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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2013年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晉農質監發[2013]2號)

   2013-05-10 900
核心提示:  各市農委,畜牧、果業局(中心),廳屬有關單位:  為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根

  各市農委,畜牧、果業局(中心),廳屬有關單位:

  為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根據省政府和農業部關于食品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部署及《2013年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要點》的要求,2013年省農業廳繼續在全省深入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現將我廳制訂的《2013年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2013年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山西省農業廳

  2013年4月19日

  2013年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根據省政府和農業部關于食品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部署及《2013年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要點》的要求,針對當前農產品質量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隱患,2013年省農業廳在全省繼續深入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并制訂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山西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等法規政策,圍繞全省農業和農村經濟工作的中心目標任務,在食用農產品生產環節,針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突出問題和隱患,強化執法監管,嚴查大案要案,嚴厲打擊非法添加和違規使用禁限用農獸藥行為,嚴防已整治問題的反復、反彈,進一步規范生產者種養殖行為,切實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進一步提高監管能力,穩步提升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二、工作目標

  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能力進一步增強,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生產、銷售、使用禁用農獸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等非法行為,嚴懲違法犯罪分子,農產品質量安全突出問題得到有效遏制,案件查處率達到100%;農產品及投入品生產經營者的質量安全意識明顯提高,種植養殖、高毒農藥管理、生豬收購販運、生鮮乳收購運輸、獸用抗菌藥生產銷售使用等行為以及農業投入品市場秩序進一步規范,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穩中有升,確保全年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三、整治任務

  (一)農藥及農藥使用專項整治行動

  1、具體目標。農藥質量合格率提高1個百分點以上,農藥經營秩序進一步好轉,違規添加高毒農藥案件查處率達到100%,農民用藥行為進一步規范,蔬菜、水果、食用菌主要農產品農藥殘留抽檢合格率達到95%以上,確保不發生重大種植業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2、整治重點。重點產品:甲胺磷等禁用高毒農藥和克百威、氧樂果、水胺硫磷、氟蟲腈等限用農藥。重點區域:省城及各市蔬菜生產基地和全省蔬菜、水果、食用菌優勢區重點縣。重點單位:農藥經營單位和蔬菜、水果、食用菌生產企業和專業生產合作社。重點違法行為:農藥生產經營單位非法添加未經登記有效成分特別是高毒農藥行為,農產品生產單位違規使用未經登記農藥,特別是蔬菜、水果、食用菌等農產品違規使用高毒農藥行為。

  3、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是強化市場監管。繼續開展“農藥監管與法制建設年”活動,在農藥銷售旺季,組織各地對市場上流通的農藥產品進行質量抽查。在農藥生產高峰季節,對近幾年涉嫌違規生產假劣農藥的重點企業庫存產品進行抽檢,嚴厲查處違規行為。發現生產經營假劣產品特別是非法添加禁用高毒農藥成分的,堅決依法嚴肅查處。加強農藥經營管理,嚴格農藥經營許可證的年檢、核發,核查農藥經營資質,規范農藥經營行為。

  二是加大執法檢查力度。聯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農藥生產經營執法檢查活動,依法查處生產、銷售禁用農藥的違法行為,堅決取締無證無照生產、銷售農藥的“黑窩點”,嚴厲打擊無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擅自從事研發、生產、銷售高毒農藥的行為。

  三是規范農藥使用行為。加強農藥使用技術指導,引導生產者科學用藥,嚴格執行生產技術規程、農藥使用記錄、安全間隔期等規定,推行蔬菜、水果、食用菌產地準出制度。大力推進專業化統防統治,推廣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加大安全用藥知識的宣傳培訓力度,推廣病蟲害綜合防治技術,鼓勵使用低毒低殘留農藥,嚴禁違規使用禁限用高毒農藥,提高蔬菜、水果、食用菌質量安全水平。加強對蔬菜、水果、食用菌生產基地巡查,核查農產品生產企業和合作社生產檔案,嚴肅查處違規使用農藥的行為。

  此項行動由種植業處牽頭負責,廳屬相關單位參加。

  (二)“瘦肉精”專項整治行動

  1、具體目標。畜禽養殖及投入品生產經營者的質量安全意識明顯提高,養殖行為更加規范,畜產品“瘦肉精”監測合格率保持平穩,飼料產品“瘦肉精”等禁用物質檢出率繼續保持在較低水平,活畜出欄、收購販運和屠宰等環節監管制度進一步完善。畜產品質量安全執法能力進一步增強,嚴厲打擊非法添加和使用“瘦肉精”行為,發現的違法線索及案件查處率保持100%。

  2、整治重點。重點產品:生豬、肉牛、肉羊。重點區域:生豬調出大縣、肉牛和肉羊養殖優勢縣。重點單位:飼料生產經營企業,生豬和肉牛、肉羊養殖場戶,活畜收購販運企業(合作社、經紀人),生豬屠宰場。重點違法違規行為:飼料中添加“瘦肉精”、養殖過程中飼喂“瘦肉精”、收購販運及待宰前使用沙丁胺醇、向養殖戶銷售的獸藥中添加“瘦肉精”等行為。

  3、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是開展飼料環節整治。督促飼料生產企業全面貫徹落實新的飼料法規體系,嚴格執行原料進廠把關、產品出廠檢驗、問題產品召回及報告等制度,繼續開展《飼料質量安全管理規范》示范創建;加強飼料經營門店檢查,督促建立健全購銷臺賬,嚴禁銷售“三無”飼料產品和拆包、分裝飼料;加大“瘦肉精”抽檢力度,加強隱患排查和風險預警監測。

  二是開展養殖環節整治。督促養殖場(小區)完善養殖檔案,建立活畜養殖安全承諾制度和出欄保證制度;加強養殖場戶日常監督檢查和“瘦肉精”抽檢,對確證含有“瘦肉精”的涉案線索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加強養殖場戶宣傳教育培訓,“瘦肉精”有關法律法規要進村入戶,讓養殖戶深知使用“瘦肉精”就是違法犯罪,提高質量安全責任意識,掌握風險防控方法。

  三是開展收購販運環節整治。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收購販運企業(合作社、經紀人)和活畜交易市場的監督管理,督促建立證明材料查驗制度和收購販運活畜交易記錄制度;探索通過備案形式管理活畜收購販運人員,要求其做出不兜售、不教唆使用“瘦肉精”和不收購販運含“瘦肉精”活畜的承諾;已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收購販運企業(合作社、經紀人),要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監管信息;省際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加強查驗過往運載活畜車輛,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四是開展屠宰環節整治。督促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建立生豬進場查驗和“瘦肉精”自檢制度,做好進場和自檢記錄;嚴格檢查屠宰企業“瘦肉精”檢測合格記錄憑證;加大屠宰環節“瘦肉精”監督抽檢力度;經確證含有“瘦肉精”的生豬或生豬產品,涉案線索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此項行動由畜牧獸醫局牽頭負責,廳屬相關單位參加。

  (三)生鮮乳違禁物質專項整治行動

  1、具體目標。全面落實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嚴厲打擊私自倒賣和非法收購、運輸不合格生鮮乳行為,嚴厲打擊生鮮乳生產、收購、運輸環節各類違法添加行為。構建生產經營守法、購銷秩序規范、質量穩步提高、制度體系健全的生鮮乳生產收購環境。嚴格管理、發放生鮮乳收購站運輸車許可證,實現生鮮乳收購站和運輸車全部持證經營,生鮮乳質量安全實現收購站檢查監測和違禁物質檢測兩個全覆蓋,三聚氰胺抽檢結果全部符合國家管理限量值規定,確保不發生重大生鮮乳質量安全事件。

  2、整治重點。重點單位:生鮮乳收購站和運輸車,特別是奶農專業合作社開辦的收購站和非企業自有運輸車。重點區域:朔州市、大同市、忻州市、太原市、晉中市及31個奶牛養殖大縣。重點違規行為:生鮮乳收購站和運輸車無證經營,生鮮乳中違法違規添加各類物質,私自倒賣和非法收購不合格生鮮乳,以及生鮮乳在跨省區運輸、中轉站轉運、拼車裝運、長途販運等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3、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是加強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與監督執法。各全面實施2013年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計劃,加大監督抽查力度,全省生鮮乳收購站運輸車監測全覆蓋,重點區域收購站運輸車抽檢兩次以上,檢測指標覆蓋衛生部公布的三聚氰胺、皮革水解物、堿類物質、β-內酰胺酶和硫氰酸鈉等五項違禁添加物。加大對隱患的排查力度,強化監督執法,嚴厲打擊生鮮乳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

  二是嚴格監管生鮮乳收購站和運輸車。各地要加強生鮮乳收購站和運輸車的監督管理,并以農業部制定的《生鮮乳收購站標準化管理現場檢查內容和判定標準》、《生鮮乳運輸車現場檢查內容和判定標準》為依據,強化許可管理,嚴把準入關和資質,堅決取締不合格收購站和運輸車輛,對非法收購站、個體私營奶站、流動收奶點要堅決取締,對不符合標準規定的生鮮乳收購站要暫停運營并限期整改達標,對相關管理制度或記錄體系不健全的要限期補充完善,對違法添加非食品用化學物質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或收購國家明令禁止收購的生鮮乳的要依法從嚴從重查處。嚴厲打擊收購運輸“黑窩點”,特別是對非法無證收購運輸生鮮乳的要依法嚴厲打擊,對未按規定填寫農牧部門核發的生鮮乳交接單的車輛要暫停運營,對未隨車攜帶交接單、未載明交接單中相關事項的車輛要限期糾正,對未持有有效的健康證明的駕駛員、押運員責令其停止工作,嚴厲打擊在跨省區運輸、中轉站轉運、拼車裝運、長途販運等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規范生鮮乳生產收購和運輸秩序。按照《生鮮乳生產收購管理辦法》和《生鮮乳收購站標準化管理技術規范》,全面推進生鮮乳收購站標準化管理,重點在有毒有害化學品管理、生鮮乳檢驗檢測、各項記錄單據備案、制冷儲存設備和擠奶器械維護、生產技術操作規范等方面整改提高。

  三是強化生鮮乳質量安全檢查和培訓。嚴格按照農業部制定的奶畜養殖與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監督抽檢、異地抽檢、進貨查驗、從重處罰、收購站“黑名單”等五項制度強化監督檢查,狠抓五項制度的有效落實,完善體制建設。加強對不合格生鮮乳的監督檢查,規范建立報告制度,督促乳品企業、奶站和奶農做好報告工作,對檢測確認不合格的生鮮乳,要在當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的監督下銷毀或者采取其他無害化處理措施,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私自倒賣和非法收購。做好奶業法律法規及政策的宣傳、普及,做好奶牛養殖、生鮮乳生產、收購站標準化管理及制度規范等培訓工作,提高從業人員的質量安全意識和科學生產技能。

  此項行動由飼料奶站管理辦公室牽頭負責,廳屬相關單位參加。

  (四)獸藥專項整治行動

  1、具體目標。促進獸藥生產經營者依法依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獸藥市場秩序進一步好轉,制售假劣獸藥行為進一步遏制,提高獸藥質量安全水平;督促獸藥使用者進一步規范合理使用獸用抗菌藥,保障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畜禽產品獸藥殘留抽檢合格率達到96%以上,確保不發生畜禽產品質量安全重大事件。

  2、整治重點。重點產品:擅自改變組方、違規添加禁用獸藥或人用藥品的獸藥。重點區域:獸藥批發市場、集散地。重點單位:2012年獸藥監督抽檢產品不合格的企業;2012年回函確認非企業產品批次超過3批次的企業;2012年接受農業部飛行檢查或群眾舉報的企業;獸用生物制品生產企業;2012年新建或新增劑型的獸藥生產企業以及假企業。2012年被查出銷售假劣獸藥的獸藥經營企業;獸用生物制品經營企業及新建獸藥經營企業以及無獸藥經營許可證的門店、窩點;畜禽養殖場(戶)、動物診療機構等。重點違法違規行為:套用或偽造文號等非法生產銷售獸藥行為;違規添加抗菌藥、禁用獸藥或人用藥等擅自改變組方的違法行為;超劑量超規范用藥、違規使用原料藥、不執行休藥期、人用藥用于動物等違規用藥行為。

  3、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是整治和規范生產環節。對轄區內獸藥生產企業開展監督檢查,檢查覆蓋面達到100%。按照獸藥GMP的要求,重點檢查獸藥生產企業原料庫、標簽庫、成品庫及生產銷售記錄。重點加大不按獸藥國家標準違規生產行為的監管力度,特別是對擅自改變組方、違規添加禁用獸藥或人用藥品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將監督抽檢回函不予確認批次較多的企業、日常監管中發現違規添加其他藥物的企業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實施動態跟蹤,加大抽檢力度。加大對生產假劣獸藥企業和地下“黑窩點”的排查力度,對線索明顯、事實清楚的重大案件,要及時商請公安部門提前介入,確保搗毀制假黑窩點。

  二是整治和規范經營環節。對獸藥經營企業檢查覆蓋面達到100%。切實加強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獸藥GSP)實施的監督和執法檢查,重點檢查禁用獸藥、未經農業部批準使用的獸藥及人用藥品;非法企業及合法企業套用或偽造文號的產品、列入農業部獸藥質量通報的假劣獸藥以及過期、變質失效獸藥;擅自改變獸藥產品標簽和說明書的違規產品,包括改變組方、規格、用法用量、夸大療效及改變獸藥標準等產品。重點加大擅自添加抗菌藥的假獸藥查處力度。對非法產品一律清繳銷毀,追根溯源,立案調查,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并將查處情況通報標稱企業所在地的省級獸醫主管部門。加大獸用抗菌藥標簽說明書的清理整頓,對涉嫌違規添加其他抗菌藥物的產品,要依法予以查處。對涉及面廣、性質嚴重、影響較大的銷售假獸藥案件,要依法從嚴處理。

  三是整治和規范使用環節。重點加強養殖場(小區、戶)用藥安全監管,加大監督指導、抽檢和巡查工作力度,落實休藥期規定、獸藥使用記錄制度、獸藥不良反應報告制度,禁止使用假劣獸藥以及國家規定禁止使用的藥品和其他化合物、禁止將原料藥直接添加到飼料及動物飲用水中或直接飼喂動物、禁止將人用藥品用于動物、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添加激素類藥品和國家規定的其他禁用藥品等獸藥安全使用規定。督促養殖者建立健全用藥記錄制度,加強合理使用抗菌藥物的宣傳培訓工作,確保農民合理用藥、安全用藥,促進健康養殖。

  此項行動由畜牧獸醫局牽頭負責,廳屬相關單位參加。

  (五)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

  全省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見省農業廳《關于印發<2013年全省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晉農辦法發〔2013〕29號)。

  此項行動由政策法規處牽頭負責,廳屬相關單位參加。

  四、重大活動安排

  (一)1-4月份,根據省政府和農業部的部署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確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重點,制訂下發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方案。(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牽頭負責)

  (二)3-11月份,相繼組織開展 “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活動和“春季保春耕”、“夏季保安全”、“秋冬促增產”專項治理行動,組織開展聯合示范執法活動、執法督查、交叉檢查等執法活動。(政策法規處牽頭負責)

  (三)4-10月份,組織開展農藥監督抽查,重點檢測產品質量、添加未登記農藥成分特別是高毒農藥成分等指標。(種植業處牽頭負責)

  (四)7-12月份,組織對重點地區的獸藥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畜牧獸醫局牽頭負責)

  (五)5-11月份,組織開展生鮮乳違禁物質專項整治的交叉互查、重點督查和自查,扎實推進全年生鮮乳整治各項工作。(飼料奶站管理辦公室牽頭負責)

  (六)10月份,省畜牧局組成檢查督導組,分別赴全省11市對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畜牧獸醫局牽頭負責)

  (七)4-12月份,結合全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和重大節日期間農產品生產消費的特點,開展定期不定期的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督查和交叉檢查。(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牽頭負責)

  (八)12月份,召開全省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會議,以2013年畜產品質量安全整治為重點,對全年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進行總結,部署2014年工作。(畜牧獸醫局牽頭負責)

  (九)2014年1月,召開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會議,對2013年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進行總結,部署2014年工作。(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牽頭負責)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是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措施和抓手。各級農業部門(畜牧、果業)要按屬地監管責任,把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切實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及專項整治工作責任。各市部門和廳屬相關單位要根據本方案的安排要求,結合當地和行業的實際,可適當調整治重點和主要任務措施,盡快制定詳細的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細化明確工作任務、工作要求、工作進度和時間安排,確保各專項整治目標和任務落到實處。逐級加大督導檢查力度,督促轄區各地落實方案的各項要求,對重點地區和重點案件實施現場指導、督查督辦,確保各項整治行動深入開展。

  (二)狠抓隱患排查。各級農業(畜牧、果業)部門要緊密結合轄區實際,圍繞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和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的開展拉網式檢查,強化對薄弱環節的管理,及時發現各類區域性、行業性風險隱患及“潛規則”問題。對于發現的問題隱患,要及時預警,主動設防,防患于未然。

  (三)嚴查大案要案。對于非法添加等農產品質量安全案件,要像假劣農資案件一樣,積極會同公安等部門堅決予以嚴厲打擊。要切實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絕不放過任何一個違法行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查不清源頭的決不放過。要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對涉嫌犯罪的,要按相關規定程序在第一時間移送公安機關,堅決杜絕有案不移、以罰代刑。要完善大要案查處工作機制,采取掛牌督辦、集中辦案、聯合查案等形式,查辦大案要案,端掉黑窩點,嚴懲違法犯罪分子,公布典型案例,有效遏制違法犯罪行為。

  (四)加強協調配合。各級農業(畜牧、果業)部門要加強系統內的協調配合,形成監管合力。要積極會同上級職能部門,從根本上、源頭上采取有力措施,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案件查處過程中,要強化跨地區的聯合執法,建立案件會商、抽檢結果共享、信息通報交流等制度,產地、銷地銜接配合更加緊密,形成執法合力。

  (五)健全長效機制。各級農業(畜牧、果業)部門要將集中整治和日常監管工作有機結合起來,要注重總結整治中的好經驗、好做法,不斷探索行之有效的監管措施,加強提升轉化,進一步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機制。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培訓,指導生產者科學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加大專項整治成效的宣傳,適時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強大宣傳聲勢,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同時要加強輿情監測,及時應對社會關切問題。

  (六)強化整治信息報送工作。從2013年5月開始,各市農業(畜牧、果業)部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和相關主管單位,要將轄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情況統計匯總(見附件),并于每月5日前分別報到我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和相關主管處局。廳屬相關單位按方案專項整治責任分工,要及時統計匯總行業系統的專項整治情況,于每月7日前報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重大案件及突發事件,應立即報告。各單位要密切聯系,暢通信息渠道,及時反饋情況。

  聯系單位:省農業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

  聯 系 人:周進軍  隋志文  安佰鮮

  聯系電話:0351-8235675、8235283(傳真)

  電子郵件:sxncpjgj@126.com

  附表:   2013年 月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工作情況表.doc
 



 
地區: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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