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農業局、各地州市農業局,自治區農機局,新疆農業職業技術學院,廳機關各處室、各直屬事業單位:
為切實做好農業轉基因監管工作,確保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究、試驗、生產、經營、進口和加工等活動規范有序,按照《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和《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年農業轉基因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農辦科〔2018〕2號),現將2018年自治區農業轉基因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附件:《2018年自治區農業轉基因監管工作方案》
自治區農業廳辦公室
2018年3月15日
附件:
2018年自治區農業轉基因監管工作方案
為做好我區2018年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促進農業轉基因健康發展,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年農業轉基因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農辦科〔2018〕2號)的要求,現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研究上要大膽,堅持自主創新;推廣上要慎重,穩步推進產業化;管理上要嚴格,堅持依法監管”的總要求,嚴格按照“屬地管理、部門協調、檢打聯動”的原則,有效提升我區轉基因監管能力和水平,加強宣傳和引導,嚴厲打擊農業轉基因生物非法試驗、制種、銷售、種植、加工等行為,保障我區農業轉基因生物產業健康發展。
二、加強領導與協調,明確分工壓實責任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農業轉基因工作負主體責任,要指定機構和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并負責收集整理本地各縣市農業轉基因信息,每月底向農業廳轉基因領導小組辦公室(科教處)報送本月轉基因工作情況。農業廳各有關部門每月底向農業廳轉基因領導小組辦公室(科教處)報送本月轉基因工作情況。
1.加強研發者實驗過程的監管。牽頭單位:農業廳廳科教處。協作單位:廳法規處、種子站、南繁辦,承擔農業轉基因相關試驗研發任務課題的研究單位所在地州、縣市農業局。
2.加強種子生產、加工、經營環節監管。牽頭單位:自治區種子站。協作單位:廳法規處、科教處、質監處、南繁辦、哈檢站;各地州、縣市農業局。
3.抓好轉基因進口加工生產環節監管。牽頭單位:廳科教處。協作單位:廳加工處、產業化處、市場處、質監處;有農業轉基因產品加工企業的地州、縣市農業局。
4.農業轉基因非法案件查處。牽頭單位:廳法規處(綜合執法大隊)。協助單位:廳科教處、質監處、加工處、種子站、南繁辦、哈檢站;各地州、縣市農業局。
5.應急預案制定,信息輿論管控。牽頭單位:廳科教處。協作單位:廳辦公室、信息中心、法規處、質監處、加工處;各地州、縣市農業局。
6.管理人員培訓與農業轉基因科普教育和法律宣傳。牽頭單位:廳科教處。協作單位:新疆農業職業技術學院、廳法規處、質監處、加工處、種子站、農廣校、南繁辦;各地州、縣市農業局。
三、加強重點環節監管任務
1.加強研發者試驗過程的監管。督促轉基因研發單位和研發人員落實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健全管理制度,強化對科教單位和種子企業育種活動的督查,嚴防育種材料非法擴散。對我區涉農科研育種單位試驗基地要開展抽檢和排查,掌握轉基因作物試驗情況。嚴查轉基因研發試驗事項的審批、報告;研發過程是否規范并登記;研發活動安全監控措施是否落實。對已獲批開展轉基因試驗單位要實行全覆蓋檢查,試驗前檢查監控措施和制度建設情況,試驗中檢查安全隔離等措施落實情況,試驗后檢查殘余物和收貨物處理、保存情況和試驗檔案。
2.加強種子生產、加工、經營環節監管。要督促種子企業和制種單位執行種子生產轉基因檢驗制度,簽訂《種子生產經營單位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承諾書》。充分利用試紙條等快速監測方法,對我區制種基地進行抽樣檢查,嚴防轉基因玉米、水稻等種子冒充非轉基因種子生產,切實把好種子入市的源頭關;以主產區和曾發生過非法轉基因制種的地區為重點,加強對種子儲存場所和經驗門店的種子抽查,做到早發現早處理。對種子企業和制種基地的品種進
行抽樣檢查,嚴查轉基因種子非法生產;加強對種子銷售商和農民的宣傳教育。對種子市場和經營門店開展轉基因成分抽檢,嚴查轉基因種子非法銷售。
3.抓好轉基因進口加工生產環節監管。嚴格落實轉基因生物進口和加工許可制度,嚴查我區進口加工企業的安全控制措施、檔案記錄和標識管理。重點核查裝卸、儲藏、運輸、加工過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實情況,開展抽樣檢測,確保進口轉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
4.加強南繁基地監管。嚴格南繁基地轉基因試驗報告與審批制度。開展全覆蓋檢測,嚴查私自開展農業轉基因生物試驗和育繁種行為。推進生物育種專區建設,加強農業轉基因生物試驗基地管理,逐步將轉基因南繁試驗納入專區管理。
5.抓好應急預案處理。各級農業部門要制定農業轉基因應急預案,要有專門部門、專門人員管理應急事務,防患于未然,平日要演練緊急情況發生后的科學應對和安全處理,提升應急情況發生科學處理的能力和水平,減少損失和負面影響。
四、強化屬地管理,落實主體責任
1.按照轉基因管理條例,落實各級農業部門屬地管理責任,督促各級農業部門做好執法普法工作。
2.加強對本地區農業轉基因非法制種環節、轉基因農產品加工環節、轉基因研究、試驗環節的監管,按照“屬地管理、部門協調、檢打聯動”的原則,要求公檢法全面介入,對違法分子,嚴厲打擊,以起到震懾作用。
3.及時對農民開展教育和科普宣傳,從根源上避免非法種植等現象發生。抓好每年農忙和農閑兩個時期,積極宣傳引導,對于違法種植轉基因作物的現象,做好公布查處情況,教育農民、安定人心。
五、加強科普宣傳與培訓
1.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把農業轉基因宣傳引導作為長期性的工作,利用全國科普日等時間節點,深入宣傳科學知識,積極轉發中央媒體關于熱點難點的解答,宣傳發展農業轉基因的重要意義。利用印發宣傳手冊、開展宣講團等方式,組織農業轉基因知識進校園、進黨校、進機關、進社區、進鄉村活動。
2.采取多種措施,積極應對轉基因輿情,強化對各類媒體和傳播平臺的管理,積極組織農業相關部門及時搜集轉基因輿情信息,并予以公布。繼續開展業內培訓,組織專家對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干部、農技人員、職業農民開展轉基因授課。
3.組織專家形成宣講團開展轉基因宣傳要五進活動,即進校園、進黨校、進機關、進社區、進鄉村活動。通過課堂上授課、發放印制的宣傳手冊及光盤等方式,不斷形成良好的宣傳氛圍。利用我區農廣校遠程教育平臺,組織專家對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干部、農技人員、職業農民開展轉基因授課。
4.翻譯、編制、發放轉基因雙語宣傳手冊。鑒于我區實際情況,少數民族干部和農民比例高,編制一部分農業轉基因雙語手冊,使得基層少數民族干部和農民收益。
5.追蹤1-2期轉基因執法案例進行專題報道。特別是圍繞“非法制種”問題,會同種子站、信息、媒體部門推出一組典型報道或專題片,正面宣傳引導,促進我區農業轉基因技術和產業健康發展。
附件
(新農辦科 2018 42號)關于印發2018年自治區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的通知.docx
為切實做好農業轉基因監管工作,確保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究、試驗、生產、經營、進口和加工等活動規范有序,按照《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和《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年農業轉基因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農辦科〔2018〕2號),現將2018年自治區農業轉基因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附件:《2018年自治區農業轉基因監管工作方案》
自治區農業廳辦公室
2018年3月15日
附件:
2018年自治區農業轉基因監管工作方案
為做好我區2018年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促進農業轉基因健康發展,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年農業轉基因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農辦科〔2018〕2號)的要求,現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研究上要大膽,堅持自主創新;推廣上要慎重,穩步推進產業化;管理上要嚴格,堅持依法監管”的總要求,嚴格按照“屬地管理、部門協調、檢打聯動”的原則,有效提升我區轉基因監管能力和水平,加強宣傳和引導,嚴厲打擊農業轉基因生物非法試驗、制種、銷售、種植、加工等行為,保障我區農業轉基因生物產業健康發展。
二、加強領導與協調,明確分工壓實責任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農業轉基因工作負主體責任,要指定機構和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并負責收集整理本地各縣市農業轉基因信息,每月底向農業廳轉基因領導小組辦公室(科教處)報送本月轉基因工作情況。農業廳各有關部門每月底向農業廳轉基因領導小組辦公室(科教處)報送本月轉基因工作情況。
1.加強研發者實驗過程的監管。牽頭單位:農業廳廳科教處。協作單位:廳法規處、種子站、南繁辦,承擔農業轉基因相關試驗研發任務課題的研究單位所在地州、縣市農業局。
2.加強種子生產、加工、經營環節監管。牽頭單位:自治區種子站。協作單位:廳法規處、科教處、質監處、南繁辦、哈檢站;各地州、縣市農業局。
3.抓好轉基因進口加工生產環節監管。牽頭單位:廳科教處。協作單位:廳加工處、產業化處、市場處、質監處;有農業轉基因產品加工企業的地州、縣市農業局。
4.農業轉基因非法案件查處。牽頭單位:廳法規處(綜合執法大隊)。協助單位:廳科教處、質監處、加工處、種子站、南繁辦、哈檢站;各地州、縣市農業局。
5.應急預案制定,信息輿論管控。牽頭單位:廳科教處。協作單位:廳辦公室、信息中心、法規處、質監處、加工處;各地州、縣市農業局。
6.管理人員培訓與農業轉基因科普教育和法律宣傳。牽頭單位:廳科教處。協作單位:新疆農業職業技術學院、廳法規處、質監處、加工處、種子站、農廣校、南繁辦;各地州、縣市農業局。
三、加強重點環節監管任務
1.加強研發者試驗過程的監管。督促轉基因研發單位和研發人員落實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健全管理制度,強化對科教單位和種子企業育種活動的督查,嚴防育種材料非法擴散。對我區涉農科研育種單位試驗基地要開展抽檢和排查,掌握轉基因作物試驗情況。嚴查轉基因研發試驗事項的審批、報告;研發過程是否規范并登記;研發活動安全監控措施是否落實。對已獲批開展轉基因試驗單位要實行全覆蓋檢查,試驗前檢查監控措施和制度建設情況,試驗中檢查安全隔離等措施落實情況,試驗后檢查殘余物和收貨物處理、保存情況和試驗檔案。
2.加強種子生產、加工、經營環節監管。要督促種子企業和制種單位執行種子生產轉基因檢驗制度,簽訂《種子生產經營單位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承諾書》。充分利用試紙條等快速監測方法,對我區制種基地進行抽樣檢查,嚴防轉基因玉米、水稻等種子冒充非轉基因種子生產,切實把好種子入市的源頭關;以主產區和曾發生過非法轉基因制種的地區為重點,加強對種子儲存場所和經驗門店的種子抽查,做到早發現早處理。對種子企業和制種基地的品種進
行抽樣檢查,嚴查轉基因種子非法生產;加強對種子銷售商和農民的宣傳教育。對種子市場和經營門店開展轉基因成分抽檢,嚴查轉基因種子非法銷售。
3.抓好轉基因進口加工生產環節監管。嚴格落實轉基因生物進口和加工許可制度,嚴查我區進口加工企業的安全控制措施、檔案記錄和標識管理。重點核查裝卸、儲藏、運輸、加工過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實情況,開展抽樣檢測,確保進口轉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
4.加強南繁基地監管。嚴格南繁基地轉基因試驗報告與審批制度。開展全覆蓋檢測,嚴查私自開展農業轉基因生物試驗和育繁種行為。推進生物育種專區建設,加強農業轉基因生物試驗基地管理,逐步將轉基因南繁試驗納入專區管理。
5.抓好應急預案處理。各級農業部門要制定農業轉基因應急預案,要有專門部門、專門人員管理應急事務,防患于未然,平日要演練緊急情況發生后的科學應對和安全處理,提升應急情況發生科學處理的能力和水平,減少損失和負面影響。
四、強化屬地管理,落實主體責任
1.按照轉基因管理條例,落實各級農業部門屬地管理責任,督促各級農業部門做好執法普法工作。
2.加強對本地區農業轉基因非法制種環節、轉基因農產品加工環節、轉基因研究、試驗環節的監管,按照“屬地管理、部門協調、檢打聯動”的原則,要求公檢法全面介入,對違法分子,嚴厲打擊,以起到震懾作用。
3.及時對農民開展教育和科普宣傳,從根源上避免非法種植等現象發生。抓好每年農忙和農閑兩個時期,積極宣傳引導,對于違法種植轉基因作物的現象,做好公布查處情況,教育農民、安定人心。
五、加強科普宣傳與培訓
1.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把農業轉基因宣傳引導作為長期性的工作,利用全國科普日等時間節點,深入宣傳科學知識,積極轉發中央媒體關于熱點難點的解答,宣傳發展農業轉基因的重要意義。利用印發宣傳手冊、開展宣講團等方式,組織農業轉基因知識進校園、進黨校、進機關、進社區、進鄉村活動。
2.采取多種措施,積極應對轉基因輿情,強化對各類媒體和傳播平臺的管理,積極組織農業相關部門及時搜集轉基因輿情信息,并予以公布。繼續開展業內培訓,組織專家對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干部、農技人員、職業農民開展轉基因授課。
3.組織專家形成宣講團開展轉基因宣傳要五進活動,即進校園、進黨校、進機關、進社區、進鄉村活動。通過課堂上授課、發放印制的宣傳手冊及光盤等方式,不斷形成良好的宣傳氛圍。利用我區農廣校遠程教育平臺,組織專家對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干部、農技人員、職業農民開展轉基因授課。
4.翻譯、編制、發放轉基因雙語宣傳手冊。鑒于我區實際情況,少數民族干部和農民比例高,編制一部分農業轉基因雙語手冊,使得基層少數民族干部和農民收益。
5.追蹤1-2期轉基因執法案例進行專題報道。特別是圍繞“非法制種”問題,會同種子站、信息、媒體部門推出一組典型報道或專題片,正面宣傳引導,促進我區農業轉基因技術和產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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