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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全省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診斷方案》的通知 (魯應急函〔2021〕24號)

   2021-03-25 334
核心提示:各市應急管理局:為進一步深化全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大排查、大整治行動,嚴密管控安全風險,提升安全監管效
各市應急管理局:
 
    為進一步深化全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大排查、大整治行動,嚴密管控安全風險,提升安全監管效能,有效遏制事故發生,省應急管理廳制定了《全省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診斷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應急管理廳
 
   2021年3月23日
 
    全省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診斷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全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大排查、大整治行動,嚴密管控安全風險,提升安全監管效能,有效遏制事故發生,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精神和應急管理部《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分級指南(試行)》《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等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制定方案如下。
 
    一、評估診斷范圍
 
    全省所有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儲存企業(帶有儲存設施的經營企業,加油站、氣體充裝、化學品分裝等小型經營企業除外)以及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的化工企業。統籌考慮企業的固有危險性、安全生產條件和安全管理水平,采用百分制進行量化評估診斷,按照安全風險從高到低依次將危險化學品企業分為紅色(60分以下)、橙色(60至75分以下)、黃色(75至90分以下)、藍色(90分及以上)四個等級,并實行動態評估分級,實施“一企一策”精準治理和分級分類監管。
 
    二、組織實施
 
    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工作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行動,按照“省級示范帶動、市縣組織實施、企業自評自改”的原則進行。
 
    1.省應急廳制定安全風險評估診斷標準,統一評估診斷方式,培訓參加評估的監管人員和安全專家,在每個市選擇3至5家企業(涵蓋大、中、小型企業),組織安全專家組(涵蓋工藝、設備、電氣、儀表、消防、安全管理等專業)進行示范評估診斷。各市、各危險化學品重點縣(市、區)應急局派員參加、組織專家觀摩學習。(4月底前完成)
 
    2.各市應急局組織轄區內各縣(市、區)應急局,依據《山東省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診斷標準(試行)》,全面開展評估診斷工作。(6月底前完成)
 
    評估診斷過程中,要按照誰評估、誰負責的原則,逐項檢查、確認、簽字,確保評估項目無遺漏、問題隱患找準確;要及時形成評估診斷報告,列出問題清單,提出整改、處罰、停產、關閉的處置意見,并將評估診斷報告分別由縣(市、區)報市應急局、市報省應急廳。關閉處置的意見要及時通報地方政府。
 
    3.各危險化學品企業依據《山東省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診斷標準(試行)》,對照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進行一次全方位、全過程的自查、自評、自改,找出問題隱患,迅速落實整改,積極采用先進安全技術裝備,推進安全生產信息化、智能化建設,提高安全生產保障能力。企業自身專業技術力量不足的,必須聘請安全專家或者安全中介服務機構進行安全評估診斷。自查自評要形成自評報告報屬地縣級應急管理部門。(4月底前完成)
 
    4.評估診斷工作質量由各市、縣(市、區)應急局分級負責。省應急廳適時組織督查抽查,對評估工作不認真、質量不高、進度遲緩的,予以全省通報批評。
 
    三、結果運用
 
    按照“夯實鞏固藍色、規范提升黃色、幫扶管控橙色、整治淘汰紅色”的原則,開展精準治理和分級分類監管。
 
    1.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全面評估診斷企業存在的風險,徹底整治問題隱患。一時無法整改的隱患,企業要主動聘請專家進行評估,完善防控和整改措施,明確專人盯防,限期整改到位,確保萬無一失,并報屬地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備案。
 
    2.實行動態調整,發現或者接到舉報且經核實符合評估診斷標準規定的動態判定調整條件的,立即調整企業安全風險等級。企業等級下調后,問題隱患整改完成且制定落實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全體員工受到教育的,方可恢復原安全風險等級。
 
    3.對藍、黃色等級企業實行“兩隨機一公開”或“四不兩直”抽查檢查。支持、引導藍色類別企業達到全國乃至國際安全生產先進水平,新、改、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考慮,安全生產行政許可、重大危險源備案時可免于現場核查。定期組織對黃色類別企業的現場指導服務,推動企業不斷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4.對橙色等級企業每半年至少進行1次全面執法檢查,并派員幫扶或駐點監督,組織專家組精準指導服務,原則上限制企業新、改、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
 
    5.對紅色等級企業,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要求的,提請當地政府實施關閉措施。
 
    6.省、市、縣應急管理部門將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診斷結果向銀行、證券、保險、擔保等行業的主管部門通報,作為企業信用評級的重要參考依據。
 
    7.省、市、縣應急管理部門通過政府網站、全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或者其他方式,及時公告對企業的評估診斷等級結果。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組織實施。各市、縣(市、區)要加強對評估診斷工作的組織領導,制定具體方案,落實工作責任,明確完成時限,聘請責任心強、安全專業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專家或者高水平的第三方安全服務機構,必要時從省外聘請專家或者安全服務機構,專業力量應當涵蓋工藝、設備、儀表與電氣、安全管理、應急與消防等方面,確保評估診斷工作質量。各市工作方案要在3月30日前報省應急管理廳。
 
    2.實行閉環管理。各市、縣(市、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評估診斷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及時下達整改指令,督促企業逐一制定具體整改方案,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限期整改完畢,直至問題隱患銷號清零。對重大隱患要責令企業立即整改或停產整改,掛牌督辦,建立臺賬,并督促企業制定落實相應措施,確保整改期間安全。
 
    3.關停處罰一批。各市、縣(市、區)要認真研究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報告提出的處置意見,確定關閉、停產和處罰企業名單,依法吊銷相關證照、實施行政處罰,處理結果要主動由媒體報道、向社會公告。對安全生產條件不達標且整改無望的;經停產停業整頓后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列入國家淘汰目錄、工藝技術落后的;存有重大安全風險、長期處于停產狀態或者即將倒閉的“僵尸”企業,要堅決關閉取締。
 
    4.用好評估成果。各市、縣(市、區)要根據評估診斷結果,結合日常監管掌握情況,組織企業深入分析事故隱患產生原因,采取“四不放過”措施,做到隱患產生原因不查清不放過、整改不合格不放過、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不追究不放過、隱患根源不徹底消除不放過,把隱患排查整治挺在事故前面,徹底解決邊排查整改、邊產生隱患的問題。
 
    附件:
 
    附件:   山東省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診斷標準(試行).pdf


 
地區: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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