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大桶水”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一〔2014〕28號)(以下簡稱《通知》),對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加大監督檢查、產品抽檢和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提出明確要求?,F將《通知》轉發給你們,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認真貫徹執行。
一、明確本次檢查范圍
本次專項檢查的范圍是省內瓶(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根據《瓶(桶)裝飲用水類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納入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范圍的飲用水產品分為飲用天然礦泉水、飲用純凈水、其他飲用水三類。
?。ㄒ唬╋嬘锰烊坏V泉水(GB8537-2008):是指從地下深處自然涌出的或經鉆井采集的,含有一定量的礦物鹽、微量元素或其他成分,在一定區域未受污染并采取預防措施避免污染的水。
?。ǘ╋嬘眉儍羲℅B17323-1998):是指以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水為原料,通過電滲析法、離子交換法、反滲透法、蒸餾法及其他適當的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于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飲用的水。
?。ㄈ┢渌嬘盟ń泜浒赣行У钠髽I標準):是指除飲用天然礦泉水、飲用純凈水以外的其他經過濾、滅菌等工藝處理并灌裝密封容器中可直接飲用的水。如瓶(桶)裝飲用水、礦物質水及企業自行定義的產品,如山泉水、天然水、活性水、弱堿性水等。
二、加強企業取水資質的監管
各市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取水資質的監管。對于生產飲用天然礦泉水的企業,其水源應當具有水源評價報告、采礦許可證、取水許可證、水源水質跟蹤監測報告。對于生產飲用純凈水、其他飲用水的生產企業,如其直接從地下或者河流、湖泊取水,依據《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60號)和《山東省取水許可管理辦法》(2010年修正本),辦理取水許可證。對目前已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未辦理取水許可證的企業,應及時辦理取水許可證,在食品生產許可有效期滿換證時提交取水許可證;對已取得工商營業執照擬申請飲用水食品生產許可的企業,需先辦理取水許可證,再依程序辦理食品生產許可。
三、認真開展監督檢查
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檢查規定》(質檢總局公告2009年第119號)和《通知》的要求,對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瓶(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開展監督檢查。各市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形成書面監督檢查總結報告,并據實填寫《“大桶水”生產企業監督檢查重點項目表》(附件1)和《“大桶水”生產企業檢查匯總表》(附件2),于2014年8月15日前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監管處,同時上傳電子文本。
附件1“大桶水”生產企業監督檢查重點項目表.doc
附件2“大桶水”生產企業檢查匯總表.doc
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5月9日
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大桶水”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一〔2014〕28號)(以下簡稱《通知》),對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加大監督檢查、產品抽檢和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提出明確要求?,F將《通知》轉發給你們,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認真貫徹執行。
一、明確本次檢查范圍
本次專項檢查的范圍是省內瓶(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根據《瓶(桶)裝飲用水類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納入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范圍的飲用水產品分為飲用天然礦泉水、飲用純凈水、其他飲用水三類。
?。ㄒ唬╋嬘锰烊坏V泉水(GB8537-2008):是指從地下深處自然涌出的或經鉆井采集的,含有一定量的礦物鹽、微量元素或其他成分,在一定區域未受污染并采取預防措施避免污染的水。
?。ǘ╋嬘眉儍羲℅B17323-1998):是指以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水為原料,通過電滲析法、離子交換法、反滲透法、蒸餾法及其他適當的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于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飲用的水。
?。ㄈ┢渌嬘盟ń泜浒赣行У钠髽I標準):是指除飲用天然礦泉水、飲用純凈水以外的其他經過濾、滅菌等工藝處理并灌裝密封容器中可直接飲用的水。如瓶(桶)裝飲用水、礦物質水及企業自行定義的產品,如山泉水、天然水、活性水、弱堿性水等。
二、加強企業取水資質的監管
各市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取水資質的監管。對于生產飲用天然礦泉水的企業,其水源應當具有水源評價報告、采礦許可證、取水許可證、水源水質跟蹤監測報告。對于生產飲用純凈水、其他飲用水的生產企業,如其直接從地下或者河流、湖泊取水,依據《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60號)和《山東省取水許可管理辦法》(2010年修正本),辦理取水許可證。對目前已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未辦理取水許可證的企業,應及時辦理取水許可證,在食品生產許可有效期滿換證時提交取水許可證;對已取得工商營業執照擬申請飲用水食品生產許可的企業,需先辦理取水許可證,再依程序辦理食品生產許可。
三、認真開展監督檢查
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檢查規定》(質檢總局公告2009年第119號)和《通知》的要求,對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瓶(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開展監督檢查。各市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形成書面監督檢查總結報告,并據實填寫《“大桶水”生產企業監督檢查重點項目表》(附件1)和《“大桶水”生產企業檢查匯總表》(附件2),于2014年8月15日前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監管處,同時上傳電子文本。


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