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青海湖景區市場監管局:
根據省政府食藥安辦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工作部署,為扎實做好我省食品銷售監管工作,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了《2017年食品銷售監管工作要點》,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轄區食品銷售監管工作實際,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并抓好貫徹落實。
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2月24日
2017年食品銷售監管工作要點
2017年食品銷售監管工作的總體思路和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歷次全會、全國和全省食品藥品監督工作會議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嚴格落實“四個最嚴”和“四有兩責”要求,堅持源頭防控,過程嚴管,風險嚴控的要求,以圍繞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服務地方社會經濟發展、落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為重點,以制度落地、日常監管、專項整治、社會共治為抓手,嚴格落實銷售者主體責任“九有一公開”和監管部門監管責任,不斷強化事前事中事后監管,推動食品安全形式持續改善,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
一、加強規范引導,落實食品銷售主體責任
(一)規范企業銷售行為。指導各地督促食品銷售主體落實《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要求,強化過程控制,自覺規范食品銷售行為。
(二)開展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示范創建活動。在省內大型批發市場、綜合農貿市場和零售超市開展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示范創建工作。其中:在西寧市創建10家樣板企業,其他各市州各創建不少于2家樣板企業。
(三)開展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創建活動。按照國家總局的工作要求,結合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示范創建活動,在全省大型食品連鎖超市開展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創建活動,指導各地督促超市把好肉類、蔬菜、蛋類、水產、水果等食用農產品源頭采購關、賣場進貨關、銷貨關。
(四)落實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開辦者主體責任。指導各地按照《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落實<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推進方案》要求,督促批發市場及入場銷售者全面履行法定義務,建立健全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推動實施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提升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源頭管理水平。
(五)建成一批食用農產品快速檢驗室。在西寧市創建的10家樣板企業中建立和加強食品快速檢驗室,在海東市和6個州批發與農貿市場、商場超市建立并加強25個食品快速檢驗室,加強進場與出場食用農產品和散裝食品的快速檢測。其中:海東市7個、海西州6個、海北州和海南州各3個、玉樹州、果洛州和黃南州各2個。
二、突出重點,強化日常監管
(六)加強食品銷售日常監管。指導各地貫徹執行《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和《食品生產經營風險分級管理辦法》,按照屬地負責,全面覆蓋、風險管理、信息公開的原則,強化食品安全管理,嚴格落實監管檢查責任,提高日常監督檢查水平和效率。
(七)加強農牧區食品安全治理。指導各地認真查找和梳理當地農牧區食品問題多發、易發的重點區域、重點業態、重點場所以及監管工作的薄弱環節,選取一到兩個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治理。
(八)加強食品攤販監管。貫徹落實《青海省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全面完成食品攤販登記卡發放工作,建立轄區食品攤販監管檔案,督促引導其改善經營條件,保障合法合規經營。
(九)加強食用農產品銷售監管。指導各地進一步加強與農牧部門的溝通協調,完善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銜接機制。強化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和銷售者主體責任,加大對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者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推動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 食用農產品監管和食品檢驗室建設要做到“九有一公開”即:有獨立的食品檢測室房間;有專職的食品安全檢測人員;有與銷售的食品品種相適應的快速檢測設備和檢測項目;有食品快速檢測檔案;有食品快速檢測檢驗記錄或合格證;有食品經營數據庫;有不合格食品處置記錄;有食品質量檢驗分析總結;有索證索票或產地證明;每天對食品檢測信息進行公示。
(十)加強重點品種、重點地區、重點時段、重大節慶活動食品安全監管。以酒類、食用油、肉制品、嬰幼兒配方乳粉、調味品、麻辣膨化、飲料、蜂產品、豆制品、速凍米面制品為重點品種,以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城鄉結合部、校園及其周邊、車站(含高速公路休息站)為重點區域,以元旦春節、中秋國慶、“青洽會”、“環湖賽”為重點時段,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三、堅持問題導向,強化風險防控
(十一)加大網絡食品銷售違法行為打擊力度。指導各地對本行政區域內入網的食品銷售者許可證持證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是否持有有效食品經營許可證,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公示的許可證標示地址是否為真實地址,是否存在借用、編造、偽造許可證和超范圍經營等情況。
(十二)繼續推進畜禽水產品專項整治。指導各地按照《畜禽水產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超標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要求,繼續組織各地開展畜禽水產品專項整治工作,嚴厲打擊來源不明肉制品和違法添加等違法行為。
(十三)加強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管。指導各地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持續加強學校校園及周邊地區食品安全日常檢查、隨機檢查和飛行檢查。
四、統籌推進、進一步完善監管制度體系
(十四)進一步完善食品銷售監管配套制度建設。積極參與《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的研究制定工作,力爭以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形式下發各地執行。修改完善《散裝標示卡》和《批發配送兩聯單》樣式。
(十五)繼續深入推進食品經營許可改革。指導各地年底前全面完成所有食品銷售環節《食品經營許可證》轉證工作。將銷售環節所有經營主體信息全部納入食品經營許可證數據庫,及時向社會公開食品經營許可信息,方便公眾查詢。
五、推動社會共治,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十六)加強教育培訓。加大監管隊伍培訓力度,提升監管隊伍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加大監管對象培訓力度。以食品銷售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為重點,加強許可前和許可后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培訓和抽查考核,增強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和誠信經營意識。
(十七)加強社會共治。加強食品行業宣傳、教育和培訓,普及食品安全知識,督促引導企業堅守道德底線,保障食品安全,推動業界相互監督、行業規范發展的良好格局。
根據省政府食藥安辦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工作部署,為扎實做好我省食品銷售監管工作,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了《2017年食品銷售監管工作要點》,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轄區食品銷售監管工作實際,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并抓好貫徹落實。
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2月24日
2017年食品銷售監管工作要點
2017年食品銷售監管工作的總體思路和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歷次全會、全國和全省食品藥品監督工作會議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嚴格落實“四個最嚴”和“四有兩責”要求,堅持源頭防控,過程嚴管,風險嚴控的要求,以圍繞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服務地方社會經濟發展、落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為重點,以制度落地、日常監管、專項整治、社會共治為抓手,嚴格落實銷售者主體責任“九有一公開”和監管部門監管責任,不斷強化事前事中事后監管,推動食品安全形式持續改善,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
一、加強規范引導,落實食品銷售主體責任
(一)規范企業銷售行為。指導各地督促食品銷售主體落實《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要求,強化過程控制,自覺規范食品銷售行為。
(二)開展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示范創建活動。在省內大型批發市場、綜合農貿市場和零售超市開展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示范創建工作。其中:在西寧市創建10家樣板企業,其他各市州各創建不少于2家樣板企業。
(三)開展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創建活動。按照國家總局的工作要求,結合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示范創建活動,在全省大型食品連鎖超市開展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創建活動,指導各地督促超市把好肉類、蔬菜、蛋類、水產、水果等食用農產品源頭采購關、賣場進貨關、銷貨關。
(四)落實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開辦者主體責任。指導各地按照《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落實<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推進方案》要求,督促批發市場及入場銷售者全面履行法定義務,建立健全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推動實施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提升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源頭管理水平。
(五)建成一批食用農產品快速檢驗室。在西寧市創建的10家樣板企業中建立和加強食品快速檢驗室,在海東市和6個州批發與農貿市場、商場超市建立并加強25個食品快速檢驗室,加強進場與出場食用農產品和散裝食品的快速檢測。其中:海東市7個、海西州6個、海北州和海南州各3個、玉樹州、果洛州和黃南州各2個。
二、突出重點,強化日常監管
(六)加強食品銷售日常監管。指導各地貫徹執行《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和《食品生產經營風險分級管理辦法》,按照屬地負責,全面覆蓋、風險管理、信息公開的原則,強化食品安全管理,嚴格落實監管檢查責任,提高日常監督檢查水平和效率。
(七)加強農牧區食品安全治理。指導各地認真查找和梳理當地農牧區食品問題多發、易發的重點區域、重點業態、重點場所以及監管工作的薄弱環節,選取一到兩個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治理。
(八)加強食品攤販監管。貫徹落實《青海省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全面完成食品攤販登記卡發放工作,建立轄區食品攤販監管檔案,督促引導其改善經營條件,保障合法合規經營。
(九)加強食用農產品銷售監管。指導各地進一步加強與農牧部門的溝通協調,完善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銜接機制。強化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和銷售者主體責任,加大對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者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推動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 食用農產品監管和食品檢驗室建設要做到“九有一公開”即:有獨立的食品檢測室房間;有專職的食品安全檢測人員;有與銷售的食品品種相適應的快速檢測設備和檢測項目;有食品快速檢測檔案;有食品快速檢測檢驗記錄或合格證;有食品經營數據庫;有不合格食品處置記錄;有食品質量檢驗分析總結;有索證索票或產地證明;每天對食品檢測信息進行公示。
(十)加強重點品種、重點地區、重點時段、重大節慶活動食品安全監管。以酒類、食用油、肉制品、嬰幼兒配方乳粉、調味品、麻辣膨化、飲料、蜂產品、豆制品、速凍米面制品為重點品種,以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城鄉結合部、校園及其周邊、車站(含高速公路休息站)為重點區域,以元旦春節、中秋國慶、“青洽會”、“環湖賽”為重點時段,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三、堅持問題導向,強化風險防控
(十一)加大網絡食品銷售違法行為打擊力度。指導各地對本行政區域內入網的食品銷售者許可證持證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是否持有有效食品經營許可證,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公示的許可證標示地址是否為真實地址,是否存在借用、編造、偽造許可證和超范圍經營等情況。
(十二)繼續推進畜禽水產品專項整治。指導各地按照《畜禽水產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超標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要求,繼續組織各地開展畜禽水產品專項整治工作,嚴厲打擊來源不明肉制品和違法添加等違法行為。
(十三)加強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管。指導各地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持續加強學校校園及周邊地區食品安全日常檢查、隨機檢查和飛行檢查。
四、統籌推進、進一步完善監管制度體系
(十四)進一步完善食品銷售監管配套制度建設。積極參與《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的研究制定工作,力爭以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形式下發各地執行。修改完善《散裝標示卡》和《批發配送兩聯單》樣式。
(十五)繼續深入推進食品經營許可改革。指導各地年底前全面完成所有食品銷售環節《食品經營許可證》轉證工作。將銷售環節所有經營主體信息全部納入食品經營許可證數據庫,及時向社會公開食品經營許可信息,方便公眾查詢。
五、推動社會共治,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十六)加強教育培訓。加大監管隊伍培訓力度,提升監管隊伍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加大監管對象培訓力度。以食品銷售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為重點,加強許可前和許可后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培訓和抽查考核,增強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和誠信經營意識。
(十七)加強社會共治。加強食品行業宣傳、教育和培訓,普及食品安全知識,督促引導企業堅守道德底線,保障食品安全,推動業界相互監督、行業規范發展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