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武漢市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

   2013-10-18 947
核心提示:  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根據《國務院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18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根據《國務院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18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調整省級以下工商質監行政管理體制加強食品安全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48號)精神,按照《中共武漢市委武漢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武漢市城市管理、文化、衛生計生、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和職能的通知》(武文〔2013〕15號)要求,為確保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順利實施,經研究,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中央有關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的精神和要求,改革完善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進一步整合職能和機構,理順市、區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體制和部門職責關系,形成廣覆蓋、專業化、高效率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系。強化各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責任,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地方政府負總責的要求,全面提升食品藥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優化資源,完善體制。按照精簡、統一、效能和“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整合職能機構、劃轉人員編制、優化資源配置、減少監管環節、完善監管體制。
 
  (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統籌推進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實行市、區分級管理,合理劃分市、區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事權,做到既有利于上下銜接,提高效率,又有利于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地方政府負總責的要求。
 
  (三)加強基層,重心下移。強化基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和能力建設,推進食品藥品監管工作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填補基層監督管理機構空白,建立健全基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系,加快形成食品藥品監管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工作體系。
 
  (四)落實責任,強化監管。加大投入,強化保障,加強執法力量與技術支撐,提高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能力。落實責任,明確要求,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責任體系和責任追究制度,提升食品藥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主要任務
 
  (一)整合監管職能。將質量技術監督行政管理部門承擔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承擔的食品流通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劃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將牲畜屠宰監督管理職責劃入農業部門。未設農業部門的中心城區牲畜屠宰監督管理職責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相關動物防疫檢疫、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及機構一并劃轉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武漢化學工業區牲畜屠宰、動物防疫檢疫、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由管委會明確相關責任部門承擔。
 
  (二)調整監管體制。落實中央關于食品藥品安全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總責的要求,實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行政管理市、區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將以上三個部門所屬區分局及分局所屬單位整建制下放各區管理。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武漢化學工業區管委會負責本托管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行政管理工作,設在托管區內承擔以上職能的部門整建制下放管委會管理。下放單位的優化調整,由各區(含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武漢化學工業區,下同)結合實際制訂具體方案,按照規定程序報批后組織實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行政管理部門領導班子由各區委(工委)管理,主要負責人的任免事先征求市業務主管部門的意見,業務上接受市業務主管部門的指導。
 
  (三)整合監管隊伍和技術資源。按照國務院機構改革關于“將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相應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隊伍和檢驗檢測機構劃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基層派出機構要劃轉相應的監督執法人員、編制(其中,基層工商所行政編制按照30%以上劃轉)和相關經費;質量技術監督行政管理部門要劃轉相應的監督執法人員、編制和涉及食品安全的檢驗檢測機構、人員、裝備及相關經費。中心城區有關部門要劃轉相應的牲畜屠宰、動物防疫檢疫、農產品質量安全等監督執法人員、編制和經費。各區要結合實際采取有效措施,統籌食品藥品執法監督管理人員隊伍,核減職能減少、工作任務不飽滿部門的人員編制,充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使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執法人員編制總數(中心城區不含劃轉的牲畜屠宰、動物防疫檢疫、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執法人員編制數)不低于轄區總人口的萬分之二點五,以確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有足夠力量和資源有效履行職責。
 
  (四)健全基層監管體系。各區按照街道(鄉鎮)或者區域設立食品藥品監督所,作為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派出行政執法機構,具體承擔轄區內食品藥品日常監管工作。要充實基層監管力量,配備必要的技術裝備,填補基層監管執法機構空白,確保食品藥品監管能力在監管資源整合中得到加強。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協管員隊伍建設,在農村和城市社區設立食品藥品安全協管員,承擔協助執法、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宣傳引導等職責;落實協管員經費,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要進一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強化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和隊伍建設。
 
  (五)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在調整有關職能的基礎上,要保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隊伍和人員的相對穩定,保證其相對獨立地依法履行職責,對食品藥品生產、流通、消費(使用)環節的質量安全實行集中統一監管。根據工作需要遴選、吸納更多的專業技術人員從事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要加強監管執法人員培訓,規范執法行為,強化技術支撐,提高監管水平。各區、各部門要根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承擔的繁重任務,在力量配備、資源配置、投入保障上予以傾斜,建立穩定增長的食品藥品安全資金投入保障機制。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檢驗檢測人員及行政管理、監督抽檢、稽查打假、專項整治、風險監測、科普宣傳、重大活動保障等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在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現有資源的基礎上,不斷加大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基礎建設力度,改善監管執法條件,健全風險監測、檢驗檢測和產品追溯等技術支撐體系,提高科學監管水平,以適應監管執法工作的需要。
 
  四、強化責任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創新管理方式,建立和完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制度,建立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制,強化監管執法檢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預警,建立健全部門間、區域間食品藥品監管聯動機制,提升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整體水平。要切實履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監督、指導、協調職能,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完善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獎懲約束機制和政府、企業、社會齊抓共管的綜合監管措施。
 
  各區要進一步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切實加強對轄區內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分管負責人直接負責,逐級落實工作責任,確保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責任到位。各區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要將食品藥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并將其納入績效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各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強對基層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檢查和指導,強化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的法律責任,嚴密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其他與食品藥品安全工作有關的部門要各司其職,積極做好相關工作。農業(畜牧、水產)部門要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對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以及畜禽屠宰環節和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強化源頭治理;衛生計生部門要加強食品安全標準、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質量技術監督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廣告活動的監督檢查;商務部門要擬訂全市藥品流通、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公安部門要加大對食品藥品犯罪案件的偵辦力度,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嚴厲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活動;城管部門要做好食品攤販和出店經營監管執法以及餐廚廢棄物處理及監管工作;教育部門要加強對學校、托幼園所集體食堂的建設與食品安全管理;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對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旅游部門要協助做好旅游景點及星級飯店食品安全管理;民族宗教部門要嚴把清真食品生產經營資格準入,配合做好清真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糧食部門要加強對糧食收購、儲存和運輸環節的質量安全管理;林業部門要加強對茶葉、干鮮果等食用林產品種植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建立健全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主體責任的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統一思想。食品藥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問題,關系到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中央及省、市高度重視,人民群眾高度關注。為此,各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履行責任,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抓緊抓好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調整工作。
 
  (二)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職能調整涉及的部門多、范圍廣、情況復雜,各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市長任組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市組織、機構編制、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食品藥品監管、工商、質監、農業、商務、衛生計生、法制、監察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各區也要相應成立領導小組,統籌做好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各項工作。
 
  (三)密切配合,扎實推進。市、區相關部門在同級政府的領導下,要密切配合、團結協作,確保機構改革和職能調整工作平穩推進、有序過渡。組織、機構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干部調整、機構職能和人員劃轉、編制調劑等相關工作。財政部門負責經費保障和協調資產劃轉等相關工作。食品藥品日常監管任務繁重,要盡可能縮短改革過渡期,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原則上分別于2013年6月底之前和7月底之前完成。
 
  (四)把握政策,嚴肅紀律。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涉及職能機構整合及人員、編制、資產、經費等多個方面,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堅持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嚴格把握政策界限,嚴格各項紀律和廉政規定,嚴禁在改革過程中超編進人、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突擊提拔干部,嚴防國有資產流失。在職能、機構、人員劃轉到位之前,原監管部門承擔的法定職責不變,繼續負責各自承擔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過渡期間如出現食品安全問題,要嚴格追究相關監管部門的責任。機構改革期間要切實做好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確保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確保各項工作上下貫通,運轉順暢,及時處理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實現食品藥品安全監督工作的平穩過渡。
 
  武漢市人民政府
 
  2013年6月30日
      更多相關信息見: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相關信息匯總  


 
地區: 湖北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