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根據2016年11月21日省食品安全委員會全體會議精神,按照于偉國省長“突出問題導向,緊盯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和突出問題,嚴抓細管、長抓常管、真抓實管”的要求,為治理當前我省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消除食品安全風險隱患,進一步提高我省食品安全水平,經省政府同意,現將《食品生產經營主體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方案》等7個方案印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認真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縣(區)政府,省直有關部門要把食品安全問題治理工作擺上突出位置,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按照方案的工作目標任務要求,結合實際,科學制定本地區本部門實施方案,實化細化目標任務,科學安排工作進度,嚴格落實責任單位、責任部門、責任人,有計劃有步驟地抓好各項治理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治理目標任務。要及時解決影響工作的難點問題和制約性因素,確保工作取得明顯實效。
二、落實經費保障。省級財政要保障食品安全問題治理工作經費。省直有關部門要及時調整預算支出結構,保障治理工作經費。各市、縣(區)政府要加大對治理工作的資金投入,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三、嚴格督查評估。各地要將治理工作情況作為對部門和下級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和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列為市縣政府績效考核和綜治(平安建設)考評的重要內容,加強監督檢查和效果評估,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加大行政監察和行政問責力度,嚴格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堅決查處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
四、加強協調配合。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責任單位主抓,相關單位支持配合,形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地區聯動的工作機制,增強工作合力。各級食安辦要充分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防止推諉扯皮。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月11日
(此件主動公開)
食品生產經營主體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方案
為治理我省部分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生產必備條件或衛生管理不符合要求、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記錄缺失或記錄不真實、不規范等主體責任不夠落實的問題,進一步提高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意識,促進自覺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強化監督檢查和開展專項治理,促進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自覺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原輔材料進貨查驗、添加劑使用管理、生產過程控制、產品出廠檢驗、產品追溯等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食品生產經營行為,提高食品質量安全水平。
二、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三、工作任務
(一)督促企業加強自律
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在生產條件方面,車間布局、生產流程、設備設施符合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要求;在管理制度方面,建立健全進貨查驗、生產過程管理、不合格產品處置等管理制度;在生產過程管控方面,加強從原料進廠到車間生產、貯存、運輸、交付的全過程控制,按照食品安全標準組織生產。
(二)加強監督檢查
1.加強日常巡查。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風險分級管理的原則,科學制定日常監督檢查計劃,合理確定監督檢查的重點品種、重點環節,強化日常檢查,督促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整改檢查中發現的問題。
2.整治問題食品。重點圍繞烘焙類、糧食制品、調味品、飲料、肉制品、水產制品等重點產品、重點區域、重點問題,集中開展專項治理,消除區域性、行業性安全隱患。
3.開展針對性檢查。以問題為導向,采取飛行檢查、專項檢查等方式,加大對高風險食品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三)嚴厲懲戒違法違規行為
1.實施責任約談。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力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責任約談,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進行查處。強化失信懲戒,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處理,始終保持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
2.公開違法信息。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曝光力度,及時公布監督檢查、飛行檢查、行政處罰等監管信息,鼓勵社會各界參與監督,對問題企業形成壓力。
(四)提高企業安全管理能力
1.開展抽查考核。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抽查考核制度,按照每年20%左右的比例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抽查考核,倒逼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加強業務學習,提高管理能力。
2.促進開展認證。鼓勵指導食品生產企業開展良好生產規范(GMP)、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等管理體系認證,改進和優化食品生產企業管理體系,提升企業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3.發揮協會作用。加強與食品相關行業協會的聯動,鼓勵和支持相關食品行業協會針對行業內的食品安全問題,組織行業技術人員開展問題分析、原因排查、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問題幫扶等活動,規范和提升食品行業生產安全水平。
(五)落實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
監督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落實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督促把好食品的進貨關、銷售關和退市關。食品零售做到進貨有臺賬、登記全、信息準、可追溯,食品批發做到來源可查、質量可查、去向可查。
食用農產品(水產品)生產環節使用禁用物質和違規使用農藥獸藥問題治理方案
為解決當前我省食用農產品(水產品)生產環節使用禁用物質現象及存在違規使用農藥、獸藥(漁藥)等問題,進一步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獸藥管理條例》《農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嚴厲打擊食用農產品(水產品)生產環節違規使用禁限用農藥、禁限用獸藥(漁藥)、禁用化合物的違法違規行為,整治不規范用藥行為,查辦違法案件,消除風險隱患,確保本地產蔬菜、水果、茶葉、畜禽、水產品等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檢總體合格率穩定在97%以上,全省農產品(水產品)質量安全總體抽檢合格率明顯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二、責任單位:省農業廳、海洋漁業廳。
三、工作任務
(一)深入開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
1.農藥及農藥使用專項整治。加大農藥專項監督檢查,深入農藥生產銷售單位,嚴厲查處無證(假證)生產農藥的行為,嚴厲查處生產經營假劣農藥的行為,嚴厲查處非法添加(或搭售)隱性農藥成分的行為,對農藥中非法添加氟蟲腈等禁限用農藥成分的行為進行重點打擊。公開曝光不合格農藥及其生產經營單位,對生產經營禁用農藥和假劣農藥的單位列入“重點監控名單”,并公開曝光。(責任單位:省農業廳)
2.“瘦肉精”專項整治。在全省生豬定點屠宰場、年出欄生豬萬頭以上規模的養殖場100%實施“瘦肉精”監管,組織開展生豬鹽酸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抽檢,重點打擊飼料生產、養殖飼喂、收購販運和屠宰等環節添加“瘦肉精”的行為。(責任單位:省農業廳)
3.獸用抗菌藥專項整治。集中清繳非法獸藥產品,集中力量對獸藥(漁藥)經營、使用環節實施拉網式檢查,清查出的非法獸藥(漁藥)全部收繳銷毀,實施追根溯源,依法嚴懲非法生產、經營和使用行為。(責任單位:省農業廳)
4.生豬屠宰專項整治。開展生豬定點屠宰場清理整頓,加強日常監管,監督企業嚴格執行牲畜進場驗收交接登記、肉品品質檢驗、肉品銷售臺賬、病死豬病害肉無害化處理記錄制度,確保屠宰企業出廠肉品質量。以規范鄉鎮小型屠宰點、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和代宰行為為重點,組織開展集中執法行動,嚴厲打擊私屠濫宰等違法行為。(責任單位:省農業廳)
5.農資打假專項治理。以農藥、獸藥(漁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產品為重點,圍繞春耕、秋播、動物疫病高發時期,在國慶、元旦、春節等重點時段,對農資主產區、小規模經營聚集區、區域交界處、城鄉結合部的農資批發市場、專業市場、集散地、運銷大戶和鄉村流動商販,以及近年來在省部級抽檢中暴露問題較多、新聞媒體曝光較多、社會群眾投訴舉報較多的地區,加強農資質量監管,嚴厲打擊農資違法行為,規范農資市場秩序。(責任單位:省農業廳)
6.茶葉農殘超標專項治理。以禁限用農藥的違法違規使用為重點,以26個現代茶業項目縣市級以上龍頭企業、省級以上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列入省級規范社名錄的農民合作社的茶葉初制加工廠為重點對象,組織開展專項抽查,重點打擊違法違規使用三氯殺螨醇、氰戊菊酯等禁限用農藥的行為,推進統防統治,積極發展生態茶園。(責任單位:省農業廳)
7.開展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治理。圍繞大黃魚、羅非魚、對蝦、鰻鱺、草魚和鯽魚等主要養殖品種,嚴厲打擊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綠、氯霉素等禁用藥物的違法行為。(責任單位:省海洋漁業廳)
(二)全面加強農產品質量抽檢
1.加強產品縣鄉快檢。全年快速檢測蔬菜、水果、茶葉、畜禽等農產品20萬個以上,快速檢測水產品5000個以上。快檢發現問題的,立即禁止產品上市,監督指導整改到位;違反法律的,依法依規從嚴從重查處,確保上市產品安全。(責任單位:省農業廳、海洋漁業廳)
2.全面落實“兩檢合一”“檢打聯動”機制。重點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突出重點區域、重點產業、重點品種加大監督抽查力度,每年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檢4次3000個樣品以上、產地水產品4次780個以上,發現不合格樣品嚴格追蹤溯源、嚴肅責任倒查、嚴厲執法打擊,始終保持嚴管重打態勢。(責任單位:省農業廳、海洋漁業廳)
(三)強化農業投入品監管
1.加快農資監管信息平臺建設與應用。對應納入平臺監管的農藥、獸藥企業做到應進必進,在省內銷售的農藥、獸藥(漁藥)產品全部通過平臺登記備案,及時完整錄入產品信息。進一步把平臺監管范圍擴大到肥料,實時掌握農藥、獸藥(漁藥)、肥料流向和使用;嚴格實行高劇毒農藥定點經營、一瓶一碼、實名購買、終身追溯。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毒性大、殘留期長的農藥實行禁售禁用,徹底解決高劇毒農藥濫售濫用問題。(責任單位:省農業廳)
2.加強平臺線上巡查監管。加強農資企業分類監管,嚴管問題企業及其產品,使違法失信企業處處受限。加強平臺快速追溯功能應用,全程追溯打擊假劣農資,保障農民用上放心農藥、獸藥(漁藥);嚴格實施獸藥良好生產經營規范,強化養殖環節自配飼料監管。(責任單位:省農業廳)
(四)加大執法辦案力度
1.加大綜合執法力度。堅持重拳出擊、露頭就打,積極拓展案源渠道,認真研究違法行為的新特征和新方式,準確把握違法行為的特點和規律,做好線索的排查梳理。重點針對巡查檢查、監督抽查、群眾舉報等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持“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責任單位:省農業廳、海洋漁業廳)
2.認真處理舉報投訴。暢通農產品質量安全舉報投訴渠道,公開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資打假投訴舉報電話,設立水產品質量安全舉報電話,建立黑名單制度,全天候受理舉報,建立完善舉報投訴核查制度,做到實名舉報信息件件有落實、條條有回音。(責任單位:省農業廳、海洋漁業廳)
3.嚴厲查處違法案件。健全大要案查處工作機制,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采取掛牌督辦、集中辦案等形式,查辦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嚴懲一批違法犯罪分子。強化與食品藥品監管、公安等部門的配合聯動,加強信息溝通,開展聯合執法,提升對違法犯罪行為打擊的威懾力。(責任單位:省農業廳、海洋漁業廳)
(五)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
1.開展產地環境監測。堅持綠色發展理念,嚴格落實農產品產地環境監測制度,建立長期定位監測點5000個,組織開展農產品產地環境監控和預警。(責任單位:省農業廳)
2.積極防治污染。深入實施農產品產地土壤污染防治、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化肥使用量零增長、農藥使用量零增長等四個專項行動,大力推廣科學用藥、配方施肥、綠色防控和統防統治技術。(責任單位:省農業廳)
3.做好標準相關工作。加強標準制修訂、宣貫、應用、推廣工作,全年制修訂農業地方標準20項,轉化編印生產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20個。加強宣傳培訓,普及推廣質量安全控制技術。(責任單位:省農業廳、海洋漁業廳)
4.推進標準化生產。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技術示范推廣,進一步深化標準園(場)創建活動,每年組織創建省級以上園藝作物標準園、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各100個,到2018年底前建設農業標準化生產基地8610個;2017年建設6萬畝水產養殖標準化示范區。(責任單位:省農業廳、海洋漁業廳)
5.大力培育品牌。加快農產品品牌培育,大力發展無公害、綠色、有機和地理標志農產品(水產品),強化證后抽檢監督和標志使用管理,每年新增“三品一標”獲證產品165個以上,保持全國前列。(責任單位:省農業廳、海洋漁業廳)
(六)深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
按照全國“雙安雙創”會議的新要求,充分運用中期評估成果,緊盯創建目標,加強督促指導,在全面抓好生產經營主體管理、農業投入品監管、農業標準化生產、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創新監管體制機制等工作的基礎上,重點突出質量安全責任落實、標準化生產基地建設、兩個監管平臺應用,著力“補短板、促提升”,2017年再新增7個國家級創建試點縣、10個省級創建試點縣,省級以上試點縣累計達到40個,創建一批國家級、省級水產品質量安全縣。(責任單位:省農業廳、海洋漁業廳)
(七)積極構建社會共治格局
1.強化考核評估。繼續推進將農產品(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核范圍,推動各級政府把農產品(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科學規劃并按年度制定工作計劃,嚴格組織實施;強化條件保障,加大投入力度,將農產品(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檢測、執法等各項工作經費列入當地財政預算。(責任單位:省農業廳、海洋漁業廳)
2.開展培訓指導。加大宣傳培訓和生產技術指導力度,強化日常巡查和執法辦案,督促生產主體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責任單位:省農業廳、海洋漁業廳)
3.推動信息公開。充分運用電視、報紙、農業信息網等各類媒體,定期發布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檢結果,讓守法者得到保護,讓違法者受到震懾,正面引導社會輿論。(責任單位:省農業廳、海洋漁業廳)
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濫用食品添加劑非法添加問題治理方案
為治理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濫用食品添加劑或非法添加仍較為突出的問題,進一步提高我省加工食品質量安全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治理,確保全省糧食加工品、調味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產制品等加工食品的評價性檢驗合格率達到97%以上。
二、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三、工作任務
(一)嚴格督促,落實主體責任
1.加強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培訓力度,督促企業認真做好從業人員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培訓,定期開展自查自糾,從嚴落實原輔材料進貨查驗、生產過程控制、食品添加劑使用等管理制度。
2.強化企業失信懲戒力度,嚴肅查處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以及添加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處理。
3.強化企業違法違規行為曝光力度,及時公布監督檢查、飛行檢查、監督抽檢、行政處罰等監管信息。
(二)靶向治理,加強監督檢查
1.加強監管人員能力建設,繼續組織開展食品監管骨干培訓班,增設與添加劑相關的法律法規、技術規范、檢驗標準、標簽標識等業務培訓內容,提升食品添加劑監管能力。
2.加強重點食品監管,針對烘焙類、糧食制品、調味品、飲料、肉制品、水產制品等濫用食品添加劑或非法添加問題突出的產品,強化監督檢查,以點帶面,進一步規范食品添加劑的管理和使用。
3.加強重點環節抽查,針對企業原輔材料進貨、倉儲管理、投料生產等重點環節,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督抽查。發現違法違規問題的,依法進行立案查處。
(三)突出重點,加強抽檢監測
以酒類產品、餅干、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蜂產品、糕點等可能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加工食品為重點產品,以防腐劑、甜味劑等食品添加劑為重點抽檢項目,以曾經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的企業為重點對象,增加抽檢監測批次、頻次。嚴格落實不合格食品后處理有關規定,對抽檢發現濫用食品添加劑或非法添加的,依法予以查處。多次抽檢不合格或情節嚴重的,依法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四)完善措施,健全監管機制
1.對監管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梳理和分析,查找監管漏洞,進一步完善監管措施,健全長效監管機制。
2.督促企業整改提升,責令問題企業認真查擺原因,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的規定進行整改,完善內部質量安全管控措施,提升從業人員管理水平,強化法律意識、質量意識和責任意識,推動企業“誠信守法、安全生產”。
3.建立長效管理機制,要求企業將食品添加劑管理人員列為關鍵崗位,對食品添加劑管理人員實行培訓、考試合格后上崗,從源頭上防范食品安全風險。
4.加強督導檢查,在基層監管部門對轄區內食品及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進行專項檢查的基礎上,組織執法人員對重點區域、重點企業實施飛行檢查,并對基層監管人員履職情況進行督促考核,鞏固監管工作成果。
學校食堂及校園周邊食品經營單位食品安全問題治理方案
當前,我省部分學校食堂存在無證開辦、學校主體責任落實不夠,校園周邊食品經營單位存在無證經營、餐飲單位衛生條件普遍較差等問題。為提高學校食堂及校園周邊食品安全水平,切實保障學生飲食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加強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治理,推動我省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促進學生的食品安全意識進一步提高、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狀況明顯改善。
二、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住建廳、食品藥品監管局。
三、工作任務
(一)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教育行政部門加強對學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落實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與學校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將校園食品安全作為學校安全的重要內容,并將學生食品安全作為年度學校綜治安全目標責任管理考核指標,納入教育督導評估內容。每學期組織開展學校食品安全檢查和交叉互查,通報檢查結果,對檢查中發現的食品安全問題及時督促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風險。市、縣(區)教育部門要推動學校食堂開展“明廚亮灶”建設。(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二)嚴格落實學校主體責任
1.實行校長負責制。學校實行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要加強學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明確各崗位從業人員職責,強化從業人員培訓,嚴格管控原料采購、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用水衛生等關鍵環節,定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采用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供餐的,要把是否能保障食品安全作為選擇供餐單位的重要標準,并與供餐單位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2.開展食堂自查。突出春秋兩季學校開學等重要節段,定期開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嚴格落實原料管控、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樣和從業人員培訓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徹底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隱患,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三)加強食品安全監管
1.加強日常執法檢查。定期核查校園及其周邊食品經營者經營許可證,檢查食品經營主體食品經營條件,堅決取締無證食品經營戶,清理或規范不符合食品經營條件和相關要求的食品經營者。嚴格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要求,建立健全“清單式”日常監管模式,定期對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者履行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等法定責任和義務情況進行抽查。加強“小飯桌”日常監督和專項檢查,組織做好校外托管機構“小飯桌”食品安全的評分評級工作。(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2.推進餐飲服務量化分級管理。深入開展學校食堂及周邊餐飲服務單位、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量化分級管理及公示工作,不斷提高學校食堂“良好”等級以上的比例,增加對高風險學校餐飲服務單位的日常檢查次數,進一步規范學校及周邊餐飲服務行為。積極推動學校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等參與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工作。(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3.開展“明廚亮灶”工程建設。有計劃推進學校食堂及周邊餐飲服務單位、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明廚亮灶”建設,通過透明廚房、視頻廚房和網絡廚房等多種形式,公開食品加工制作過程,引入公眾監督,促進企業自律,推進社會共治,提升監管效能,營造校園及周邊安全放心的餐飲消費環境。(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4.加大監督抽檢力度。將學校食堂及其周邊食品經營單位作為監督抽檢重點,擴大監督抽檢覆蓋面。把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作為查找問題、排查隱患、防控風險的重要抓手,依托監督抽檢、風險監測等技術手段,為日常監督檢查提供技術支撐,為食品安全監督執法提供科學依據。(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四)深入開展校園及其周邊專項整治
圍繞春秋兩季開學、中高考等重要時段,集中時間和力量,對本轄區內學校(含幼兒園)學生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學校周邊食品經營者提供者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全面核查校園及其周邊含餐飲服務提供者主體證照以及食品經營條件,清查過期、腐敗變質、標簽標識不規范、無中文標識、超過保質期限、“三無”等食品,嚴厲打擊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違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違規行為。城市綜合執法部門做好學校周邊200米范圍內流動攤販的治理整頓工作。(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住建廳負責,省教育廳配合)
(五)加強食品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學校將食品安全、營養和節約食物納入健康教育內容,確保每學期開展食品安全知識教育不少于2課時;通過國旗下講話、團會隊會、主題班會、課外實踐等活動,利用校園網絡、廣播、微信、微博、手機客戶端、宣傳欄等手段,定期向學生傳播食品安全、營養等知識,提高學生食品安全意識,促進學生形成健康的飲食習慣。(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加強網絡銷售食品安全監管方案
近年來,通過互聯網銷售食品(包括網絡訂餐)發展迅速,由于監管制度還不夠完善、經營者主體責任不夠落實,網上銷售食品(包括網絡訂餐)存在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為加強網絡銷售食品安全監管,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規范網絡食品經營主體資質,嚴懲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構建網絡食品安全監管技術支撐,力爭2018年底前基本建成全省網絡食品經營主體數據庫、全省網絡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系統和電子數據取證分析中心,網絡銷售食品安全風險得到有效防控。
二、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公安廳、公務員局、工商局、通信管理局。
三、工作任務
(一)開展網絡食品經營主體摸排
1.落實屬地監管職責,結合日常監督檢查和專項執法檢查,調查摸清轄區網絡食品經營主體,健全完善網絡食品經營主體數據庫。(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2.積極運用信息化技術和大數據工具,通過平臺報送、網絡搜索、數據比對、實地核查等多種手段,清理核查網絡食品經營主體資質。發現偽造套用經營許可資質、經營許可資質過期、超許可范圍經營等經營資質不合法行為的,及時督促平臺停止向其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并依法嚴肅查處。(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3.督促指導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申請相關許可資質、通過自建網站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自覺履行備案義務,督促指導入網食品經營者健全規范網絡經營資質,主動亮證亮照經營。(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二)嚴格落實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責任
1.進一步加強對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的專項檢查評估和問題整改約談,督促指導平臺提供者履行好入網食品經營者資質審核、信息公示、經營行為監督、食品安全制度建設、配送環節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義務,按照有關要求進行自查整改,嚴格落實食品安全法律責任。(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2.通過簽訂合作備忘錄、食品安全承諾書、食品安全責任告知書等方式,大力推進與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的溝通合作,建立與平臺的數據共享、雙向協作、工作會商等工作機制,指導督促平臺按要求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送平臺經營主體數據,監管部門及時向平臺通報入網食品經營者違法信息,政企協作共同維護網絡食品經營秩序。(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通信管理局)
(三)開展網絡食品安全監管執法
1.按照線上線下一致監管的原則,強化對網絡食品經營行為的日常監督管理,綜合運用日常監管、執法檢查、監測抽檢等監管執法手段,發現排查網絡食品藥品經營違法線索,強化對網絡食品違法行為的查處。(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2.加強對網上監測、群眾舉報、輿情反饋的網絡經營違法線索的分析研究,對可能存在的違法窩點和大要案件線索,組織開展線下實地排查核查,通過線上線下違法線索的深挖細查,努力查辦一批警示作用較強、影響力較大的典型案件;關閉、曝光一批違法交易網站、網店;嚴懲一批參與者、組織者,形成對網絡食品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推進營造良好的網絡食品交易秩序。(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3.宣傳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工作成果,形成強烈震懾作用,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及時總結網絡食品安全監管執法經驗成效,積極探索、健全完善網絡食品監管各項規章制度,形成網絡食品監管的長效工作機制。(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4.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組織開展網絡食品安全治理高級研修,組織開展對微信公眾號等網絡食品經營新業態監管中的法律定位和規制等前沿課題研究,開展形式多樣的網絡食品案件查辦工作分析研討,培養網絡食品安全監管執法骨干力量,提升網絡食品安全監管執法水平。省公務員局支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舉辦高級研修班、專題班等。(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公務員局)
5.加強食品藥品監管、公安、通信管理、工商等部門的聯動協作,共享相關增值電信業務許可信息和網站備案信息、網絡食品經營主體登記許可、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線索等信息資源,開展聯合執法,加大對網絡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公安廳、工商局、通信管理局)
(四)加強網絡食品安全監測抽檢
突出“雙11”“雙12”以及重大節日等網絡集中促銷時段,以省內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入網經營者及天貓、京東、餓了么、美團外賣、百度外賣等國內大型第三方網絡交易平臺內我省入網食品經營者為重點,對其主體信息公示、特定信息明示、食品功能宣稱等食品安全信息發布行為開展定向監測,分析評估我省網絡食品安全風險;針對茶葉、糕點、糖果制品、蜜餞、水產制品等我省地產網絡經營較為集中的特色食品,組織開展網絡銷售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摸排我省網絡食品安全狀況。根據監測及抽檢發現的問題,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推進監測抽檢結果的落地運用。(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五)加強網絡食品安全監管技術保障
總結推廣廈門市加強網絡監管信息化建設,“以網管網”推進網絡食品安全監管的工作經驗,推進福建省食品藥品互聯網交易監管系統和電子數據取證分析中心項目建設,力爭在全國較早實現運用信息化技術手段開展網絡食品經營行為定向監測監管,為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工作中電子數據檢查、取證分析和電子證據的固定提供技術支持,構筑網絡食品安全監管強有力的技術支撐。(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六)創造良好的“互聯網+”發展環境
發揮互聯網、移動互聯網、微信公眾號等新技術、新業態對食品產業通過“互聯網+”實現轉型升級的積極促進作用,主動介入、規范指導、鼓勵支持我省區域性、特色化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規范發展,推動培育壯大福建省食品電子商務經濟產業鏈。(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農村食物中毒事件多發問題治理方案
為提高農村人民群眾對有毒野生動植物的防范意識,加強農村集體聚餐活動管理,減少農村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提高農村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意識,減少因農村集體聚餐和食用自采(自捕)有毒野生動植物導致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
二、責任單位:省衛計委、農業廳、海洋漁業廳、食品藥品監管局,縣級人民政府。
三、工作任務
(一)加強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
加大食品安全宣傳力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等活動,利用各種形式,廣泛宣傳食品安全特別是識別有毒動植物的科普知識,增強農村群眾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適時發布食物中毒風險提示,提醒農村群眾不要抱僥幸心理自采(捕)自食野生動植物,以免發生食物中毒。(責任單位:省衛計委、農業廳、海洋漁業廳、食品藥品監管局)
(二)加強農村集體聚餐活動管理
1.加強農村食品安全協管工作。縣級政府加強農村食品安全協管隊伍建設,督促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為各行政村配備食品安全協管員,協助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做好食品安全相關工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指導協管員(信息員)開展農村集體聚餐管理工作,督促其履行好集體聚餐信息報告、食品安全風險提示、督促落實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等工作。開展教育培訓,增強提高協管人員的業務能力,提高承辦者的誠信自律意識。(責任單位:縣級人民政府,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2.開展農村聚餐活動管理。明確農村集體聚餐的環境與設施設備、食品采購和貯存、加工過程控制、食品留樣、加工制作人員體檢和培訓等基本要求,督促指導協管員開展農村集體聚餐活動的事前指導、事中檢查、事后跟蹤工作,嚴格落實農村集體聚餐活動承辦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督促嚴格篩選原料的采購渠道,認真落實食品的采購、運輸和貯存要求,規范加工制作人員的加工制作行為,做到燒熟煮透食品、嚴格清洗消毒餐飲具、分開使用生熟工用具、做好食品留樣等,防控發生農村集體聚餐食物中毒事件。(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三)完善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工作
依托醫療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完善食源性疾病監測網絡和報告體系,開展病例報告、流行病學調查、病原學檢驗、特定病原體等專項監測,發生食品安全事件后立即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并及時通報相關部門。(責任單位:省衛計委、農業廳、海洋漁業廳、食品藥品監管局)
(四)加強應急處置能力建設
1.規范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治的準備工作,完善相關規程。加強應急救治設備、藥品儲備,加強應急隊伍裝備配置,提高衛生應急處置能力。加強食品安全事件信息通報,強化部門協調配合,對食物中毒事件做到早報告、早處置。(責任單位:省衛計委)
2.進一步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應急培訓,完善快速反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故,按照食品安全環節監管和分級響應的原則,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設施和現場。同時,積極配合衛生計生部門開展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學調查。(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省衛計委配合)
(五)提高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學調查能力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規范》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機構和人員的管理,規范調查程序、內容和報告。定期舉辦流行病學培訓,組織開展工作交流,加強質量安全控制。(責任單位:省衛計委)
食品安全基層監管執法能力薄弱問題解決方案
為提升基層執法裝備水平,加強監管執法能力建設,解決監管執法薄弱的問題,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從2017年開始,用2年時間,逐步加強基層監管執法能力建設,確保每一個基層監管所都能配上一輛執法車輛、一套食品快檢設備,每一個縣配備一輛食品快檢車。加強對基層監管人員的教育培訓,力爭年培訓率達80%以上,人年均培訓學時達60學時以上,完成對基層監管所人員所有業務的輪訓工作,提高基層執法隊伍思想素質和業務能力。建立監督和壓力傳導機制,督促基層認真履職,主動作為,盡職盡責做好監管工作。
二、責任單位:省財政廳、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三、工作任務
(一)配備執法裝備(責任單位:省財政廳、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1.2017年省級財政安排1400萬元,對尚未配備食品快檢設備的200個基層監管所進行配備。
2.為基層監管所配置執法車輛,確保每一個基層監管所至少要配備一輛執法車。在公車改革中,縣級政府應優先保障基層監管所的執法用車。對個別尚未配備執法車輛的監管所,由所在設區市在本次公車改革過程中統籌調劑解決。
3.加快推進縣級食品安全快檢車的配置工作,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的部署安排,在2018年前完成縣級食品安全快檢車配置,確保每個縣有一輛食品安全快檢車。
(二)開展教育培訓(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公務員局)
1.組織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采取集中培訓、視頻講座、現場教學、網絡教育等形式,加大基層執法人員的培訓力度,不斷提高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的監管水平。鼓勵在職人員通過繼續教育等方式提升專業技能和水平。
2.科學制定年度培訓計劃,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強與人社部門的溝通協調,將食品監管培訓事項納入所在地公務員培訓計劃,并與省內外院校和培訓機構合作,開辦能力建設專題培訓班。
3.在全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系統組織開展崗位練兵活動,組織崗位技能競賽,并采取跟班學習、上掛鍛煉等方式,提高監管隊伍的能力水平。
(三)加強考評督促(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上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強化下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績效考評,把黨風廉政建設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同部署、共落實,開展年度專項治理和集中整治,督促基層積極履職,主動作為,加強監管,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效能。
根據2016年11月21日省食品安全委員會全體會議精神,按照于偉國省長“突出問題導向,緊盯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和突出問題,嚴抓細管、長抓常管、真抓實管”的要求,為治理當前我省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消除食品安全風險隱患,進一步提高我省食品安全水平,經省政府同意,現將《食品生產經營主體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方案》等7個方案印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認真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縣(區)政府,省直有關部門要把食品安全問題治理工作擺上突出位置,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按照方案的工作目標任務要求,結合實際,科學制定本地區本部門實施方案,實化細化目標任務,科學安排工作進度,嚴格落實責任單位、責任部門、責任人,有計劃有步驟地抓好各項治理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治理目標任務。要及時解決影響工作的難點問題和制約性因素,確保工作取得明顯實效。
二、落實經費保障。省級財政要保障食品安全問題治理工作經費。省直有關部門要及時調整預算支出結構,保障治理工作經費。各市、縣(區)政府要加大對治理工作的資金投入,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三、嚴格督查評估。各地要將治理工作情況作為對部門和下級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和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列為市縣政府績效考核和綜治(平安建設)考評的重要內容,加強監督檢查和效果評估,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加大行政監察和行政問責力度,嚴格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堅決查處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
四、加強協調配合。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責任單位主抓,相關單位支持配合,形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地區聯動的工作機制,增強工作合力。各級食安辦要充分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防止推諉扯皮。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月11日
(此件主動公開)
食品生產經營主體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方案
為治理我省部分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生產必備條件或衛生管理不符合要求、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記錄缺失或記錄不真實、不規范等主體責任不夠落實的問題,進一步提高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意識,促進自覺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強化監督檢查和開展專項治理,促進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自覺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原輔材料進貨查驗、添加劑使用管理、生產過程控制、產品出廠檢驗、產品追溯等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食品生產經營行為,提高食品質量安全水平。
二、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三、工作任務
(一)督促企業加強自律
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在生產條件方面,車間布局、生產流程、設備設施符合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要求;在管理制度方面,建立健全進貨查驗、生產過程管理、不合格產品處置等管理制度;在生產過程管控方面,加強從原料進廠到車間生產、貯存、運輸、交付的全過程控制,按照食品安全標準組織生產。
(二)加強監督檢查
1.加強日常巡查。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風險分級管理的原則,科學制定日常監督檢查計劃,合理確定監督檢查的重點品種、重點環節,強化日常檢查,督促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整改檢查中發現的問題。
2.整治問題食品。重點圍繞烘焙類、糧食制品、調味品、飲料、肉制品、水產制品等重點產品、重點區域、重點問題,集中開展專項治理,消除區域性、行業性安全隱患。
3.開展針對性檢查。以問題為導向,采取飛行檢查、專項檢查等方式,加大對高風險食品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三)嚴厲懲戒違法違規行為
1.實施責任約談。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力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責任約談,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進行查處。強化失信懲戒,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處理,始終保持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
2.公開違法信息。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曝光力度,及時公布監督檢查、飛行檢查、行政處罰等監管信息,鼓勵社會各界參與監督,對問題企業形成壓力。
(四)提高企業安全管理能力
1.開展抽查考核。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抽查考核制度,按照每年20%左右的比例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抽查考核,倒逼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加強業務學習,提高管理能力。
2.促進開展認證。鼓勵指導食品生產企業開展良好生產規范(GMP)、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等管理體系認證,改進和優化食品生產企業管理體系,提升企業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3.發揮協會作用。加強與食品相關行業協會的聯動,鼓勵和支持相關食品行業協會針對行業內的食品安全問題,組織行業技術人員開展問題分析、原因排查、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問題幫扶等活動,規范和提升食品行業生產安全水平。
(五)落實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
監督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落實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督促把好食品的進貨關、銷售關和退市關。食品零售做到進貨有臺賬、登記全、信息準、可追溯,食品批發做到來源可查、質量可查、去向可查。
食用農產品(水產品)生產環節使用禁用物質和違規使用農藥獸藥問題治理方案
為解決當前我省食用農產品(水產品)生產環節使用禁用物質現象及存在違規使用農藥、獸藥(漁藥)等問題,進一步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獸藥管理條例》《農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嚴厲打擊食用農產品(水產品)生產環節違規使用禁限用農藥、禁限用獸藥(漁藥)、禁用化合物的違法違規行為,整治不規范用藥行為,查辦違法案件,消除風險隱患,確保本地產蔬菜、水果、茶葉、畜禽、水產品等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檢總體合格率穩定在97%以上,全省農產品(水產品)質量安全總體抽檢合格率明顯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二、責任單位:省農業廳、海洋漁業廳。
三、工作任務
(一)深入開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
1.農藥及農藥使用專項整治。加大農藥專項監督檢查,深入農藥生產銷售單位,嚴厲查處無證(假證)生產農藥的行為,嚴厲查處生產經營假劣農藥的行為,嚴厲查處非法添加(或搭售)隱性農藥成分的行為,對農藥中非法添加氟蟲腈等禁限用農藥成分的行為進行重點打擊。公開曝光不合格農藥及其生產經營單位,對生產經營禁用農藥和假劣農藥的單位列入“重點監控名單”,并公開曝光。(責任單位:省農業廳)
2.“瘦肉精”專項整治。在全省生豬定點屠宰場、年出欄生豬萬頭以上規模的養殖場100%實施“瘦肉精”監管,組織開展生豬鹽酸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抽檢,重點打擊飼料生產、養殖飼喂、收購販運和屠宰等環節添加“瘦肉精”的行為。(責任單位:省農業廳)
3.獸用抗菌藥專項整治。集中清繳非法獸藥產品,集中力量對獸藥(漁藥)經營、使用環節實施拉網式檢查,清查出的非法獸藥(漁藥)全部收繳銷毀,實施追根溯源,依法嚴懲非法生產、經營和使用行為。(責任單位:省農業廳)
4.生豬屠宰專項整治。開展生豬定點屠宰場清理整頓,加強日常監管,監督企業嚴格執行牲畜進場驗收交接登記、肉品品質檢驗、肉品銷售臺賬、病死豬病害肉無害化處理記錄制度,確保屠宰企業出廠肉品質量。以規范鄉鎮小型屠宰點、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和代宰行為為重點,組織開展集中執法行動,嚴厲打擊私屠濫宰等違法行為。(責任單位:省農業廳)
5.農資打假專項治理。以農藥、獸藥(漁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產品為重點,圍繞春耕、秋播、動物疫病高發時期,在國慶、元旦、春節等重點時段,對農資主產區、小規模經營聚集區、區域交界處、城鄉結合部的農資批發市場、專業市場、集散地、運銷大戶和鄉村流動商販,以及近年來在省部級抽檢中暴露問題較多、新聞媒體曝光較多、社會群眾投訴舉報較多的地區,加強農資質量監管,嚴厲打擊農資違法行為,規范農資市場秩序。(責任單位:省農業廳)
6.茶葉農殘超標專項治理。以禁限用農藥的違法違規使用為重點,以26個現代茶業項目縣市級以上龍頭企業、省級以上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列入省級規范社名錄的農民合作社的茶葉初制加工廠為重點對象,組織開展專項抽查,重點打擊違法違規使用三氯殺螨醇、氰戊菊酯等禁限用農藥的行為,推進統防統治,積極發展生態茶園。(責任單位:省農業廳)
7.開展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治理。圍繞大黃魚、羅非魚、對蝦、鰻鱺、草魚和鯽魚等主要養殖品種,嚴厲打擊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綠、氯霉素等禁用藥物的違法行為。(責任單位:省海洋漁業廳)
(二)全面加強農產品質量抽檢
1.加強產品縣鄉快檢。全年快速檢測蔬菜、水果、茶葉、畜禽等農產品20萬個以上,快速檢測水產品5000個以上。快檢發現問題的,立即禁止產品上市,監督指導整改到位;違反法律的,依法依規從嚴從重查處,確保上市產品安全。(責任單位:省農業廳、海洋漁業廳)
2.全面落實“兩檢合一”“檢打聯動”機制。重點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突出重點區域、重點產業、重點品種加大監督抽查力度,每年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檢4次3000個樣品以上、產地水產品4次780個以上,發現不合格樣品嚴格追蹤溯源、嚴肅責任倒查、嚴厲執法打擊,始終保持嚴管重打態勢。(責任單位:省農業廳、海洋漁業廳)
(三)強化農業投入品監管
1.加快農資監管信息平臺建設與應用。對應納入平臺監管的農藥、獸藥企業做到應進必進,在省內銷售的農藥、獸藥(漁藥)產品全部通過平臺登記備案,及時完整錄入產品信息。進一步把平臺監管范圍擴大到肥料,實時掌握農藥、獸藥(漁藥)、肥料流向和使用;嚴格實行高劇毒農藥定點經營、一瓶一碼、實名購買、終身追溯。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毒性大、殘留期長的農藥實行禁售禁用,徹底解決高劇毒農藥濫售濫用問題。(責任單位:省農業廳)
2.加強平臺線上巡查監管。加強農資企業分類監管,嚴管問題企業及其產品,使違法失信企業處處受限。加強平臺快速追溯功能應用,全程追溯打擊假劣農資,保障農民用上放心農藥、獸藥(漁藥);嚴格實施獸藥良好生產經營規范,強化養殖環節自配飼料監管。(責任單位:省農業廳)
(四)加大執法辦案力度
1.加大綜合執法力度。堅持重拳出擊、露頭就打,積極拓展案源渠道,認真研究違法行為的新特征和新方式,準確把握違法行為的特點和規律,做好線索的排查梳理。重點針對巡查檢查、監督抽查、群眾舉報等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持“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責任單位:省農業廳、海洋漁業廳)
2.認真處理舉報投訴。暢通農產品質量安全舉報投訴渠道,公開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資打假投訴舉報電話,設立水產品質量安全舉報電話,建立黑名單制度,全天候受理舉報,建立完善舉報投訴核查制度,做到實名舉報信息件件有落實、條條有回音。(責任單位:省農業廳、海洋漁業廳)
3.嚴厲查處違法案件。健全大要案查處工作機制,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采取掛牌督辦、集中辦案等形式,查辦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嚴懲一批違法犯罪分子。強化與食品藥品監管、公安等部門的配合聯動,加強信息溝通,開展聯合執法,提升對違法犯罪行為打擊的威懾力。(責任單位:省農業廳、海洋漁業廳)
(五)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
1.開展產地環境監測。堅持綠色發展理念,嚴格落實農產品產地環境監測制度,建立長期定位監測點5000個,組織開展農產品產地環境監控和預警。(責任單位:省農業廳)
2.積極防治污染。深入實施農產品產地土壤污染防治、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化肥使用量零增長、農藥使用量零增長等四個專項行動,大力推廣科學用藥、配方施肥、綠色防控和統防統治技術。(責任單位:省農業廳)
3.做好標準相關工作。加強標準制修訂、宣貫、應用、推廣工作,全年制修訂農業地方標準20項,轉化編印生產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20個。加強宣傳培訓,普及推廣質量安全控制技術。(責任單位:省農業廳、海洋漁業廳)
4.推進標準化生產。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技術示范推廣,進一步深化標準園(場)創建活動,每年組織創建省級以上園藝作物標準園、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各100個,到2018年底前建設農業標準化生產基地8610個;2017年建設6萬畝水產養殖標準化示范區。(責任單位:省農業廳、海洋漁業廳)
5.大力培育品牌。加快農產品品牌培育,大力發展無公害、綠色、有機和地理標志農產品(水產品),強化證后抽檢監督和標志使用管理,每年新增“三品一標”獲證產品165個以上,保持全國前列。(責任單位:省農業廳、海洋漁業廳)
(六)深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
按照全國“雙安雙創”會議的新要求,充分運用中期評估成果,緊盯創建目標,加強督促指導,在全面抓好生產經營主體管理、農業投入品監管、農業標準化生產、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創新監管體制機制等工作的基礎上,重點突出質量安全責任落實、標準化生產基地建設、兩個監管平臺應用,著力“補短板、促提升”,2017年再新增7個國家級創建試點縣、10個省級創建試點縣,省級以上試點縣累計達到40個,創建一批國家級、省級水產品質量安全縣。(責任單位:省農業廳、海洋漁業廳)
(七)積極構建社會共治格局
1.強化考核評估。繼續推進將農產品(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核范圍,推動各級政府把農產品(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科學規劃并按年度制定工作計劃,嚴格組織實施;強化條件保障,加大投入力度,將農產品(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檢測、執法等各項工作經費列入當地財政預算。(責任單位:省農業廳、海洋漁業廳)
2.開展培訓指導。加大宣傳培訓和生產技術指導力度,強化日常巡查和執法辦案,督促生產主體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責任單位:省農業廳、海洋漁業廳)
3.推動信息公開。充分運用電視、報紙、農業信息網等各類媒體,定期發布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檢結果,讓守法者得到保護,讓違法者受到震懾,正面引導社會輿論。(責任單位:省農業廳、海洋漁業廳)
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濫用食品添加劑非法添加問題治理方案
為治理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濫用食品添加劑或非法添加仍較為突出的問題,進一步提高我省加工食品質量安全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治理,確保全省糧食加工品、調味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產制品等加工食品的評價性檢驗合格率達到97%以上。
二、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三、工作任務
(一)嚴格督促,落實主體責任
1.加強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培訓力度,督促企業認真做好從業人員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培訓,定期開展自查自糾,從嚴落實原輔材料進貨查驗、生產過程控制、食品添加劑使用等管理制度。
2.強化企業失信懲戒力度,嚴肅查處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以及添加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處理。
3.強化企業違法違規行為曝光力度,及時公布監督檢查、飛行檢查、監督抽檢、行政處罰等監管信息。
(二)靶向治理,加強監督檢查
1.加強監管人員能力建設,繼續組織開展食品監管骨干培訓班,增設與添加劑相關的法律法規、技術規范、檢驗標準、標簽標識等業務培訓內容,提升食品添加劑監管能力。
2.加強重點食品監管,針對烘焙類、糧食制品、調味品、飲料、肉制品、水產制品等濫用食品添加劑或非法添加問題突出的產品,強化監督檢查,以點帶面,進一步規范食品添加劑的管理和使用。
3.加強重點環節抽查,針對企業原輔材料進貨、倉儲管理、投料生產等重點環節,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督抽查。發現違法違規問題的,依法進行立案查處。
(三)突出重點,加強抽檢監測
以酒類產品、餅干、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蜂產品、糕點等可能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加工食品為重點產品,以防腐劑、甜味劑等食品添加劑為重點抽檢項目,以曾經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的企業為重點對象,增加抽檢監測批次、頻次。嚴格落實不合格食品后處理有關規定,對抽檢發現濫用食品添加劑或非法添加的,依法予以查處。多次抽檢不合格或情節嚴重的,依法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四)完善措施,健全監管機制
1.對監管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梳理和分析,查找監管漏洞,進一步完善監管措施,健全長效監管機制。
2.督促企業整改提升,責令問題企業認真查擺原因,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的規定進行整改,完善內部質量安全管控措施,提升從業人員管理水平,強化法律意識、質量意識和責任意識,推動企業“誠信守法、安全生產”。
3.建立長效管理機制,要求企業將食品添加劑管理人員列為關鍵崗位,對食品添加劑管理人員實行培訓、考試合格后上崗,從源頭上防范食品安全風險。
4.加強督導檢查,在基層監管部門對轄區內食品及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進行專項檢查的基礎上,組織執法人員對重點區域、重點企業實施飛行檢查,并對基層監管人員履職情況進行督促考核,鞏固監管工作成果。
學校食堂及校園周邊食品經營單位食品安全問題治理方案
當前,我省部分學校食堂存在無證開辦、學校主體責任落實不夠,校園周邊食品經營單位存在無證經營、餐飲單位衛生條件普遍較差等問題。為提高學校食堂及校園周邊食品安全水平,切實保障學生飲食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加強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治理,推動我省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促進學生的食品安全意識進一步提高、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狀況明顯改善。
二、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住建廳、食品藥品監管局。
三、工作任務
(一)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教育行政部門加強對學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落實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與學校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將校園食品安全作為學校安全的重要內容,并將學生食品安全作為年度學校綜治安全目標責任管理考核指標,納入教育督導評估內容。每學期組織開展學校食品安全檢查和交叉互查,通報檢查結果,對檢查中發現的食品安全問題及時督促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風險。市、縣(區)教育部門要推動學校食堂開展“明廚亮灶”建設。(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二)嚴格落實學校主體責任
1.實行校長負責制。學校實行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要加強學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明確各崗位從業人員職責,強化從業人員培訓,嚴格管控原料采購、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用水衛生等關鍵環節,定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采用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供餐的,要把是否能保障食品安全作為選擇供餐單位的重要標準,并與供餐單位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2.開展食堂自查。突出春秋兩季學校開學等重要節段,定期開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嚴格落實原料管控、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樣和從業人員培訓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徹底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隱患,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三)加強食品安全監管
1.加強日常執法檢查。定期核查校園及其周邊食品經營者經營許可證,檢查食品經營主體食品經營條件,堅決取締無證食品經營戶,清理或規范不符合食品經營條件和相關要求的食品經營者。嚴格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要求,建立健全“清單式”日常監管模式,定期對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者履行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等法定責任和義務情況進行抽查。加強“小飯桌”日常監督和專項檢查,組織做好校外托管機構“小飯桌”食品安全的評分評級工作。(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2.推進餐飲服務量化分級管理。深入開展學校食堂及周邊餐飲服務單位、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量化分級管理及公示工作,不斷提高學校食堂“良好”等級以上的比例,增加對高風險學校餐飲服務單位的日常檢查次數,進一步規范學校及周邊餐飲服務行為。積極推動學校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等參與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工作。(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3.開展“明廚亮灶”工程建設。有計劃推進學校食堂及周邊餐飲服務單位、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明廚亮灶”建設,通過透明廚房、視頻廚房和網絡廚房等多種形式,公開食品加工制作過程,引入公眾監督,促進企業自律,推進社會共治,提升監管效能,營造校園及周邊安全放心的餐飲消費環境。(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4.加大監督抽檢力度。將學校食堂及其周邊食品經營單位作為監督抽檢重點,擴大監督抽檢覆蓋面。把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作為查找問題、排查隱患、防控風險的重要抓手,依托監督抽檢、風險監測等技術手段,為日常監督檢查提供技術支撐,為食品安全監督執法提供科學依據。(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四)深入開展校園及其周邊專項整治
圍繞春秋兩季開學、中高考等重要時段,集中時間和力量,對本轄區內學校(含幼兒園)學生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學校周邊食品經營者提供者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全面核查校園及其周邊含餐飲服務提供者主體證照以及食品經營條件,清查過期、腐敗變質、標簽標識不規范、無中文標識、超過保質期限、“三無”等食品,嚴厲打擊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違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違規行為。城市綜合執法部門做好學校周邊200米范圍內流動攤販的治理整頓工作。(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住建廳負責,省教育廳配合)
(五)加強食品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學校將食品安全、營養和節約食物納入健康教育內容,確保每學期開展食品安全知識教育不少于2課時;通過國旗下講話、團會隊會、主題班會、課外實踐等活動,利用校園網絡、廣播、微信、微博、手機客戶端、宣傳欄等手段,定期向學生傳播食品安全、營養等知識,提高學生食品安全意識,促進學生形成健康的飲食習慣。(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加強網絡銷售食品安全監管方案
近年來,通過互聯網銷售食品(包括網絡訂餐)發展迅速,由于監管制度還不夠完善、經營者主體責任不夠落實,網上銷售食品(包括網絡訂餐)存在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為加強網絡銷售食品安全監管,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規范網絡食品經營主體資質,嚴懲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構建網絡食品安全監管技術支撐,力爭2018年底前基本建成全省網絡食品經營主體數據庫、全省網絡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系統和電子數據取證分析中心,網絡銷售食品安全風險得到有效防控。
二、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公安廳、公務員局、工商局、通信管理局。
三、工作任務
(一)開展網絡食品經營主體摸排
1.落實屬地監管職責,結合日常監督檢查和專項執法檢查,調查摸清轄區網絡食品經營主體,健全完善網絡食品經營主體數據庫。(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2.積極運用信息化技術和大數據工具,通過平臺報送、網絡搜索、數據比對、實地核查等多種手段,清理核查網絡食品經營主體資質。發現偽造套用經營許可資質、經營許可資質過期、超許可范圍經營等經營資質不合法行為的,及時督促平臺停止向其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并依法嚴肅查處。(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3.督促指導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申請相關許可資質、通過自建網站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自覺履行備案義務,督促指導入網食品經營者健全規范網絡經營資質,主動亮證亮照經營。(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二)嚴格落實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責任
1.進一步加強對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的專項檢查評估和問題整改約談,督促指導平臺提供者履行好入網食品經營者資質審核、信息公示、經營行為監督、食品安全制度建設、配送環節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義務,按照有關要求進行自查整改,嚴格落實食品安全法律責任。(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2.通過簽訂合作備忘錄、食品安全承諾書、食品安全責任告知書等方式,大力推進與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的溝通合作,建立與平臺的數據共享、雙向協作、工作會商等工作機制,指導督促平臺按要求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送平臺經營主體數據,監管部門及時向平臺通報入網食品經營者違法信息,政企協作共同維護網絡食品經營秩序。(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通信管理局)
(三)開展網絡食品安全監管執法
1.按照線上線下一致監管的原則,強化對網絡食品經營行為的日常監督管理,綜合運用日常監管、執法檢查、監測抽檢等監管執法手段,發現排查網絡食品藥品經營違法線索,強化對網絡食品違法行為的查處。(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2.加強對網上監測、群眾舉報、輿情反饋的網絡經營違法線索的分析研究,對可能存在的違法窩點和大要案件線索,組織開展線下實地排查核查,通過線上線下違法線索的深挖細查,努力查辦一批警示作用較強、影響力較大的典型案件;關閉、曝光一批違法交易網站、網店;嚴懲一批參與者、組織者,形成對網絡食品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推進營造良好的網絡食品交易秩序。(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3.宣傳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工作成果,形成強烈震懾作用,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及時總結網絡食品安全監管執法經驗成效,積極探索、健全完善網絡食品監管各項規章制度,形成網絡食品監管的長效工作機制。(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4.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組織開展網絡食品安全治理高級研修,組織開展對微信公眾號等網絡食品經營新業態監管中的法律定位和規制等前沿課題研究,開展形式多樣的網絡食品案件查辦工作分析研討,培養網絡食品安全監管執法骨干力量,提升網絡食品安全監管執法水平。省公務員局支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舉辦高級研修班、專題班等。(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公務員局)
5.加強食品藥品監管、公安、通信管理、工商等部門的聯動協作,共享相關增值電信業務許可信息和網站備案信息、網絡食品經營主體登記許可、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線索等信息資源,開展聯合執法,加大對網絡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公安廳、工商局、通信管理局)
(四)加強網絡食品安全監測抽檢
突出“雙11”“雙12”以及重大節日等網絡集中促銷時段,以省內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入網經營者及天貓、京東、餓了么、美團外賣、百度外賣等國內大型第三方網絡交易平臺內我省入網食品經營者為重點,對其主體信息公示、特定信息明示、食品功能宣稱等食品安全信息發布行為開展定向監測,分析評估我省網絡食品安全風險;針對茶葉、糕點、糖果制品、蜜餞、水產制品等我省地產網絡經營較為集中的特色食品,組織開展網絡銷售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摸排我省網絡食品安全狀況。根據監測及抽檢發現的問題,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推進監測抽檢結果的落地運用。(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五)加強網絡食品安全監管技術保障
總結推廣廈門市加強網絡監管信息化建設,“以網管網”推進網絡食品安全監管的工作經驗,推進福建省食品藥品互聯網交易監管系統和電子數據取證分析中心項目建設,力爭在全國較早實現運用信息化技術手段開展網絡食品經營行為定向監測監管,為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工作中電子數據檢查、取證分析和電子證據的固定提供技術支持,構筑網絡食品安全監管強有力的技術支撐。(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六)創造良好的“互聯網+”發展環境
發揮互聯網、移動互聯網、微信公眾號等新技術、新業態對食品產業通過“互聯網+”實現轉型升級的積極促進作用,主動介入、規范指導、鼓勵支持我省區域性、特色化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規范發展,推動培育壯大福建省食品電子商務經濟產業鏈。(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農村食物中毒事件多發問題治理方案
為提高農村人民群眾對有毒野生動植物的防范意識,加強農村集體聚餐活動管理,減少農村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提高農村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意識,減少因農村集體聚餐和食用自采(自捕)有毒野生動植物導致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
二、責任單位:省衛計委、農業廳、海洋漁業廳、食品藥品監管局,縣級人民政府。
三、工作任務
(一)加強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
加大食品安全宣傳力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等活動,利用各種形式,廣泛宣傳食品安全特別是識別有毒動植物的科普知識,增強農村群眾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適時發布食物中毒風險提示,提醒農村群眾不要抱僥幸心理自采(捕)自食野生動植物,以免發生食物中毒。(責任單位:省衛計委、農業廳、海洋漁業廳、食品藥品監管局)
(二)加強農村集體聚餐活動管理
1.加強農村食品安全協管工作。縣級政府加強農村食品安全協管隊伍建設,督促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為各行政村配備食品安全協管員,協助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做好食品安全相關工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指導協管員(信息員)開展農村集體聚餐管理工作,督促其履行好集體聚餐信息報告、食品安全風險提示、督促落實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等工作。開展教育培訓,增強提高協管人員的業務能力,提高承辦者的誠信自律意識。(責任單位:縣級人民政府,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2.開展農村聚餐活動管理。明確農村集體聚餐的環境與設施設備、食品采購和貯存、加工過程控制、食品留樣、加工制作人員體檢和培訓等基本要求,督促指導協管員開展農村集體聚餐活動的事前指導、事中檢查、事后跟蹤工作,嚴格落實農村集體聚餐活動承辦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督促嚴格篩選原料的采購渠道,認真落實食品的采購、運輸和貯存要求,規范加工制作人員的加工制作行為,做到燒熟煮透食品、嚴格清洗消毒餐飲具、分開使用生熟工用具、做好食品留樣等,防控發生農村集體聚餐食物中毒事件。(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三)完善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工作
依托醫療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完善食源性疾病監測網絡和報告體系,開展病例報告、流行病學調查、病原學檢驗、特定病原體等專項監測,發生食品安全事件后立即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并及時通報相關部門。(責任單位:省衛計委、農業廳、海洋漁業廳、食品藥品監管局)
(四)加強應急處置能力建設
1.規范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治的準備工作,完善相關規程。加強應急救治設備、藥品儲備,加強應急隊伍裝備配置,提高衛生應急處置能力。加強食品安全事件信息通報,強化部門協調配合,對食物中毒事件做到早報告、早處置。(責任單位:省衛計委)
2.進一步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應急培訓,完善快速反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故,按照食品安全環節監管和分級響應的原則,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設施和現場。同時,積極配合衛生計生部門開展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學調查。(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省衛計委配合)
(五)提高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學調查能力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規范》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機構和人員的管理,規范調查程序、內容和報告。定期舉辦流行病學培訓,組織開展工作交流,加強質量安全控制。(責任單位:省衛計委)
食品安全基層監管執法能力薄弱問題解決方案
為提升基層執法裝備水平,加強監管執法能力建設,解決監管執法薄弱的問題,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從2017年開始,用2年時間,逐步加強基層監管執法能力建設,確保每一個基層監管所都能配上一輛執法車輛、一套食品快檢設備,每一個縣配備一輛食品快檢車。加強對基層監管人員的教育培訓,力爭年培訓率達80%以上,人年均培訓學時達60學時以上,完成對基層監管所人員所有業務的輪訓工作,提高基層執法隊伍思想素質和業務能力。建立監督和壓力傳導機制,督促基層認真履職,主動作為,盡職盡責做好監管工作。
二、責任單位:省財政廳、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三、工作任務
(一)配備執法裝備(責任單位:省財政廳、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1.2017年省級財政安排1400萬元,對尚未配備食品快檢設備的200個基層監管所進行配備。
2.為基層監管所配置執法車輛,確保每一個基層監管所至少要配備一輛執法車。在公車改革中,縣級政府應優先保障基層監管所的執法用車。對個別尚未配備執法車輛的監管所,由所在設區市在本次公車改革過程中統籌調劑解決。
3.加快推進縣級食品安全快檢車的配置工作,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的部署安排,在2018年前完成縣級食品安全快檢車配置,確保每個縣有一輛食品安全快檢車。
(二)開展教育培訓(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公務員局)
1.組織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采取集中培訓、視頻講座、現場教學、網絡教育等形式,加大基層執法人員的培訓力度,不斷提高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的監管水平。鼓勵在職人員通過繼續教育等方式提升專業技能和水平。
2.科學制定年度培訓計劃,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強與人社部門的溝通協調,將食品監管培訓事項納入所在地公務員培訓計劃,并與省內外院校和培訓機構合作,開辦能力建設專題培訓班。
3.在全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系統組織開展崗位練兵活動,組織崗位技能競賽,并采取跟班學習、上掛鍛煉等方式,提高監管隊伍的能力水平。
(三)加強考評督促(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上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強化下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績效考評,把黨風廉政建設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同部署、共落實,開展年度專項治理和集中整治,督促基層積極履職,主動作為,加強監管,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