業部下發的《2017年全國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點》、《2017年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部署開展2017年本市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
 
  3-4月,組織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春季行動。舉辦第十三屆“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活動。開展種子執法專項行動。
 
  4-8月,組織對生鮮乳專項整治工作進行重點督查。
 
  4-9月,組織開展農藥執法專項行動、肥料監督抽查。
 
  4-10月,組織開展水產養殖規范用藥科普下鄉活動,發放相關技術資料。組織開展農機專項監督檢查。
 
  5-10月,組織開展蔬菜、瓜果重點產區投入品專項檢查。開展罰沒農資銷毀處理活動。舉辦農資打假執法骨干培訓班。
 
  6月,組織開展《農藥管理條例》宣傳活動,普及農藥管理、科學安全用藥等方面的知識和技術,加大執法力度。
 
  5-11月,開展獸用抗生素“放心產品進村、科學知識入戶”宣傳培訓活動,引導養殖者科學認知獸用抗生素,提高獸用抗生素規范用藥水平,把好源頭使用關。
 
  7月,召開農資打假工作座談會。
 
  7-10月,會同食藥監、公安等部門聯合開展“豬肉質量安全百日行動”,從生豬屠宰與市場監管兩端發力,聯合打擊生豬屠宰和肉品生產經營違法犯罪行為。
 
  9月,組織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秋季行動。
 
  10-11月,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督導檢查,檢查各區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推動各項行動深入開展。
 
  11-12月,開展農資打假績效考核。
 
  2018年1-2月,召開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會議,總結全年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部署2018年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區要在鞏固專項整治成果的基礎上,把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大監管、檢測、執法等工作經費投入,加強工作力量,切實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各區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要突出重點、措施有力、要求明確,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同時,要按照“目標明確、計劃具體、職責清晰、指導有力”的要求,加大督導檢查力度,保證專項整治有序、有力、有效開展。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區農業部門要加強系統內的協調配合,形成監管合力,著力突出源頭治理。整治工作涉及多部門的,要加強跨部門合作,開展聯合行動,采取綜合性措施,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各專項行動要加強與公安部門的合作,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犯罪行為。
 
  (三)健全長效機制。各區農業部門要注重總結好經驗、好做法,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在準出準入、質量追溯、誠信管理等方面,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監管制度機制,切實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效能。加大專項整治成效的宣傳,形成強大宣傳聲勢,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四)強化信息報送。建立固定的整治信息報送機制,分別于2017年7、10月和2018年1月的10日前報送截至目前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情況統計表(附件1),2017年7月和2018年1月的10日前分別報送上半年和全年的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包括整體情況、主要措施、存在的問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案件信息實行月報制度,每月的10日前報送上月農業部門查辦案件情況統計表(附件2),大案要案(移送司法機關的案件)要報送詳細案情。2017年12月15日加報一次1-11月份的整治情況統計表、查辦案件情況統計表和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各專項整治市級承擔單位、各區農委要切實做好信息統計報送工作,責任要落實到人,將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常規信息和案件信息按時報送到市農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同時抄送相關處室。
 
  請各專項整治市級承擔單位、各區農委確定一名同志作為信息聯絡員,并將其姓名、單位、職務、工作電話、手機、電子郵箱報送市農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聯系人:陳炎,電話:23116575傳真:63729666,電子郵箱:shsnwjgc@163.com。
 
  五、資金安排
 
  為保證本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正常開展,請各區財政部門參照市級專項整治資金安排,根據轄區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予以經費保障。請各市級承擔單位加強資金管理,原則上用于檢查執法、宣傳、檢測和假冒偽劣農資銷毀等專項整治相關工作,做到專款專用,做好各類憑證和財務資料的收集、保管和歸檔工作。市級專項整治資金安排如下:

市級承擔單位    專項整治內容    經費(萬元) 
  上海市農業技術服務中心    農藥專項整治行動  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    50 
  上海市種子管理總站    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    20 
  上海市農業機械鑒定推廣站    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    15 
  上海市動物衛生監督所(上海市獸藥飼料監督所)    “瘦肉精”專項整治行動  生鮮乳專項整治行動  獸用抗生素專項整治行動  生豬屠宰監管“掃雷行動”  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    60 
  上海市漁政監督管理處    “三魚兩藥”專項整治行動  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    28 
  合計    173 

  附件:(   下載鏈接
 
  1.2017年1-XX月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情況統計表
 
  2.2017年XX月農業部門查辦案件情況統計表



 
地區: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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