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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場監管委 市教委關于開展2021年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專項監督檢查的通知

   2021-02-20 495
核心提示:各區市場監管局、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各中等職業學校,市教委各直屬學校,各學校主管(辦)單位:為有效落實全國校園食品安全電
各區市場監管局、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各中等職業學校,市教委各直屬學校,各學校主管(辦)單位:
 
    為有效落實全國校園食品安全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校園食品安全十項工作舉措,持續開展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切實做好2021年春季學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市市場監管委、市教委決定自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5月28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2021年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專項監督檢查。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四個最嚴”的要求,嚴格貫徹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持續推進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重點工作任務,全面排查校園及其周邊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加大執法檢查工作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落實“處罰到人”的要求。持續強化校園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壓實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以下稱校外供餐單位)和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提升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互聯網+明廚亮灶”覆蓋率和餐飲服務質量水平,推廣運用人工智能等技術實現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智慧化監管。宣傳普及食品安全知識,加強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輿情監測,規范食源性疾病信息報告,嚴格落實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確保不發生群體性校園食品安全事故。
 
    二、檢查步驟
 
    (一)部署階段(3月1日前)。各區市場監管、教育部門和各學校主管(辦)單位要根據疫情防控、《天津市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2年)》和本通知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開展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專項監督檢查,切實保障春季學校食品安全。要采取有效方式對學校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開展食品安全培訓,指導和督促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
 
    (二)自查階段(3月19日前)。各區市場監管、教育部門和各學校主管(辦)單位要檢查、督促、指導學校和校外供餐單位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對照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文件要求,逐條逐項對本單位食品安全情況開展全面自查。要將食品安全制度、從業人員健康、庫存食品原料、設施設備、環境衛生、原料采購進貨查驗、食品添加劑使用、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等方面,以及上一學年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作為重點內容。各單位要在自查中及時發現并消除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建立自查清單,自查結束后將自查清單同時上報屬地市場監管和教育部門(或各學校主管(辦)單位)。采用校外供餐單位提供餐食的學校要對校外供餐單位進行現場檢查。
 
    (三)普查階段(5月21日前)。各區市場監管、教育部門要按照《天津市食品經營安全監督檢查指南》、《天津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檢查工作指南》,對轄區內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校園周邊食品經營者進行全覆蓋監督檢查。各學校主管(辦)單位按照《天津市食品經營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清單》、《天津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檢查工作指南》對所管(辦)學校進行全覆蓋監督檢查。各單位、各部門要對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上報的自查清單中存在問題逐一核實,對整改情況進行驗收,對自查清單零問題零報告的,要加強監督檢查頻次和力度。要根據檢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薄弱環節,實時調整工作重點,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補短板、強弱項。
 
    (四)督查階段(6月底前)。市市場監管委、市教委將組成聯合督查組,對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專項監督檢查工作和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重點工作任務推進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檢查各區市場監管、教育部門和學校主管(辦)單位動員部署、教育培訓、監管檔案、監督檢查、信息共享和工作通報、陪餐等情況,隨機抽查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者,實地檢查校園食品安全狀況。
 
    三、檢查重點
 
    (一)加強食品安全制度適用性檢查。重點檢查是否按要求及時修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實情況。
 
    (二)加強學校集中用餐信息公開情況檢查。重點檢查是否按要求公示食品經營許可證、上一次日常監督檢查結果記錄表、食品安全承諾書、食品安全負責人和管理員信息、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健康證明、食品添加劑使用情況、食品原料進貨來源、外包單位、校外供餐單位和相關招標合同等信息情況。
 
    (三)加強從業人員健康檢查。重點檢查相關從業人員是否取得健康證明文件、健康證明文件過期,未按要求實施每日健康檢查、如實記錄檢查結果等行為。
 
    (四)加強經營場所衛生檢查。重點檢查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是否按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要求對加工制作場所、設施設備、就餐場所等進行全面有效的清洗消毒和有害生物消殺等行為。督促按照要求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
 
    (五)加強庫存食品原料檢查。重點檢查食品及原料的保存條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清查庫存食品原料,存在過期、腐爛變質、霉變生蟲、感官性狀異常、索證索票手續不全、標簽標識不全、來源不明冷鏈食品、法律法規明令禁止采購的食品及原料等行為。
 
    (六)加強落實進貨查驗與記錄制度檢查。重點檢查是否按要求落實進貨查驗與記錄制度等行為。要將嚴格落實進口冷鏈食品“五不準”要求作為重點檢查內容,確保采購的畜禽肉類產品、進口冷鏈及其他食品原料手續齊全、來源合法、安全可溯。
 
    (七)加強食品加工制作過程合規性檢查。重點檢查加工制作食品時使用過期、腐爛變質、霉變生蟲、感官性狀異常食品原料,違法使用野生動物、來源不明或未經檢疫檢驗的畜禽肉類產品,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未按規定實施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行為。
 
    (八)加強校外供餐配送檢查。重點檢查配送的食品是否按要求進行包裝或使用密閉容器盛放,容器上是否標注食用時限和食用方法,餐食運輸溫度不達標等行為。檢查配送食品前是否對配送車輛、周轉箱、容器等設備進行全面清潔消毒,并隨車攜帶相關記錄。采用校外供餐的學校是否嚴格履行接餐查驗等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九)加強食品留樣合規性檢查。重點檢查食品留樣品種不齊全、重量不足、留樣記錄不完整,保存時間、設備設施不符合要求行為。
 
    (十)加強餐(飲)具清洗消毒檢查。重點檢查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是否經洗凈、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行為。
 
    (十一)嚴格校長(園長)負責制。重點檢查校內食品經營者無證經營、超項目經營行為。檢查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陪餐制度,倡導光盤行動、杜絕餐飲浪費工作不落實等行為。采用校外供餐單位提供餐食的學校,招標中是否將校外供餐單位通過HACCP或ISO22000體系認證,和實施“互聯網+明廚亮灶”作為必備條件。
 
    (十二)加快推進“互聯網+明廚亮灶”建設。進一步提高“互聯網+明廚亮灶”覆蓋率,校外供餐單位“互聯網+明廚亮灶”6月底前實現100%全覆蓋,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6月底前達到90%以上。推廣運用人工智能等技術實現學校食堂、智慧化監管。
 
    (十三)持續推進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法。持續推進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采用標準圖示、色標、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逐步建立HACCP體系或ISO22000體系,并通過認證。
 
    (十四)強化校園周邊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對校園周邊餐飲服務提供者重點檢查場所衛生、原料采購、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劑使用等是否符合規定。對校園及其周邊食品銷售者重點檢查食品感官性狀、標簽標識、貯存條件等是否符合規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學校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幸福。2021年恰逢“十四五”開局之年,也是建黨100周年,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責任感、使命感,牢牢守住不發生校園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線。
 
    (二)加強工作統籌。各區市場監管、教育部門,各學校主管(辦)單位、學校要進一步完善統協調工作機制,密切配合,加強部門間工作通報和信息共享,落實各方屬地屬事責任,形成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社會共治的工作局面。有效落實校園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切實提升校園食品安全質量水平。
 
    (三)嚴格監督檢查。各區市場監管部門要以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周邊食品經營者為重點,加大監督檢查和查處曝光力度。進一步完善轄區內學校和校外供餐單位食品安全監管檔案。對轄區五年內發生過校園食品安全事故的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要重點檢查。專項檢查中發現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要立即責成相關單位立整立改;對發現的涉嫌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厲查處。
 
    (四)及時總結報送。各區市場監管、教育部門,各學校及學校主管(辦)單位要做好專項監督檢查的總結工作,5月28日前,將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總結和統計表(包括電子版和蓋章掃描件),分別對口報送,各區市場監管部門報市市場監管委食品經營監管處,各區教育部門、各高等院校、各行業辦中職學校、各市教委直屬學校及學校主管(辦)單位報市教委基本建設與后勤管理處。
 
    附件:2021年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專項監督檢查統計表
 
    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     天津市教育委員會
 
    2021年2月20日
 


 
地區: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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