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應急管理局,各安全培訓機構,安全研究院,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開展特種作業操作證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粵應急函〔2020〕35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我局制訂了《深圳市特種作業操作證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深圳市應急管理局
2020年9月22日
深圳市特種作業操作證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開展特種作業操作證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粵應急函〔2020〕357號)精神,進一步規范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市應急管理局決定從即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特種作業操作證專項治理行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安全生產法》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0號)有關規定,依法查處偽造、變造、買賣特種作業操作證行為,依法查處從業人員無證或持假冒特種作業證上崗作業行為,督促用人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規范完善特種作業操作證考核發放、信息查詢、管理使用秩序,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社會秩序。
二、工作任務
(一)組織企業開展自查。各區應急管理局組織生產經營單位迅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生產經營單位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明確特種作業崗位設置及職責,全面梳理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持證情況,并查驗持證人員證書真偽,對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持有假冒操作證或無證上崗的要及時整改。各區應急管理局要對企業自查自糾情況進行核查或抽查,確保達到企業自查率100%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率100%的兩個100%。(證書真偽查詢指引見附件1,生產經營單位自查表見附件2)
(二)組織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各區應急管理局結合《市應急管理局關于加強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深應急〔2020〕122號),組織開展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專項執法檢查,要將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證書來源及證書的真實性納入執法檢查重點內容,并重點查處以下違法行為:一是用人單位不查驗特種作業人員持證或證書真偽情況,默許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或持假證上崗的行為;二是未參加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在微信等網絡平臺直接購買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作業,或者使用偽造、變造、買賣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行為;三是特種作業人員涂改、轉借、轉讓、冒用特種作業操作證的行為。對發現的制造、販賣假證的平臺或個人,按照《關于印發〈深圳市安全生產領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深安辦〔2018〕26號)及時移交或聯合公安等部門進行依法處理。(相關違法行為處罰依據及標準詳見附件3)
(三)加強培訓考試監管。各區應急管理局加強培訓機構檢查,督促培訓機構嚴格依照培訓大綱開展教學活動,提高培訓質量,嚴肅查處未按規定開展安全培訓的行為??荚嚈C構要進一步規范考試點管理,加大考試點巡查力度,嚴格考試紀律,杜絕監考不嚴以及間接“協助”考證人員通過考試等行為。
(四)廣泛宣傳引導。各區應急管理局通過微信公眾號、微博、網站、“學習強安”平臺等多種形式,普及特種作業特性、范圍以及培訓考核正規渠道等知識信息,向社會公眾大力宣傳特種作業持假證或無證操作的危害,加強“特種作業持證上崗就是保障企業、操作者本人和他人平安的根本措施”等宣傳力度;讓企業和從業人員掌握網上核驗方式,學會如何辨別證件真偽;同時廣泛通報“打假”開展情況和犯罪查處結果,充分發揮典型案例和刑事處罰的警示震懾作用,形成強大輿論聲勢;要暢通舉報渠道,落實有獎舉報制度,鼓勵廣大群眾充分利用“12350”等電話舉報違法行為,形成社會共治的良好氛圍。
三、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應急管理局要高度重視,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治理措施,責任落實到人,有序有力推進專項治理行動。
(二)加強信息報送。請各區應急管理局及時總結梳理工作開展情況,于11月18日前將《深圳市特種作業操作證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情況統計表》(附件4)和專項治理工作總結報送至市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基礎處。
附件:
1.特種作業操作證真偽查詢指引
2.生產經營單位特種作業管理情況自查表
3.特種作業操作證相關違法行為處罰依據及標準
4.深圳市特種作業操作證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情況統計表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開展特種作業操作證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粵應急函〔2020〕35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我局制訂了《深圳市特種作業操作證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深圳市應急管理局
2020年9月22日
深圳市特種作業操作證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開展特種作業操作證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粵應急函〔2020〕357號)精神,進一步規范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市應急管理局決定從即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特種作業操作證專項治理行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安全生產法》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0號)有關規定,依法查處偽造、變造、買賣特種作業操作證行為,依法查處從業人員無證或持假冒特種作業證上崗作業行為,督促用人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規范完善特種作業操作證考核發放、信息查詢、管理使用秩序,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社會秩序。
二、工作任務
(一)組織企業開展自查。各區應急管理局組織生產經營單位迅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生產經營單位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明確特種作業崗位設置及職責,全面梳理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持證情況,并查驗持證人員證書真偽,對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持有假冒操作證或無證上崗的要及時整改。各區應急管理局要對企業自查自糾情況進行核查或抽查,確保達到企業自查率100%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率100%的兩個100%。(證書真偽查詢指引見附件1,生產經營單位自查表見附件2)
(二)組織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各區應急管理局結合《市應急管理局關于加強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深應急〔2020〕122號),組織開展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專項執法檢查,要將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證書來源及證書的真實性納入執法檢查重點內容,并重點查處以下違法行為:一是用人單位不查驗特種作業人員持證或證書真偽情況,默許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或持假證上崗的行為;二是未參加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在微信等網絡平臺直接購買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作業,或者使用偽造、變造、買賣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行為;三是特種作業人員涂改、轉借、轉讓、冒用特種作業操作證的行為。對發現的制造、販賣假證的平臺或個人,按照《關于印發〈深圳市安全生產領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深安辦〔2018〕26號)及時移交或聯合公安等部門進行依法處理。(相關違法行為處罰依據及標準詳見附件3)
(三)加強培訓考試監管。各區應急管理局加強培訓機構檢查,督促培訓機構嚴格依照培訓大綱開展教學活動,提高培訓質量,嚴肅查處未按規定開展安全培訓的行為??荚嚈C構要進一步規范考試點管理,加大考試點巡查力度,嚴格考試紀律,杜絕監考不嚴以及間接“協助”考證人員通過考試等行為。
(四)廣泛宣傳引導。各區應急管理局通過微信公眾號、微博、網站、“學習強安”平臺等多種形式,普及特種作業特性、范圍以及培訓考核正規渠道等知識信息,向社會公眾大力宣傳特種作業持假證或無證操作的危害,加強“特種作業持證上崗就是保障企業、操作者本人和他人平安的根本措施”等宣傳力度;讓企業和從業人員掌握網上核驗方式,學會如何辨別證件真偽;同時廣泛通報“打假”開展情況和犯罪查處結果,充分發揮典型案例和刑事處罰的警示震懾作用,形成強大輿論聲勢;要暢通舉報渠道,落實有獎舉報制度,鼓勵廣大群眾充分利用“12350”等電話舉報違法行為,形成社會共治的良好氛圍。
三、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應急管理局要高度重視,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治理措施,責任落實到人,有序有力推進專項治理行動。
(二)加強信息報送。請各區應急管理局及時總結梳理工作開展情況,于11月18日前將《深圳市特種作業操作證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情況統計表》(附件4)和專項治理工作總結報送至市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基礎處。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