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持續深化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治理,不斷提高農村食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農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經研究,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自2020年10月底至12月底,在全省市場監管系統開展為期2個月的農村假冒偽劣食品重點問題整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圍繞城鄉結合部、自然(行政)村、農村學校(廠礦單位、工地)及周邊、農村廟會和集貿市場等重點區域(場所),嚴厲打擊制售“三無”食品、假冒食品、劣質食品、腐敗變質和過期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根據近期市場監管總局對全國學校、云南省食品安全事件情況通報及雞西“酸湯子”中毒事件,深刻汲取教訓,排查風險隱患,強化監督檢查,嚴禁加工制作、銷售高風險及來歷不明食品,對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依法查處。
二、工作重點
(一)全面摸底,清查農村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資格
根據《福建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規范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閩食安委〔2020〕6號)安排,全面開展小作坊摸底調查,對各地農村小作坊進行排查,查清從業人員、廠址及面積、產品及規模、工藝及配料、包裝方式、生產方式、銷售區域等基本信息,建立轄區小作坊名錄庫。按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農村地區食品經營許可審核復查工作的通知》(市監食經(司)函〔2020〕103號,見附件)要求,嚴格主體資格審核,立即開展已取證單位復查,重點檢查經營場所是否發生變化,食品經營實際情況與許可證載明的許可事項是否保持一致,切實加強農村地區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工作。
(二)突出重點,排查農村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重點對象:農村學校(包括周邊食品經營者)、廠礦單位、工地食堂的經營者以及為其供應食品和餐食的生產經營者,餐飲店,農村廟會和集貿市場的開辦者、銷售者。
重點品類:一是散裝食用油、散裝酒、保健食品、進口冷凍食品、畜禽肉(水產品)及其制品、當地民俗特色食品等農村日常大宗消費食品;二是兒童食品、休閑食品、“五毛食品”、“山寨”食品等低價食品;三是冷葷類食品、生食類食品、裱花蛋糕、泡制酒、鮮黃花菜、野生蘑菇、來歷不明的野菜等高風險食品。
重點問題:一是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以及使用非法食品原料、濫用食品添加劑等;二是采購銷售“三無”“山寨”食品,僅取得自制自售資質經營者加工的冷加工糕點,以及篡改食品標簽的過期食品;三是學校、廠礦單位、工地食堂等加工制作冷葷、生食、野生蘑菇等高風險食品。
(三)強化監管,依法打擊違規違法行為
強化監督檢查和執法辦案,對農村學校、廠礦單位、工地食堂及其供餐單位、周邊的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飲店等單位實行全覆蓋監督檢查,發現違規違法問題的依法予以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開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治理是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的戰略部署,是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2020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一項重點任務,也是今年“國考”指標,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組織開展整治行動。
(二)加強統籌。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統籌安排、統籌協調,一手抓防疫,一手抓整治,把整治工作和疫情防控及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結合起來。明確工作目標,認真制定工作計劃,細化工作措施,明確人員責任,層層傳導壓力,抓好工作落實。
(三)強化協調。加強與農業農村、衛健、公安等部門的溝通,建立健全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有效銜接機制、線索移交機制、聯合宣傳機制,形成農村市場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四)及時報送信息。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要指定1名聯絡員,及時匯總報送整治工作信息,具體要求:一是于11月5日前報送具體實施方案;二是11月10日前報送所轄農村地區食品經營許可審核復查工作情況;三是于12月25日前報送整治工作總結。
省市場監管局聯系人::陳志宏(食品流通處),聯系電話:0591—87580607,郵箱:fjspltc@163.com;餐飲服務處:蔡敏(餐飲服務處),聯系電話:86296532。
附件: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農村地區食品經營許可審核復查工作的通知》(市監食經(司)函〔2020〕103號)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3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下載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農村地區食品經營許可審核復查工作的通知》(市監食經(司)函〔2020〕103號).pdf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持續深化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治理,不斷提高農村食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農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經研究,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自2020年10月底至12月底,在全省市場監管系統開展為期2個月的農村假冒偽劣食品重點問題整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圍繞城鄉結合部、自然(行政)村、農村學校(廠礦單位、工地)及周邊、農村廟會和集貿市場等重點區域(場所),嚴厲打擊制售“三無”食品、假冒食品、劣質食品、腐敗變質和過期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根據近期市場監管總局對全國學校、云南省食品安全事件情況通報及雞西“酸湯子”中毒事件,深刻汲取教訓,排查風險隱患,強化監督檢查,嚴禁加工制作、銷售高風險及來歷不明食品,對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依法查處。
二、工作重點
(一)全面摸底,清查農村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資格
根據《福建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規范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閩食安委〔2020〕6號)安排,全面開展小作坊摸底調查,對各地農村小作坊進行排查,查清從業人員、廠址及面積、產品及規模、工藝及配料、包裝方式、生產方式、銷售區域等基本信息,建立轄區小作坊名錄庫。按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農村地區食品經營許可審核復查工作的通知》(市監食經(司)函〔2020〕103號,見附件)要求,嚴格主體資格審核,立即開展已取證單位復查,重點檢查經營場所是否發生變化,食品經營實際情況與許可證載明的許可事項是否保持一致,切實加強農村地區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工作。
(二)突出重點,排查農村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重點對象:農村學校(包括周邊食品經營者)、廠礦單位、工地食堂的經營者以及為其供應食品和餐食的生產經營者,餐飲店,農村廟會和集貿市場的開辦者、銷售者。
重點品類:一是散裝食用油、散裝酒、保健食品、進口冷凍食品、畜禽肉(水產品)及其制品、當地民俗特色食品等農村日常大宗消費食品;二是兒童食品、休閑食品、“五毛食品”、“山寨”食品等低價食品;三是冷葷類食品、生食類食品、裱花蛋糕、泡制酒、鮮黃花菜、野生蘑菇、來歷不明的野菜等高風險食品。
重點問題:一是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以及使用非法食品原料、濫用食品添加劑等;二是采購銷售“三無”“山寨”食品,僅取得自制自售資質經營者加工的冷加工糕點,以及篡改食品標簽的過期食品;三是學校、廠礦單位、工地食堂等加工制作冷葷、生食、野生蘑菇等高風險食品。
(三)強化監管,依法打擊違規違法行為
強化監督檢查和執法辦案,對農村學校、廠礦單位、工地食堂及其供餐單位、周邊的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飲店等單位實行全覆蓋監督檢查,發現違規違法問題的依法予以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開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治理是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的戰略部署,是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2020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一項重點任務,也是今年“國考”指標,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組織開展整治行動。
(二)加強統籌。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統籌安排、統籌協調,一手抓防疫,一手抓整治,把整治工作和疫情防控及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結合起來。明確工作目標,認真制定工作計劃,細化工作措施,明確人員責任,層層傳導壓力,抓好工作落實。
(三)強化協調。加強與農業農村、衛健、公安等部門的溝通,建立健全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有效銜接機制、線索移交機制、聯合宣傳機制,形成農村市場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四)及時報送信息。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要指定1名聯絡員,及時匯總報送整治工作信息,具體要求:一是于11月5日前報送具體實施方案;二是11月10日前報送所轄農村地區食品經營許可審核復查工作情況;三是于12月25日前報送整治工作總結。
省市場監管局聯系人::陳志宏(食品流通處),聯系電話:0591—87580607,郵箱:fjspltc@163.com;餐飲服務處:蔡敏(餐飲服務處),聯系電話:86296532。
附件: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農村地區食品經營許可審核復查工作的通知》(市監食經(司)函〔2020〕103號)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3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下載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農村地區食品經營許可審核復查工作的通知》(市監食經(司)函〔2020〕103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