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預案由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操作手冊
目錄:
1:市局食品應急預案組織結構圖
2:市局食品生產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及名單
3:市局食品生產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各牽頭單位主要職責分工
4:縣(市)、區局食品生產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分管領導、責任人暨聯系人名單
5:市局食品生產專家咨詢組成員名單
6:市局食品生產突發事件報告、通報時限及責任主體
7:市局食品生產突發事件信息接報記錄
8:市局食品生產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工作成員簽到單
9:市局食品生產突發事件現場技術專家評估報告
10:市局食品生產突發事件報告單
11:市局食品生產突發事件初次報告
12:市局食品生產突發事件階段報告
13:市局食品生產突發事件總結報告
14:市局食品生產突發事件通報
15:市局食品生產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啟動決定
16:鄭州市食品行業應急檢查登記表
17:市局食品生產突發事件處置情況備忘錄
18:市局食品生產突發事件升降級決定
19:市局食品生產突發事件終止應急狀態決定
20:市局食品生產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流程簡圖
21:市局各有關部門預案
表1:市局食品應急預案組織結構圖(原網站無法顯示)
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
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及名單
姓 名 | 分 工 | 處 室 | 職 務 | 電 話 | 手 機 |
劉建峰 | 組 長 | 局 長 | 67184888 | 13803836600 | |
張新才 | 副組長 | 副局長 | 67184988 | 13633857111 | |
韓冬生 | 副組長 | 副局長 | 67184906 | 13703713516 | |
丁太春 | 成 員 | 檢測中心 | 主 任 | 67363999 | 13938218999 |
王擁軍 | 成 員 | 稽查大隊 | 大隊長 | 67184933 | 13903856323 |
尚建國 | 成 員 | 辦公室 | 主 任 | 67184899 | 13007606888 |
劉公清 | 成 員 | 財務處 | 處 長 | 67184905 | 13903812880 |
劉清江 | 成 員 | 監督處 | 處 長 | 67184819 | 13838396166 |
肖燕麗 | 成 員 | 食品處 | 處 長 | 67184816 | 13598859988 |
謝衛明 | 成 員 | 監察室 | 主 任 | 67184909 | 13700875152 |
任大慶 | 成 員 | 標準處 | 處 長 | 67184803 | 13939033155 |
表3 : 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各牽頭單位主要職責分工
應 急 處置機構 | 牽頭單位 | 主 要 職 責 |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 食品處 | 貫徹落實市局領導有關工作部署 處理匯總信息,向領導報告突發事件情況,召開啟動預案分析會議 調度、協調有關處、室和有關縣(市)、區局開展工作 參與現場指揮急救并向局領導報告處置進展情況 組織開展應急反應預案的宣傳培訓、演習演練等工作 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情況總結、材料建檔和管理 組織建立和管理重大食品安全應急處理專家庫 提供國抽、省抽、定檢、風險監測數據及發證等相關信息 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
信息發布組 物資保障組 | 辦公室 財務處 | 負責對外協調、聯絡應急處置工作 負責向上級單位、相關單位上報、通報應急處置情況 保證公文流轉系統和通訊設施、網絡、車輛等行動設備的正常使用 經批準,發布食品預警等相關信息,協調新聞媒體的宣傳報道工作 落實日常運作和應急處置所需經費保障(財務處) |
調查處置組 | 監察室 稽查大隊 | 督查、督辦現場處置工作;必要時,直接接管現場處置工作 組織現場檢查、參與事故調查 對現場調查情況寫出書面報告 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監察室) |
技術支持組 | 監督處 標準處 檢測中心 | 由市局監督處牽頭負責,標準處、市檢測中心配合 負責產品抽樣、檢驗結果分析與評估工作 負責標準查詢等工作并對相關標準作出比對分析(標準處) |
縣(市)、區質監局 | 建立本地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及時報告突發事件;突發事件前期應急處置工作。根據上級通知或本地突發事件及時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有關部門,按要求認真履行職責。 |
縣(市)、區局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分管領導、責任人暨聯系人名單
(樣 表)
縣市區局 | 責任分工 | 姓名 | 性別 | 職務 | 科室 | 聯系電話 | 手機 |
新鄭 | 分管領導 | 副局長 | |||||
責任人(聯系人) | 科長 | 食品科 | |||||
新密 | 分管領導 | 副局長 | |||||
責任人(聯系人) | 科長 | 食品科 | |||||
鞏義 | 分管領導 | 副局長 | |||||
責任人(聯系人) | 科長 | 食品科 | |||||
滎陽 | 分管領導 | 副局長 | |||||
責任人(聯系人) | 科長 | 食品科 | |||||
登封 | 分管領導 | 副局長 | |||||
責任人(聯系人) | 科長 | 食品科 | |||||
中牟 | 分管領導 | 副局長 | |||||
責任人(聯系人) | 科長 | 食品科 | |||||
金水 | 分管領導 | 副局長 | |||||
責任人(聯系人) | 科長 | 食品科 | |||||
二七 | 分管領導 | 副局長 | |||||
責任人(聯系人) | 科長 | 食品科 | |||||
中原 | 分管領導 | 副局長 | |||||
責任人(聯系人) | 科長 | 食品科 | |||||
管城 | 分管領導 | 副局長 | |||||
責任人(聯系人) | 科長 | 食品科 | |||||
惠 濟 | 分管領導 | 副局長 | |||||
責任人(聯系人) | 科長 | 食品科 | |||||
上街 | 分管領導 | 副局長 | |||||
責任人(聯系人) | 科長 | 食品科 | |||||
礦區 | 分管領導 | 副局長 | |||||
責任人(聯系人) | 科長 | 食品科 | |||||
經濟 開發區 | 分管領導 | 副局長 | |||||
責任人(聯系人) | 科長 | 食品科 | |||||
高新 開發區 | 分管領導 | 副局長 | |||||
責任人(聯系人) | 科長 | 食品科 |
表5: 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專家咨詢組成員名單
姓 名 | 單 位 | 職務(職稱) | 專業特長 | 辦公電話 | 移動電話 | 值班電話 |
徐一力 | 河南省農科院 | 研究員 | 食品檢測 | 65724320 | 13598095321 | |
王建中 | 河南省食品研究所 | 高級工程師 | 食品工程 | 63942058 | 66096815 | |
付有利 | 河南省商業科研所 | 高級工程師 | 食品工程 | 65312799 | 13598012923 | |
吳建政 | 河南省礦泉水檢驗站 | 高級工程師 | 水質檢測 | 68631267 | 13608689062 | |
張 翼 | 河南省質檢院 | 工程師 | 企業管理 | 63318985 | 13503865280 | |
馬 健 | 鄭州市質檢中心 | 高級工程師 | 食品檢測 | 67363639 | 13938272102 | |
李 琦 | 鄭州市質檢中心 | 高級工程師 | 食品檢測 | 67363639 | 13938266922 | |
趙秀梅 | 鄭州市質檢中心 | 高級工程師 | 微生物檢測 | 67363639 | 66081818 | |
邢耀民 | 鄭州市質檢協會 | 工程師 | 食品監督與檢驗 | 67184986 | 13523593900 | |
周 芳 | 鄭州市質監局 | 工程師 | 食品評估 | 67184810 | 13603822699 |
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報告、通報時限及責任主體
序 號 | 事 項 | 時 限 | 責 任 主 體 |
1 | 食品生產安全突發事件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要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 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立即向當地質監及有關部門報告 | 立 即 | 事發現場有關人員、事發單位負責人 |
2 | 接到重大食品生產安全突發事件報告后,半小時內向市局和當地政府報告 | 半小時 | 事件發生縣(市、區)局 |
3 | 在知悉食品安全事件半小時內做出初次報告 | 半小時 | 事件發生縣(市、區)局 |
4 | 接到食品生產安全突發事件報告后,在1小時內報告至省局、市政府 | 1小時 | 市局 |
5 | 接到食品生產安全突發事件報告后,在2小時內通報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食安會及相關部門 | 2小時 | 市局 |
6 | 在事件處理結束后6日內作出總結報告,上報市局,市局在8日內匯總上報省局。 | 6日 | 事件發生縣(市、區)局 |
表7: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信息接報記錄
編號:
報告人:姓名 聯系方式 單位 | |
報告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報告事項: 事件信息來源: 上級機關交辦€ 媒體曝光€ 其他部門移交€ 下級報告€ 舉 報 投 訴 € 其 他 € (2)發生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3)發生地點: (4)發生企業: (5)所報危害程度(含死亡人數、財產損失): | |
處理 意見 | 接報人簽名: 年 月 日 時 分 |
備 注 | |
表8 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工作成員簽到單
時間 : 年 月 日 地點:
姓 名 | 部 門 | 職 務 | 聯系電話 | 簽到時間 | 備 注 |
表9: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現場技術專家評估報告
事件發生 企業名稱 | |||
時間發生地點 | 發生時間 | ||
事件基 本情況 | |||
事情基本 原因分析 及結論 | |||
對事件基本 建 議 | |||
專家簽名: 年 月 日 |
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
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報告單
單位(蓋章):
事件信息來源 | 1.上級機關交辦 □ 2.媒體曝光 □ 3.其他部門移交 □ 4.下級報告 □ 5.舉報投訴 □ 6.其 他 □ |
事件簡述 | 報告人: 時間: |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意見: 1.報告領導并建議召開會議 □ 2.報告領導 □ 簽名: 年 月 日 | |
局領導批示: 簽名: 年 月 日 |
表11:
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
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初次報告
1、報告人:姓名 單位 聯系方式 |
2、報告時間: 3、報告事項: (1)事件信息來源:上級機關交辦 □ 媒體曝光 □ 其他部門移交 □ 下級報告 □ 舉 報 投 訴 □ 其 他 □ (2)發生時間: (3)發生地點: (4)發生單位: (5)危害程度(含死亡人數、財產損失): (6)事件原因(初步判斷): (7)采取措施: (8)事件控制情況: (9)簡要經過: (10)領導批示: |
表12:
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
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階段報告
1、新發生的情況: |
2、初次報告的補充、修正: (1)發展與變化: (2)處置進程: (3)事件原因: (4)其他: |
報告人: 姓名 單位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
表13:
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
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總結報告
1、鑒定結論: |
2、事件處理工作總結(含事件原因及影響、類似事件防范和處置建議等): 領導簽字: 報告人: 年 月 日 |
表14:
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
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通報
編號:
1.通報單位: 聯系人: 聯系方式: |
2.通報內容: (1) 發生時間: (2) 發生地點: (3) 發生單位: (4) 危害程度(含死亡人數、財產損失): (5) 通報時間: (6) 事件時間(初步判斷): (7) 采取措施: (8) 事件控制情況: (9) 簡要經過: (10)新發生的情況及處置進程: |
局長意見: (簽名) 質量技術監督局(章) |
表15:
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
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啟動決定
編號:
事件簡述 |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事故報告單填寫) |
處置建議: 1.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是 □ 否 □ 2.初步應急處置措施: 辦公室: 食品監管處 監督處: 財務處: 監察室: 標準處: 稽查大隊: 檢測中心: 其他: | |
與會單位人員簽字(簽名): 年 月 日 | |
簽發意見: (領導簽署啟動決定及預警級別) 簽名: 年 月 日 |
表16:
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
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處置情況備忘錄
時 間 | 電話號碼 | 聯系人 | 內 容 | 處理情況 |
表17:
鄭州市食品 行業應急檢查登記表
序號 | 企業名稱 | 生產地址 | 聯系電話 | 企業人數 | 主要原料及產 地 | 產品銷售方 向 | 發 現 問 題 |
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
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升降級決定
編號:
食品生產突發事件發展變化情況 | |
判斷確定: 1、 2、 決定:1、升級 2、降級 | |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意見(簽名): 年 月 日 時 分 | |
局長簽發意見: 簽 名 : 年 月 日 時 分 |
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
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終止應急狀態決定
編號:
事件簡述 | |
處置結果: 1、 2、 決定: | |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意見(簽名): 年 月 日 時 分 | |
局長簽發意見 簽名 : 年 月 日 時 分 |
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
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流程簡圖(原文不顯示)
表21:
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應急辦(食品安全監管處)
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及職責
為應對食品重大質量安全事件,作出快速反應,食品安全監管處成立快速反應隊。隊長由處長擔任,負責全面組織、協調、調度食品安全事件的查處。副處長任副隊長,受隊長委托組織、協調、調度食品安全事件有關工作。
食品安全監管處主要職責:
(1)負責貫徹落實市局領導的各項部署,調度、協調各單位應急處置工作;
(2)負責協調解決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并組織實施兩查工作和專項整治工作;
(3)負責向市局領導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4)負責提供國抽、省抽、定檢、風險監測數據及發證等相關信息;
(5)負責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情況案例庫的管理和更新;
(6)負責組織開展應急反應預案的宣傳培訓、演習演練等工作;
(7)負責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情況總結、材料建檔和管理;
(8)負責組織建立和管理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專家庫;
(9)負責向省局、市政府、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及食品突發事件發生地人民政府等通報食品突發事件處置情況;
(10)負責完成市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應急預案的啟動
市局食品處應急預案啟動后,處長立即通知副處長。副處長接通知后,立即通知有關人員到位并展開工作。
工作日:接通知后,辦公樓內工作人員5分鐘內集結,在市區內的工作或休假人員30分鐘內趕到處辦公室或指定地點。
節假日休息時間:在市區內居住的人員接通知后30分鐘內到達處辦公室或指定地點。
三、工作流程
有關人員到達辦公室后,立即開展工作:
1、立即查閱發案食品企業國抽、省抽、風險監測情況,及時報告指揮;
2、立即查閱發案食品企業定檢、免檢信息,及時報告指揮;
3、立即查閱發案食品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發證信息,及時報告指揮;
4、立即查閱食品企業年度報告信息,及時報告指揮;
5、食品處有關人員根據指揮安排,通知相關單位并負責收集相關信息、跟蹤媒體報道;
有關人員趕赴事發第一現場,組織實施現場處置工作:
1、與事發當地局組成現場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現場處置、報告等工作;
2、摸清事件基本情況,及時掌握事態發展動向,隨時向市局指揮部報告;
3、與當地政府搞好協調,實施現場緊急救護工作,盡量減少降低事件危害;
4、協調配合市局現場調查處置組、技術支持組的工作;
5、完成市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通知單
被通知單位 | ||||
接收人 | 時 間 | |||
事件簡述: | ||||
處理意見: 請你局立即啟動食品應急預案,組織人員按相應職責開展檢查,有關情況及時報送。 市局應急辦 年 月 日 | ||||
備 注 |
食品生產企業監督管理情況及獲證情況信息表
企業名稱 | ||||||||||||||
地址 | 聯系人 | 電話 | ||||||||||||
定 檢 情 況 | 是否實施定檢 | 定檢結論 | 不合格項目 | 定檢時間 (年月日) | 后處理措施 | |||||||||
是□ | 否 □ | 合格 □ | 不合格 □ | |||||||||||
抽查 國省 抽抽 □□ | 是否進行 抽 查 | 抽查結論 | 不合格項目 | 抽查時間 (年月日) | 后處理措施 | |||||||||
是□ | 否 □ | 合 格 □ | 不合格 □ | |||||||||||
風險監測 | 國家□ 省局□ | 合 格 □ 不合格□ | 不合格項目 | 抽查時間 | 后處理措施 | |||||||||
獲證情況 | 是否屬于發證范圍 | 是否獲證 | 證書編號 | 獲證時間 (年月日) | 是否列入公告 查處目錄 | |||||||||
是 □ | 否 □ | 是 □ | 否 □ | 是 □ | 否 □ | |||||||||
備注 |
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辦公室
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及職責
為應對重大食品質量安全事件,作出快速反應,辦公室成立快速反應隊,在市局指揮部的領導下盡職盡責做好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快速反應隊由辦公室主任任隊長,負責全面組織、協調、調度應急事件的有關事項。辦公室副主任副隊長,受隊長委托組織、協調、調度應急事件工作。快速反應隊下設協調組、文秘組、信息發布組、后勤保障組。
工作職責:
辦公室快速反應隊負責對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信息溝通、情況報告及車輛、物資、設備的保障等工作。
協調組負責向局領導報告并協調、調度有關工作。
文秘組負責向市委、市政府、省局及有關部門報告情況等工作。
后勤保障組負責車輛、物資、設備的保障,通訊聯絡的暢通等工作。
二、應急預案的啟動
市局辦公室在接到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報告后,執行應急情況信息處理辦法,立即報送市局領導,并在市局應急事件指揮部領導下立即啟動辦公室應急預案。市局辦公室預案啟動后,主任立即通知各組開展工作。各組負責人接通知后,立即通知有關人員到位并展開工作。
工作日:接通知后,辦公樓內工作人員5分鐘內集結,在市區內的工作人員或休假人員30分鐘內趕到辦公室或指定地點。
節假日休息時間:在市區內居住的人員接通知后30分鐘內到達辦公室或指定地點。
三、工作流程
1、辦公室接到應急事件報告信息后,立即按照應急情況信息處理辦法,將有關情況、信息報送給分管局長,由分管局長立即向局長報告,同時通知辦公室應急組負責人。
2、辦公室值班員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各組成員到達指定地點。
3、各組成員到達指定地點后,按各組分工立即開展工作。
協調組要及時將協調、調度事件進展情況向局長報告。
文秘組嚴格按格式起草報告,報經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組長簽發后,根據情況分別報市委、市政府、省局及有關部門,并及時將上級或有關部門的批示或反饋意見報協調組,由協調組及時向局長和應急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后勤保障組負責車輛、通訊器材、有關物資、設備的供應,確保信息暢通、指揮調度靈敏、物資保障及時到位。
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辦公室
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信息發布預案
一、應用時機
市局領導做出啟動應急預案決定時,本預案立即啟動。
二、工作職責
1.協調新聞媒體配合應急處理工作。
2.經批準,組織對外新聞發布。
3.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及時宣傳報道事件的進展、調查處理等有關情況。
4.完成指揮部臨時交辦的其它宣傳工作。
三、工作程序
1.查明事件真相。積極協調記者和相關部門與舉報投訴人聯系,了解更詳細的情況及今后的打算。
2.趕往現場,調查研究。調查了解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損失、原因等情況。及時與記者、舉報投訴者溝通情況。
3.形成新聞通稿。通過調查了解、收集各方面的材料,聽取專家意見,征求業務處室建議,形成符合客觀實際的新聞通稿。
4.送領導審批。填寫《新聞通稿審批表》,經局辦公室主任和應急辦主任審閱后,報分管局長審定。視情報局長審批。
5.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通知各新聞媒體、相關食品專家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局新聞發言人依據新聞通稿內容對外發布有關情況,接受記者提問。新聞發布會視情報市主管部門批準。
6.跟蹤事件全過程及時發布有關信息。
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食品生產質量安全事件新聞通稿審批表
稿 件 題 目 | |||
擬 稿 人 | 聯系電話 | ||
發稿單位 | |||
局辦公室 意 見 | 簽字: 年 月 日 | ||
應急辦 意 見 | 簽字: 年 月 日 | ||
分管局長 意 見 | 簽字: 年 月 日 | ||
局 長 意 見 | 簽字: 年 月 日 |
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監督處(檢測中心/標準處)
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技術支持預案
一、組織領導及職責
為應對重大食品生產質量安全事件,作出快速反應,技術支支持組由監督處牽頭成立快速反應隊,隊長由監督處處長擔任,副隊長由檢測中心、標準處相關負責人和監督處副處長擔任,在市局指揮部的領導下盡職盡責做好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監督處主要職責:
(1)負責全面組織、協調、調度應急事件的技術支撐有關工作;
(2)負責提供食品企業免檢信息;
(3)參與事件調查、事件涉及食品的抽查與評估工作。
檢測中心主要職責:
(1)負責協調、調度有關檢驗工作并制定相關產品檢驗實施細則;
(2)負責對產品進行抽檢、有關技術材料的分析,綜合及提出適用意見;
(3)負責對檢驗使用標準和方法的審批及報告審批進行把關等工作。
標準處主要職責:
全面負責國內外標準資料和信息應急查詢工作;并對相關標準作出比對分析。
二、應急預案的啟動
市局監督處在接到食品生產質量安全事件報告后,在市局應急事件指揮部領導下立即啟動此應急預案。預案啟動后,隊長立即通知副隊長,副隊長迅速通知有關人員到位開展工作。
工作日:接通知后,辦公樓內工作人員5分鐘內集結,在市區內的工作人員或休假人員30分鐘內趕到辦公室或指定地點。
節假日休息時間:在市區內居住的人員接通知后30分鐘內到達辦公室或指定地點。
三、工作流程
1、監督處有關人員到達辦公室后,負責提供食品生產企業產品免檢信息,下達檢驗任務;
2、檢測中心有關人員到達辦公室(實驗室)后,安排好抽樣檢驗事宜,做好一切抽檢準備;
3、標準處有關人員到達辦公室后,立即做好相關產品的標準查詢、檢索工作;
4、有關人員趕赴事發現場,迅速抽樣、封樣,為現場提供專家支持,并參與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5、有關人員根據產品檢驗結果和現場事件動態,及時作出技術分析和事件評估,為指揮部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大隊
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調查處置預案
1.總則
2.人員組成
3. 督查、督辦內容
3.1現場處置
3.2.現場控制
3.3調查內容
3.4.文書使用、記錄
3.5.強制措施
4.報告
1. 總則
1.1 依據:根據市局《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制定本預案。
1.2 工作職責:稽查大隊受市局領導,具體承擔對基層局現場處置調查的督查、督辦和接管現場調查取證工作。
1.3 工作原則: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工作原則。督查、督辦受市局委托、向市局負責、向市局報告。
2. 人員組成
2.1稽查大隊應對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成立快速反應隊,成員由大隊負責人組成。
2.2 督查、督辦人員組成:一般由一名領導帶隊,調集2—5個稽查隊參加。
2.3 除參與現場督查、督辦領導成員外,領導小組成員應在工作崗位負責指揮調度應急督查工作。
3. 督查、督辦內容
現場處置的到位;調查內容、真實、全面。督查、督辦內容應使用工作記錄表。(見附件)主要關注、核實內容如下:
3.1 現場處置
3.1.1 現場是否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3.1.2 現場工作分工是否有序。
3.2 現場控制:
3.2.1 相對人控制:
3.2.1.1 關鍵人物控制:是否明確企業法人或業主身份。
3.2.1.2 主要人物控制:了解食品生產、銷售、保管、發貨人是否控制。嫌疑人、財務人員、保管人員、工藝員、車間主任或班組負責人。是否調查了解其生產、銷售、原料使用、工藝控制情況。
3.2.2 場所控制:核實整個企業加工生產環境、生產車間、倉庫、化驗室及涉及產品生產、使用原料、檢驗等情況。
3.2.2.1 關鍵場所控制:
3.2.2.2 銷售部:重點控制調查產品銷售情況,流向,帳冊。
3.2.2.3 財務室:重點控制原材料進貨、成品發貨財務收支帳目。
3.2.2.4 成品庫房:重點控制調查其進出庫帳,庫存成品數量。
3.2.2.5 原料庫:重點控制調查原料其進出庫帳,庫存原料數量。
3.2.2.6 化驗室:重點控制調查產品檢驗情況,檢驗項目,產品成分含量,半成品成分控制。
3.2.2.7 辦公室:重點控制調查合同、客戶往來記錄、營業執照、許可證。
3.2.3 一般場所控制
3.2.3.1 生產科:重點控制調查生產任務下達計劃。
3.2.3.2 技術科:重點控制調查配料表。
3.3 調查內容:
3.3.1 調查原料倉庫,搜集生產原材料使用情況,進貨、領用帳目。
3.3.2 調查生產環境。搜集配料單和未使用的原材料,生產任務下達單。
3.3.3 調查試驗室,搜集檢驗原始記錄、檢測儀器使用情況。
3.3.4 調查成品庫,搜集成品進出庫情況、庫存情況及產品狀態、標示。
3.3.5 調查銷售部門,搜集產品價格、銷售情況、銷售流向、供貨合同或加工合同。搜集涉嫌質量問題原材料進貨渠道和相關材料。
3.3.6 調查辦公室,搜集營業執照、代碼證書、許可證書、加工合同
3.3.7 調查財務室,搜集往來帳目。
3.3.8 調查生產科、質量科,搜集生產任務調度單、配料單、工藝單、檢驗結果。
3.4 文書使用、記錄
3.4.1 現場檢查筆錄:對上述控制場所、調查內容及重點控制調查物品、帳冊應記明狀態,規格、數量、單位、生產日期,對能做詳細描述的應詳細描述。
3.4.2 調查筆錄:結合現場檢查對關鍵人物、主要人物調查核實有關情況。
3.4.3 帳冊、合同等物證復印件應有提供人簽字確認。
3.4.4 帳冊、合同不能現場復制物證,應填寫登記保存通知書。
3.4.5取證工具:現場檢查時,應使用相機拍照不易攜帶的物證,能夠攜帶的物證應取樣。產品包裝物、標簽等樣品證據應取得相對人簽字認可,填寫登記保存筆錄。
3.4.6 對查封的產品應按標準抽足樣品并填寫抽樣單。
3.4.6.1 抽樣標準是否正確。
3.4.6.2 抽取的樣品應在容易啟封處或關鍵處粘貼封條。封條應有企業相關人簽字認可。
3.5 強制措施。
3.5.1 對以下物品現場采取強制措施實施異地扣押:
3.5.1.1 生產食品的非食品原料和生產出的產品有損人體健康或對人體有危害。
3.5.1.2 假冒產品及假冒產品包裝物
3.5.1.3 有明確的證據或結論(已在社會產生危害后果的)涉嫌質量問題的產品。
3.5.1.4 國家禁止生產、銷售的產品或食品行業禁止使用的非食品原料。
3.5.2 對以下設備實施現場封存
3.5.2.1 大型設備不能轉移的
3.5.2.2 暫時不準使用的設備、原材料、包裝物
3.5.2.3 量大且已抽樣的涉嫌有一般質量問題的產品、原材料。
3.5.3 強制措施執行:
3.5.3.2 保存地應滿足安全存放條件。存放的物品應加帖封條,拍照存放狀態。
3.5.3.3 現場封存的物品應在關鍵位置和顯眼位置加貼封條,填寫封存通知書,拍照封存狀態。
3.5.4 以下物品登記保存:
3.5.4.1 帳冊。
3.5.4.2 合同。
3.5.4.3 證照。
3.5.4.4 與案件有關的材料。
3.5.5 異地扣押、現場封存的物品應利用相機從多角度記錄原始狀態。
3.6 產生食品安全事件原因
3.6.1 原料、配料(配比)、使用非食品原料:本?。煌馐?;進口商;
3.6.2 加工生產污染
3.6.3 倉儲變質
3.6.4 非生產加工因素
4.報告
檢查工作中以下情況現場指揮員應向市局指揮部報告。
4.1 需要技術支持或增援人員。
4.2 發生過暴力抗法或妨礙公務情況。
4.3 現場檢查實際情況與省局了解部署情況有異。
4.4 現場市、縣兩級主要負責人對查處過程有不同意見或分歧。
4.5 現場初步檢查發現產品有重大隱患或嚴重質量問題(毒、害)且流入社會,必須控制追回。
4.6 現場檢查發現嚴重質量問題產品新流向或新的動態。
4.7 需要直接接管調查。
4.8 當地政府主要領導(行政副職以上)到現場了解指導工作;其他行政部門介入。
4.9 領導要求報告或其他認為重大問題需要報告的。
4.10 調查完畢準備撤出。
現場調查處置記錄單
督查案件名稱: | ||||||||||||||||||
受命時間 | 到達時間 | 結束時間 | ||||||||||||||||
現場組織領導人 | 現場執法人數 | |||||||||||||||||
企業名稱 | 相對人(法人) | |||||||||||||||||
營業執照 | 衛生許可證 | 生產許可證 | ||||||||||||||||
被調查人員(職務) | ||||||||||||||||||
涉及產品名稱 | 執行標準 | 批號(生產日期) | ||||||||||||||||
被檢查的場所 (收集的證據) | ||||||||||||||||||
物品控制情況 (數量、措施) | ||||||||||||||||||
檢查的有效性(調查筆錄、現場筆錄全面性;證據有效性) | ||||||||||||||||||
報告情況時間、內容記錄 | ||||||||||||||||||
質量安全事件 產生原因 | ||||||||||||||||||
督查人員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