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農業農村局、贛江新區社會發展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農辦科〔2021〕4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做好2021年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工作目標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嚴厲打擊非法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究、試驗、生產、經營、加工等行為。對轄區內農業轉基因研究試驗和農業轉基因加工企業現場檢查覆蓋率100%,對涉農科研育種單位試驗基地和南繁育種基地抽樣檢測覆蓋率100%。
二、突出工作重點
(一)強化研究試驗環節監管。對農業轉基因研發單位全覆蓋檢查,嚴查中間試驗是否依法報告,環境釋放和生產性試驗是否依法報批、基因編輯等新育種技術研究是否依法開展,對農業轉基因試驗全程監管、備案前核查控制條件是否合規、批準后檢查控制措施是否落實到位、試驗材料可追溯管理情況、試驗后的收獲物和殘余物等管理情況,安排專業人員跟蹤檢測轉基因作物種植區域的病蟲害消長、種群結構及其生物多樣性變化,嚴防目標害蟲轉移對其他作物造成危害,防范次要害蟲上升危害。
(二)強化品種區試登記環節監管。嚴格落實“未獲得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的品種一律不得進行區域試驗和品種登記”要求,申請單位應確保品種不含未經批準的轉基因成分;試驗或登記組織單位要對參加國家生產性試驗(江西試點)和省級區域試驗品種進行檢測,發現非法含有轉基因成分的立即終止試驗或停止登記。
(三)強化種子生產經營環節監管。對種子的育種材料及相關育種基地開展轉基因成分檢測,嚴防非法轉基因育種。加大種子下地前和苗期檢測力度。開展種子銷售環節和種子收獲季種子轉基因專項抽檢工作,嚴防非法轉基因種子流入市場。加強對種子包裝、標簽等環節監管,加大對種子市場、經營門店的轉基因成分抽檢力度,嚴查轉基因種子非法加工銷售。
(四)強化進口加工監管。加強對農業轉基因加工企業的監管和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流向管控。嚴查運輸、儲存、加工等過程控制措施落實情況,全面核查產品采購、加工、銷售、管理等檔案記錄和廠區內視頻監控系統,確保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嚴禁改變用途。
(五)強化南繁基地監管。加大對本地區的南繁基地抽檢,嚴查私自開展農業轉基因試驗和育繁種行為,堅決鏟除違規試驗和育繁種材料。加強與海南省相關部門溝通,及時掌握我省南繁育種單位違規情況,對我省南繁育種單位從嚴管理,對違規單位嚴肅約談,責令整改。
三、強化保障措施
(一)壓實主體責任。農業轉基因研發單位應成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小組,單位法定代表人要切實擔負起監管的法定責任。種子生產經營單位應加強對制種親本的管理,建立健全檔案,嚴防非法生產經營轉基因種子。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企業要成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組,建立并嚴格執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嚴禁改變用途,確保具有生物活性的轉基因原料不進入環境。
(二)加強監督檢查。各地要落實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的屬地管理責任,保障人員、裝備和工作經費,專題部署轉基因監管工作。對轄區內研究試驗、試驗基地、加工企業、制(繁)種基地和市場,一年內開展實地檢查2次以上。加強對市場銷售的種子、制(繁)種基地、南繁基地制(繁)種材料的監督管理。要做好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的執法工作,抓好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農業行政執法工作。相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好各項任務。
(三)加強宣傳培訓。加大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科普和宣傳工作力度。在涉農高校開展轉基因科普教育,結合農業大講堂下基層宣講、農技人員培訓、高素質農民培養等工作開展轉基因科普;通過網絡科普、專家講座、發放資料等形式,宣傳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基本常識等,構建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圍。
(四)加大查處力度。全面摸排收集違規線索,及時立案調查,依法從嚴處理,對已辦結案件依法做好信息公開,曝光查處結果,形成震懾。緊抓重點案件不放,深挖線索來源,打掉非法擴散的源頭。鼓勵社會各界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舉報,對舉報線索認真核查,及時反饋核查情況。
(五)把握工作進度。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調整優化農業轉基因安全監管領導小組,明確責任分工。嚴格落實各項監管措施,按時審核匯總轄區內上個月月度監管信息,于每月5日前按時報送,6月10日前報送半年工作情況。及時總結全年農業轉基因監管工作,于12月10日前報送廳科技教育處。聯系人:姜佳敏,0791-86238916;491138567@qq.com。
2021年4月5日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農辦科〔2021〕4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做好2021年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工作目標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嚴厲打擊非法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究、試驗、生產、經營、加工等行為。對轄區內農業轉基因研究試驗和農業轉基因加工企業現場檢查覆蓋率100%,對涉農科研育種單位試驗基地和南繁育種基地抽樣檢測覆蓋率100%。
二、突出工作重點
(一)強化研究試驗環節監管。對農業轉基因研發單位全覆蓋檢查,嚴查中間試驗是否依法報告,環境釋放和生產性試驗是否依法報批、基因編輯等新育種技術研究是否依法開展,對農業轉基因試驗全程監管、備案前核查控制條件是否合規、批準后檢查控制措施是否落實到位、試驗材料可追溯管理情況、試驗后的收獲物和殘余物等管理情況,安排專業人員跟蹤檢測轉基因作物種植區域的病蟲害消長、種群結構及其生物多樣性變化,嚴防目標害蟲轉移對其他作物造成危害,防范次要害蟲上升危害。
(二)強化品種區試登記環節監管。嚴格落實“未獲得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的品種一律不得進行區域試驗和品種登記”要求,申請單位應確保品種不含未經批準的轉基因成分;試驗或登記組織單位要對參加國家生產性試驗(江西試點)和省級區域試驗品種進行檢測,發現非法含有轉基因成分的立即終止試驗或停止登記。
(三)強化種子生產經營環節監管。對種子的育種材料及相關育種基地開展轉基因成分檢測,嚴防非法轉基因育種。加大種子下地前和苗期檢測力度。開展種子銷售環節和種子收獲季種子轉基因專項抽檢工作,嚴防非法轉基因種子流入市場。加強對種子包裝、標簽等環節監管,加大對種子市場、經營門店的轉基因成分抽檢力度,嚴查轉基因種子非法加工銷售。
(四)強化進口加工監管。加強對農業轉基因加工企業的監管和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流向管控。嚴查運輸、儲存、加工等過程控制措施落實情況,全面核查產品采購、加工、銷售、管理等檔案記錄和廠區內視頻監控系統,確保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嚴禁改變用途。
(五)強化南繁基地監管。加大對本地區的南繁基地抽檢,嚴查私自開展農業轉基因試驗和育繁種行為,堅決鏟除違規試驗和育繁種材料。加強與海南省相關部門溝通,及時掌握我省南繁育種單位違規情況,對我省南繁育種單位從嚴管理,對違規單位嚴肅約談,責令整改。
三、強化保障措施
(一)壓實主體責任。農業轉基因研發單位應成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小組,單位法定代表人要切實擔負起監管的法定責任。種子生產經營單位應加強對制種親本的管理,建立健全檔案,嚴防非法生產經營轉基因種子。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企業要成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組,建立并嚴格執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嚴禁改變用途,確保具有生物活性的轉基因原料不進入環境。
(二)加強監督檢查。各地要落實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的屬地管理責任,保障人員、裝備和工作經費,專題部署轉基因監管工作。對轄區內研究試驗、試驗基地、加工企業、制(繁)種基地和市場,一年內開展實地檢查2次以上。加強對市場銷售的種子、制(繁)種基地、南繁基地制(繁)種材料的監督管理。要做好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的執法工作,抓好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農業行政執法工作。相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好各項任務。
(三)加強宣傳培訓。加大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科普和宣傳工作力度。在涉農高校開展轉基因科普教育,結合農業大講堂下基層宣講、農技人員培訓、高素質農民培養等工作開展轉基因科普;通過網絡科普、專家講座、發放資料等形式,宣傳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基本常識等,構建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圍。
(四)加大查處力度。全面摸排收集違規線索,及時立案調查,依法從嚴處理,對已辦結案件依法做好信息公開,曝光查處結果,形成震懾。緊抓重點案件不放,深挖線索來源,打掉非法擴散的源頭。鼓勵社會各界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舉報,對舉報線索認真核查,及時反饋核查情況。
(五)把握工作進度。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調整優化農業轉基因安全監管領導小組,明確責任分工。嚴格落實各項監管措施,按時審核匯總轄區內上個月月度監管信息,于每月5日前按時報送,6月10日前報送半年工作情況。及時總結全年農業轉基因監管工作,于12月10日前報送廳科技教育處。聯系人:姜佳敏,0791-86238916;491138567@qq.com。
2021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