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為規范食品經營許可管理,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于發布《河南省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明確食品經營許可分類審查標準,細化主體責任和經營規范要求,覆蓋食品銷售、餐飲服務、集中用餐單位食堂等各類業態,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風險防控。
分類審查,明確業態與項目要求
《細則》將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分為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和集中用餐單位食堂三類,要求按主要經營項目確定主體業態,并需標注特殊經營形式(如自動設備經營、學校食堂承包等)。食品經營項目分為銷售、餐飲服務及經營管理三類,可復選,但高風險項目(如散裝熟食銷售、冷葷類制售)需單獨標注。
嚴格場所與流程規范
針對餐飲服務,《細則》要求食品處理區按原料加工、烹飪、成品供應流程布局,防止交叉污染,并細化專間、專用操作區的設置條件。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需配備檢驗室或委托檢測機構,留樣設施及專職管理人員。學校、托幼機構食堂禁止制售生食、冷葷類等高危食品。
食品銷售環節強調分區管理,散裝食品需獨立銷售區域,直接入口食品須配備防塵、防蠅設施。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需設專柜并公示提示牌。
強化主體責任與創新許可模式
食品經營者需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管理人員。連鎖企業總部須統一管理食品安全,承包集中用餐單位食堂的企業需通過資質審查。利用自動設備經營的,設備需符合材質、溫控及遠程監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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