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局,各有關機構:
現將國家質檢總局《關于大米加工不得使用綿白糖水溶液拋光的通知》(質檢辦食監函[2009]884號)轉發給你們,請按照要求認真做好市場準入相關工作。
附:《關于大米加工不得使用綿白糖水溶液拋光的通知》(質檢辦食監函[2009]884號)
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九日
各市局,各有關機構:
現將國家質檢總局《關于大米加工不得使用綿白糖水溶液拋光的通知》(質檢辦食監函[2009]884號)轉發給你們,請按照要求認真做好市場準入相關工作。
附:《關于大米加工不得使用綿白糖水溶液拋光的通知》(質檢辦食監函[2009]884號)
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