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閩政辦〔2013〕137號)精神,現就食品生產環節監管職責調整情況公告如下:
一、原由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的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能(含食品、食品添加劑和化妝品)劃轉由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食品相關產品的監管職能仍由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承擔。
二、自2014年1月1日起,原由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承辦的與食品、食品添加劑和化妝品監管有關的行政許可申請、質量投訴舉報、信訪、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等事項,請向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咨詢辦理(電話:0591-87822885);原由各設區市、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承辦的有關事項,暫時仍由各設區市、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特此公告。
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3年12月25日
一、原由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的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能(含食品、食品添加劑和化妝品)劃轉由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食品相關產品的監管職能仍由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承擔。
二、自2014年1月1日起,原由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承辦的與食品、食品添加劑和化妝品監管有關的行政許可申請、質量投訴舉報、信訪、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等事項,請向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咨詢辦理(電話:0591-87822885);原由各設區市、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承辦的有關事項,暫時仍由各設區市、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特此公告。
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