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豆制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若干規定》的規定,現將實行低溫(低于10℃)貯存運輸的豆制品目錄(第一批)予以公布。從2014年8月1日起,在深圳市行政區域生產、經營本《目錄》內的產品,必須根據《深圳市豆制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若干規定》第八條的規定實行低溫貯存和運輸。本公告所稱“豆制品”是指以大豆和水為主要原料,經過制漿等加工工藝制成的非發酵產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4年7月30日
根據《深圳市豆制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若干規定》的規定,現將實行低溫(低于10℃)貯存運輸的豆制品目錄(第一批)予以公布。從2014年8月1日起,在深圳市行政區域生產、經營本《目錄》內的產品,必須根據《深圳市豆制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若干規定》第八條的規定實行低溫貯存和運輸。本公告所稱“豆制品”是指以大豆和水為主要原料,經過制漿等加工工藝制成的非發酵產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