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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池市進一步促進蔬菜生產保障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政發〔2010〕62號)

   2014-04-09 451
核心提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  現將《河池市進一步促進蔬菜生產保障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工作方案》印發給你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
 
  現將《河池市進一步促進蔬菜生產保障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河池市進一步促進蔬菜生產保障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工作方案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蔬菜生產保障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的通知》(國發〔2010〕26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統籌推進新一輪“菜籃子”工程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0〕18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蔬菜生產保障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的通知》(桂政發〔2010〕94號)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菜籃子”工作,統籌推進我市新一輪“菜籃子”工程建設,切實提高“菜籃子”市場供應能力和質量安全水平,有效保障我市“菜籃子”產品生產供應、質量安全和價格平穩,保證人民群眾生活安定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 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國務院、自治區人民政府“菜籃子”工作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市長負責制和縣(市、 區)長負責制,加強組織領導,構建完善“菜籃子”供應保障、市場建設、質量安全、應急保障等工作和機制,推動全市“菜籃子”工程建設穩定發展,逐步進入產 銷銜接順暢、質量安全可靠、市場波動可控的可持續發展軌道,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生活的需要。
 
  二、工作目標
 
  “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和縣(市、區)長負責制進一步落實和完善,菜籃子產品生產用地保有 數量、重點產品自給率、產品質量安全合格率明顯提高,供應保障能力、應急調控能力、質量監管能力明顯增強。重點抓好肉、蛋、菜等“菜籃子”產品生產,努力 實現生產布局合理、總量滿足需求、品種更加豐富、季節供應均衡、自給水平保持穩定并逐步提高。大力推進蔬菜標準化示范園區建設,“菜籃子”生產基地建設得 到加強,培植一批規模化、專業化“菜籃子”重點流通企業,完善菜籃子產品現代流通渠道,流通條件進一步改善,加快產地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大力推進標準化 菜市場升級改造建設,完善“菜籃子”主要產品市場準入準出制度,質量安全水平顯著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完善落實責任制。
 
  市人民政府成立“菜籃子”工程建設和保障市場供應領導小組,由市長擔任組長,分管農業的副市長擔任副組長,成員由市發展改革委、農業局、商務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政管理局、衛生局、國土局、財政局、公安局、 交通運輸局、物價局、民政局、工商局、統計局、人民銀行河池市中心支行等相關部門的主要領導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農業局。各縣(市、 區)人民政府也要建立和完善行政首長為“菜籃子”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負責協調具體工作,各相關職能部門按照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
 
  市 “菜籃子”工程建設和保障市場供應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全市“菜籃子”生產供應的組織協調工作,擔負起全市“菜籃子”生產扶持和市場調控的任 務,制訂“菜籃子”發展政策措施,做好“菜籃子”生產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明確工作目標、發展任務和政策措施,定期研究解決產銷工作中的熱點、難 點問題。
 
  發 展改革部門要積極爭取中央、自治區各類涉農專項資金,努力改善農業基礎設施條件。加大蔬菜批發市場改造升級工程力度,加快產地蔬菜批發市場建設。引導推動 大中型蔬菜批發市場蔬菜預冷設施、批發市場冷藏設施,城市蔬菜配送中心建設。加強大中型蔬菜批發交易市場質量檢測系統和信息發布系統建設。
 
  農 業部門要完善農技推廣服務體系,進一步加強“菜籃子”質量安全工作,積極開展蔬菜標準園創建工作,推進標準化生產。加強對蔬菜病蟲害統防統治、菜地質量修 復與平衡施肥等技術指導,依法嚴禁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推廣使用蔬菜良種和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建立質量安全檢測及追溯機制,嚴格產地準出制度。深入實施 畜牧業升級計劃,著力提升畜牧業良種化、規模化、標準化、產業化水平和集約化程度,繼續扶持發展一批種畜禽場,抓好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項 目,抓好動物疫病防控工作。
 
  商 務部門要加強對涉及“菜籃子”相關流通業的行業指導和規范管理,合理規劃布局蔬菜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增加零售網點,支持農貿市場在場地環境、設施設備、 質量安全檢測、規范管理等方面進行標準化建設。要督促和引導農貿市場、社區等提高服務意識和水平,為零售商販經營創造便利。要對重要“菜籃子”產品供求進 行宏觀調控,制定和完善蔬菜市場供應的應急預案,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和社會穩定。
 
  住 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督促各縣(市、區)在確保不影響交通、市容,方便市民生活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選擇道路兩旁閑置的空地、停工的工地、停車場或適宜市場長 期經營的場所作為指定擺賣區或過渡性臨時市場,并根據不同地段不同區域居民密集度,適當加快超市、農貿市場、臨時市場、小區便民菜店、早市、夜市等6類市場的建設和改造,以解決農產品買賣難的問題,方便群眾生活。
 
  市政管理部門與市場管理部門要共同加強規范管理,對占道經營的攤點進行清退、取締。
 
  衛生部門要加強對“菜籃子”產品衛生綜合協調,完善“菜籃子”產品衛生標準。
 
  國土部門要實行嚴格的占補平衡和補償機制,配合有關部門落實和劃定“菜籃子”基地,確保蔬菜種植面積的保有量。按規定征收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用于新菜地建設,對“菜籃子”批發市場和蔬菜農貿市場建設用地要給予優化保障。
 
  財政部門要統籌使用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全部用于建設新菜地和發展蔬菜生產,加大對“菜籃子”產品生產設施支持力度,研究對蔬菜農貿市場建設給予必要的補貼措施。
 
  公安部門對符合標準的配送蔬菜等生鮮農產品的廂式貨車,要通過發放特別通行證等措施,允許其24小時進城通行和便利停靠。要配合有關部門嚴厲打擊各種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不法行為。
 
  交通運輸部門要繼續落實“綠色通道”政策,盡快研究擴大“綠色通道”政策覆蓋的品種范圍,解決由于少量超載和少量混裝其他產品而產生的整車收費等問題。
 
  物 價部門要加強市場農副產品價格監測,建立居民生活必需品價格異常波動監測預警機制。依法完善價格調節基金管理,扶持“菜籃子”建設。重點整治集貿市場收取 的攤位費、衛生費等和超市向供貨商收取的進場費、條碼費、促銷費等相關收費,建立集貿市場、超市收費管理長效機制。強化價格法制建設和市場價格監管,推進 反價格壟斷執法,堅決整頓市場價格秩序,嚴厲打擊價格違法違規行為。
 
  工商部門要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對銷售假冒“無公害”、“綠色”、“有機”食品及哄抬物價的行為依法嚴肅查處。審核發放“菜籃子”經營企業衛生許可證,加強對市場銷售“菜籃子”產品的檢驗檢測,保證質量安全。要督促和引導農貿市場提高服務意識和水平。
 
  民政部門要制定異常情況下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蔬菜基本消費需求的補助和救濟辦法,保證其基本生活水平在蔬菜價格大幅上漲時不降低。
 
  統計部門要組織開展主要蔬菜產品生產抽樣調查,完善蔬菜、豬肉等副食品城鄉居民家庭消費量抽樣統計調查。
 
  銀行金融機構要加大對蔬菜生產企業、大戶的信貸支持力度,開發適合蔬菜生產的保險產品,積極為規模種植的蔬菜生產提供必要的保險服務。
 
  (二)健全“菜籃子”市長負責制的考核評價體系,加強對生產、流通各環節的綜合考核。
 
  要對“菜地和種植保有數量、重要蔬菜產品自給率、蔬菜價格異常波動、蔬菜產品質量安全合格率”四項指標進行量化,作為行政首長負責制的內容,其中:菜地和種植保有數量,按照全市城鎮實際吃菜人口人均三厘菜地的標準,確保城市常年蔬菜種植面積達到10萬畝以上,高產穩產菜地面積占常年蔬菜基地的60%以上,無公害蔬菜比例逐步提高;重要蔬菜產品自給率達到100%以上,其中葉菜類達到90%;以每年1月1日為基點,蔬菜價格波動幅度控制在±20%以內;產銷環節蔬菜農殘檢查合格率達到98%以上。同時根據全市總需求量,組織好“菜籃子”產品生產和供應,保證基本供應水平的實現,各縣(市、區)要結合實際情況,分解任務指標,實行縣(市、區)、鄉(鎮、街道辦)、行政村三級主要負責人負責制,層層分解任務,落實具體指標。
 
  (三)加大投入,切實增強生產能力。
 
  1.建立多元化投入機制。建立蔬菜、生豬儲備應急保障資金,市財政每年拿出100萬元資金用于建立耐儲蔬菜和生豬活體儲備補貼資金。嚴格控制征占菜地,對城市建設確需征占菜地的,要按照“先補后占”的原則補充同等數量和質量的菜地,并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 規定的標準進行補償安置和足額征收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征占菜地的補償標準嚴格按當地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執行。嚴格使用新菜地開發建設基 金。要建立和完善“菜籃子”保險產品,積極引導菜農投保。鼓勵、引導和支持社會資本進入蔬菜優勢產區建立生產基地,保證穩定的供應渠道。鼓勵銀行金融機構 加大對“菜籃子”產品生產的信貸支持力度。
 
  2.大 力扶持蔬菜生產發展,提高“菜籃子”產品生產能力。一是重點建設一批蔬菜生產基地。市發展改革部門要協調有關部門,以“十二五”時期農業產業規劃為依據, 重點安排建設一批基礎較好、規模較大、市場穩定的蔬萊生產基地,并配套建設一批采后加工處理、預冷倉儲運輸設施。各縣(市、區)要建設一批蔬菜生產基她, 保證蔬菜供應。二是大力推進蔬萊標準化示范園區建設。積極爭取自治區扶持的蔬菜標準化生產企業,農業部門要以實施農業部“園藝作物標準園”創建項目為抓 手,在主要蔬菜生產基地全面推廣先進適用的科學套種、地膜栽培、節水滴灌、測土施肥、綠色植保等重大技術,參照農業部提出的各項標準全面推進蔬菜標準園建 設,整體提升我市蔬菜生產的產業化、標準化、品牌化和質量安全水平。三是盡快制定和完善蔬菜生產扶持政策。在依法自愿有償的前提下合理流轉土地承包經營 權。
 
  (四)搞活流通,確保“菜籃子”產品供應穩定。
 
  1.加 快構建現代物流體系。將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建設納入城鄉基礎設施建設總體規劃,推進現有市場的升級改造,提升服務功能和輻射能力。建立健全市場掛牌 經營、進貨查驗、索證索票、購銷臺帳、不合格產品退市等制度,推行網絡化監管模式,打擊各類違法違章經營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2.強化產銷銜接功能。把“菜籃子”連鎖經營作為培育新型業態、 構建現代流通網絡的重點,加強產銷銜接。引導大型連鎖超市、農產品流通企業直接與產地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訂單生產和“農超對接”,重點支持大型連鎖超市、 農產品流通企業建設直采基地、鮮活農產品冷鏈系統和農產品配送中心。要抓住國家加大“菜籃子”工程建設的機遇,與主銷區對接,發揮我市資源和區位優勢,大 力培育“菜籃子”基地,促進產銷互動,培育穩定市場。培植龍頭企業,建立“企業(專業合作組織)+基地+農 戶”的產業化經營模式,鼓勵企業和專業合作組織發展“訂單蔬菜”,與農戶建立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運行機制,促使分散的種植經營模式向集合生產經營模式的 轉變。企業和專業合作社提供種苗、技術、加工、銷售等方面的信息服務,提高蔬菜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和銷售的組織化程度。外聯市場、內聯基地,促進產品銷售, 確保農民增產增收。
 
  3.規范引導菜農早市。 要針對群眾就近早市購物的習慣,科學規劃,合理布局菜農早市,暢通流通渠道,實現“菜園子”直供“菜籃子”。對市民有需求的傳統市場和攤點予以保留。允許 不影響市容、交通的街、巷和社區等有條件的地方設置必要的攤點。做好規范引導,實行定點、定品種、定時間,確保有序、有效管理。
 
  (五)減免收費,繼續落實綠色通道政策。
 
  進一步完善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在全市范圍內所有收費公路(含收費的獨立橋梁、隧道)全 部納入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網絡范圍。對整車合法裝載運輸鮮活農產品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新納入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網絡的公路收費站點,要 按規定開辟“綠色通道”專用道口,設置“綠色通道”專用標識標志,引導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優先快速通過,確保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高效暢通。
 
  (六)加強監測,規范菜市場流通秩序。
 
  農 業、商務、物價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建立和完善覆蓋“菜籃子”主要品種的生產、流通、消費各個環節的信息監測、預警和發布制度。按照公開、透明 的原則,通過政府和部門網站、主流媒體等傳播平臺,及時發布相關信息,加強輿論引導。農業部門要對“菜籃子”產品生產環節進行及時監測和預警,引導生產 者、經營者合理安排生產和經營活動,穩定生產者、經營者、消費者的市場預期。商 務部門要對“菜籃子”產品流通環節進行及時監測和預警,加強市場運行的監測、分析和預警,及時掌握市場供求走勢,做好市場調劑和調控工作。物價部門要對 “菜籃子”產品消費環節進行及時監測和預警,注意市場運行中苗頭性、趨勢性的問題,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發出預警并采取有效應對措施,確保市場穩定。
 
  (七)建立儲備制度,強化“菜籃子”商品應急能力。
 
  由 市、縣(市、區)商務局、農業局負責牽頭,建立市、縣(市、區)兩級蔬菜、生豬儲備制度,制定完善本地區“菜籃子”商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建立市場異常波 動防范和應急處置機制,保障本地居民的基本生活和社會穩定。根據消費需求和季節變化,建立適合市區和各縣(市、區)城區蔬菜、生豬儲備,確保生豬和重要的 耐貯存蔬菜品種5—7天消費量的動態存量。
 
  四、工作要求
 
  (一)落實責任制度。
 
  要 從全局和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副食品生產、保障市場供應、保持價格基本穩定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切實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和縣 (市、區)長負責制,充實和完善負責制的內涵,把“菜籃子”工作列入市政府常務會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目標責任,明確工作任務,加大人、財、物的 投入,做到納入政府績效考評的重要內容、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財政預算安排重點項目,機構、人員、資金、責任到位,切實保證各項政策及時落實兌 現,“菜籃子”產品供應不斷檔、不脫銷和市場價格基本穩定,保證群眾消費安全。
 
  (二)加強督促檢查。
 
  要制定完善相關制度、方案、預案,加強檢查督促,切實落實中央和自治區的政策。各縣(市、區)也要制定“菜籃子”縣(市、區)長負責制工作方案。
 
  (三)嚴格責任追究。
 
  要 切實落實各級政府、相關部門監管責任,實行“菜籃子”工作問責制,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將貫徹落實國務院、自治區決策部署的情況,作為各級領導干部 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并嚴格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不落實、不執行中央、自治區各項政策措施及相關工作要求的,或組織不力、政策落實 不到位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有關地方政府或部門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對于發生“菜籃子”產品供應斷檔、脫銷,社會影響惡劣并造成嚴重成果的,要追究當地政府 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四)引導輿論宣傳。
 
  要加強新聞媒體的正面宣傳報道工作,大力宣傳國務院、自治區關于加強“菜籃子”工作、促進生產、穩定供應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國家有關政策,及時反映政府、各 部門所采取的各種積極措施。正確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提倡節約、減少浪費。嚴肅查處捏造、散布虛假價格信息的新聞媒體、經營者或個人,努力營造和諧穩定的 社會環境。


 
地區: 廣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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