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現將《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現制現售奶茶果蔬汁監督管理的通知》(市監食監二〔2018〕19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并就有關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高度重視,迅速行動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現制現售奶茶果蔬汁等飲品店的監管工作,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專項檢查工作方案,與正在開展的“三小”食品安全專項治理、中小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護幼行動等工作有機結合,統籌安排,有序實施,確保市場監管總局的有關部署要求落到實處。
二、突出重點,強化監管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圍繞現制現售奶茶果蔬汁等飲品店易發多發的使用過期和腐敗變質食品原料、衛生條件差、榨汁機等工具容器未按規定清洗消毒、虛假宣傳等突出問題,以大型商業綜合體、主要商業街區、步行街、旅游景店及其周邊、學校校園周邊等區域為重點,嚴格按照《通知》中第二項“加強監督檢查和產品抽檢”的要求,對“復核食品經營許可條件”等七個方面的內容進行重點檢查,切實加大現場監督檢查和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力度,督促飲品店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三、加強抽檢監測,強化結果運用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將現制現售奶茶、現制現售果蔬汁作為本年度抽檢監測的重點品種,增加抽檢監測批次。要嚴格按照《河南省2018年第一批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及風險監測實施方案》(豫食藥監辦抽檢〔2018〕32號)規定的監測項目,重點開展甜味劑、著色劑、防腐劑和微生物等項目的抽檢監測工作。要認真分析抽檢監測數據,深挖行業“潛規則”,強化結果運用,及時發布風險警示信息。
請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于12月20日前,將現制現售奶茶果蔬汁專項檢查工作總結及專項檢查工作數據統計表(見附件)報送省局餐飲食品監管處。
聯系人:高志松
電話:0371-65566126,65566117(傳真)
郵箱:shipinchu@163.com
2018年7月10日
附件
現制現售奶茶果蔬汁專項檢查工作數據統計表
填報單位(蓋章):
現將《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現制現售奶茶果蔬汁監督管理的通知》(市監食監二〔2018〕19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并就有關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高度重視,迅速行動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現制現售奶茶果蔬汁等飲品店的監管工作,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專項檢查工作方案,與正在開展的“三小”食品安全專項治理、中小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護幼行動等工作有機結合,統籌安排,有序實施,確保市場監管總局的有關部署要求落到實處。
二、突出重點,強化監管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圍繞現制現售奶茶果蔬汁等飲品店易發多發的使用過期和腐敗變質食品原料、衛生條件差、榨汁機等工具容器未按規定清洗消毒、虛假宣傳等突出問題,以大型商業綜合體、主要商業街區、步行街、旅游景店及其周邊、學校校園周邊等區域為重點,嚴格按照《通知》中第二項“加強監督檢查和產品抽檢”的要求,對“復核食品經營許可條件”等七個方面的內容進行重點檢查,切實加大現場監督檢查和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力度,督促飲品店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三、加強抽檢監測,強化結果運用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將現制現售奶茶、現制現售果蔬汁作為本年度抽檢監測的重點品種,增加抽檢監測批次。要嚴格按照《河南省2018年第一批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及風險監測實施方案》(豫食藥監辦抽檢〔2018〕32號)規定的監測項目,重點開展甜味劑、著色劑、防腐劑和微生物等項目的抽檢監測工作。要認真分析抽檢監測數據,深挖行業“潛規則”,強化結果運用,及時發布風險警示信息。
請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于12月20日前,將現制現售奶茶果蔬汁專項檢查工作總結及專項檢查工作數據統計表(見附件)報送省局餐飲食品監管處。
聯系人:高志松
電話:0371-65566126,65566117(傳真)
郵箱:shipinchu@163.com
2018年7月10日
附件
現制現售奶茶果蔬汁專項檢查工作數據統計表
填報單位(蓋章):
序號 | 內容 | 數量 | |
1 | 風險排查及監督檢查情況 | 出動執法人員(人次) | |
2 | 檢查餐飲單位數(家次) | | |
3 | 發現存在風險隱患單位數(家) | | |
4 | 排查出風險隱患數(個) | | |
5 | 抽檢監測情況 | 抽檢單位數(家) | |
6 | 抽檢批次(批) | | |
7 | 發現問題食品批次(批) | | |
8 | 整改落實及立案查處情況 | 責令整改單位數(家) | |
9 | 完成整改單位數(家) | | |
10 | 立案數(起) | | |
11 | 沒收問題食品(公斤) | | |
12 | 罰沒金額(萬元) | | |
13 | 移送公安機關(起) | | |
14 | 吊銷許可證(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