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衛生局、楊凌示范區社會事業局,省衛生監督所:
為貫徹4月6日陜西省衛生部門加強依法行政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省衛生廳決定從2005年4月15日至23日,重點對全省餐飲業、集體食堂衛生許可情況和禁止購買、使用亞硝酸鹽情況進行專項督導檢查。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李鴻光廳長在全省衛生部門加強依法行政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精神,針對當前食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按照“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工作方針和“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的工作思路,從本地實際出發,加強依法行政工作,認真履行衛生監督職能,全面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加大對餐飲業、集體食堂的衛生監督力度,確保人民群眾飲食衛生安全。
二、監督檢查的重點和要求
本次專項督導檢查以規范餐飲業、集體食堂衛生許可準入制度和加強對亞硝酸鹽的監督檢查為重點。
1、督導檢查食品衛生許可準入情況。對各市、縣(區)在餐飲業、學校食堂衛生許可準入和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的情況,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添加劑銷售單位的衛生許可準入情況,規范衛生許可工作程序和完善準入制度的情況,對不符合衛生要求被吊銷衛生許可證的業主以及無證業主是否告知工商部門的情況進行督查。
2、督導檢查餐飲業、集體食堂禁止購買、使用亞硝酸鹽的情況。重點檢查餐飲單位、集體食堂是否按照2004年衛生部第四次食品衛生預警公告的要求,加強內部管理,嚴禁購買、使用亞硝酸鹽的情況;對各市、縣(區)開展亞硝酸鹽專項監督檢查活動的情況進行督查。
3、督導檢查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添加劑經營單位對亞硝酸鹽的內部管理情況。監督檢查食品生產企業是否嚴格按照衛生部《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的要求,做到亞硝酸鹽有醒目標識、專人專柜妥善保管,有無超劑量使用亞硝酸鹽的行為;監督檢查食品添加劑經營單位是否在采購時索取衛生許可證復印件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的情況,是否做到專柜專架、定位存放等情況。
三、督導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對衛生許可的督導檢查內容:
1、餐飲業、集體食堂、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添加劑經營單位的衛生許可現狀;
2、衛生許可工作程序、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情況;
3、衛生許可檔案管理情況(隨機抽查,看許可檔案資料是否齊全,有無缺項,是否分類存放);
4、未予許可、未予換證或吊銷許可證后告知工商部門情況;
5、企業負責人、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法律、食品衛生知識培訓與衛生許可證發放直接掛鉤的情況。
(二)對亞硝酸鹽的督導檢查內容:
1、餐飲業、集體食堂是否有擅自購買、使用亞硝酸鹽的情況,以及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購買、使用亞硝酸鹽的單位,依法查繳和處理的情況;
2、食品生產企業、食品添加劑經營單位對亞硝酸鹽采購索證的情況,有無醒目標識,是否做到專人專柜、定位存放,不得與非食用產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以及生產加工時有無超劑量使用亞硝酸鹽的情況;
3、從業人員的健康體檢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情況;
4、利用媒體進行預防亞硝酸鹽食物中毒知識宣傳的情況。
四、督導檢查的范圍和方法:
本次督導檢查每個設區市抽查所在地1個區和1-2個縣。采取現場隨機抽樣的辦法,對餐飲業、集體食堂、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添加劑經營單位,以及衛生監督機構內部管理及檔案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1、衛生許可檢查:從2004年8月—2005年3月期間發放衛生許可證的檔案中,按10%的比例抽取檔案資料進行檢查;
2、現場檢查:每個市、縣(區)隨機抽取餐飲業、集體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肉食加工廠(店)、食品添加劑經營單位各2家進行檢查。
五、督導檢查分組及人員:
第一組:西安、渭南 督查人員:高衛平、周 琪
第二組:延安、榆林 督查人員:喬 琳、王小平
第三組:咸陽、銅川、楊凌 督查人員:王興武、李西軍
第四組:商洛、安康 督查人員:楊盈周、薛建峰
第五組:寶雞、漢中 督查人員:程俠云、崔亞珍
各督查組成員要高度重視此次督查工作,本著既是監督又是培訓、服務的原則,認真做好各項督導檢查工作。督查結束后,各督查組要將督查情況及時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反饋,并將現場調查表及督導工作總結報省衛生廳法監處。
聯系人: 王 強
聯系電話:029-87316251
傳 真:029-87340559
二00五年四月十二日
為貫徹4月6日陜西省衛生部門加強依法行政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省衛生廳決定從2005年4月15日至23日,重點對全省餐飲業、集體食堂衛生許可情況和禁止購買、使用亞硝酸鹽情況進行專項督導檢查。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李鴻光廳長在全省衛生部門加強依法行政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精神,針對當前食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按照“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工作方針和“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的工作思路,從本地實際出發,加強依法行政工作,認真履行衛生監督職能,全面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加大對餐飲業、集體食堂的衛生監督力度,確保人民群眾飲食衛生安全。
二、監督檢查的重點和要求
本次專項督導檢查以規范餐飲業、集體食堂衛生許可準入制度和加強對亞硝酸鹽的監督檢查為重點。
1、督導檢查食品衛生許可準入情況。對各市、縣(區)在餐飲業、學校食堂衛生許可準入和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的情況,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添加劑銷售單位的衛生許可準入情況,規范衛生許可工作程序和完善準入制度的情況,對不符合衛生要求被吊銷衛生許可證的業主以及無證業主是否告知工商部門的情況進行督查。
2、督導檢查餐飲業、集體食堂禁止購買、使用亞硝酸鹽的情況。重點檢查餐飲單位、集體食堂是否按照2004年衛生部第四次食品衛生預警公告的要求,加強內部管理,嚴禁購買、使用亞硝酸鹽的情況;對各市、縣(區)開展亞硝酸鹽專項監督檢查活動的情況進行督查。
3、督導檢查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添加劑經營單位對亞硝酸鹽的內部管理情況。監督檢查食品生產企業是否嚴格按照衛生部《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的要求,做到亞硝酸鹽有醒目標識、專人專柜妥善保管,有無超劑量使用亞硝酸鹽的行為;監督檢查食品添加劑經營單位是否在采購時索取衛生許可證復印件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的情況,是否做到專柜專架、定位存放等情況。
三、督導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對衛生許可的督導檢查內容:
1、餐飲業、集體食堂、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添加劑經營單位的衛生許可現狀;
2、衛生許可工作程序、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情況;
3、衛生許可檔案管理情況(隨機抽查,看許可檔案資料是否齊全,有無缺項,是否分類存放);
4、未予許可、未予換證或吊銷許可證后告知工商部門情況;
5、企業負責人、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法律、食品衛生知識培訓與衛生許可證發放直接掛鉤的情況。
(二)對亞硝酸鹽的督導檢查內容:
1、餐飲業、集體食堂是否有擅自購買、使用亞硝酸鹽的情況,以及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購買、使用亞硝酸鹽的單位,依法查繳和處理的情況;
2、食品生產企業、食品添加劑經營單位對亞硝酸鹽采購索證的情況,有無醒目標識,是否做到專人專柜、定位存放,不得與非食用產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以及生產加工時有無超劑量使用亞硝酸鹽的情況;
3、從業人員的健康體檢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情況;
4、利用媒體進行預防亞硝酸鹽食物中毒知識宣傳的情況。
四、督導檢查的范圍和方法:
本次督導檢查每個設區市抽查所在地1個區和1-2個縣。采取現場隨機抽樣的辦法,對餐飲業、集體食堂、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添加劑經營單位,以及衛生監督機構內部管理及檔案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1、衛生許可檢查:從2004年8月—2005年3月期間發放衛生許可證的檔案中,按10%的比例抽取檔案資料進行檢查;
2、現場檢查:每個市、縣(區)隨機抽取餐飲業、集體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肉食加工廠(店)、食品添加劑經營單位各2家進行檢查。
五、督導檢查分組及人員:
第一組:西安、渭南 督查人員:高衛平、周 琪
第二組:延安、榆林 督查人員:喬 琳、王小平
第三組:咸陽、銅川、楊凌 督查人員:王興武、李西軍
第四組:商洛、安康 督查人員:楊盈周、薛建峰
第五組:寶雞、漢中 督查人員:程俠云、崔亞珍
各督查組成員要高度重視此次督查工作,本著既是監督又是培訓、服務的原則,認真做好各項督導檢查工作。督查結束后,各督查組要將督查情況及時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反饋,并將現場調查表及督導工作總結報省衛生廳法監處。
聯系人: 王 強
聯系電話:029-87316251
傳 真:029-87340559
二00五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