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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農委辦公室關于印發《2018年貴州省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黔農辦發〔2018〕27號)

   2018-03-19 230
核心提示:各市(州)農委、畜牧獸醫(水產)局,貴安新區農水局,仁懷市、威寧縣農牧局,省農科院、貴州大學:為切實做好農業轉基因監管工
各市(州)農委、畜牧獸醫(水產)局,貴安新區農水局,仁懷市、威寧縣農牧局,省農科院、貴州大學:
 
    為切實做好農業轉基因監管工作,確保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究、試驗、生產、經營、進口和加工等活動規范有序,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年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農辦科〔2018〕2號)精神,我委制定了《2018年貴州省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方案》,現予以印發,請認真抓好落實。
 
    附件:2018年貴州省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方案
 
    2018年3月12日
 
    附件
 
    2018年貴州省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
 
    監管工作方案
 
    為依法加強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進一步規范我省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究、試驗活動,堅決打擊非法生產、加工、銷售轉基因種子和非法種植轉基因農作物行為,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發展農業轉基因的方針政策為指導,嚴格按照《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認真落實農業轉基因監管職責,以水稻、油菜、玉米等農作物為重點,嚴厲打擊農業轉基因非法試驗、種子生產經營、種植和加工等行為,確保我省不發生非法試驗和種植案件的發生。
 
    (一)堅持突出重點。聚焦研發單位、育制種基地、加工企業等重點,強化研究試驗、品種審定(登記)、種子生產經營、產品加工、產品標識監管;特別是要加大制種基地和種子生產基地的監管力度。
 
    (二)堅持全覆蓋。將所有從事農業轉基因研發、生產、加工、經營活動的單位全部納入監管范圍,對涉農試驗基地、種子生產基地、南繁基地全覆蓋抽檢。
 
    (三)堅持查早查小。加強研發、制種源頭管理,防范轉基因材料擴散,防止非法轉基因種子下地,斬斷非法種植的源頭。
 
    (四)堅持監管協同。強化職責分工,加強與公安、工商等相關部門協調,努力形成市場主體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的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新局面。
 
    二、監管任務
 
    (一)加強研究試驗環節監管。
 
    一是落實主體責任。落實轉基因研發單位和研發人員“第一責任人”責任,嚴格農業轉基因生物試驗審批制度,嚴查中間試驗是否依法報告,環境釋放和生產性試驗是否依法報批,安全控制措施是否依法落實;對未經審批的試驗項目,一經發現,立即終止試驗并按規定嚴肅處理。二是嚴格過程管理。試驗前檢查控制措施和制度建設情況,試驗中檢查安全隔離等落實情況,試驗結束檢查殘余物和收獲物處理、保存情況,嚴防轉基因試驗材料非法擴散。
 
    (二)加強種子環節監管。
 
    一是加強制種基地和種子加工經營環節監管。各級種子管理部門要把加強種子生產、加工、銷售環節監管放在頭等重要位置,以水稻、油菜、玉米等農作物種子為重點,及時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對種子企業和制種基地開展拉網式排查,加大種子抽檢力度和苗期檢測力度,做到早發現早處理,嚴防非法轉基因種子落地。對種子市場、經營門店開展轉基因成分抽檢,嚴查非法轉基因種子進入市場。堅決取締非法種子經銷點,堅決打擊進村入戶推銷未經審定種子的非法經營行為,積極引導農民從正規渠道購買種子,確保農民用上安全、放心、優質的種子。對違法制種、繁種、銷售轉基因種子的生產經營者,停止生產經營,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和種子,吊銷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二是嚴把品種審定(登記)環節監管。嚴格落實非法轉基因品種一律不得進行區域試驗和品種審定(登記)的要求。對參加區域試驗的主要糧食作物品種進行轉基因成份檢測,保證審定通過的品種100%無轉基因成分。三是加強南繁育種基地監管。組織開展轉基因成分抽樣檢測,嚴查非法轉基因試驗和育繁種行為。
 
    (三)加強種植環節監管。
 
    全省各市(州)、縣(市、區、特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農業行政執法人員和基層農技人員和進行明察暗訪,利用試紙條等快速檢測方法,重點對種植水稻、油菜等農作物的種植單位和農戶,加大檢查排查力度。一經發現非法種植的,一律鏟除,同時要追根溯源,查出源頭,查明責任,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加強進口加工環節監管。
 
    加強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流向監管,嚴格執行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和加工許可制度,嚴查國內進口商和加工企業的裝卸、儲藏、運輸、加工過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實情況,全面核查產品采購、加工、銷售等檔案管理以及轉基因農產品標識情況,確保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嚴禁改變用途。對違規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控制措施落實不力的進口企業和加工企業,依法責令停止進口、加工,給予行政處罰。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屬地管理、落實主體責任。
 
    全省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農業轉基因監管的責任主體。要充分認識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將轉基因安全監管工作制度化、常態化。各單位各部門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層層落實責任,逐級傳導壓力。強化責任追究,確保屬地化管理責任落到實處,形成省市縣三級共同推進的工作機制。
 
    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部門職能分工,科教處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日常管理及統籌協調工作,負責農業轉基因作物研發試驗階段的監管工作,牽頭組織協調轉基因案件查處及舉報線索的跟蹤調查,啟動轉基因應急預案等;法規處負責轉基因規范性文件審查及轉基因行政執法監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負責轉基因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監管;農產品加工處負責農產品加工環節轉基因生物原料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省種子管理站負責農作物品種審定、制種基地、種子生產加工經營環節和南繁育種基地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種植業處負責農作物非法種植環節的監督管理工作;畜牧局負責全省種畜禽非法試驗、生產環節的監督管理;漁業處負責水產苗種試驗、生產環節的監督管理;經濟作物處、草業飼料處、獸藥飼料監察所等相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開展監管工作。
 
    全省各市(州)、各縣(市、區、特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種子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要求,主動監管,嚴格執法,落實好督導檢查、案件查處、信息報送、約談問責等制度,認真履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職責。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轉基因研發單位落實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健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控制措施。督促種子企業、進口企業、加工企業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提高認識,建立制度,健全管理檔案,落實監管措施。監管長效機制。進一步落實好約談問責、督導檢查制度,依法依規追究不作為、亂作為者的責任。常態化轉基因監管信息報送制度,案件查處信息實行月報制度,沒有案件的實行零報告。
 
    省農科院、貴州大學負責本系統內實驗室研究和田間試驗階段的監管工作。
 
    (二)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協同機制。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農業、食藥監、工商、公安等相關部門參與的農業轉基因安全監管領導小組,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及處置突發事件應急能力。各地要設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舉報監督電話,鼓勵社會各界對非法研究試驗、經營、種植轉基因作物的行為進行舉報,接受群眾監督。
 
    (三)強化科普宣傳、抓好業務培訓。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單位要緊緊依靠宣傳主渠道,積極運用新興媒體,打造科學傳播平臺。組織專業人員,深入學校、社區和公共場所,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科普宣傳活動,讓公眾理性、科學、客觀看待轉基因,提高廣大消費者的了解和認知度。要加強對農業科技人員、行政管理人員和執法人員在轉基因知識、相關法律法規、執法程序等方面的培訓,不斷提升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四)加大案件查處力度。
 
    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對重大案件追根溯源、查清主體、查明責任,依法嚴肅處理。對已結案的違規違法案件,各地要及時在本級和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官方網站公布查處結果,并及時報告農業部。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2018年3-4月)。各市(州)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貴州省農科院、貴州大學及有關單位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和本區域、本單位特點,制定相應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實施方案,明確工作重點、任務分工和工作機制,抓好落實。每月10日前報送農業轉基因執法監管查辦案件情況統計表(附后)外,并于4月底前將方案報省農委科教處備案。
 
    (二)組織實施(2018年4-11月)。各市(州)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貴州省農科院、貴州大學及有關單位根據實施方案落實年度任務,認真開展執法監管,創新監管模式,強化監管手段,確保各項監管措施落實到位。
 
    (三)工作總結((2018年12月)。各市(州)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貴州省農科院、貴州大學及有關單位對全年轉基因安全監管工作情況進行總結,特別是要及時總結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并于2018年12月10前將工作總結報省農委科教處。
 
    舉報電話:0851---85863703、85282535
 
    負責人:王文虹
 
    聯系人:李坦東陳濤
 
    郵箱:gzsnwkjc@163.com
 
       附表:農業轉基因執法監管查辦案件情況統計表
 

 
地區: 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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