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青島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業經市十五屆人民政府第62次常務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青島市食品安全委員會
2015年1月17日
青島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
為做好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工作,根據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試點工作的通知》和《山東省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試點工作方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四個最嚴"要求,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部署,以建設"食安青島"為引領,以城市食品安全為突破口,通過創建活動,督促各級政府落實屬地責任,監管部門依法履職,企業依法誠信經營,社會各界積極參與,食品產業健康發展,促進形成統一權威高效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推動全市食品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向好、群眾滿意度明顯提升。
(二)基本原則
1.政府主導,加強配合。全市成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和領導創建試點工作。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和各相關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各區(市)政府是創建活動的主體,要按照市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試點工作方案和標準,結合市政府"六項治理"、"食安青島"部署和本地實際,抓好各項工作落實。
2.健全機制,注重實效。以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為契機,以落實食品藥品安全治理30條措施為抓手,不斷完善政策措施,強化制度保障,健全監管機制,突出工作實效,全面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水平。
3.突出重點,積極創新。堅持問題導向,因地制宜,積極創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形成食品安全監管新模式、新機制和新舉措,提高監管效能,有效防范和處置食品安全風險。
4.多方協作,全面推進。充分調動各方資源和各部門力量,多措并舉,多元共治,推進多層次、全方位創建。
5.科學評價、群眾滿意。把社會認可、群眾滿意作為城市食品安全水平的考核評價標準。科學設定工作指標,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確保評價結果客觀真實、公平公正。
二、基本目標
通過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試點工作,應達到以下目標:
(一)食品安全整體狀況良好。城市食品安全總體狀況,尤其是糧食及糧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產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專供嬰幼兒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安全狀況,持續穩定在較高水平。近三年來,沒有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響惡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穩步提高。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建立食品安全監管財政保障機制,保障監管所需的人、財、物投入;監管執法實現全覆蓋,食品安全問題得到有效整治;食品行業依法誠信經營,產業健康發展;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基本形成。考核評價綜合得分不低于90分,確保我市在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考評中名列前茅。
(三)公眾滿意度顯著提升。公眾對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認可度高,對食品安全現狀總體滿意度高。確保群眾滿意度達到72%,力爭達到75%,提高群眾滿意度和知曉度。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組織管理體系。各區(市)政府統一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深入推進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建立健全市、區(市)兩級食品藥品監管機構,配齊配強監管人員。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責任體系建設,層層建立政府食品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監管責任主體和要求,著力消除監管空白和盲區。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力度,健全考核評價機制,將食品安全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地方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加強食品安全地方規章和制度建設,健全全程監管機制,促進食品安全依法監管、科學監管和有效監管。
(二)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加大食品安全監管投入,將食品安全監管經費納入政府財政預算,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經費滿足當地監管工作實際需要,并建立食品安全監管財政保障機制。加強市、區(市)、鄉鎮(街道)監管機構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執法裝備配備標準化,滿足履職需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市級食品安全檢驗機構實驗室、儀器設施、人員配備到位,具備對當地主要食品種類、重要食品安全項目的檢驗及快檢能力;有關區(市)有效整合或統籌使用檢驗檢測資源,具備常見指標的實驗室檢驗能力及現場定性速測能力;支持農產品批發市場食品安全檢測室(站)建設。廣泛推廣應用電子監管、信息技術等現代科技手段,提高科技支撐能力。定期開展監管人員業務培訓,著力提升其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
(三)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源頭治理。全面加強農業投入品管理,嚴格執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和實名購買制度,依法規范獸用抗菌素、飼料添加劑的生產經營和使用,促進農藥、化肥科學減量使用。嚴厲打擊農藥獸藥殘留超標、非法添加激素類藥品或其他違禁物質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大力推進食用農產品標準化、規范化、產業化生產,蔬菜、果品等優勢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程度提高到70%以上;"三品一標"(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產地認定面積占食用農產品產地總面積的比率提高到60%以上;規模養殖場獲得無公害認證的比率提高到70%以上;認證水產品面積占養殖總面積的比率提高到55%以上。
(四)強化日常監督執法。加強過程監管,嚴格食品安全檢查、巡查和抽查,做到依法監管全覆蓋、科學監管有痕跡。全面摸清監管對象底數,按照風險分類等級進行現場檢查。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隱患排查,建立高效的抽檢信息通報、食品安全問題隱患報告和處置機制。對發現的食品安全問題及時立案查辦,依法處罰;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及時依法移送、偵查、判決行政區域內食品安全涉刑案件,保持嚴懲重處的高壓態勢。建立落實跨部門、跨區域的案件協查、產銷銜接等協調聯動機制,強化信息通報和違法案件協查協辦工作配合。建立并嚴格執行問題食品后處理機制,對問題一查到底,確保行政處罰、責任追究到位。以發現問題為導向,提升食品監督抽檢效能,檢驗經費滿足6.5批次/千人檢測樣本量的經費需求。嚴格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建立并實施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制度,嚴把食用農產品入市關口。加強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生產經營者信用檔案,推行量化分級管理等制度,依法懲戒失信行為。堅持"疏堵結合,規范發展"原則,綜合治理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飲、小攤販。建立餐廚廢棄物集中收集、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體系,嚴厲打擊非法制售"地溝油"行為。整治私屠濫宰行為,嚴防病死畜禽進入屠宰、加工或消費環節。
(五)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行政區域內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持有有效許可證或納入備案管理。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負首要責任、主管人員負直接責任、從業人員負崗位責任為主要內容的食品安全責任制度,強化過程控制,嚴格落實各項內控制度,提高自控自律水平。落實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責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實現食用農產品和食品安全質量有效追溯,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經營者實現電子信息化管理。建立完善應急管理機制,及時發現、及時召回問題食品。規模以上、高風險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和完善標準化質量檢驗實驗室,提升檢測能力和水平。鼓勵大中型農產品批發市場、連鎖超市配送中心、集體用餐配送中心和中央廚房等建立標準化質量檢驗實驗室。規模以上、高風險食品生產企業普遍實行現代企業管理制度,推行良好生產規范,并通過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或其他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全部具有自建或自控奶源。
(六)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加強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導,健全應急體系,完善應急預案,編制應急操作手冊。加強應急隊伍建設,開展應急預案培訓演練,提高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有效處置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防范發生影響惡劣的食品安全事件。規范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平臺,促進部門間、區域間的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建立新聞發言人、宣傳聯絡員制度和食品安全輿情監測處置機制,強化輿情監測監控,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妥善處置食品安全社會輿論事件。
(七)促進產業健康發展。深入推進"食安青島"品牌引領行動,廣泛開展系列創建活動,著力打造一批放心品牌,培育一批優勢企業,抓好一批示范園區,推動食品產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形成食品產業發展新優勢。加強政策引導,鼓勵支持食品生產企業升級和技術改造,提高食品產業集約化、規模化和標準化水平。組織開展集中生產區域治理提升行動,鼓勵地方政府依托園區對集中生產區域內的企業實施集中管理,促進產業發展水平和安全水平"雙提升"。推進農產品批發市場的升級改造,引導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逐步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發展食品及食用農產品加盟連鎖、統一配送等現代經營模式,促進食品及食用農產品流通和餐飲服務經營業態多元化、規范化和現代化,推動各類食品及食用農產品流通和餐飲服務業健康協調發展。
(八)構建社會共治格局。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食品安全科普宣傳教育活動,增強社會公眾認知能力。將食品安全納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識、職業技能和學生課堂教育,提高社會公眾食品安全素養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識知曉率,科學防范食品安全風險能力,促進公眾健康理性消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充分展示政府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心和監管的成效。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投訴舉報制度機制,全面推行有獎舉報,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依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支持媒體監督,鼓勵公眾參與,營造社會共治良好氛圍。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機制,推進食品安全網格化監管。
四、實施步驟
(一)啟動部署階段(2015年1月底前)。擬定全市創建工作方案及考核評價細則,報經市政府批準、省食安辦備案后印發,對創建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二)組織創建階段(2015年2月至2015年9月)。各區(市)根據市工作方案及考核評價細則,結合當地實際,完善制定區(市)創建工作方案,分解任務,明確責任,把握進度,實施創建工作。
(三)考核評價階段(2015年9月至10月)。各區(市)于2015年9月底前向市食安辦報送工作總結、自評結果以及對創建試點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自評結果在區(市)和市政府門戶網站及當地主流媒體公示自評結果,聽取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督。市食安辦于2015年10月底前組織對各區(市)創建工作考核評價。考核評價把群眾滿意度作為重要依據,采取委托第三方機構調查形式,測算群眾對當地食品安全現狀的總體滿意度和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滿意度。同時,迎接上級對我市的考核評價。
(四)公示命名階段(2015年12月底前)。迎接省食安辦對我市創建試點的考核評價。省食品安全委員會根據考核評價結果,對考核評價綜合得分不低于85分、群眾滿意度不低于70%的試點市,擬定為"食品安全創建工作先進市",并向社會公示。同時,根據市食安辦考核評價結果,對考核評價綜合得分達到90分、群眾滿意度達到72%的試點區(市),擬定為"食品安全創建工作先進區(市)",并向社會公示(不少于15天),對通過社會認可的,將予以命名。
(五)結果運用。將創建工作成效納入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通報市文明委、市愛衛會、市綜治辦,作為文明城市、衛生城市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對獲得"食品安全創建先進區(市)"命名的,市政府適當給予獎勵;同時在重點項目、資金安排上,向先進區(市)傾斜。市食安辦對各區(市)、各部門具有顯著成效的創新機制、制度及舉措在全市予以推廣。各區(市)可根據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獎勵辦法,對在創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人員予以獎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各區(市)人民政府要把創建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列為重點工作,實施統一領導,成立專門的組織實施機構,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負責同志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加強創建工作的領導。市食安委成員單位要按照相關職責分工要求,認真履行職能,及時協調解決創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推進創建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二)堅持創新,務求實效。各區(市)、各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系統實際,按照創建工作目標要求,切實把握食品安全關鍵環節、突出創建工作重點,積極探索符合監管實際,富有監管成效的新模式、新機制和新舉措,不斷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提升監管成效和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在監管體系、監管能力和監管實效等方面取得新進步。
(三)嚴肅紀律,嚴格獎懲。各區(市)、各相關部門要制定具體創建實施方案,明確目標要求,在人力、財力、物力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滿足創建試點工作需要。做到公開透明、節儉高效,杜絕鋪張浪費,防止借創建試點之名搞形象工程。要嚴格規范創建活動管理,嚴禁弄虛作假,嚴禁違規操作,嚴禁以任何形式干擾考核評價工作,確保創建工作客觀公正、創建結果有效可信。對創建工作中弄虛作假的,取消創建資格,獲得命名的,撤銷命名并向社會公布,并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廣泛宣傳,總結經驗。市食安委有關成員單位、各區(市)要廣泛宣傳創建試點工作的目的、意義、政策措施、工作重點和創建標準等內容,增進社會了解,凝聚社會共識,形成全社會支持創建、參與創建的良好社會輿論氛圍。加強工作督導,及時總結創建試點工作的好做法、好經驗。
附件:1.青島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領導小組
2.青島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小組及職責分工
3.青島市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工作考核評價細則
附件1
青島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領導小組
為做好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工作,根據山東省《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試點工作方案》和工作需要,經市政府同意,決定成立青島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領導小組。現將組成人員名單公布如下:
組 長: 張新起 市委副書記、市長
副組長: 牛俊憲 市委常委、副市長
王廣正 市委常委、副市長
徐振溪 副市長
黃龍華 副市長
劉明君 副市長
欒 新 副市長
執行副組長:黃龍華 市政府副市長
成 員:韓守信 市政府副秘書長
曹 峰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梁 濱 市編委辦主任
朱培吉 市發改委主任
項陽青 市經信委主任
鄧云鋒 市教育局局長
宋海令 市公安局副局長
周 安 市財政局局長
郭繼山 市城市管理局局長
由翠玉 市農委主任
于成璞 市海洋與漁業局局長
曹友強 市林業局局長
馬衛剛 市商務局局長
楊錫祥 市衛計委主任
孫利國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
于顯祥 市工商局局長
徐國啟 市質監局局長
江敦斌 市法制辦主任
張 斌 市糧食局局長
隋振華 市畜牧獸醫局局長
李鳳貴 青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局長
苗振國 黃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局長
根據工作需要,青島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食安辦,并從有關部門抽調業務骨干,實行階段性集中辦公,負責組織協調、宣傳發動、督導檢查、調度考核等工作,由孫利國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附件2
青島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小組及職責分工
現將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小組及職責分工確定如下:
第一小組:機構人員保障組
責任部門:市編委辦、人社局
組長:姜兆義
主要職責:按照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要求,進一步完善市、區(市)兩級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機構,監管隊伍人員編制數量滿足監管實際需要,鄉鎮(街道)派出機構人員編制不少于5名。同時,積極推進三區(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四市(即墨市、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以及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提高食品安全綜合保障能力。
第二小組:經費保障組
責任部門:市財政局
組長:陳明東
主要職責:根據創城工作方案要求,在財力、物力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滿足創建試點工作需要。同時,加大食品安全監管投入,將食品安全監管經費納入政府財政預算,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經費滿足當地監管工作實際需要。
第三小組:產業發展組
責任部門:市經信委、市發改委
組長:王 建
主要職責:落實國家、省食品產業發展政策,加強政策引導,提高食品產業集約化、規模化和標準化水平,推進農產品規模化、標準化建設。同時,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列入專項規劃及"十三五"規劃內容。
第四小組:農產品組
責任部門:市農委
組長:張啟光
主要職責:加強農業投入品管理,嚴格執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和實名購買制度,促進農藥、化肥科學減量使用。嚴厲打擊農藥殘留超標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大力推進食用農產品標準化、規范化、產業化生產。
第五小組:水產品組
責任部門:市海洋與漁業局
組長:郭新堂
主要職責:深入組織開展以打擊違規用藥、用料為重點的水產養殖業專項執法檢查行動,采取重點整治和日常監管相結合的方式,嚴格落實四類基地生產日志制度、漁藥、飼料及添加劑使用備案管理制度和養殖休藥期制度;加快漁業標準化建設,提高產業化、品牌化發展水平。
第六小組:畜禽產品組
責任部門:市畜牧獸醫局
組長:張國華
主要職責:加強投入品管理,依法規范獸用抗菌素、飼料添加劑的生產經營和使用,嚴厲打擊獸藥殘留超標、非法添加激素類藥品或其他違禁物質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快畜禽標準化基地建設,規范畜禽養殖管理;進一步建立完善養殖、免疫、消毒、無害化處理、生產記錄、管理檔案等各項管理制度;有效整治私屠濫宰行為,嚴防病死畜禽進入屠宰環節。
第七小組:食品生產組
責任部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組長:馮壽青
主要職責:嚴格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強化監管,及時發現、召回問題食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經營者實現電子信息化管理;規模以上、高風險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和完善標準化質量檢驗實驗室,提升檢測能力和水平。同時,集中清理食品加工"黑作坊",嚴厲查處濫用食品添加劑、添加違禁物質、使用非食用原料加工食品等違法行為。
第八小組:食品流通組
責任部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糧食局、市城市管理局
組長:馮壽青
主要職責:集中開展食品經營主體專項清理整頓,依法審查、全面摸清全市食品經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的主體資格,實行分類管理制度,把好市場主體準入關;實施"網格化"監管,集中查處經營"三無"食品、過期食品、假冒偽劣食品以及進貨不按規定索證索票等不法食品經營行為;以糧油、蔬菜副食品和水產品批發市場為重點,完善監督檢測制度,把好食品流通主要關口。
第九小組: 餐飲服務組
責任部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組長:李治榮
主要職責:嚴格準入標準,把好餐飲服務許可關口;建立健全食源性疾病監測、評估體系,全面推行餐飲服務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加大對中小餐飲業的專項整治力度,逐步提升全市餐飲業的整體衛生管理水平,嚴防發生重大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對全市集體配送餐單位進行全面排查,嚴格配送餐單位資質準入;加強對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建筑工地等集體用餐單位的執法監管力度,督導各單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加強內部管理,切實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第十小組:刑事案件查處組
責任部門:市公安局、各有關監管部門
組長:郭曉暉
主要職責:結合"打四黑、除四害"行動,將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不斷加大對食品安全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對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提前主動介入,及時摸排案件線索,簡化程序,快速立案,迅速組織力量偵破;特別對重大案件,集中優勢警力,快偵快破,提高案件查處效率。
第十一小組:宣傳教育組
責任部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及各相關監管部門,各有關新聞媒體
組長:白友喜
主要職責: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的作用,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食品安全科普宣傳教育活動,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識,增強社會公眾認知能力,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將食品安全納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識、職業技能和學生課堂教育,提高社會公眾食品安全素養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識知曉率,科學防范食品安全風險能力;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暢通信息發布渠道,科學、客觀、準確、全面的發布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大力宣傳黨和政府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政策措施,引導公眾客觀評價食品安全監管所取得的進展與成效,增強公眾健康、理性的消費觀念,樹立消費信心。
附件3
青島市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工作考核評價細則
一、 組織管理(29分)
考評項目 考評要點 考評細則 考評依據 責任單位
(一)
組織領導
(6分) ⒈統籌規劃
(權重2) ⑴政府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十二五"規劃、專項規劃、"十三五"規劃等有關文件資料 市發改委,各區市政府
⑵政府將食品安全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專題研究食品安全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 政府工作報告、食品安全年度重點工作安排等有關文件資料 市食安辦,各區市政府
⒉綜合協調
(權重2) ⑶政府成立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食品安全工作 成立食品安全委員會文件資料 市食安辦,各區市政府
⑷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分工明確、職責明晰、協調聯動 食安委成員單位工作職責、會議紀要等文件資料 市食安辦,各區市政府
⒊監管責任(權重2) ⑸完善監管責任體系,明確監管責任主體和要求,全面堵塞監管漏洞、消除監管空白 食安委有關文件資料 市食安辦,各區市政府
⑹層層建立政府食品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并嚴格落實 市、區(市)、鄉鎮(街道)政府逐級簽訂的責任狀,或制定食品安全責任追究管理辦法等文件資料 市食安辦,各區市政府
考評項目 考評要點 考評細則 考評依據 責任單位
(二)
監管體系
(5分) ⒋監管機構
(權重2) ⑺按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要求,全面設立市、縣(市、區)兩級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機構,并在鄉鎮(街道)設立食品藥品監管派出機構 機構改革"三定"方案、指導意見文件、或機構整合方案等文件資料 市編委辦,各區市政府
⑻監管隊伍人員編制數量滿足監管實際需要。鄉鎮(街道)派出機構人員編制不少于5名 市、區(市)、鄉鎮(街道)監管機構名錄及人員名冊等資料 市編委辦,各區市政府
⒌人員培訓
(權重1) ⑼監管人員每人每年參加食品安全相關內容的培訓時間不少于40小時 市、區(市)、鄉鎮(街道)監管機構培訓計劃及培訓記錄等資料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⒍裝備設施
(權重2) ⑽市、區(市)及各鄉鎮(街道)執法裝備、設施按國家食藥總局食藥監財〔2014〕204號文件標準要求配備 市、區(市)、鄉鎮(街道)監管機構資產登記表資料,各地根據情況配備滿足工作需要 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
(三)
經費保障
(4分) ⒎工作經費
(權重2) ⑾食品安全監管經費納入政府財政預算,建立財政保障機制,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經費滿足當地實際需要(不含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根據各地情況提出量化指標) 市、區(市)財政預算、建立食品安全財政投入保障機制等文件資料(2分)滿足需要得2分,基本滿足得1分。 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
⒏檢驗經費
(權重2) ⑿檢驗經費基本滿足6.5份/千人檢測樣本量的經費需求 市、區(市)年度檢驗經費下達文件資料 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
(四)
技術支撐
(5分) ⒐市級檢驗機構建設
(權重2) ⒀市級檢驗機構實驗室、儀器設施、人員配置到位,具備對當地主要食品種類、重要食品安全項目的實驗室檢驗及快檢能力 市級食品安全檢驗機構檢驗資質、項目、儀器設備及人員等資料,并隨機抽查核實 市編委辦,市食藥局
⒑縣級檢驗機構建設
(權重1) ⒁推進縣級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以及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具備常見指標實驗室檢驗能力及現場定性速測能力。 縣級檢驗檢測資源整合方案文件,縣級檢驗機構檢驗資質、項目、儀器設備及人員等資料 城陽區、黃島區、即墨市、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政府
⒒檢測室(站)建設
(權重1) ⒂支持農產品批發市場食品安全檢測室(站)建設 食品安全檢測室(站)名錄及政策支持文件等資料 市商務局、市食藥局、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
⒓哨點醫院
(權重1) ⒃縣級行政區域均設置食源性疾病監測哨點醫院,二級以上醫院開展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監測工作 監測哨點醫院名錄,食源性疾病檢測覆蓋率等相關資料 市衛計委,各區市政府
考評項目 考評要點 考評細則 考評依據 責任單位
(五)
考核評議
(2分) ⒔健全考評機制
(權重2) ⒄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區、市政府年度綜合目標考核內容,所占權重不低于3%,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不能評為"食品安全區(市)" 食品安全有關考核方案、辦法、考核結果等資料 市考核辦,各區市政府
(六)
建章立制
(2分) ⒕規章制度
(權重2) ⒅地方食品安全規章制度健全,監管手段先進,監管機制完備,實現食品安全依法監管、科學監管和有效監管 食品安全地方規章、制度和規范性文件等資料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七)
產業發展
(5分) ⒖政策引導
(權重1) ⒆落實國家、省食品產業發展政策,加強政策引導,提高食品產業集約化、規模化和標準化水平,推進農產品規模化、標準化建設 落實國家、省食品產業發展政策的有關文件資料 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及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⒗品牌培育
(權重2) ⒇大力培育食品品牌,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實現"食安青島"品牌培育目標。蔬菜、果品等優勢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程度提高到70%以上;"三品一標"(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產地認定面積占食用農產品產地總面積的比率提高到60%以上;規模養殖場獲得無公害認證的比率提高到70%以上;認證水產品面積占養殖總面積的比率提高到55%以上 有關文件,食品知名品牌名錄等資料 市經信委、市質監局、市工商局及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⒘市場升級
(權重1) (21)繼續推進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引導市場周邊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逐步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 有關文件資料、現場核查 市食藥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務局,各區市政府
⒙業態規范
(權重1) (22)提高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可控性,發展食品及食用農產品加盟連鎖、統一配送等現代經營模式,促進食品及食用產品流通和餐飲服務經營業態多元化、規范化和現代化,推動各類食品及食用農產品流通和餐飲服務健康協調發展 有關文件資料、現場核查 市商務局、市食藥局,各區市政府
二、 監督執法(27分)
考評項目 考評要點 考評細則 考評依據 責任單位
(八)
重典治亂
(4分) ⒚案件查處
(權重1) (23)堅持重典治亂,保持高壓態勢,使嚴懲重處成為食品安全治理常態,監管部門要對發現的食品安全違法違規問題及時立案查辦,依法從嚴從重給予行政處罰 重典治亂有關文件、立案查處資料、結案率達到90%以上及案件通報等資料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⒛行刑銜接
(權重1) (24)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及時依法移送、立案、偵查、起訴、判決行政區域內食品安全刑事案件,未出現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罰代刑等情況 有關文件及案件移送率和移送后的立案率達100%等資料 市公安局及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21.協調聯動
(權重1) (25)建立跨部門、跨區域的案件協查、產銷監管銜接等協調聯動機制,強化信息通報工作,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得到及時查處 協調聯動執法等文件資料及案件協查情況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22.執法考核
(權重1) (26)把行政立案處罰情況和刑事立案處罰情況作為衡量本地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工作的主要指標 有關文件或考核方案及執法監督考核情況 市公安局及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九)
監督檢查
(3分) 23.嚴格執法
(權重1) (27)加強過程監管,嚴格食品安全檢查、巡查和抽查,做到依法監管全覆蓋、科學監管有痕跡 有關文件或方案及監督檢查記錄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24.過程監管
(權重2) (28)監管對象底數清,按照風險分類等級進行現場檢查,做到分級分類、全過程監管 有關文件或方案及食品安全日常監督檢查覆蓋率達100%(1分);對風險高,信用等級低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每年巡查次數2次以上(1分)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考評項目 考評要點 考評細則 考評依據 責任單位
(十)
風險防控
(3分) 25.建立機制
(權重1) (29)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隱患排查,建立高效的抽檢監測信息通報、食品安全問題隱患報告和處置機制 有關文件或方案及抽檢監測和隱患排查記錄、總結 市衛計委、市食安辦、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26.專項整治
(權重2) (30)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濫用食品添加劑、農獸藥殘留超標、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食品廣告虛假宣傳、偽造生產日期等為重點問題,以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大中型商場及連鎖超市、城鄉結合部、校園周邊等為重點區域,以乳制品、豆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保健食品等為重點品種,扎實開展專項整治 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食品專項整治文件和資料 市食藥局、市農委、市海洋與漁業局、市畜牧獸醫局、市工商局,各區市政府
(十一)
抽檢監測
(3分) 27.檢驗檢測
(權重2) (31)加大食品安全檢驗檢測力度,擴大抽檢監測范圍,增加抽檢監測頻次,嚴把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關口,通過抽檢監測,及時有效發現問題食品 年度抽檢監測計劃(或方案)和統計分析報告,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完成率達到100%,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合格率達到93%以上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28.問題后處理(權重1) (32)建立并嚴格執行問題食品后處理機制,確保問題食品得到及時依法處置,行政處罰、責任追究到位 抽檢監測后處理資料,食品、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理率達100%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十二)
食用農產
品監管
(3分) 29.準入和準出(權重2) (33)建立并實施食品、食品原料及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制度,行政區域內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集散中心和超市建立并實施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出、準入制度 制度建立和落實有關文件資料,食用農產品抽檢監測總體合格率達到96%以上 市食藥局、市農委、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各區市政府
30.打擊私屠濫宰(權重1) (34)有效整治私屠濫宰行為,嚴防病死畜禽進入屠宰、加工或消費環節 有關文件、方案及總結、記錄。 市畜牧獸醫局,各區市政府
考評項目 考評要點 考評細則 考評依據 責任單位
(十三)
信用建設
(2分) 31.信用信息檔案管理
(權重2) (35)建立健全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加強動態管理,及時發布違法違規企業和個人"黑名單",對失信行為進行懲戒,督促生產經營者依法誠信經營 貫徹落實食品安全信用分類管理工作情況,相關信用檔案等資料 市食安辦、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十四)
食品"四
小"治理
(5分) 32.治理要求
(權重1) (36)堅持"疏堵結合,規范發展",綜合治理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飲、小攤販,鼓勵支持其不斷改善生產經營條件,引導其逐步實現標準化生產、集約化經營、規范化管理 有關文件或方案、現場隨機抽查 市食藥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區市政府
33.小作坊整治(權重1) (37)開展小作坊集中治理,調查摸底,建立檔案,督促小作坊建立質量安全制度。監管覆蓋率達到95%以上。 有關文件或方案、總結、記錄,現場隨機抽查 市食藥局,各區市政府
34.小攤販整治(權重1) (38)開展小攤販集中治理,設置疏導點,實行定點編號,引導小攤販入市經營。監管覆蓋率達到80%以上 有關文件或方案、總結、記錄,現場隨機抽查 市城市管理局、市食藥局,各區市政府
35.小餐飲整治(權重1) (39)小餐飲監管覆蓋率達到90%以上。 有關文件或方案、總結、記錄,現場隨機抽查 市食藥局,各區市政府
36.小食品店整治(權重1) (40)開展小食品店集中治理,對"五無"(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無食品生產許可、無食品標簽 )食品和過期食品進行規范。 有關文件或方案、總結、記錄,現場隨機抽查 市食藥局,各區市政府
(十五)
餐廚廢棄物管理
(2分) 37.規范處置
(權重1) (41)建立餐廚廢棄物集中收集、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體系,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廢棄物得到規范處置 有關文件或方案、總結、記錄,無害化處理企業情況 市城市管理局、市食藥局,各區市政府
38.地溝油整治(權重1) (42)嚴厲打擊非法制售"地溝油"行為,嚴防"地溝油"回流餐桌 有關文件或方案、總結、記錄 市公安局、市食藥局,各區市政府
(十六)
依法行政
(2分) 39.政風行風建設(權重2) (43)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促進規范執法、科學執法、文明執法,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在行政區域政府部門政風行風評議中排名中上,未出現吃拿卡要等不文明執法行為 有關文件、方案及總結、政風行風考評記錄 市監察局、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三、企業主體責任(19分)
考評項目 考評要點 考評細則 考評依據 責任單位
(十七)
責任制度(3分) 40.主體合法
(權重1) (44)行政區域內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取得有效許可證或納入管理,符合發證或備案相關條件 現場抽查食品生產經營者許可證件或手續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41.建立健全責任制度
(權重2) (45)食品生產經營者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負首要責任、主管人員負直接責任、從業人員負崗位責任為主要內容的食品安全責任制度,依法按照食品安全標準進行生產經營活動,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現場抽查食品生產經營者相關管理制度、執行的食品安全標準、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相關資料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十八)
過程責任(3分) 42.行為合規
(權重2) (46)食品生產經營者要強化過程控制,確保場地環境、設施設備、衛生條件、流程布局、從業人員等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責任管理、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生產經營記錄、出廠檢驗、產品追溯召回、員工健康、培訓教育等制度 現場抽查食品生產經營者有關情況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43.集中交易管理(權重1) (47)嚴格落實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售會舉辦者履行責任義務 現場查看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資質、合同、管理制度等 市工商局、市食藥局,各區市政府
(十九)
追溯機制(2分) 44.追溯制度建立和落實
(權重2) (48)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用可追溯制度倒逼和引導生產,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實現有效追溯,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經營者實現電子信息化管理 現場隨機抽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追溯制度及實施情況;食品批發、大型商場(超市)和嬰幼兒乳品的電子追溯系統覆蓋面達80%以上 市食藥局,各區市政府
考評項目 考評要點 考評細則 考評依據 責任單位
(二十)
應急處置
(3分) 45.建立應急管理機制
(權重2) (49)食品生產企業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應急管理機制 現場抽查,檢查食品生產企業應急方案及工作落實情況 市食藥局,各區市政府
46.問題食品召回(權重1) (50)建立問題食品召回制度,及時發布、召回問題食品 現場抽查,檢查食品生產企業問題食品召回情況,問題食品召回率達到100% 市食藥局,各區市政府
(二十一)
安全管理
(2分) 47.業務培訓
(權重1) (51)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集中培訓 現場抽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培訓計劃、記錄等。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訓不少于40小時 市食藥局,各區市政府
48.管理機構
(權重1) (52)規模以上生產經營單位設置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明確分管負責人 現場抽查規模以上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管理機構情況 市食藥局,各區市政府
(二十二)
量化分級
管理
(2分) 49.量化分級率和公示率
(權重2) (53)餐飲服務單位量化分級管理覆蓋率,量化分級評定結果進行公示 查看餐飲服務單位量化分級資料,持證餐飲服務單位量化分級率不低于90%,學校食堂量化等級B級以上單位達100%以上 市食藥局,各區市政府
(二十三)
管理體系
(3分) 50.良好生產規范
(權重2) (54)行政區域內規模以上食品生產企業普遍推行良好生產規范,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HACCP)或ISO 22000認證比例提升10%。 查看規模以上食品生產企業持有HACCP或ISO 22000證書情況 市食藥局,各區市政府
51.食用農產品檢驗能力
(權重1) (55)農產品批發市場食用農產品檢測室設置率達到100%,農貿市場食用農產品檢測室設置達到90% 現場檢查核實 市食藥局、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
四、應急管理(10分)
考評項目 考評要點 考評細則 考評依據 責任單位
(二十四)
組織領導
(2分) 52.體制機制建設(權重2) (56)加強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制定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應急體系 查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機構和預案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二十五)
應急能力
(3分) 53.應急手冊
(權重1) (57)編制應急操作手冊 查看應急操作手冊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54.應急演練
(權重1) (58)加強應急隊伍建設,開展應急預案培訓演練,每年至少培訓一次,每兩年至少開展一次食品安全應急演練 查看演練文件、圖片、視頻等資料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55.裝備物資
(權重1) (59)完善應急裝備物資 現場查看應急裝備物資 市食安辦、市食藥局,各區市政府
(二十六)
應急處置
(2分) 56.信息報送
(權重1) (60)嚴格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無隱瞞、謊報、緩報食品安全事故的行為,提高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 查看事故信息報送資料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57.事故事件處置(權重1) (61)食品安全事故及事件應急處置率達100%,未發生重大及以上的食品安全事件 查看相關食品安全事故處置資料,查看上級部門證明資料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二十七)
輿情處置
(3分) 58.輿情信息管理(權重1) (62)規范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平臺,促進部門間、區域間的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 查看信息管理制度等資料,查看信息管理平臺建設情況,查看相關部門、區域信息共享資料 市食安辦及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59.輿情監測處置(權重2) (63)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宣傳聯絡員制度和食品安全輿情監測處置機制 查看相關文件資料 市委宣傳部及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64)樹立正確輿論導向,強化輿情監測監控,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妥善處置食品安全社會輿論事件 查看輿情監測監控及處置資料
五、社會共建共治(15分)
考評項目 考評要點 考評細則 考評依據 責任單位
(二十八)
宣傳教育
(5分) 60.科普宣傳
(權重5) (65)開展多種形式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積極開展"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等宣傳活動,將食品安全納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識、職業技能和學生課堂教育,提高社會公眾食品安全素養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識知曉率,促進公眾食品安全消費行為健康理性,營造食品安全工作良好氛圍。 政府部門每月舉辦面向廣大基層群眾的食品安全科普宣傳教育活動不少于2場(1分);在當地主流新聞媒體開設食品安全知識科普專欄(1分);食品安全科普宣傳覆蓋鄉村、街道社區和重要場所達100%(1分);當地電視臺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廣告平均每周不少于1次(1分);中小學生食品安全知識課程培訓每年不少于10小時(1分) 市食安辦、市教育局、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二十九)
信息交流
(3分) 61.信息發布
(權重2) (66)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通過包括新媒體在內的多種媒介方式,使公眾獲知時效性強、內容豐富全面的食品安全信息,充分了解政府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心和監管的成效,食品安全消費行為得到有效指導和引導 查看相關文件資料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62.風險交流
(權重1) (67)加強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增強社會公眾認知能力,科學防范食品安全風險 查看風險交流資料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考評項目 考評要點 考評細則 考評依據 責任單位
(三十)
網格化監管(2分) 63.網格化建設(權重2) (68)大力推行網格化監管,將食品安全監管服務融入社會網格化管理,建立集中受理、分配辦理、高效處置、全程監督的快速聯動監管機制 現場查看網格化運行情況,食品安全網格化管理覆蓋鄉村和街道社區達100% 各區市政府
(三十一)
投訴舉報
(1分) 64.落實投訴舉報(權重1) (69)全面推行有獎舉報,統一投訴舉報電話,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依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查看有關資料,24小時不間斷受理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投訴舉報核查回復率達100% 市食安辦、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三十二)
社會監督
(4分) 65.健全監督機制(權重1) (70)支持媒體監督,鼓勵群眾參與,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新聞媒體、行業協會代表等各方力量,加強對政府、監管部門、企業履職盡責情況的監督,營造社會共治良好氛圍。健全食品領域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體系和運行機制,建立完善第三方調解工作機制,積極預防和妥善化解涉及食品領域各類矛盾糾紛 查看相關資料,走訪座談 市委宣傳部,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66.第三方評價(權重4) (71)委托社會第三方機構選取有代表性的對象,保證足夠的樣本量,對城市食品安全現狀滿意度進行測評 群眾對當地食品安全現狀總體滿意度達到72%以上 市食安辦組織實施
說明:表中"各監管部門"是指市農委、市海洋與漁業局、市畜牧獸醫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食品安全監管部門。
六、增減項
加分項
評價內容 加分值
1 經驗做法得到省部級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或在全國、全省總結推廣 1-3
2 發現重大案源,為破獲區域性大案要案、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風險和事故作出貢獻 1-3
3 積極探索對新興業態、突出問題、深層矛盾的監管模式,為國家或省里出臺相關法規提供有益借鑒 1-3
減分項
評價內容 減分值
1 區域內發生較大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食品安全輿情事件(地方政府、監管部門主動曝光的除外) 1-3
2 考核檢查中發現食品生產經營"黑作坊"、"黑窩點"、"黑工廠" 1-3
3 發現核實存在吃拿卡要等不文明執法行為 1-3
否決項
否決項目 否決事項
(一)食品安全事故防控 在創建過程中發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件)的
(二)群眾滿意度調查 群眾對當地食品安全現狀總體滿意度低于70%的
《青島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業經市十五屆人民政府第62次常務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青島市食品安全委員會
2015年1月17日
青島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
為做好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工作,根據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試點工作的通知》和《山東省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試點工作方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四個最嚴"要求,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部署,以建設"食安青島"為引領,以城市食品安全為突破口,通過創建活動,督促各級政府落實屬地責任,監管部門依法履職,企業依法誠信經營,社會各界積極參與,食品產業健康發展,促進形成統一權威高效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推動全市食品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向好、群眾滿意度明顯提升。
(二)基本原則
1.政府主導,加強配合。全市成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和領導創建試點工作。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和各相關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各區(市)政府是創建活動的主體,要按照市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試點工作方案和標準,結合市政府"六項治理"、"食安青島"部署和本地實際,抓好各項工作落實。
2.健全機制,注重實效。以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為契機,以落實食品藥品安全治理30條措施為抓手,不斷完善政策措施,強化制度保障,健全監管機制,突出工作實效,全面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水平。
3.突出重點,積極創新。堅持問題導向,因地制宜,積極創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形成食品安全監管新模式、新機制和新舉措,提高監管效能,有效防范和處置食品安全風險。
4.多方協作,全面推進。充分調動各方資源和各部門力量,多措并舉,多元共治,推進多層次、全方位創建。
5.科學評價、群眾滿意。把社會認可、群眾滿意作為城市食品安全水平的考核評價標準。科學設定工作指標,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確保評價結果客觀真實、公平公正。
二、基本目標
通過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試點工作,應達到以下目標:
(一)食品安全整體狀況良好。城市食品安全總體狀況,尤其是糧食及糧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產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專供嬰幼兒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安全狀況,持續穩定在較高水平。近三年來,沒有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響惡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穩步提高。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建立食品安全監管財政保障機制,保障監管所需的人、財、物投入;監管執法實現全覆蓋,食品安全問題得到有效整治;食品行業依法誠信經營,產業健康發展;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基本形成。考核評價綜合得分不低于90分,確保我市在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考評中名列前茅。
(三)公眾滿意度顯著提升。公眾對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認可度高,對食品安全現狀總體滿意度高。確保群眾滿意度達到72%,力爭達到75%,提高群眾滿意度和知曉度。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組織管理體系。各區(市)政府統一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深入推進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建立健全市、區(市)兩級食品藥品監管機構,配齊配強監管人員。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責任體系建設,層層建立政府食品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監管責任主體和要求,著力消除監管空白和盲區。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力度,健全考核評價機制,將食品安全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地方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加強食品安全地方規章和制度建設,健全全程監管機制,促進食品安全依法監管、科學監管和有效監管。
(二)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加大食品安全監管投入,將食品安全監管經費納入政府財政預算,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經費滿足當地監管工作實際需要,并建立食品安全監管財政保障機制。加強市、區(市)、鄉鎮(街道)監管機構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執法裝備配備標準化,滿足履職需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市級食品安全檢驗機構實驗室、儀器設施、人員配備到位,具備對當地主要食品種類、重要食品安全項目的檢驗及快檢能力;有關區(市)有效整合或統籌使用檢驗檢測資源,具備常見指標的實驗室檢驗能力及現場定性速測能力;支持農產品批發市場食品安全檢測室(站)建設。廣泛推廣應用電子監管、信息技術等現代科技手段,提高科技支撐能力。定期開展監管人員業務培訓,著力提升其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
(三)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源頭治理。全面加強農業投入品管理,嚴格執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和實名購買制度,依法規范獸用抗菌素、飼料添加劑的生產經營和使用,促進農藥、化肥科學減量使用。嚴厲打擊農藥獸藥殘留超標、非法添加激素類藥品或其他違禁物質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大力推進食用農產品標準化、規范化、產業化生產,蔬菜、果品等優勢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程度提高到70%以上;"三品一標"(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產地認定面積占食用農產品產地總面積的比率提高到60%以上;規模養殖場獲得無公害認證的比率提高到70%以上;認證水產品面積占養殖總面積的比率提高到55%以上。
(四)強化日常監督執法。加強過程監管,嚴格食品安全檢查、巡查和抽查,做到依法監管全覆蓋、科學監管有痕跡。全面摸清監管對象底數,按照風險分類等級進行現場檢查。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隱患排查,建立高效的抽檢信息通報、食品安全問題隱患報告和處置機制。對發現的食品安全問題及時立案查辦,依法處罰;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及時依法移送、偵查、判決行政區域內食品安全涉刑案件,保持嚴懲重處的高壓態勢。建立落實跨部門、跨區域的案件協查、產銷銜接等協調聯動機制,強化信息通報和違法案件協查協辦工作配合。建立并嚴格執行問題食品后處理機制,對問題一查到底,確保行政處罰、責任追究到位。以發現問題為導向,提升食品監督抽檢效能,檢驗經費滿足6.5批次/千人檢測樣本量的經費需求。嚴格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建立并實施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制度,嚴把食用農產品入市關口。加強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生產經營者信用檔案,推行量化分級管理等制度,依法懲戒失信行為。堅持"疏堵結合,規范發展"原則,綜合治理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飲、小攤販。建立餐廚廢棄物集中收集、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體系,嚴厲打擊非法制售"地溝油"行為。整治私屠濫宰行為,嚴防病死畜禽進入屠宰、加工或消費環節。
(五)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行政區域內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持有有效許可證或納入備案管理。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負首要責任、主管人員負直接責任、從業人員負崗位責任為主要內容的食品安全責任制度,強化過程控制,嚴格落實各項內控制度,提高自控自律水平。落實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責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實現食用農產品和食品安全質量有效追溯,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經營者實現電子信息化管理。建立完善應急管理機制,及時發現、及時召回問題食品。規模以上、高風險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和完善標準化質量檢驗實驗室,提升檢測能力和水平。鼓勵大中型農產品批發市場、連鎖超市配送中心、集體用餐配送中心和中央廚房等建立標準化質量檢驗實驗室。規模以上、高風險食品生產企業普遍實行現代企業管理制度,推行良好生產規范,并通過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或其他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全部具有自建或自控奶源。
(六)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加強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導,健全應急體系,完善應急預案,編制應急操作手冊。加強應急隊伍建設,開展應急預案培訓演練,提高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有效處置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防范發生影響惡劣的食品安全事件。規范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平臺,促進部門間、區域間的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建立新聞發言人、宣傳聯絡員制度和食品安全輿情監測處置機制,強化輿情監測監控,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妥善處置食品安全社會輿論事件。
(七)促進產業健康發展。深入推進"食安青島"品牌引領行動,廣泛開展系列創建活動,著力打造一批放心品牌,培育一批優勢企業,抓好一批示范園區,推動食品產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形成食品產業發展新優勢。加強政策引導,鼓勵支持食品生產企業升級和技術改造,提高食品產業集約化、規模化和標準化水平。組織開展集中生產區域治理提升行動,鼓勵地方政府依托園區對集中生產區域內的企業實施集中管理,促進產業發展水平和安全水平"雙提升"。推進農產品批發市場的升級改造,引導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逐步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發展食品及食用農產品加盟連鎖、統一配送等現代經營模式,促進食品及食用農產品流通和餐飲服務經營業態多元化、規范化和現代化,推動各類食品及食用農產品流通和餐飲服務業健康協調發展。
(八)構建社會共治格局。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食品安全科普宣傳教育活動,增強社會公眾認知能力。將食品安全納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識、職業技能和學生課堂教育,提高社會公眾食品安全素養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識知曉率,科學防范食品安全風險能力,促進公眾健康理性消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充分展示政府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心和監管的成效。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投訴舉報制度機制,全面推行有獎舉報,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依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支持媒體監督,鼓勵公眾參與,營造社會共治良好氛圍。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機制,推進食品安全網格化監管。
四、實施步驟
(一)啟動部署階段(2015年1月底前)。擬定全市創建工作方案及考核評價細則,報經市政府批準、省食安辦備案后印發,對創建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二)組織創建階段(2015年2月至2015年9月)。各區(市)根據市工作方案及考核評價細則,結合當地實際,完善制定區(市)創建工作方案,分解任務,明確責任,把握進度,實施創建工作。
(三)考核評價階段(2015年9月至10月)。各區(市)于2015年9月底前向市食安辦報送工作總結、自評結果以及對創建試點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自評結果在區(市)和市政府門戶網站及當地主流媒體公示自評結果,聽取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督。市食安辦于2015年10月底前組織對各區(市)創建工作考核評價。考核評價把群眾滿意度作為重要依據,采取委托第三方機構調查形式,測算群眾對當地食品安全現狀的總體滿意度和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滿意度。同時,迎接上級對我市的考核評價。
(四)公示命名階段(2015年12月底前)。迎接省食安辦對我市創建試點的考核評價。省食品安全委員會根據考核評價結果,對考核評價綜合得分不低于85分、群眾滿意度不低于70%的試點市,擬定為"食品安全創建工作先進市",并向社會公示。同時,根據市食安辦考核評價結果,對考核評價綜合得分達到90分、群眾滿意度達到72%的試點區(市),擬定為"食品安全創建工作先進區(市)",并向社會公示(不少于15天),對通過社會認可的,將予以命名。
(五)結果運用。將創建工作成效納入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通報市文明委、市愛衛會、市綜治辦,作為文明城市、衛生城市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對獲得"食品安全創建先進區(市)"命名的,市政府適當給予獎勵;同時在重點項目、資金安排上,向先進區(市)傾斜。市食安辦對各區(市)、各部門具有顯著成效的創新機制、制度及舉措在全市予以推廣。各區(市)可根據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獎勵辦法,對在創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人員予以獎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各區(市)人民政府要把創建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列為重點工作,實施統一領導,成立專門的組織實施機構,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負責同志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加強創建工作的領導。市食安委成員單位要按照相關職責分工要求,認真履行職能,及時協調解決創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推進創建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二)堅持創新,務求實效。各區(市)、各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系統實際,按照創建工作目標要求,切實把握食品安全關鍵環節、突出創建工作重點,積極探索符合監管實際,富有監管成效的新模式、新機制和新舉措,不斷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提升監管成效和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在監管體系、監管能力和監管實效等方面取得新進步。
(三)嚴肅紀律,嚴格獎懲。各區(市)、各相關部門要制定具體創建實施方案,明確目標要求,在人力、財力、物力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滿足創建試點工作需要。做到公開透明、節儉高效,杜絕鋪張浪費,防止借創建試點之名搞形象工程。要嚴格規范創建活動管理,嚴禁弄虛作假,嚴禁違規操作,嚴禁以任何形式干擾考核評價工作,確保創建工作客觀公正、創建結果有效可信。對創建工作中弄虛作假的,取消創建資格,獲得命名的,撤銷命名并向社會公布,并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廣泛宣傳,總結經驗。市食安委有關成員單位、各區(市)要廣泛宣傳創建試點工作的目的、意義、政策措施、工作重點和創建標準等內容,增進社會了解,凝聚社會共識,形成全社會支持創建、參與創建的良好社會輿論氛圍。加強工作督導,及時總結創建試點工作的好做法、好經驗。
附件:1.青島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領導小組
2.青島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小組及職責分工
3.青島市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工作考核評價細則
附件1
青島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領導小組
為做好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工作,根據山東省《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試點工作方案》和工作需要,經市政府同意,決定成立青島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領導小組。現將組成人員名單公布如下:
組 長: 張新起 市委副書記、市長
副組長: 牛俊憲 市委常委、副市長
王廣正 市委常委、副市長
徐振溪 副市長
黃龍華 副市長
劉明君 副市長
欒 新 副市長
執行副組長:黃龍華 市政府副市長
成 員:韓守信 市政府副秘書長
曹 峰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梁 濱 市編委辦主任
朱培吉 市發改委主任
項陽青 市經信委主任
鄧云鋒 市教育局局長
宋海令 市公安局副局長
周 安 市財政局局長
郭繼山 市城市管理局局長
由翠玉 市農委主任
于成璞 市海洋與漁業局局長
曹友強 市林業局局長
馬衛剛 市商務局局長
楊錫祥 市衛計委主任
孫利國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
于顯祥 市工商局局長
徐國啟 市質監局局長
江敦斌 市法制辦主任
張 斌 市糧食局局長
隋振華 市畜牧獸醫局局長
李鳳貴 青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局長
苗振國 黃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局長
根據工作需要,青島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食安辦,并從有關部門抽調業務骨干,實行階段性集中辦公,負責組織協調、宣傳發動、督導檢查、調度考核等工作,由孫利國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附件2
青島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小組及職責分工
現將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小組及職責分工確定如下:
第一小組:機構人員保障組
責任部門:市編委辦、人社局
組長:姜兆義
主要職責:按照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要求,進一步完善市、區(市)兩級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機構,監管隊伍人員編制數量滿足監管實際需要,鄉鎮(街道)派出機構人員編制不少于5名。同時,積極推進三區(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四市(即墨市、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以及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提高食品安全綜合保障能力。
第二小組:經費保障組
責任部門:市財政局
組長:陳明東
主要職責:根據創城工作方案要求,在財力、物力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滿足創建試點工作需要。同時,加大食品安全監管投入,將食品安全監管經費納入政府財政預算,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經費滿足當地監管工作實際需要。
第三小組:產業發展組
責任部門:市經信委、市發改委
組長:王 建
主要職責:落實國家、省食品產業發展政策,加強政策引導,提高食品產業集約化、規模化和標準化水平,推進農產品規模化、標準化建設。同時,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列入專項規劃及"十三五"規劃內容。
第四小組:農產品組
責任部門:市農委
組長:張啟光
主要職責:加強農業投入品管理,嚴格執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和實名購買制度,促進農藥、化肥科學減量使用。嚴厲打擊農藥殘留超標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大力推進食用農產品標準化、規范化、產業化生產。
第五小組:水產品組
責任部門:市海洋與漁業局
組長:郭新堂
主要職責:深入組織開展以打擊違規用藥、用料為重點的水產養殖業專項執法檢查行動,采取重點整治和日常監管相結合的方式,嚴格落實四類基地生產日志制度、漁藥、飼料及添加劑使用備案管理制度和養殖休藥期制度;加快漁業標準化建設,提高產業化、品牌化發展水平。
第六小組:畜禽產品組
責任部門:市畜牧獸醫局
組長:張國華
主要職責:加強投入品管理,依法規范獸用抗菌素、飼料添加劑的生產經營和使用,嚴厲打擊獸藥殘留超標、非法添加激素類藥品或其他違禁物質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快畜禽標準化基地建設,規范畜禽養殖管理;進一步建立完善養殖、免疫、消毒、無害化處理、生產記錄、管理檔案等各項管理制度;有效整治私屠濫宰行為,嚴防病死畜禽進入屠宰環節。
第七小組:食品生產組
責任部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組長:馮壽青
主要職責:嚴格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強化監管,及時發現、召回問題食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經營者實現電子信息化管理;規模以上、高風險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和完善標準化質量檢驗實驗室,提升檢測能力和水平。同時,集中清理食品加工"黑作坊",嚴厲查處濫用食品添加劑、添加違禁物質、使用非食用原料加工食品等違法行為。
第八小組:食品流通組
責任部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糧食局、市城市管理局
組長:馮壽青
主要職責:集中開展食品經營主體專項清理整頓,依法審查、全面摸清全市食品經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的主體資格,實行分類管理制度,把好市場主體準入關;實施"網格化"監管,集中查處經營"三無"食品、過期食品、假冒偽劣食品以及進貨不按規定索證索票等不法食品經營行為;以糧油、蔬菜副食品和水產品批發市場為重點,完善監督檢測制度,把好食品流通主要關口。
第九小組: 餐飲服務組
責任部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組長:李治榮
主要職責:嚴格準入標準,把好餐飲服務許可關口;建立健全食源性疾病監測、評估體系,全面推行餐飲服務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加大對中小餐飲業的專項整治力度,逐步提升全市餐飲業的整體衛生管理水平,嚴防發生重大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對全市集體配送餐單位進行全面排查,嚴格配送餐單位資質準入;加強對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建筑工地等集體用餐單位的執法監管力度,督導各單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加強內部管理,切實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第十小組:刑事案件查處組
責任部門:市公安局、各有關監管部門
組長:郭曉暉
主要職責:結合"打四黑、除四害"行動,將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不斷加大對食品安全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對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提前主動介入,及時摸排案件線索,簡化程序,快速立案,迅速組織力量偵破;特別對重大案件,集中優勢警力,快偵快破,提高案件查處效率。
第十一小組:宣傳教育組
責任部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及各相關監管部門,各有關新聞媒體
組長:白友喜
主要職責: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的作用,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食品安全科普宣傳教育活動,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識,增強社會公眾認知能力,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將食品安全納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識、職業技能和學生課堂教育,提高社會公眾食品安全素養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識知曉率,科學防范食品安全風險能力;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暢通信息發布渠道,科學、客觀、準確、全面的發布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大力宣傳黨和政府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政策措施,引導公眾客觀評價食品安全監管所取得的進展與成效,增強公眾健康、理性的消費觀念,樹立消費信心。
附件3
青島市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工作考核評價細則
一、 組織管理(29分)
考評項目 考評要點 考評細則 考評依據 責任單位
(一)
組織領導
(6分) ⒈統籌規劃
(權重2) ⑴政府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十二五"規劃、專項規劃、"十三五"規劃等有關文件資料 市發改委,各區市政府
⑵政府將食品安全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專題研究食品安全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 政府工作報告、食品安全年度重點工作安排等有關文件資料 市食安辦,各區市政府
⒉綜合協調
(權重2) ⑶政府成立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食品安全工作 成立食品安全委員會文件資料 市食安辦,各區市政府
⑷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分工明確、職責明晰、協調聯動 食安委成員單位工作職責、會議紀要等文件資料 市食安辦,各區市政府
⒊監管責任(權重2) ⑸完善監管責任體系,明確監管責任主體和要求,全面堵塞監管漏洞、消除監管空白 食安委有關文件資料 市食安辦,各區市政府
⑹層層建立政府食品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并嚴格落實 市、區(市)、鄉鎮(街道)政府逐級簽訂的責任狀,或制定食品安全責任追究管理辦法等文件資料 市食安辦,各區市政府
考評項目 考評要點 考評細則 考評依據 責任單位
(二)
監管體系
(5分) ⒋監管機構
(權重2) ⑺按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要求,全面設立市、縣(市、區)兩級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機構,并在鄉鎮(街道)設立食品藥品監管派出機構 機構改革"三定"方案、指導意見文件、或機構整合方案等文件資料 市編委辦,各區市政府
⑻監管隊伍人員編制數量滿足監管實際需要。鄉鎮(街道)派出機構人員編制不少于5名 市、區(市)、鄉鎮(街道)監管機構名錄及人員名冊等資料 市編委辦,各區市政府
⒌人員培訓
(權重1) ⑼監管人員每人每年參加食品安全相關內容的培訓時間不少于40小時 市、區(市)、鄉鎮(街道)監管機構培訓計劃及培訓記錄等資料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⒍裝備設施
(權重2) ⑽市、區(市)及各鄉鎮(街道)執法裝備、設施按國家食藥總局食藥監財〔2014〕204號文件標準要求配備 市、區(市)、鄉鎮(街道)監管機構資產登記表資料,各地根據情況配備滿足工作需要 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
(三)
經費保障
(4分) ⒎工作經費
(權重2) ⑾食品安全監管經費納入政府財政預算,建立財政保障機制,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經費滿足當地實際需要(不含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根據各地情況提出量化指標) 市、區(市)財政預算、建立食品安全財政投入保障機制等文件資料(2分)滿足需要得2分,基本滿足得1分。 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
⒏檢驗經費
(權重2) ⑿檢驗經費基本滿足6.5份/千人檢測樣本量的經費需求 市、區(市)年度檢驗經費下達文件資料 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
(四)
技術支撐
(5分) ⒐市級檢驗機構建設
(權重2) ⒀市級檢驗機構實驗室、儀器設施、人員配置到位,具備對當地主要食品種類、重要食品安全項目的實驗室檢驗及快檢能力 市級食品安全檢驗機構檢驗資質、項目、儀器設備及人員等資料,并隨機抽查核實 市編委辦,市食藥局
⒑縣級檢驗機構建設
(權重1) ⒁推進縣級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以及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具備常見指標實驗室檢驗能力及現場定性速測能力。 縣級檢驗檢測資源整合方案文件,縣級檢驗機構檢驗資質、項目、儀器設備及人員等資料 城陽區、黃島區、即墨市、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政府
⒒檢測室(站)建設
(權重1) ⒂支持農產品批發市場食品安全檢測室(站)建設 食品安全檢測室(站)名錄及政策支持文件等資料 市商務局、市食藥局、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
⒓哨點醫院
(權重1) ⒃縣級行政區域均設置食源性疾病監測哨點醫院,二級以上醫院開展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監測工作 監測哨點醫院名錄,食源性疾病檢測覆蓋率等相關資料 市衛計委,各區市政府
考評項目 考評要點 考評細則 考評依據 責任單位
(五)
考核評議
(2分) ⒔健全考評機制
(權重2) ⒄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區、市政府年度綜合目標考核內容,所占權重不低于3%,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不能評為"食品安全區(市)" 食品安全有關考核方案、辦法、考核結果等資料 市考核辦,各區市政府
(六)
建章立制
(2分) ⒕規章制度
(權重2) ⒅地方食品安全規章制度健全,監管手段先進,監管機制完備,實現食品安全依法監管、科學監管和有效監管 食品安全地方規章、制度和規范性文件等資料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七)
產業發展
(5分) ⒖政策引導
(權重1) ⒆落實國家、省食品產業發展政策,加強政策引導,提高食品產業集約化、規模化和標準化水平,推進農產品規模化、標準化建設 落實國家、省食品產業發展政策的有關文件資料 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及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⒗品牌培育
(權重2) ⒇大力培育食品品牌,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實現"食安青島"品牌培育目標。蔬菜、果品等優勢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程度提高到70%以上;"三品一標"(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產地認定面積占食用農產品產地總面積的比率提高到60%以上;規模養殖場獲得無公害認證的比率提高到70%以上;認證水產品面積占養殖總面積的比率提高到55%以上 有關文件,食品知名品牌名錄等資料 市經信委、市質監局、市工商局及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⒘市場升級
(權重1) (21)繼續推進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引導市場周邊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逐步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 有關文件資料、現場核查 市食藥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務局,各區市政府
⒙業態規范
(權重1) (22)提高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可控性,發展食品及食用農產品加盟連鎖、統一配送等現代經營模式,促進食品及食用產品流通和餐飲服務經營業態多元化、規范化和現代化,推動各類食品及食用農產品流通和餐飲服務健康協調發展 有關文件資料、現場核查 市商務局、市食藥局,各區市政府
二、 監督執法(27分)
考評項目 考評要點 考評細則 考評依據 責任單位
(八)
重典治亂
(4分) ⒚案件查處
(權重1) (23)堅持重典治亂,保持高壓態勢,使嚴懲重處成為食品安全治理常態,監管部門要對發現的食品安全違法違規問題及時立案查辦,依法從嚴從重給予行政處罰 重典治亂有關文件、立案查處資料、結案率達到90%以上及案件通報等資料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⒛行刑銜接
(權重1) (24)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及時依法移送、立案、偵查、起訴、判決行政區域內食品安全刑事案件,未出現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罰代刑等情況 有關文件及案件移送率和移送后的立案率達100%等資料 市公安局及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21.協調聯動
(權重1) (25)建立跨部門、跨區域的案件協查、產銷監管銜接等協調聯動機制,強化信息通報工作,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得到及時查處 協調聯動執法等文件資料及案件協查情況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22.執法考核
(權重1) (26)把行政立案處罰情況和刑事立案處罰情況作為衡量本地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工作的主要指標 有關文件或考核方案及執法監督考核情況 市公安局及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九)
監督檢查
(3分) 23.嚴格執法
(權重1) (27)加強過程監管,嚴格食品安全檢查、巡查和抽查,做到依法監管全覆蓋、科學監管有痕跡 有關文件或方案及監督檢查記錄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24.過程監管
(權重2) (28)監管對象底數清,按照風險分類等級進行現場檢查,做到分級分類、全過程監管 有關文件或方案及食品安全日常監督檢查覆蓋率達100%(1分);對風險高,信用等級低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每年巡查次數2次以上(1分)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考評項目 考評要點 考評細則 考評依據 責任單位
(十)
風險防控
(3分) 25.建立機制
(權重1) (29)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隱患排查,建立高效的抽檢監測信息通報、食品安全問題隱患報告和處置機制 有關文件或方案及抽檢監測和隱患排查記錄、總結 市衛計委、市食安辦、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26.專項整治
(權重2) (30)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濫用食品添加劑、農獸藥殘留超標、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食品廣告虛假宣傳、偽造生產日期等為重點問題,以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大中型商場及連鎖超市、城鄉結合部、校園周邊等為重點區域,以乳制品、豆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保健食品等為重點品種,扎實開展專項整治 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食品專項整治文件和資料 市食藥局、市農委、市海洋與漁業局、市畜牧獸醫局、市工商局,各區市政府
(十一)
抽檢監測
(3分) 27.檢驗檢測
(權重2) (31)加大食品安全檢驗檢測力度,擴大抽檢監測范圍,增加抽檢監測頻次,嚴把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關口,通過抽檢監測,及時有效發現問題食品 年度抽檢監測計劃(或方案)和統計分析報告,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完成率達到100%,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合格率達到93%以上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28.問題后處理(權重1) (32)建立并嚴格執行問題食品后處理機制,確保問題食品得到及時依法處置,行政處罰、責任追究到位 抽檢監測后處理資料,食品、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理率達100%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十二)
食用農產
品監管
(3分) 29.準入和準出(權重2) (33)建立并實施食品、食品原料及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制度,行政區域內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集散中心和超市建立并實施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出、準入制度 制度建立和落實有關文件資料,食用農產品抽檢監測總體合格率達到96%以上 市食藥局、市農委、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各區市政府
30.打擊私屠濫宰(權重1) (34)有效整治私屠濫宰行為,嚴防病死畜禽進入屠宰、加工或消費環節 有關文件、方案及總結、記錄。 市畜牧獸醫局,各區市政府
考評項目 考評要點 考評細則 考評依據 責任單位
(十三)
信用建設
(2分) 31.信用信息檔案管理
(權重2) (35)建立健全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加強動態管理,及時發布違法違規企業和個人"黑名單",對失信行為進行懲戒,督促生產經營者依法誠信經營 貫徹落實食品安全信用分類管理工作情況,相關信用檔案等資料 市食安辦、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十四)
食品"四
小"治理
(5分) 32.治理要求
(權重1) (36)堅持"疏堵結合,規范發展",綜合治理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飲、小攤販,鼓勵支持其不斷改善生產經營條件,引導其逐步實現標準化生產、集約化經營、規范化管理 有關文件或方案、現場隨機抽查 市食藥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區市政府
33.小作坊整治(權重1) (37)開展小作坊集中治理,調查摸底,建立檔案,督促小作坊建立質量安全制度。監管覆蓋率達到95%以上。 有關文件或方案、總結、記錄,現場隨機抽查 市食藥局,各區市政府
34.小攤販整治(權重1) (38)開展小攤販集中治理,設置疏導點,實行定點編號,引導小攤販入市經營。監管覆蓋率達到80%以上 有關文件或方案、總結、記錄,現場隨機抽查 市城市管理局、市食藥局,各區市政府
35.小餐飲整治(權重1) (39)小餐飲監管覆蓋率達到90%以上。 有關文件或方案、總結、記錄,現場隨機抽查 市食藥局,各區市政府
36.小食品店整治(權重1) (40)開展小食品店集中治理,對"五無"(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無食品生產許可、無食品標簽 )食品和過期食品進行規范。 有關文件或方案、總結、記錄,現場隨機抽查 市食藥局,各區市政府
(十五)
餐廚廢棄物管理
(2分) 37.規范處置
(權重1) (41)建立餐廚廢棄物集中收集、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體系,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廢棄物得到規范處置 有關文件或方案、總結、記錄,無害化處理企業情況 市城市管理局、市食藥局,各區市政府
38.地溝油整治(權重1) (42)嚴厲打擊非法制售"地溝油"行為,嚴防"地溝油"回流餐桌 有關文件或方案、總結、記錄 市公安局、市食藥局,各區市政府
(十六)
依法行政
(2分) 39.政風行風建設(權重2) (43)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促進規范執法、科學執法、文明執法,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在行政區域政府部門政風行風評議中排名中上,未出現吃拿卡要等不文明執法行為 有關文件、方案及總結、政風行風考評記錄 市監察局、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三、企業主體責任(19分)
考評項目 考評要點 考評細則 考評依據 責任單位
(十七)
責任制度(3分) 40.主體合法
(權重1) (44)行政區域內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取得有效許可證或納入管理,符合發證或備案相關條件 現場抽查食品生產經營者許可證件或手續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41.建立健全責任制度
(權重2) (45)食品生產經營者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負首要責任、主管人員負直接責任、從業人員負崗位責任為主要內容的食品安全責任制度,依法按照食品安全標準進行生產經營活動,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現場抽查食品生產經營者相關管理制度、執行的食品安全標準、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相關資料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十八)
過程責任(3分) 42.行為合規
(權重2) (46)食品生產經營者要強化過程控制,確保場地環境、設施設備、衛生條件、流程布局、從業人員等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責任管理、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生產經營記錄、出廠檢驗、產品追溯召回、員工健康、培訓教育等制度 現場抽查食品生產經營者有關情況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43.集中交易管理(權重1) (47)嚴格落實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售會舉辦者履行責任義務 現場查看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資質、合同、管理制度等 市工商局、市食藥局,各區市政府
(十九)
追溯機制(2分) 44.追溯制度建立和落實
(權重2) (48)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用可追溯制度倒逼和引導生產,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實現有效追溯,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經營者實現電子信息化管理 現場隨機抽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追溯制度及實施情況;食品批發、大型商場(超市)和嬰幼兒乳品的電子追溯系統覆蓋面達80%以上 市食藥局,各區市政府
考評項目 考評要點 考評細則 考評依據 責任單位
(二十)
應急處置
(3分) 45.建立應急管理機制
(權重2) (49)食品生產企業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應急管理機制 現場抽查,檢查食品生產企業應急方案及工作落實情況 市食藥局,各區市政府
46.問題食品召回(權重1) (50)建立問題食品召回制度,及時發布、召回問題食品 現場抽查,檢查食品生產企業問題食品召回情況,問題食品召回率達到100% 市食藥局,各區市政府
(二十一)
安全管理
(2分) 47.業務培訓
(權重1) (51)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集中培訓 現場抽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培訓計劃、記錄等。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訓不少于40小時 市食藥局,各區市政府
48.管理機構
(權重1) (52)規模以上生產經營單位設置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明確分管負責人 現場抽查規模以上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管理機構情況 市食藥局,各區市政府
(二十二)
量化分級
管理
(2分) 49.量化分級率和公示率
(權重2) (53)餐飲服務單位量化分級管理覆蓋率,量化分級評定結果進行公示 查看餐飲服務單位量化分級資料,持證餐飲服務單位量化分級率不低于90%,學校食堂量化等級B級以上單位達100%以上 市食藥局,各區市政府
(二十三)
管理體系
(3分) 50.良好生產規范
(權重2) (54)行政區域內規模以上食品生產企業普遍推行良好生產規范,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HACCP)或ISO 22000認證比例提升10%。 查看規模以上食品生產企業持有HACCP或ISO 22000證書情況 市食藥局,各區市政府
51.食用農產品檢驗能力
(權重1) (55)農產品批發市場食用農產品檢測室設置率達到100%,農貿市場食用農產品檢測室設置達到90% 現場檢查核實 市食藥局、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
四、應急管理(10分)
考評項目 考評要點 考評細則 考評依據 責任單位
(二十四)
組織領導
(2分) 52.體制機制建設(權重2) (56)加強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制定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應急體系 查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機構和預案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二十五)
應急能力
(3分) 53.應急手冊
(權重1) (57)編制應急操作手冊 查看應急操作手冊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54.應急演練
(權重1) (58)加強應急隊伍建設,開展應急預案培訓演練,每年至少培訓一次,每兩年至少開展一次食品安全應急演練 查看演練文件、圖片、視頻等資料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55.裝備物資
(權重1) (59)完善應急裝備物資 現場查看應急裝備物資 市食安辦、市食藥局,各區市政府
(二十六)
應急處置
(2分) 56.信息報送
(權重1) (60)嚴格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無隱瞞、謊報、緩報食品安全事故的行為,提高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 查看事故信息報送資料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57.事故事件處置(權重1) (61)食品安全事故及事件應急處置率達100%,未發生重大及以上的食品安全事件 查看相關食品安全事故處置資料,查看上級部門證明資料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二十七)
輿情處置
(3分) 58.輿情信息管理(權重1) (62)規范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平臺,促進部門間、區域間的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 查看信息管理制度等資料,查看信息管理平臺建設情況,查看相關部門、區域信息共享資料 市食安辦及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59.輿情監測處置(權重2) (63)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宣傳聯絡員制度和食品安全輿情監測處置機制 查看相關文件資料 市委宣傳部及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64)樹立正確輿論導向,強化輿情監測監控,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妥善處置食品安全社會輿論事件 查看輿情監測監控及處置資料
五、社會共建共治(15分)
考評項目 考評要點 考評細則 考評依據 責任單位
(二十八)
宣傳教育
(5分) 60.科普宣傳
(權重5) (65)開展多種形式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積極開展"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等宣傳活動,將食品安全納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識、職業技能和學生課堂教育,提高社會公眾食品安全素養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識知曉率,促進公眾食品安全消費行為健康理性,營造食品安全工作良好氛圍。 政府部門每月舉辦面向廣大基層群眾的食品安全科普宣傳教育活動不少于2場(1分);在當地主流新聞媒體開設食品安全知識科普專欄(1分);食品安全科普宣傳覆蓋鄉村、街道社區和重要場所達100%(1分);當地電視臺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廣告平均每周不少于1次(1分);中小學生食品安全知識課程培訓每年不少于10小時(1分) 市食安辦、市教育局、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二十九)
信息交流
(3分) 61.信息發布
(權重2) (66)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通過包括新媒體在內的多種媒介方式,使公眾獲知時效性強、內容豐富全面的食品安全信息,充分了解政府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心和監管的成效,食品安全消費行為得到有效指導和引導 查看相關文件資料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62.風險交流
(權重1) (67)加強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增強社會公眾認知能力,科學防范食品安全風險 查看風險交流資料 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考評項目 考評要點 考評細則 考評依據 責任單位
(三十)
網格化監管(2分) 63.網格化建設(權重2) (68)大力推行網格化監管,將食品安全監管服務融入社會網格化管理,建立集中受理、分配辦理、高效處置、全程監督的快速聯動監管機制 現場查看網格化運行情況,食品安全網格化管理覆蓋鄉村和街道社區達100% 各區市政府
(三十一)
投訴舉報
(1分) 64.落實投訴舉報(權重1) (69)全面推行有獎舉報,統一投訴舉報電話,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依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查看有關資料,24小時不間斷受理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投訴舉報核查回復率達100% 市食安辦、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三十二)
社會監督
(4分) 65.健全監督機制(權重1) (70)支持媒體監督,鼓勵群眾參與,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新聞媒體、行業協會代表等各方力量,加強對政府、監管部門、企業履職盡責情況的監督,營造社會共治良好氛圍。健全食品領域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體系和運行機制,建立完善第三方調解工作機制,積極預防和妥善化解涉及食品領域各類矛盾糾紛 查看相關資料,走訪座談 市委宣傳部,各監管部門,各區市政府
66.第三方評價(權重4) (71)委托社會第三方機構選取有代表性的對象,保證足夠的樣本量,對城市食品安全現狀滿意度進行測評 群眾對當地食品安全現狀總體滿意度達到72%以上 市食安辦組織實施
說明:表中"各監管部門"是指市農委、市海洋與漁業局、市畜牧獸醫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食品安全監管部門。
六、增減項
加分項
評價內容 加分值
1 經驗做法得到省部級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或在全國、全省總結推廣 1-3
2 發現重大案源,為破獲區域性大案要案、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風險和事故作出貢獻 1-3
3 積極探索對新興業態、突出問題、深層矛盾的監管模式,為國家或省里出臺相關法規提供有益借鑒 1-3
減分項
評價內容 減分值
1 區域內發生較大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食品安全輿情事件(地方政府、監管部門主動曝光的除外) 1-3
2 考核檢查中發現食品生產經營"黑作坊"、"黑窩點"、"黑工廠" 1-3
3 發現核實存在吃拿卡要等不文明執法行為 1-3
否決項
否決項目 否決事項
(一)食品安全事故防控 在創建過程中發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件)的
(二)群眾滿意度調查 群眾對當地食品安全現狀總體滿意度低于7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