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安徽省2018年食品藥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4月9日
安徽省2018年食品藥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于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深入實施食品安全戰略,強化食品藥品監管工作,進一步提升全省食品藥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現就2018年食品藥品安全重點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加快健全食品藥品安全法治和標準體系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安徽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完善全省食品藥品安全法規制度體系(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和各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推動做好食品藥品安全相關法規規章的立改廢釋工作(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省法制辦按職責分工負責)。健全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做好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貫徹和跟蹤評價(省衛生計生委牽頭,省農委、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糧食局配合)。開展“十大皖藥”地方藥材標準研究工作(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二、強化食用農產品源頭治理
落實《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推進土壤污染狀況詳查,2018年底前查明全省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及分布(省環保廳牽頭,省農委、省國土資源廳配合)。加強糧食重金屬污染治理,推進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項目,加快重金屬污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農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糧食局等單位和相關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負責)。繼續開展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瘦肉精”、私屠濫宰、水產品“兩魚兩藥”、生鮮乳違禁物質等專項整治。繼續推進農資打假等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活動。健全畜禽屠宰管理制度,加強病死病害畜禽無害化處理。繼續推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實名購買制度,實施獸用處方藥管理和獸藥二維碼追溯制度。加大科學種養技術培訓力度,推廣綠色防控技術(省農委負責)。強化糧食質量安全監測與監管(省糧食局負責)。推進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農委、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全程監管
全面推進風險分級動態評定和分類監管。繼續圍繞“一大三小三重點”加強日常監管,對持證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監督檢查覆蓋率達100%。全力推進食品小作坊登記工作,登記率達50%。開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等創建活動。落實提升餐飲業質量安全水平實施意見,強化餐飲業質量安全全過程監管,加強學校食堂、養老機構食堂等重點場所和重大活動、重大節日等重點時段的監管,強化農村集體聚餐的規范指導,嚴防發生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加強食用農產品生產和銷售監管,深入開展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銜接試點工作并建立相關制度(省農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加強地溝油治理工作實施意見,建立健全地溝油綜合治理長效機制(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等單位和各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加強食品相關產品、進出口食品、清真食品、食用林產品、集中消毒餐具等監管,強化鹽業體制改革過渡期食鹽安全監管工作(省民委、省林業廳、省衛生計生委、省質監局、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鹽務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實施2018“食藥安全春風行動”,持續開展農村食品安全、學校校園(含托幼機構)及周邊、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等專項整治活動(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委、省教育廳、省工商局、省商務廳、省公安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全面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持證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監督檢查覆蓋率達100%。強化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等新業態監管(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開展藥品、醫用耗材“兩票制”專項檢查(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衛生計生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嚴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隱患
健全食品藥品風險隱患排查和預警防控體系(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委、省衛生計生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強化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抽檢,及時發布抽檢監測信息、風險警示或消費提示,不合格或問題產品核查完成率達100%。加強食品藥品安全風險交流、形勢會商和信息共享(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委、省衛生計生委、省質監局、省糧食局、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強化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化妝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風險監測)和監督抽檢,強化監測、抽檢結果通報和信息發布,督促問題整改、查處到位(省農委負責)。強化應急管理工作,落實重大敏感信息報告制度,督促規模以上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建立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和培訓,強化輿情監測,妥善處置突發事件(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委、省衛生計生委、省質監局、省糧食局、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促進食品藥品產業轉型升級
推進農業產業化、規模化和標準化發展,支持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申請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三品一標”認證和商標注冊,不斷提高“三品一標”總量規模和質量水平(省農委牽頭,省糧食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紅榜”和“黑名單”制度,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水平(省農委負責)。組織落實“十三五”食品產業發展規劃和中藥產業發展“十三五”規劃,推動食品醫藥產業轉型升級(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委、省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繼續加大簡政放權力度,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擴大“合并檢查”范圍,確保各項舉措惠及行政相對人,最大程度利企便民(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糧食局、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法制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意見,推進“十大皖藥”產業示范基地建設、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臨床試驗機構建設、中藥配方顆粒試點研究等工作(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配合)。落實加快發展冷鏈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進消費升級實施意見,推進食品、生鮮農產品和易腐食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農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單位和各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實施進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出口食品質量競爭力提升工程,培育出口食品同線同標同質示范企業(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
六、嚴懲食品藥品違法犯罪行為
始終保持嚴厲打擊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圍繞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整治,深化食品藥品“網劍”行動,建立鹽業體制改革過渡期間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嚴厲打擊非法添加、虛假宣傳、制售假冒偽劣食品藥品等違法犯罪行為,推進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處罰到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公安廳、省農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糧食局、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鹽務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掛牌督辦隱蔽性強、危害性大、涉嫌犯罪的重大食品藥品安全案件,加大重點案件公開曝光力度(省公安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完善聯席會議工作機制,健全線索通報、案件移送、證據收集和信息共享等協作機制(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委、省公安廳、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糧食局、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實施檢打聯動,繼續開展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省檢察院牽頭,省高院、省公安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委等配合)。組織開展全省食品藥品稽查技能競賽,制訂出臺食品藥品稽查執法激勵政策,進一步調動和保護稽查執法人員辦案積極性(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加強公安機關打擊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力量,明確相關機構承擔打擊食品藥品安全犯罪職責(省公安廳、省編辦和各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
七、加強食品藥品安全技術支撐體系建設
落實安徽省“十三五”食品藥品安全工作實施方案,強化對國家食品、藥品安全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評價和督查考核(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配合)。繼續推進基層市場監管所(食品藥品監管所)標準化建設,2018年底基層市場監管所(食品藥品監管所)標準化建設達標率達100%,推動實現業務用房、執法車輛、執法裝備配備標準化,提升基層監管機構硬件設施水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財政廳和各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加快建設食品藥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構建省級、市級、區域性縣級和一般性縣級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重點推進區域性縣級食品檢驗檢測中心建設,建立健全縣級快檢車長效運行機制(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和各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加強對中央預算內涉及食品藥品投資項目的監督檢查,督促各地嚴格落實項目建設任務(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和各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繼續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和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加強食品快檢設施設備投入和檢測能力建設,對已建成的快檢項目開展“回頭看”檢查,健全完善民生工程項目后期管養保障機制(省農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和各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加快推進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測體系建設,開展重金屬、真菌毒素等現場快速檢測試點,提升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測能力(省糧食局負責)。督促指導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推進食品藥品安全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省農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推廣食品藥品許可備案、行政執法平臺應用,推進“大數據+監管”應用,不斷提高監管效能,努力實現食品藥品“智慧監管”(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支持開展食品藥品安全相關科技計劃項目研究,建立科研項目聯動會商機制(省科技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構建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體系
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科普宣傳,持續組織舉辦“食品安全宣傳周”“食品安全江淮行”“安全用藥月”等宣傳活動,加大《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食品“三小”生產經營管理辦法等法規制度宣傳貫徹力度(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配合)。發布《2017年安徽省食品安全狀況白皮書》和《2017年安徽省藥品安全狀況白皮書》(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推進食品安全區域協作,完善江浙滬皖長三角食品安全區域合作機制(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牽頭,省農委、省商務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衛生計生委、省公安廳、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配合)。健全完善食品藥品投訴舉報體系,支持公眾參與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參加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安徽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新聞發言人制度和信息發布制度,妥善處理、應對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和熱點問題(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委、省衛生計生委、省質監局、省糧食局、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強化食品藥品安全科普網點建設,推進食品藥品安全科普隊伍建設(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省科協配合)。
九、健全完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制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機構和行政體制改革重要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化市場監管體制改革。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工作“四有兩責”(有職責、有崗位、有人員、有手段,日常監管和監督抽檢職責),實行綜合執法的地方要把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作為首要職責。推進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沉,全面加強基層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編辦、省工商局、省質監局和各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加強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設,繼續開展監管人員大培訓,著力提升監管能力(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健全基層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四員”制度,配強配齊鄉鎮街道食品藥品安全管理員和行政村(社居委)協管員(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和各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
十、全面落實食品藥品安全責任制
嚴格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的意見,強化黨委領導責任和政府行政責任(各設區的市、縣黨委和人民政府負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經費列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各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加強各級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建設,健全工作機制,提升統籌協調能力,加強工作力量(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和各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督促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省糧食局負責)。深入開展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全省食品藥品安全城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縣、食品安全示范縣創建工作,加強對已授牌示范市縣的動態管理和復評驗收(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省農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推進考核工作科學化、信息化,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嚴格落實獎懲,做好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工作(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配合)。強化對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評議考核,督促落實工作職責(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依法依紀嚴肅追究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件中失職瀆職責任(省監察委、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按職責分工負責)。
在下一步深化改革中,如有關部門或機構職能調整,由調整后的部門按照職能繼續履行相應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責任,確保完成年度食品藥品安全重點工作任務。
《安徽省2018年食品藥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4月9日
安徽省2018年食品藥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于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深入實施食品安全戰略,強化食品藥品監管工作,進一步提升全省食品藥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現就2018年食品藥品安全重點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加快健全食品藥品安全法治和標準體系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安徽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完善全省食品藥品安全法規制度體系(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和各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推動做好食品藥品安全相關法規規章的立改廢釋工作(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省法制辦按職責分工負責)。健全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做好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貫徹和跟蹤評價(省衛生計生委牽頭,省農委、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糧食局配合)。開展“十大皖藥”地方藥材標準研究工作(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二、強化食用農產品源頭治理
落實《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推進土壤污染狀況詳查,2018年底前查明全省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及分布(省環保廳牽頭,省農委、省國土資源廳配合)。加強糧食重金屬污染治理,推進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項目,加快重金屬污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農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糧食局等單位和相關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負責)。繼續開展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瘦肉精”、私屠濫宰、水產品“兩魚兩藥”、生鮮乳違禁物質等專項整治。繼續推進農資打假等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活動。健全畜禽屠宰管理制度,加強病死病害畜禽無害化處理。繼續推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實名購買制度,實施獸用處方藥管理和獸藥二維碼追溯制度。加大科學種養技術培訓力度,推廣綠色防控技術(省農委負責)。強化糧食質量安全監測與監管(省糧食局負責)。推進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農委、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全程監管
全面推進風險分級動態評定和分類監管。繼續圍繞“一大三小三重點”加強日常監管,對持證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監督檢查覆蓋率達100%。全力推進食品小作坊登記工作,登記率達50%。開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等創建活動。落實提升餐飲業質量安全水平實施意見,強化餐飲業質量安全全過程監管,加強學校食堂、養老機構食堂等重點場所和重大活動、重大節日等重點時段的監管,強化農村集體聚餐的規范指導,嚴防發生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加強食用農產品生產和銷售監管,深入開展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銜接試點工作并建立相關制度(省農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加強地溝油治理工作實施意見,建立健全地溝油綜合治理長效機制(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等單位和各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加強食品相關產品、進出口食品、清真食品、食用林產品、集中消毒餐具等監管,強化鹽業體制改革過渡期食鹽安全監管工作(省民委、省林業廳、省衛生計生委、省質監局、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鹽務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實施2018“食藥安全春風行動”,持續開展農村食品安全、學校校園(含托幼機構)及周邊、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等專項整治活動(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委、省教育廳、省工商局、省商務廳、省公安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全面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持證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監督檢查覆蓋率達100%。強化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等新業態監管(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開展藥品、醫用耗材“兩票制”專項檢查(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衛生計生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嚴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隱患
健全食品藥品風險隱患排查和預警防控體系(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委、省衛生計生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強化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抽檢,及時發布抽檢監測信息、風險警示或消費提示,不合格或問題產品核查完成率達100%。加強食品藥品安全風險交流、形勢會商和信息共享(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委、省衛生計生委、省質監局、省糧食局、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強化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化妝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風險監測)和監督抽檢,強化監測、抽檢結果通報和信息發布,督促問題整改、查處到位(省農委負責)。強化應急管理工作,落實重大敏感信息報告制度,督促規模以上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建立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和培訓,強化輿情監測,妥善處置突發事件(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委、省衛生計生委、省質監局、省糧食局、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促進食品藥品產業轉型升級
推進農業產業化、規模化和標準化發展,支持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申請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三品一標”認證和商標注冊,不斷提高“三品一標”總量規模和質量水平(省農委牽頭,省糧食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紅榜”和“黑名單”制度,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水平(省農委負責)。組織落實“十三五”食品產業發展規劃和中藥產業發展“十三五”規劃,推動食品醫藥產業轉型升級(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委、省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繼續加大簡政放權力度,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擴大“合并檢查”范圍,確保各項舉措惠及行政相對人,最大程度利企便民(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糧食局、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法制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意見,推進“十大皖藥”產業示范基地建設、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臨床試驗機構建設、中藥配方顆粒試點研究等工作(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配合)。落實加快發展冷鏈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進消費升級實施意見,推進食品、生鮮農產品和易腐食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農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單位和各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實施進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出口食品質量競爭力提升工程,培育出口食品同線同標同質示范企業(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
六、嚴懲食品藥品違法犯罪行為
始終保持嚴厲打擊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圍繞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整治,深化食品藥品“網劍”行動,建立鹽業體制改革過渡期間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嚴厲打擊非法添加、虛假宣傳、制售假冒偽劣食品藥品等違法犯罪行為,推進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處罰到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公安廳、省農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糧食局、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鹽務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掛牌督辦隱蔽性強、危害性大、涉嫌犯罪的重大食品藥品安全案件,加大重點案件公開曝光力度(省公安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完善聯席會議工作機制,健全線索通報、案件移送、證據收集和信息共享等協作機制(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委、省公安廳、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糧食局、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實施檢打聯動,繼續開展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省檢察院牽頭,省高院、省公安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委等配合)。組織開展全省食品藥品稽查技能競賽,制訂出臺食品藥品稽查執法激勵政策,進一步調動和保護稽查執法人員辦案積極性(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加強公安機關打擊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力量,明確相關機構承擔打擊食品藥品安全犯罪職責(省公安廳、省編辦和各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
七、加強食品藥品安全技術支撐體系建設
落實安徽省“十三五”食品藥品安全工作實施方案,強化對國家食品、藥品安全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評價和督查考核(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配合)。繼續推進基層市場監管所(食品藥品監管所)標準化建設,2018年底基層市場監管所(食品藥品監管所)標準化建設達標率達100%,推動實現業務用房、執法車輛、執法裝備配備標準化,提升基層監管機構硬件設施水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財政廳和各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加快建設食品藥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構建省級、市級、區域性縣級和一般性縣級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重點推進區域性縣級食品檢驗檢測中心建設,建立健全縣級快檢車長效運行機制(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和各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加強對中央預算內涉及食品藥品投資項目的監督檢查,督促各地嚴格落實項目建設任務(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和各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繼續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和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加強食品快檢設施設備投入和檢測能力建設,對已建成的快檢項目開展“回頭看”檢查,健全完善民生工程項目后期管養保障機制(省農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和各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加快推進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測體系建設,開展重金屬、真菌毒素等現場快速檢測試點,提升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測能力(省糧食局負責)。督促指導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推進食品藥品安全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省農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推廣食品藥品許可備案、行政執法平臺應用,推進“大數據+監管”應用,不斷提高監管效能,努力實現食品藥品“智慧監管”(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支持開展食品藥品安全相關科技計劃項目研究,建立科研項目聯動會商機制(省科技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構建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體系
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科普宣傳,持續組織舉辦“食品安全宣傳周”“食品安全江淮行”“安全用藥月”等宣傳活動,加大《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食品“三小”生產經營管理辦法等法規制度宣傳貫徹力度(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配合)。發布《2017年安徽省食品安全狀況白皮書》和《2017年安徽省藥品安全狀況白皮書》(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推進食品安全區域協作,完善江浙滬皖長三角食品安全區域合作機制(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牽頭,省農委、省商務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衛生計生委、省公安廳、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配合)。健全完善食品藥品投訴舉報體系,支持公眾參與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參加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安徽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新聞發言人制度和信息發布制度,妥善處理、應對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和熱點問題(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委、省衛生計生委、省質監局、省糧食局、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強化食品藥品安全科普網點建設,推進食品藥品安全科普隊伍建設(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省科協配合)。
九、健全完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制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機構和行政體制改革重要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化市場監管體制改革。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工作“四有兩責”(有職責、有崗位、有人員、有手段,日常監管和監督抽檢職責),實行綜合執法的地方要把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作為首要職責。推進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沉,全面加強基層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編辦、省工商局、省質監局和各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加強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設,繼續開展監管人員大培訓,著力提升監管能力(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健全基層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四員”制度,配強配齊鄉鎮街道食品藥品安全管理員和行政村(社居委)協管員(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和各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
十、全面落實食品藥品安全責任制
嚴格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的意見,強化黨委領導責任和政府行政責任(各設區的市、縣黨委和人民政府負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經費列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各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加強各級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建設,健全工作機制,提升統籌協調能力,加強工作力量(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和各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督促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省糧食局負責)。深入開展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全省食品藥品安全城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縣、食品安全示范縣創建工作,加強對已授牌示范市縣的動態管理和復評驗收(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省農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推進考核工作科學化、信息化,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嚴格落實獎懲,做好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工作(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配合)。強化對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評議考核,督促落實工作職責(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依法依紀嚴肅追究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件中失職瀆職責任(省監察委、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按職責分工負責)。
在下一步深化改革中,如有關部門或機構職能調整,由調整后的部門按照職能繼續履行相應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責任,確保完成年度食品藥品安全重點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