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畜牧獸醫局、工商分局,各區管委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機構:
現將《萊蕪市鮮奶吧監督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萊蕪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萊蕪市衛生局
萊蕪市畜牧獸醫局 萊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11月 30日
萊蕪市鮮奶吧監督管理辦法(暫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鮮奶吧經營行為,加強對現場制售生鮮乳及生鮮乳相關食品的監督管理,保障公眾食用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乳制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生鮮乳生產收購管理辦法》、《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關于明確鮮奶吧監管職責問題的通知》(萊編發﹝2012﹞50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鮮奶吧是指通過生鮮乳的即時收購,即時加工、制作,向消費者提供新鮮、營養、安全乳品及生鮮乳相關食品的場所。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現場制售生鮮乳及生鮮乳相關食品并直接提供給消費者食用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鮮奶吧開辦者),不適用于乳品生產、流通企業。
第四條 萊蕪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統一領導、組織、協調轄區內鮮奶吧的監督管理工作,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具體負責鮮奶吧的備案登記管理和食品安全日常監管。
第五條 鮮奶吧開辦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取得《萊蕪市鮮奶吧備案證明》后從事經營活動,并依法承擔食品安全責任,不得經營除生鮮乳及生鮮乳相關食品以外的食品。
第二章 備案的申請和發放
第六條 鮮奶吧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鮮奶吧經營場所應當距離糞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設置在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的影響范圍之外;
(二)有與生產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設施,有相應的清洗消毒、采光、照明、通風、防蠅、防塵、防鼠等設備設施;
(三)保證奶源和運輸安全,從固定的且經過畜牧獸醫部門審核的生鮮乳收購站采購原料乳,并索要所購原料乳的檢驗報告復印件,運奶環節必須實行與保證質量安全相適應的冷鏈運輸;
(四)從業人員取得健康證明;
(五)從業人員經過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生鮮乳加工專業技術培訓;
(六)用水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七)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用具、容器、餐飲具應當無毒、無害,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用前用后及時清洗消毒;
(八)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洗滌劑、消毒劑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
(九)建立食品原料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制度,有進貨記錄臺帳。
第七條 申請鮮奶吧經營備案登記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萊蕪市鮮奶吧備案證明申請書》;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預先核準的擬辦企業名稱證明文件(已從事其他經營的可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的身份證明;
(四)符合相關規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證明資料;
(五)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合格證明及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證明材料;
(六)經營場所合法使用的有關證明(如房屋所有權證或租賃協議等);
(七)與奶站簽訂的供貨合同,并同時提供該奶站加蓋公章的《生鮮乳收購許可證》和《生鮮乳運輸許可證》;
(八)經營場所和設備布局、加工流程、衛生設施等示意圖及說明(應當標明用途、面積、尺寸、比例、人流物流、設備設施位置等);
(九)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十)生活飲用水安全檢測報告(自備水源或二次供水的餐飲單位提供)或使用城市管網水證明;
(十一)不屬于被限定人員的說明資料(不屬于《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定的限制人員);
(十二)屬委托辦理的,提供委托代理人資格證明,包括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業主)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十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求申報的其他資料。
第八條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申請人提出的備案申請,按以下規定和程序處理:
(一)申請事項不屬于管轄范圍的,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人;
(二)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改錯誤的,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改;
(三)申請材料不齊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發給申請人《補正材料通知書》,一次性告知需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四)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請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補正材料的,發給《受理通知書》,《受理通知書》中注明的日期為受理日期。
第九條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受理申請材料后,應按照標準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現場核查驗收。對于符合現場核查標準的申請人,在2個工作日內做出準予備案登記的決定,并在備案登記機關網站上公告3個工作日。對于公示期無異議的申請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在3個工作日內制作《萊蕪市鮮奶吧餐飲服務備案登記證》,并在2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送達。
第十條 經驗收不符合現場核查標準的,下達《整改通知書》。申請人應在20日內完成整改,提出復查申請,由初審部門對整改情況進行復驗。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經整改仍不符合現場驗收標準的,做出不予備案決定,并制作《不予備案決定書》,在2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送達。整改期間不計入備案登記時限。
第十一條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準予備案登記決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備案登記期限的,經本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書面告知申請人。
第十二條 鮮奶吧開辦者經營地址以及經營條件發生改變時,應及時到原備案部門申請變更備案。未及時申請變更備案的,視為未備案。對于經營地址變更后不在本行政區域的,應到相關部門重新備案。
第十三條 鮮奶吧開辦者遺失備案證的,應當于遺失后60日內到原備案部門補辦備案證。未及時申請補辦的,視為未備案。
第三章 備案證明及其管理
第十四條 《萊蕪市鮮奶吧備案證明》以及申請、核查文書樣式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統一規定。
備案證號格式為:萊餐奶備字[發證年號]+行政區域代碼(市直01,萊城區02,鋼城區03)+4位發證順序編號。
第十五條 鮮奶吧開辦者取得的《萊蕪市鮮奶吧備案證明》,不得轉讓、涂改、出借、倒賣、出租。
第十六條 鮮奶吧開辦者應當按照備案的事項依法經營,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萊蕪市鮮奶吧備案證明》。
第十七條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建立鮮奶吧備案管理檔案,及時歸檔保存備案申請受理、審核及日常監管記錄以及行政處罰記錄等資料。
第四章 鮮奶吧開辦者食品安全責任
第十八條 鮮奶吧開辦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取得《萊蕪市鮮奶吧備案證明》后從事經營活動,并依法承擔食品安全責任。
(一)不經營除生鮮乳及生鮮乳相關食品以外的食品;
(二)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和專業技術培訓,建立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每年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查體;
(三)食品原料應做到定點購進,采購的食品必須新鮮、無毒,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做好原料采購記錄,便于溯源,向供貨單位索取食品衛生許可證復印件、檢驗(檢疫)合格證明和檢驗報告單等。
(四)建立生鮮乳交接制度和進貨查驗制度。尤其對于原料奶,應確保原料奶在運輸途中處于冷鏈控制(運輸中原料奶溫度低于4℃的條件),并驗收原料奶(觀察牛乳中有無異物、雜質,色澤和滋、氣味是否正常,組織狀態是否均勻一致等),驗收后要求運輸人員和驗收人員在單據上共同簽字。對購進的每批生鮮乳都應如實記錄質量監測情況、溫度控制情況、供貨者的名稱以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并查驗運輸車輛生鮮乳交接單。查驗記錄和生鮮乳交接單保存2年;
(五)購進后的原料奶應置于滅菌容器中,標明購進日期后置于溫度低于4℃的冷藏設施中保存;購進的生鮮乳當天即加工制作,采集超過24小時的生鮮乳不用作加工原料。
(六)不經營變質及過期的生鮮乳及生鮮乳相關食品;
(七)對每批現場制作的生鮮乳及生鮮乳相關食品都做產品留樣,留樣時間不少于48小時;
(八)在生鮮乳及生鮮乳相關食品的包裝上標明生產單位、生產日期、保質期限等事項;
(九)其他的食品原料、操作工具和分裝容器應定點、分類存放于專設儲存柜中,保持清潔,無霉斑、鼠跡、蚊蟲。原料存放點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蟲劑、滅鼠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物品。
(十)購進的原料奶應于2天內完成巴氏消毒并分裝。 原料奶的巴氏消毒應在獨立設置的操作間中進行,并嚴格執行相關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巴氏消毒奶應采用標準消毒程序,(一般選用60℃以上溫度,消毒30分鐘以上)以保證生產的奶品質量。巴氏消毒奶的保質期一般為3-7天,標注保質期應不多于7天。
(十一)以紫外線燈作為操作間空氣消毒裝置的應按每10 - 15平方米配備30W紫外線燈一只,紫外線燈應分布均勻 ,距離地面2米以內,應有紫外線燈使用消毒記錄。燈管使用壽命1 0 0 0小時以內。操作間應設有洗手和更衣設施,操作間溫度應不高于25℃,宜設有獨立的空調設施。操作間應定期用適宜的消毒液滅菌清潔,進入操作間前,必須用肥皂或消毒液洗手消毒,更換專用工作服、鞋、帽子、口罩和手套,方可進入操作間。操作間應保持清潔,嚴禁堆放雜物,以防污染。
(十二)消毒后的奶品應置于無菌容器中自然冷卻,冷卻后是產品應分裝到無菌包裝中,并標注生產時間、保質期等。分裝后的產品應放于冷藏設施中,并確保溫度低于4℃。堅持先產先銷,以銷定產的原則,根據銷量適當調整產品生產量,嚴禁更改產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十三)定期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產品質量檢測,至少每半年一次,并在店內張貼公示,同時將檢測報告復印件交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留檔;
(十四)原料乳應來自固定的生鮮乳收購站,確需更換生鮮乳收購站的,應重新簽訂供貨合同,并將新的供貨合同和供應奶站的《生鮮乳收購許可證》、《生鮮乳運輸許可證》交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留檔。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鮮奶吧備案職責,應當自覺接受鮮奶吧開辦者以及社會的監督。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接到有關違反規定實施鮮奶吧備案登記的舉報,應當及時進行核實;情況屬實的,應當立即糾正。
第二十條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鮮奶吧現場制售生鮮乳及生鮮乳相關食品的日常監督檢查和抽檢,發現違反食品安全管理相關規定的,應當依法處罰。
第二十一條 鮮奶吧開辦者未按照規定進行備案的,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施備案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可以撤銷鮮奶吧備案,收回備案登記證:
(一)申請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鮮奶吧餐飲服務備案登記證的;
(二)違反食品安全管理規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
(三)經營條件發生改變,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經整改仍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
(四)依法可以撤銷鮮奶吧餐飲服務備案登記證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鮮奶吧開辦者取得《萊蕪市鮮奶吧備案證明》后,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其他手續;未取得《萊蕪市鮮奶吧備案證明》的,不得從事鮮奶吧經營活動。
第二十四條 《萊蕪市鮮奶吧備案證明》有效期暫定為3年。有效期屆滿需要經營的,應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且不少于15日向原備案機關申請重新備案。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11月30日。本辦法由萊蕪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附件1:萊蕪市鮮奶吧現場核查標準
附件2:萊蕪市鮮奶吧備案證明申請書
附件3:《萊蕪市鮮奶吧備案證明》(式樣)【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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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蕪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萊蕪市衛生局
萊蕪市畜牧獸醫局 萊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11月 30日
萊蕪市鮮奶吧監督管理辦法(暫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鮮奶吧經營行為,加強對現場制售生鮮乳及生鮮乳相關食品的監督管理,保障公眾食用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乳制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生鮮乳生產收購管理辦法》、《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關于明確鮮奶吧監管職責問題的通知》(萊編發﹝2012﹞50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鮮奶吧是指通過生鮮乳的即時收購,即時加工、制作,向消費者提供新鮮、營養、安全乳品及生鮮乳相關食品的場所。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現場制售生鮮乳及生鮮乳相關食品并直接提供給消費者食用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鮮奶吧開辦者),不適用于乳品生產、流通企業。
第四條 萊蕪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統一領導、組織、協調轄區內鮮奶吧的監督管理工作,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具體負責鮮奶吧的備案登記管理和食品安全日常監管。
第五條 鮮奶吧開辦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取得《萊蕪市鮮奶吧備案證明》后從事經營活動,并依法承擔食品安全責任,不得經營除生鮮乳及生鮮乳相關食品以外的食品。
第二章 備案的申請和發放
第六條 鮮奶吧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鮮奶吧經營場所應當距離糞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設置在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的影響范圍之外;
(二)有與生產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設施,有相應的清洗消毒、采光、照明、通風、防蠅、防塵、防鼠等設備設施;
(三)保證奶源和運輸安全,從固定的且經過畜牧獸醫部門審核的生鮮乳收購站采購原料乳,并索要所購原料乳的檢驗報告復印件,運奶環節必須實行與保證質量安全相適應的冷鏈運輸;
(四)從業人員取得健康證明;
(五)從業人員經過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生鮮乳加工專業技術培訓;
(六)用水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七)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用具、容器、餐飲具應當無毒、無害,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用前用后及時清洗消毒;
(八)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洗滌劑、消毒劑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
(九)建立食品原料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制度,有進貨記錄臺帳。
第七條 申請鮮奶吧經營備案登記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萊蕪市鮮奶吧備案證明申請書》;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預先核準的擬辦企業名稱證明文件(已從事其他經營的可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的身份證明;
(四)符合相關規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證明資料;
(五)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合格證明及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證明材料;
(六)經營場所合法使用的有關證明(如房屋所有權證或租賃協議等);
(七)與奶站簽訂的供貨合同,并同時提供該奶站加蓋公章的《生鮮乳收購許可證》和《生鮮乳運輸許可證》;
(八)經營場所和設備布局、加工流程、衛生設施等示意圖及說明(應當標明用途、面積、尺寸、比例、人流物流、設備設施位置等);
(九)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十)生活飲用水安全檢測報告(自備水源或二次供水的餐飲單位提供)或使用城市管網水證明;
(十一)不屬于被限定人員的說明資料(不屬于《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定的限制人員);
(十二)屬委托辦理的,提供委托代理人資格證明,包括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業主)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十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求申報的其他資料。
第八條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申請人提出的備案申請,按以下規定和程序處理:
(一)申請事項不屬于管轄范圍的,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人;
(二)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改錯誤的,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改;
(三)申請材料不齊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發給申請人《補正材料通知書》,一次性告知需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四)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請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補正材料的,發給《受理通知書》,《受理通知書》中注明的日期為受理日期。
第九條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受理申請材料后,應按照標準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現場核查驗收。對于符合現場核查標準的申請人,在2個工作日內做出準予備案登記的決定,并在備案登記機關網站上公告3個工作日。對于公示期無異議的申請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在3個工作日內制作《萊蕪市鮮奶吧餐飲服務備案登記證》,并在2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送達。
第十條 經驗收不符合現場核查標準的,下達《整改通知書》。申請人應在20日內完成整改,提出復查申請,由初審部門對整改情況進行復驗。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經整改仍不符合現場驗收標準的,做出不予備案決定,并制作《不予備案決定書》,在2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送達。整改期間不計入備案登記時限。
第十一條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準予備案登記決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備案登記期限的,經本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書面告知申請人。
第十二條 鮮奶吧開辦者經營地址以及經營條件發生改變時,應及時到原備案部門申請變更備案。未及時申請變更備案的,視為未備案。對于經營地址變更后不在本行政區域的,應到相關部門重新備案。
第十三條 鮮奶吧開辦者遺失備案證的,應當于遺失后60日內到原備案部門補辦備案證。未及時申請補辦的,視為未備案。
第三章 備案證明及其管理
第十四條 《萊蕪市鮮奶吧備案證明》以及申請、核查文書樣式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統一規定。
備案證號格式為:萊餐奶備字[發證年號]+行政區域代碼(市直01,萊城區02,鋼城區03)+4位發證順序編號。
第十五條 鮮奶吧開辦者取得的《萊蕪市鮮奶吧備案證明》,不得轉讓、涂改、出借、倒賣、出租。
第十六條 鮮奶吧開辦者應當按照備案的事項依法經營,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萊蕪市鮮奶吧備案證明》。
第十七條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建立鮮奶吧備案管理檔案,及時歸檔保存備案申請受理、審核及日常監管記錄以及行政處罰記錄等資料。
第四章 鮮奶吧開辦者食品安全責任
第十八條 鮮奶吧開辦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取得《萊蕪市鮮奶吧備案證明》后從事經營活動,并依法承擔食品安全責任。
(一)不經營除生鮮乳及生鮮乳相關食品以外的食品;
(二)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和專業技術培訓,建立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每年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查體;
(三)食品原料應做到定點購進,采購的食品必須新鮮、無毒,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做好原料采購記錄,便于溯源,向供貨單位索取食品衛生許可證復印件、檢驗(檢疫)合格證明和檢驗報告單等。
(四)建立生鮮乳交接制度和進貨查驗制度。尤其對于原料奶,應確保原料奶在運輸途中處于冷鏈控制(運輸中原料奶溫度低于4℃的條件),并驗收原料奶(觀察牛乳中有無異物、雜質,色澤和滋、氣味是否正常,組織狀態是否均勻一致等),驗收后要求運輸人員和驗收人員在單據上共同簽字。對購進的每批生鮮乳都應如實記錄質量監測情況、溫度控制情況、供貨者的名稱以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并查驗運輸車輛生鮮乳交接單。查驗記錄和生鮮乳交接單保存2年;
(五)購進后的原料奶應置于滅菌容器中,標明購進日期后置于溫度低于4℃的冷藏設施中保存;購進的生鮮乳當天即加工制作,采集超過24小時的生鮮乳不用作加工原料。
(六)不經營變質及過期的生鮮乳及生鮮乳相關食品;
(七)對每批現場制作的生鮮乳及生鮮乳相關食品都做產品留樣,留樣時間不少于48小時;
(八)在生鮮乳及生鮮乳相關食品的包裝上標明生產單位、生產日期、保質期限等事項;
(九)其他的食品原料、操作工具和分裝容器應定點、分類存放于專設儲存柜中,保持清潔,無霉斑、鼠跡、蚊蟲。原料存放點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蟲劑、滅鼠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物品。
(十)購進的原料奶應于2天內完成巴氏消毒并分裝。 原料奶的巴氏消毒應在獨立設置的操作間中進行,并嚴格執行相關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巴氏消毒奶應采用標準消毒程序,(一般選用60℃以上溫度,消毒30分鐘以上)以保證生產的奶品質量。巴氏消毒奶的保質期一般為3-7天,標注保質期應不多于7天。
(十一)以紫外線燈作為操作間空氣消毒裝置的應按每10 - 15平方米配備30W紫外線燈一只,紫外線燈應分布均勻 ,距離地面2米以內,應有紫外線燈使用消毒記錄。燈管使用壽命1 0 0 0小時以內。操作間應設有洗手和更衣設施,操作間溫度應不高于25℃,宜設有獨立的空調設施。操作間應定期用適宜的消毒液滅菌清潔,進入操作間前,必須用肥皂或消毒液洗手消毒,更換專用工作服、鞋、帽子、口罩和手套,方可進入操作間。操作間應保持清潔,嚴禁堆放雜物,以防污染。
(十二)消毒后的奶品應置于無菌容器中自然冷卻,冷卻后是產品應分裝到無菌包裝中,并標注生產時間、保質期等。分裝后的產品應放于冷藏設施中,并確保溫度低于4℃。堅持先產先銷,以銷定產的原則,根據銷量適當調整產品生產量,嚴禁更改產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十三)定期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產品質量檢測,至少每半年一次,并在店內張貼公示,同時將檢測報告復印件交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留檔;
(十四)原料乳應來自固定的生鮮乳收購站,確需更換生鮮乳收購站的,應重新簽訂供貨合同,并將新的供貨合同和供應奶站的《生鮮乳收購許可證》、《生鮮乳運輸許可證》交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留檔。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鮮奶吧備案職責,應當自覺接受鮮奶吧開辦者以及社會的監督。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接到有關違反規定實施鮮奶吧備案登記的舉報,應當及時進行核實;情況屬實的,應當立即糾正。
第二十條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鮮奶吧現場制售生鮮乳及生鮮乳相關食品的日常監督檢查和抽檢,發現違反食品安全管理相關規定的,應當依法處罰。
第二十一條 鮮奶吧開辦者未按照規定進行備案的,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施備案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可以撤銷鮮奶吧備案,收回備案登記證:
(一)申請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鮮奶吧餐飲服務備案登記證的;
(二)違反食品安全管理規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
(三)經營條件發生改變,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經整改仍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
(四)依法可以撤銷鮮奶吧餐飲服務備案登記證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鮮奶吧開辦者取得《萊蕪市鮮奶吧備案證明》后,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其他手續;未取得《萊蕪市鮮奶吧備案證明》的,不得從事鮮奶吧經營活動。
第二十四條 《萊蕪市鮮奶吧備案證明》有效期暫定為3年。有效期屆滿需要經營的,應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且不少于15日向原備案機關申請重新備案。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11月30日。本辦法由萊蕪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附件1:萊蕪市鮮奶吧現場核查標準
附件2:萊蕪市鮮奶吧備案證明申請書
附件3:《萊蕪市鮮奶吧備案證明》(式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