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場監管局,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管局,市局機關各處室、執法總隊、機場分局:
根據《上海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方案》(滬發改規范〔2020〕20號)和《關于印發〈上海市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近期重點任務安排〉的通知》(滬發改環資〔2020〕100號)文件要求,為確保2020年目標任務順利完成,現就做好近期重點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做好各領域工作組織推進
塑料污染治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市局各有關處室、各區局要把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擺上重要位置,高度重視、重點部署、持續推動。要對照《實施方案》,特別是2020年底“禁限”要求,逐一梳理明確目標時間,敲定主體責任,細化任務措施,強化監督考核。各相關處室要組織指導各領域積極穩妥有序地開展工作。各區要明確屬地責任,建立工作推進機制,扎實細致地推動工作并開展督促檢查。要及時發現并解決工作推動中出現的問題,形成職責清晰、多方聯動、推進有力的工作合力。
二、聚焦重點、狠抓落實、推動近期有關工作有序開展
按照我局今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總體部署,請各相關處室、各區局結合自身實際、重點推進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開展生產和流通領域超薄塑料袋、超薄地膜監督檢查,嚴格執法監督,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加強對生產銷售塑料購物袋、聚乙烯農用地膜的質量監督檢查。指導各區市場監管局加大對轄區內生產和流通領域超薄塑料袋、超薄地膜監督檢查力度,依法查處生產、銷售禁止性塑料制品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產品質量違法行為。(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
(二)督促餐飲堂食服務和餐飲外賣領域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調羹等餐具,嚴格執法監督,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通過日常巡查、專項檢查等多種方式,加大對本市餐飲服務提供者不主動提供一次性餐具的監督執法力度。通過網絡監測等方式,加強對外賣配送過程中是否主動提供限制使用的一次性餐具的執法。(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處)
(三)開展商品過度包裝監督檢查,嚴格執法監督,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及國家強制性標準,加強線上線下銷售、生產的食品及化妝品商品過度包裝監督抽查工作。及時向社會發布監督抽查結果及消費提示,加強過度包裝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宣貫培訓,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計量處)
(四)加強標準的宣貫,尤其是國家再生塑料、可降解材料相關標準。(標準技術處、標準創新處)
(五)做好與市商務委對于監管、執法等工作的銜接。(各相關處室)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160396333565771903.doc
根據《上海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方案》(滬發改規范〔2020〕20號)和《關于印發〈上海市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近期重點任務安排〉的通知》(滬發改環資〔2020〕100號)文件要求,為確保2020年目標任務順利完成,現就做好近期重點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做好各領域工作組織推進
塑料污染治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市局各有關處室、各區局要把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擺上重要位置,高度重視、重點部署、持續推動。要對照《實施方案》,特別是2020年底“禁限”要求,逐一梳理明確目標時間,敲定主體責任,細化任務措施,強化監督考核。各相關處室要組織指導各領域積極穩妥有序地開展工作。各區要明確屬地責任,建立工作推進機制,扎實細致地推動工作并開展督促檢查。要及時發現并解決工作推動中出現的問題,形成職責清晰、多方聯動、推進有力的工作合力。
二、聚焦重點、狠抓落實、推動近期有關工作有序開展
按照我局今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總體部署,請各相關處室、各區局結合自身實際、重點推進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開展生產和流通領域超薄塑料袋、超薄地膜監督檢查,嚴格執法監督,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加強對生產銷售塑料購物袋、聚乙烯農用地膜的質量監督檢查。指導各區市場監管局加大對轄區內生產和流通領域超薄塑料袋、超薄地膜監督檢查力度,依法查處生產、銷售禁止性塑料制品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產品質量違法行為。(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
(二)督促餐飲堂食服務和餐飲外賣領域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調羹等餐具,嚴格執法監督,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通過日常巡查、專項檢查等多種方式,加大對本市餐飲服務提供者不主動提供一次性餐具的監督執法力度。通過網絡監測等方式,加強對外賣配送過程中是否主動提供限制使用的一次性餐具的執法。(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處)
(三)開展商品過度包裝監督檢查,嚴格執法監督,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及國家強制性標準,加強線上線下銷售、生產的食品及化妝品商品過度包裝監督抽查工作。及時向社會發布監督抽查結果及消費提示,加強過度包裝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宣貫培訓,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計量處)
(四)加強標準的宣貫,尤其是國家再生塑料、可降解材料相關標準。(標準技術處、標準創新處)
(五)做好與市商務委對于監管、執法等工作的銜接。(各相關處室)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16039633356577190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