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衛生局,省衛生監督所:
為進一步規范全省食品衛生許可證發放管理,根據衛生部的有關文件精神,經研究,我廳決定對2006年省衛生廳修訂印發的《江蘇省食品衛生許可證發放管理辦法(試行)》(蘇衛監督〔2006〕30號)(以下簡稱《辦法》)中的“食品生產經營方式及范圍分類”有關內容進行修訂、調整,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接本通知后,請各級衛生行政部門依據《行政許可法》、《食品衛生法》、《辦法》的規定,對轄區內的食品衛生許可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履行好食品衛生監督管理職責,不得擅自設立許可或越權許可。今后,食品衛生許可證的許可項目應當按照“食品生產經營方式及范圍分類”進行填寫,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省衛生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蘇衛監督〔2006〕30號)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
食品生產經營方式及范圍分類.doc
為進一步規范全省食品衛生許可證發放管理,根據衛生部的有關文件精神,經研究,我廳決定對2006年省衛生廳修訂印發的《江蘇省食品衛生許可證發放管理辦法(試行)》(蘇衛監督〔2006〕30號)(以下簡稱《辦法》)中的“食品生產經營方式及范圍分類”有關內容進行修訂、調整,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接本通知后,請各級衛生行政部門依據《行政許可法》、《食品衛生法》、《辦法》的規定,對轄區內的食品衛生許可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履行好食品衛生監督管理職責,不得擅自設立許可或越權許可。今后,食品衛生許可證的許可項目應當按照“食品生產經營方式及范圍分類”進行填寫,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省衛生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蘇衛監督〔2006〕30號)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