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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關于大米加工不得使用綿白糖水溶液拋光的通知》的通知

   2010-05-24 769
核心提示:各市局,各有關機構: 現將國家質檢總局《關于大米加工不得使用綿白糖水溶液拋光的通知》(質檢辦食監函[2009]884號)轉發給你們

各市局,各有關機構:

    現將國家質檢總局《關于大米加工不得使用綿白糖水溶液拋光的通知》(質檢辦食監函[2009]884號)轉發給你們,請按照要求認真做好市場準入相關工作。


    附:《關于大米加工不得使用綿白糖水溶液拋光的通知》(質檢辦食監函[2009]884號)

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九日
 



 
地區: 山東
標簽: 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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