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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衛生許可證發放管理辦法

   2013-04-22 324
核心提示: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食品衛生許可證的申請、發放與管理,保障衛生行政部門有效實施食品衛生監督管理,維護正常的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食品衛生許可證的申請、發放與管理,保障衛生行政部門有效實施食品衛生監督管理,維護正常的食品生產經營秩序,保護消費者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以下簡稱《食品衛生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實施辦法》和衛生部《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申報,并按照規定辦理衛生許可證申請手續;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并承擔食品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責任。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遵守本辦法,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發放衛生許可證。

  第四條 衛生行政部門發放衛生許可證,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權限、范圍、條件與程序,遵循公開、公平、公正、便民原則。

  第五條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衛生許可證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公告取得或者注銷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名錄。

  第六條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發放衛生許可證的監督制度,加強對衛生行政部門內部發放衛生許可證的監督檢查。

  第七條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不得采取備案、登記、注冊等方式重復或者變相重復設置食品衛生許可。

  第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衛生許可證發放和管理過程中的違法行為有權進行舉報,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核實、處理。

  第九條 衛生行政部門實施食品衛生許可所需經費,應當列入本行政機關預算。按照規定可以收費的,應當按照公布的法定項目和收費標準收取,所收繳的費用全部上繳國庫。

  第二章 管轄

  第十條 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加碘鹽和新資源食品生產企業生產活動的衛生許可,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發放衛生許可證。

  其他食品生產經營者生產經營活動的衛生許可證由設區的市級、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衛生部《關于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的若干規定》和《四川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衛生執法監督體系建設的通知》確定的職責范圍發放。

  第十一條 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認為有必要時有權管轄下級衛生行政部門管轄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也可以把自己管轄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委托下級衛生行政部門管轄。

  第十二條 衛生行政部門對管轄有爭議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能解決的,報請共同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管轄。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接到請示后15個工作日內做出決定。

  第三章 衛生許可證申請

  第十三條 任何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申請衛生許可證的,應當符合相應的食品衛生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范的要求,具有與其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條件。

  第十四條 申請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衛生管理制度(食品原料采購索證制度、庫房衛生管理制度、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制度、食品工具設備清洗消毒制度、配料間衛生制度、內包裝間衛生制度、一般生產車間衛生制度、產品合格證發放制度、衛生檢查制度、產品檢驗與留樣制度、食品添加劑使用與管理制度等制度)、組織和經過專業培訓的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ǘ┚哂信c食品生產加工相適應的、符合衛生要求的廠房、設施、設備和環境,食品生產廠區與非食品生產廠區分開;

  (三)具有在工藝流程和生產加工過程中控制污染的條件和措施;

 ?。ㄋ模┚哂蟹闲l生要求的生產用原、輔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裝物料;

 ?。ㄎ澹┚哂心軐κ称愤M行出廠檢驗的機構、人員以及必要的儀器設備;

 ?。臉I人員經過上崗前衛生知識培訓、健康檢查合格;

  (七)具有產品質量標準;

 ?。ò耍┍=∈称飞a企業應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要求,并獲得保健食品GMP證書;

  (九)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需提供連續三批產品的衛生學檢驗報告;

  (十)從業人員在10人以下不具備產品出廠檢驗能力的食品加工企業,可委托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除外);

 ?。ㄊ唬┬l生行政部門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五條 申請從事食品經營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哂行l生管理制度(食品采購驗收與索證制度,庫房衛生管理制度,食品銷售衛生制度,崗位衛生責任制、衛生檢查制度、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和衛生知識培訓制度等)、組織和經過專業培訓的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ǘ┚哂信c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符合衛生要求的營業場所、設施、設備和環境;

 ?。ㄈ┚哂性谑称焚A藏、運輸和銷售過程中控制污染的條件和措施;

  (四)從業人員經過上崗前衛生知識培訓、健康檢查合格;

 ?。ㄎ澹┙洜I散裝食品的,應符合《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范》有關規定。

  (六)衛生行政部門要求申報的其他條件。

  第十六條 申請從事餐飲業和食堂經營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哂行l生管理制度(原料采購與索證制度,庫房衛生管理制度,粗加工衛生管理制度,烹調加工衛生管理制度,涼菜制作衛生管理制度(未制作涼菜除外),崗位衛生責任制、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衛生檢查制度,餐廳衛生管理制度,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和衛生知識培訓制度等,食品添加劑使用與管理制度,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各加工環節衛生管理制度等)、組織和經過專業培訓的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ǘ┚哂蟹闲l生條件和要求的加工經營場所、清洗、消毒等衛生設施、設備;

 ?。ㄈ┚哂性谑称凡少?、貯存、加工制作過程中控制污染的條件和措施;

 ?。ㄋ模臉I人員經過上崗前衛生知識培訓、健康檢查合格。

  (五)衛生行政部門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七條 符合本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定的單位或個人,根據生產經營項目提交下列有關資料,報送負責對其管轄發證的衛生行政部門。

  (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資格證明(如法人證書、董事會決議、章程或任命文件)、工商預先核名通知書;

 ?。ǘ┥a場所、場地的使用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

 ?。ㄈ┙ㄔO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新改擴建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或單位提供);

 ?。ㄋ模┙ㄔO項目竣工衛生驗收認可書(新改擴建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或單位提供);

 ?。ㄎ澹缎l生許可證申請書》;

 ?。臉I人員名單及預防性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

 ?。ㄆ撸┊a品配方表(每個品種一張配方表,標明原料名稱(商品名和化學名)及各物質含量,并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同時注明限用物質含量);

 ?。ò耍┥a設備及微生物、理化檢驗儀器的名稱、型號、產地登記表(可委托檢驗的,應提供有檢驗條件的單位的委托檢驗合同);

 ?。ň牛z驗人員資格證(從事檢驗專業的文憑或職業培訓證件復印件);

 ?。ㄊ┓鲜称沸l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的衛生管理制度目錄及衛生管理負責人任命文件;

 ?。ㄊ唬┰?、輔材料名稱(商品名、英文名、化學名)和包裝材料名稱、 產地登記目錄;

 ?。ㄊ┦∫陨闲l生行政部門認定具有資質的檢驗機構提供產品檢驗合格報告(食品添加劑生產需提供三批樣的檢驗報告及標準);

 ?。ㄊ┍=∈称飞a企業還應提供保健食品生產企業GMP證書;

  (十四)生產保健食品、新資源食品、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產品的衛生許可批件及標簽和說明書樣稿;

 ?。ㄊ澹┬l生設施的配置(數量、位置)及運轉情況;

 ?。ㄊ┬l生行政部門要求申報的其他資料。

  餐飲業、食堂、食品經營單位報送材料不包括本條第(七)、(八)、(九)、(十一)、(十二)、(十三)、(十四)項所列內容。

  第十八條 申請資料應用A4紙打?。▓D紙除外),逐頁加蓋公章,按次序裝訂;提交的材料為復印件的,均應在復印件上寫明“系原件復印”,并加蓋單位公章。申報資料的各項內容應真實、完整、清楚,不得涂改。申請人不得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第四章 衛生許可證審查發放

  第十九條 衛生行政部門對食品生產經營者提出的衛生許可證申請,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按照法定的權限、范圍、條件與程序,對其必須具備的生產經營條件進行量化評分和審查。

  必要時,可以要求其提供省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具有資質的檢驗機構提供的衛生檢驗檢測報告。

  第二十條 衛生行政部門對衛生許可證申請的審查應當包括對申請材料的書面審查和現場實地審查。

  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受理的衛生許可證申請,可以委托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進行現場實地審查。

  第二十一條 衛生行政部門對食品生產加工者申請衛生許可證的審查內容包括:

 ?。ㄒ唬┬l生管理制度、組織和經過專業培訓的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設置情況;

 ?。ǘS房、選址、布局設計、環境衛生狀況及設施設備設置運行情況;

 ?。ㄈ┕に嚵鞒毯蜕a過程中的污染控制措施;

 ?。ㄋ模┥a用原、輔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裝物料衛生狀況;

 ?。ㄎ澹┊a品檢驗設施與能力;

 ?。臉I人員健康檢查情況。

  第二十二條 衛生行政部門對食品經營者申請衛生許可證的審查內容包括:

 ?。ㄒ唬┬l生管理制度、組織和經過衛生培訓的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設置情況;

 ?。ǘ┵A存、運輸和營業場所選址、面積、布局、環境衛生狀況及供水、防蠅防塵防鼠防蟲害、專間等設施設備設置運行情況;

  (三)食品采購、貯藏、運輸和銷售過程中污染控制措施;

 ?。ㄋ模臉I人員健康檢查情況;

  (五)經營散裝食品的,應按《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范》有關規定,審查設施設備設置、功能分區、配備專門的食品衛生管理員等情況。

  第二十三條 衛生行政部門對餐飲業、食堂經營者申請衛生許可證的審查內容:

 ?。ㄒ唬┬l生管理制度、組織和經過衛生培訓的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設置情況;

 ?。ǘ┦称芳庸そ洜I場所的選址、環境、建筑結構、布局、分隔、面積等情況;

 ?。ㄈ┘庸ぶ谱鲗ig、庫房、供水、通風、采光、防蠅防塵防鼠防蟲害、清洗、消毒、餐用具、更衣室、廁所、廢棄物存放等衛生設施和設備設置情況;

 ?。ㄋ模┦称凡少彙①A存、加工制作及供餐等操作過程中的污染控制措施;

  (五)從業人員預防性健康檢查情況。

  第二十四條 衛生行政部門對食品生產經營場地現場審查時,應按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規定評分,其關鍵監督項目合格,標化分達到總分60%以上,期滿一年后應核定食品衛生信譽等級。

  第二十五條 衛生行政部門對符合發放條件的食品生產經營者頒發食品衛生許可證。不予發證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依法享有的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衛生行政部門對未達到衛生許可證發放條件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提出整改意見;對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整改意見,還應當及時通報教育、建設主管部門,提請有關主管部門督促整改。

  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經限期整改仍達不到衛生許可證發放條件的,經教育、建設主管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整改期限,達到發放條件的方可發放衛生許可證。

  第二十七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因違反食品衛生法規,被處以吊銷衛生許可證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三年內不得申請衛生許可證,對其申請衛生行政部門不予受理。

  第五章 衛生許可證的管理

  第二十八條 衛生許可證應當載明:單位名稱、生產經營及注冊地址、許可范圍、法定代表人或業主、許可證編號、有效期限、發證機關(加蓋公章)及發證日期等內容。

  許可范圍按食品生產經營方式及類別(品種)填寫(見附表1)

  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并確定食品衛生信譽度等級的,應當在衛生許可證上加貼食品衛生等級標志。

  第二十九條 衛生許可證載明的單位名稱應當與工商行政部門核準的名稱一致;單位注冊地地址與生產地地址不同的,填寫地址時應當分別標明。

  第三十條 衛生許可證式樣按衛生部統一規定執行。

  衛生許可證有效期為四年,臨時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的衛生許可證的有效期不超過半年。

  第三十一條 衛生許可證編號格式為:(川)衛食證字〔發證年份〕第51XXXX-YYYYYY號(51XXXX指行政區域代碼,“51”代表四川,后兩位為市州行政區域代碼,如成都市為“01”;最后兩位縣級行政區域代碼,如成都市青羊區為“03”。例如成都市青羊區衛生局發證代碼為“510103”。YYYYYY指本行政區域發證順序編號,發證順序號由發證衛生行政部門劃配)。

  第三十二條 同一食品生產經營者在兩個以上(含兩個)地點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分別申領衛生許可證。

  第三十三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改變生產經營地址的,應當重新申請并辦理衛生許可證。

  對生產工藝、主要設備改變或者原生產經營場所進行擴建或者改建的,衛生行政部門在予以變更前應當進行現場實地審查。

  食品生產經營者變更單位名稱、產品名稱、法人代表名稱等衛生許可證內容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

  第三十四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需要延續衛生許可證的,應當在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原發證機關提出申請。

  同意延續衛生許可證的,原編號不變,有效期為四年。

  逾期提出延續申請的,按新申請衛生許可證辦理。

  第三十五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遺失衛生許可證的,應當于遺失后60日內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補辦,同時提交轄區公開發行的報刊登載的遺失聲明。

  第三十六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在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內,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一年以上的,衛生許可證自動失效并由原發證機關注銷。

  第三十七條 委托生產加工食品的,受委托方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衛生許可證;

 ?。ǘ┦芪猩a加工的食品品種在其獲得的許可范圍內;

 ?。ㄈ┦称沸l生信譽度等級達到A級;

 ?。ㄋ模┍=∈称沸枞〉肎MP審查合格證。

  第三十八條 委托生產加工的食品,其產品最小銷售包裝、標簽和說明書上應當分別標明委托方、受委托方的企業名稱、生產地址和衛生許可證號。

  第三十九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應當妥善保管,不得轉讓、涂改、出借、倒賣、出租或者以其它非法形式轉讓。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在明顯位置懸掛或者擺放衛生許可證,方便消費者監督。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四十條 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下級衛生行政部門發放衛生許可證的監督檢查,發現下級衛生行政部門違反規定發放衛生許可證的,應當責令下級衛生行政部門限期糾正或者直接予以糾正。

  第四十一條 衛生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衛生許可證發放職責,應當自覺接受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以及社會的監督。

  衛生行政部門接到舉報內部工作人員違反規定發放衛生許可證的,應當及時進行核實;對情況屬實的,應當立即糾正。

  第四十二條 衛生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發放衛生許可證的,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有關衛生行政部門可以給予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對有關工作人員,可以給予批評教育、離崗培訓、調離執法崗位、取消執法資格等處理;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追究有關人員行政責任時,按照下列原則:

 ?。ㄒ唬┥暾埲瞬环闲l生許可證發放條件,承辦人出具申請人符合衛生許可證發放條件的意見的,追究承辦人行政責任;

 ?。ǘ┏修k人認為申請人不符合衛生許可證發放條件,主管領導仍然批準發放衛生許可證的,追究主管領導行政責任。

  承辦人和主管領導均有過錯的,分別追究承辦人和主管領導行政責任。

  第四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發放的衛生許可證,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監管檔案,加強對被許可人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并按照規定要求做好監督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等記錄的歸檔工作。

  第四十四條 衛生行政部門對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監督檢查,應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按照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的要求,實行動態管理。

  第四十五條 衛生行政部門日常監督發現被許可人不符合衛生許可證發放條件時,應當責令限期改正;被許可人有主管部門的,應當通報其主管部門督促整改。

  按照規定,對違法行為應當依法進行行政處罰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作出行政處罰。

  對無證無照的食品生產經營者,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積極配合工商等行政部門予以取締。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發放衛生許可證決定的衛生行政部門或者其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可以撤銷衛生許可證:

 ?。ㄒ唬┬l生行政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給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放食品衛生許可證的;

 ?。ǘ┬l生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超越法定職權發放食品衛生許可證的;

 ?。ㄈ┬l生行政部門工作人員違反法定程序發放食品衛生許可證的;

 ?。ㄋ模┮婪梢猿蜂N發放食品衛生許可證決定的其他情形。

  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的,應當予以撤銷。

  衛生行政部門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撤銷食品衛生許可證,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予以賠償。

  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依法注銷衛生許可證:

 ?。ㄒ唬┬l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

  (二)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終止的;

 ?。ㄈ┬l生許可證依法被撤銷、撤回或者衛生許可證依法被吊

  銷的;

 ?。ㄋ模┥a經營場所條件消失或改作他用的;

 ?。ㄎ澹┮婪☉斪N衛生許可證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根據《食品衛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以往發布的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附1、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范圍和類別

  2、食品衛生許可證式樣

  附1:

  食品生產經營方式及經營范圍分類(供填寫食品衛生許可證參考用)

  生產經營方式 經營范圍

  類 別 品 種

  生產(加工) 冷凍飲品 冰淇淋(冰磚、雪糕)、棒冰、冰霜、刨冰、軟冰淇淋等

  飲料 包裝飲用水(天然礦泉水、自然來源飲用水、飲用純凈水、飲用礦物質水、其他

  飲用水),果蔬汁(果蔬汁【漿】、果蔬汁【肉】飲料、濃縮果蔬汁【漿】),蛋白

  飲料(含乳飲料、植物蛋白飲料),水基調味飲料(碳酸飲料、可樂型、其他型、

  非碳酸飲料、風味飲料、特殊用途飲料包括“運動飲料”、“營養素飲料”等),茶、

  咖啡、植物飲料,固體飲料(果香型固體飲料、蛋白型固體飲料、速溶咖啡、其

  他固體飲料),其他飲料等。

  肉及肉制品 肉灌腸、醬鹵類、肉松、肉干(脯)、板鴨、扒雞、涼拌類、糟醉類等

  酒類 蒸餾酒、配制酒(植物類、動物類、動植物類、其他配制酒)發酵酒(啤酒、黃

  酒、葡萄酒、果酒等)、預調酒等

  糕點 焙烤食品(面包、蛋糕、中西糕點、餅干、膨花食品、月餅等)、裱花蛋糕、餡料

  等

  乳及乳制品 乳及調制乳(純乳【全脂、部分脫脂、脫脂】、調制乳),發酵乳、乳粉和奶油粉,

  煉乳、稀奶油【淡奶油】,干酪、其他乳制品。

  蛋及蛋制品 鮮蛋、再制蛋(皮蛋、咸蛋、糟蛋等)、干蛋類(干蛋粉、干蛋白、干蛋黃等)、冰蛋類(冰蛋粉、冰蛋白、冰蛋黃等)、其他蛋制品等

  水產及其制品 新鮮水產品、冷凍水產品及其制品、預制水產品(半成品)(腌制水產品、魚子制

  品、風干、烘干、壓干等水產品)、熟制水產制品(可直接食用)(鹽干制品、烤

  魚片、魚松等)、其他水產品及其制品等

  豆制品 發酵性豆制品(腐乳、豆豉、霉豆腐等)

  非發酵性豆制品(豆腐、豆腐干、腐竹及其他鹵制、油炸、炸鹵、熏制、干燥豆

  制品等)

  調味品 醬油、食醋、豆瓣、醬、味精、食鹽、復合調味品、香辛料、水產調味品等

  糖及巧克力 食糖(白砂糖、棉白糖、赤砂糖、冰糖等)、糖果、葡萄糖、果凍、巧克力(可可制品)等

  糧食及其制品 米、面、雜糧、米面制品、飴糖、麥芽糖、淀粉制品、雜糧制品(八寶粥)、冷凍米面制品等

  果蔬植物 果蔬制品(堅果和籽類、脫水果蔬等)、蜜餞類等

  罐頭 果蔬罐頭、肉類罐頭、魚類罐頭等

  食用油脂 植物油、動物油、水油狀脂肪乳液(氫化油、人造奶油等)等

  醬腌菜 醬菜、非發酵性和發酵性醬腌菜、泡菜、漬菜等

  速凍食品 速凍餃子、包子、餛燉(抄手)、元宵(湯圓)等

  茶葉 綠茶、紅茶、烏龍茶、緊壓茶、花茶、袋泡茶等

  保健食品 填寫具體劑型和品種

  新資源食品 填寫具體品種

  食品添加劑 根據不同類型填寫

  半成品 食品原料經初步或部分加工后,尚需進一步加工制作的食品或原料

  其他 由各地具體制定

  經營 散裝食品 直接入口和非直接入口散裝食品等(具體參見生產加工產品類別)

  預包裝食品 參見生產加工產品類別

  冷凍(藏)食品 冷凍食品和冷藏保鮮食品等

  冷葷涼菜 參見生產加工產品類別

  其他 短期展銷

  餐飲業 飲食服務 中餐制售 應注明是否含有涼菜、裱花蛋糕、外送等

  西餐制售 應注明是否含有涼菜、裱花蛋糕、外送等

  中餐快餐制售 應注明是否含有涼菜、營養膳食、外送等

  西式快餐制售 應注明是否含有涼菜、營養膳食、外送等

  火鍋制售 應注明是否含有涼菜等

  燒烤制售

  點心、小吃制售 應注明是否含有干點、濕點。

  冷熱飲品制售 甜品、冰淇淋、豆漿、牛奶、咖啡、酒、茶等

  其他食品制售 除上述類別品種以外的直接入口食品的制售(如自制啤酒、藥膳等)

  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 學生膳食(應注明是否有涼菜、營養餐、外送等)

  其他

  附2:

  徽記 加貼量化分級等級標志

  食品衛生許可證(式樣)

  (川)衛食證字〔發證年份〕第51XXXX-YYYYYY號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業主:

  地 址:

  許可范圍: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發證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 注:確定食品衛生等級的,還應在衛生許可證上應加貼食品衛生等級標志)



 
地區: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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