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農業局、農委、水產畜牧獸醫局),自治區動物衛生監督所、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經農業農村部確認,我區北海市銀海區于2019年2月18日發生了1起非洲豬瘟疫情。為進一步加強非洲豬瘟防控,按照《農業農村部關于規范生豬及生豬產品調運活動的通知》(農牧發〔2018〕23號)精神,現就我區非洲豬瘟疫情全部解除封鎖之前的生豬及生豬產品調運監管事宜通知如下:
一、嚴格按要求調運生豬及生豬產品
(一)疫區所在縣(市、區,下同)調出要求。疫區所在縣的生豬及生豬產品在解除封鎖之前,暫停調出本縣。確實需要調出的,應嚴格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
1.符合相關條件的養殖企業(具體條件見附件1),其生產的種豬、商品仔豬(重量在30公斤及以下且用于育肥的生豬,下同)經非洲豬瘟檢測合格和檢疫合格后,可在廣西范圍內調運;其生產的出欄肥豬經非洲豬瘟檢測合格和檢疫合格后,可在本自治區范圍內與屠宰企業實施“點對點”調運。
2.符合相關條件的屠宰企業(具體條件見附件2),其生豬產品經非洲豬瘟檢測合格和檢疫合格后,可在廣西范圍內調運。
(二)非疫區縣在廣西內調運要求。非疫區縣生產的種豬、商品仔豬,經檢疫合格后,實行“點對點”調運至養殖場。非疫區縣生產的屠宰用生豬,在自治區內跨縣域實行“點對點”調運至屠宰場。生豬產品在屠宰環節按照規定使用PCR方法或免疫學檢測試紙條方法,經非洲豬瘟檢測合格和檢疫合格后,方可在本自治區內調運。
?。ㄈ┓且邊^縣跨省調出要求。暫停向廣西轄區外跨省調出出欄肥豬。種豬、商品仔豬經非洲豬瘟檢測合格和檢疫合格后,可調出本自治區。生豬產品在屠宰環節按照規定使用PCR方法經非洲豬瘟檢測合格和檢疫合格后,方可調出本自治區。
?。ㄋ模﹪栏駥嵤z疫和非洲豬瘟檢測。按照本通知規定調運的種豬、商品仔豬以及自治區內實施“點對點”調運的出欄肥豬,應嚴格按照《農業農村部關于規范生豬及生豬產品調運活動的通知》(農牧發〔2018〕23號)和《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轉發農業農村部關于規范生豬及生豬產品調運活動的通知》(桂農業發〔2018〕288號)的規定,嚴格實施檢疫和非洲豬瘟檢測。屬于本通知規
定情形調運的生豬產品,嚴格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關于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第119號公告的通知》(桂農廳發〔2019〕16號)的規定,嚴格實施檢疫和非洲豬瘟檢測。
二、嚴格實施外省調入生豬和生豬產品“點對點”調運備案管理
?。ㄒ唬﹤浒阜秶7彩菑耐馐≌{運生豬(包括種豬、繼續飼養商品仔豬、屠宰用肥豬)和生豬產品進入廣西的,調運人(畜、貨主)應當在調運前向輸入地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報告,如實填寫《廣西跨省調入生豬和生豬產品“點對點”調運登記表》(見附件2)后,方可將生豬和生豬產品調入廣西。
(二)調運要求。生豬運輸車輛必須符合農業農村部79號公告要求,按照備案線路行駛,并嚴格清洗消毒。調運種豬,要按照跨省引種相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調入繼續飼養商品仔豬,只能從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的輸出地養殖場“點對點”調運至輸入地養殖場(戶)。調入屠宰肥豬,只能“點對點”調運至生豬定點屠宰場。調入的生豬產品,只能來自取得代碼為A開頭的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或者食品專業經營企業。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不予以備案調運。
?。ㄈ┍O督管理。生豬調運至目的地后,接收人應當在24小時內向當地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報告,種豬應隔離飼養觀察不少于45天,繼續飼養仔豬應隔離飼養觀察至少14天,方可混欄(群)飼養。屠宰用肥豬嚴格按照規程實施入場查驗、待宰觀察、屠宰同步檢疫檢驗、非洲豬瘟檢測等。生豬產品調入方需有專門貯存冷庫,生豬產品調入后必須先入庫封存,及時向當地縣級動
物衛生監督機構報告??h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接到生豬和生豬產品調入報告后,應及時派員進行監督檢查,主要查驗調運生豬和生豬產品的備案登記表、種豬引種審批表、檢疫證明、非洲豬瘟檢測報告、耳標、生豬運輸車輛備案表等信息,需要采樣檢測的,聯合同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實施。
三、加強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各地要按照非洲豬瘟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管理,切實落實好各項防控措施。嚴格開展生豬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嚴格執行生豬及生豬產品調運管理規定。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組織落實生豬“點對點”調運管理制度、落地報告等制度;牽頭建立失信名單制度,對發生違法違規調入生豬及產品的經營主體列入失信名單。要強化監督執法檢查,發現違法違規調運生豬及其產品的,要依法從嚴處罰。
附件:1.疫區所在縣(區)準許生豬及生豬產品調運養殖企業和屠宰企業資質條件
2.廣西跨省調入生豬和生豬產品“點對點”調運登記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2019年2月20日
附件1
疫區所在縣(區)準許生豬及生豬產品調運
養殖企業和屠宰企業資質條件
疫區所在縣(區)內的生豬養殖企業符合下列條件的,可在廣西范圍內與屠宰企業實施出欄肥豬“點對點”調運。
一、養殖企業應當符合的條件
?。ㄒ唬┚哂歇毩⒎ㄈ速Y格,擬調出生豬的養殖場取得 《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防疫管理制度健全,配備專職獸醫人員。
?。ǘ┚哂休^高生物安全水平,過去3年內未發生重大動物疫情,在部、省兩級重大動物疫病抗體監測中,未出現低于國家規定標準的情形。
?。ㄈ┛h域內無屠宰企業或現有屠宰企業產能不足。
?。ㄋ模┌匆幎ㄩ_展非洲豬瘟實驗室檢測,檢測結果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陰性。
?。ㄎ澹┡c屠宰企業簽訂專項供應生產合同。
二、屠宰企業應當符合的條件
?。ㄒ唬┤〉谩渡i定點屠宰許可證》A證 。
?。ǘM調入生豬的屠宰廠 ( 場 ) 上一年度實際屠宰生豬15萬頭以上。
(三)過去3年內,在相關部門無產品質量方面的不良記錄,在部、省兩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中未檢出禁用藥物或違禁添加物。
?。ㄋ模┓稀渡i屠宰廠(場)監督檢查規范》(農醫發〔2016〕14號)要求。
5.能夠按照生豬來源場戶分批屠宰生豬。
附件2
廣西跨省調入生豬和生豬產品“點對點”
調運登記表
編號: ××縣(市、區) 動監 (備)+4位數年份+4位數順序號
備注:1、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留存,一份由申請人在運輸時隨貨同行并保管留存。2、擬調運時間填寫范圍在5日內;3、應當在生豬和生豬產品調運前向輸入地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報告,并在申報檢疫時向輸出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出示本表。輸入繼續飼養商品仔豬的,需提交輸出生豬養殖場的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復印件核查。
經農業農村部確認,我區北海市銀海區于2019年2月18日發生了1起非洲豬瘟疫情。為進一步加強非洲豬瘟防控,按照《農業農村部關于規范生豬及生豬產品調運活動的通知》(農牧發〔2018〕23號)精神,現就我區非洲豬瘟疫情全部解除封鎖之前的生豬及生豬產品調運監管事宜通知如下:
一、嚴格按要求調運生豬及生豬產品
(一)疫區所在縣(市、區,下同)調出要求。疫區所在縣的生豬及生豬產品在解除封鎖之前,暫停調出本縣。確實需要調出的,應嚴格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
1.符合相關條件的養殖企業(具體條件見附件1),其生產的種豬、商品仔豬(重量在30公斤及以下且用于育肥的生豬,下同)經非洲豬瘟檢測合格和檢疫合格后,可在廣西范圍內調運;其生產的出欄肥豬經非洲豬瘟檢測合格和檢疫合格后,可在本自治區范圍內與屠宰企業實施“點對點”調運。
2.符合相關條件的屠宰企業(具體條件見附件2),其生豬產品經非洲豬瘟檢測合格和檢疫合格后,可在廣西范圍內調運。
(二)非疫區縣在廣西內調運要求。非疫區縣生產的種豬、商品仔豬,經檢疫合格后,實行“點對點”調運至養殖場。非疫區縣生產的屠宰用生豬,在自治區內跨縣域實行“點對點”調運至屠宰場。生豬產品在屠宰環節按照規定使用PCR方法或免疫學檢測試紙條方法,經非洲豬瘟檢測合格和檢疫合格后,方可在本自治區內調運。
?。ㄈ┓且邊^縣跨省調出要求。暫停向廣西轄區外跨省調出出欄肥豬。種豬、商品仔豬經非洲豬瘟檢測合格和檢疫合格后,可調出本自治區。生豬產品在屠宰環節按照規定使用PCR方法經非洲豬瘟檢測合格和檢疫合格后,方可調出本自治區。
?。ㄋ模﹪栏駥嵤z疫和非洲豬瘟檢測。按照本通知規定調運的種豬、商品仔豬以及自治區內實施“點對點”調運的出欄肥豬,應嚴格按照《農業農村部關于規范生豬及生豬產品調運活動的通知》(農牧發〔2018〕23號)和《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轉發農業農村部關于規范生豬及生豬產品調運活動的通知》(桂農業發〔2018〕288號)的規定,嚴格實施檢疫和非洲豬瘟檢測。屬于本通知規
定情形調運的生豬產品,嚴格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關于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第119號公告的通知》(桂農廳發〔2019〕16號)的規定,嚴格實施檢疫和非洲豬瘟檢測。
二、嚴格實施外省調入生豬和生豬產品“點對點”調運備案管理
?。ㄒ唬﹤浒阜秶7彩菑耐馐≌{運生豬(包括種豬、繼續飼養商品仔豬、屠宰用肥豬)和生豬產品進入廣西的,調運人(畜、貨主)應當在調運前向輸入地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報告,如實填寫《廣西跨省調入生豬和生豬產品“點對點”調運登記表》(見附件2)后,方可將生豬和生豬產品調入廣西。
(二)調運要求。生豬運輸車輛必須符合農業農村部79號公告要求,按照備案線路行駛,并嚴格清洗消毒。調運種豬,要按照跨省引種相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調入繼續飼養商品仔豬,只能從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的輸出地養殖場“點對點”調運至輸入地養殖場(戶)。調入屠宰肥豬,只能“點對點”調運至生豬定點屠宰場。調入的生豬產品,只能來自取得代碼為A開頭的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或者食品專業經營企業。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不予以備案調運。
?。ㄈ┍O督管理。生豬調運至目的地后,接收人應當在24小時內向當地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報告,種豬應隔離飼養觀察不少于45天,繼續飼養仔豬應隔離飼養觀察至少14天,方可混欄(群)飼養。屠宰用肥豬嚴格按照規程實施入場查驗、待宰觀察、屠宰同步檢疫檢驗、非洲豬瘟檢測等。生豬產品調入方需有專門貯存冷庫,生豬產品調入后必須先入庫封存,及時向當地縣級動
物衛生監督機構報告??h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接到生豬和生豬產品調入報告后,應及時派員進行監督檢查,主要查驗調運生豬和生豬產品的備案登記表、種豬引種審批表、檢疫證明、非洲豬瘟檢測報告、耳標、生豬運輸車輛備案表等信息,需要采樣檢測的,聯合同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實施。
三、加強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各地要按照非洲豬瘟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管理,切實落實好各項防控措施。嚴格開展生豬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嚴格執行生豬及生豬產品調運管理規定。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組織落實生豬“點對點”調運管理制度、落地報告等制度;牽頭建立失信名單制度,對發生違法違規調入生豬及產品的經營主體列入失信名單。要強化監督執法檢查,發現違法違規調運生豬及其產品的,要依法從嚴處罰。
附件:1.疫區所在縣(區)準許生豬及生豬產品調運養殖企業和屠宰企業資質條件
2.廣西跨省調入生豬和生豬產品“點對點”調運登記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2019年2月20日
附件1
疫區所在縣(區)準許生豬及生豬產品調運
養殖企業和屠宰企業資質條件
疫區所在縣(區)內的生豬養殖企業符合下列條件的,可在廣西范圍內與屠宰企業實施出欄肥豬“點對點”調運。
一、養殖企業應當符合的條件
?。ㄒ唬┚哂歇毩⒎ㄈ速Y格,擬調出生豬的養殖場取得 《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防疫管理制度健全,配備專職獸醫人員。
?。ǘ┚哂休^高生物安全水平,過去3年內未發生重大動物疫情,在部、省兩級重大動物疫病抗體監測中,未出現低于國家規定標準的情形。
?。ㄈ┛h域內無屠宰企業或現有屠宰企業產能不足。
?。ㄋ模┌匆幎ㄩ_展非洲豬瘟實驗室檢測,檢測結果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陰性。
?。ㄎ澹┡c屠宰企業簽訂專項供應生產合同。
二、屠宰企業應當符合的條件
?。ㄒ唬┤〉谩渡i定點屠宰許可證》A證 。
?。ǘM調入生豬的屠宰廠 ( 場 ) 上一年度實際屠宰生豬15萬頭以上。
(三)過去3年內,在相關部門無產品質量方面的不良記錄,在部、省兩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中未檢出禁用藥物或違禁添加物。
?。ㄋ模┓稀渡i屠宰廠(場)監督檢查規范》(農醫發〔2016〕14號)要求。
5.能夠按照生豬來源場戶分批屠宰生豬。
附件2
廣西跨省調入生豬和生豬產品“點對點”
調運登記表
編號: ××縣(市、區) 動監 (備)+4位數年份+4位數順序號
申請人( 貨主) 名稱 | 法定代表 人 | ||||||
經辦人員及聯系電話 | 身份證號 | ||||||
調入生豬的用途 | □ 繼續飼養 □ 屠宰 | 擬調入的養殖場(戶 )或屠宰場名稱 | |||||
擬調入生豬和生豬產品到達目的地 | 市 縣 ( 市、區〉 鄉鎮(街道辦) 村(單位名稱) | ||||||
申請調入數量(頭 、公斤) | 擬調運時間 | 年 月 日 至 月 日 | |||||
輸出生豬和生豬產品來源地 |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 (地區〉 縣 ( 市、區〉 單位(企業) | ||||||
輸出生豬養殖場名稱 | 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號碼 | ||||||
運輸方式及運輸路線 | |||||||
申請人承諾:啟運前按規定取得動物檢疫合格證;使用符合條件的車輛運輸生豬,并做好車輛清洗消毒;按照備案登記的生豬來源地、到達目的地調運生豬。調入的生豬和生豬產品到達目的地后,保證在24小時內向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報告。
申請調運單位蓋公章 (單位無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
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意見
(蓋單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備注:1、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留存,一份由申請人在運輸時隨貨同行并保管留存。2、擬調運時間填寫范圍在5日內;3、應當在生豬和生豬產品調運前向輸入地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報告,并在申報檢疫時向輸出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出示本表。輸入繼續飼養商品仔豬的,需提交輸出生豬養殖場的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復印件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