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山東省食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先進縣(市、區)創建三年行動計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月18日
山東省食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先進縣(市、區)創建三年行動計劃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關于實施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決策部署,嚴格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進一步開展食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先進縣(市、區)創建工作,深入推進“食安山東”建設,特制定本計劃。
一、創建目標
通過開展創建工作,使80%以上的市、縣(市、區)創建成為省級以上食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先進縣(市、區),全省食品安全整體狀況良好,食品安全監管能力顯著提高,群眾滿意度明顯提升。
二、創建原則
(一)政府主導,統一部署。省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部署創建工作。市、縣(市、區)政府作為創建工作的主體,具體組織實施創建工作。
(二)多元參與,全面推進。充分調動各方力量和資源,推動政民互動、社會共建。
(三)城鄉結合,全域覆蓋。注重城市、農村兩手抓,城鄉同創,全域創建。
(四)積極創新,注重實效。堅持問題導向,積極創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監管新模式、新機制、新舉措,不斷完善政策措施,強化制度保障,提高監管效能。
(五)科學評價,群眾滿意。把社會認可、群眾滿意作為最終衡量標尺,實施動態管理。科學設定標準,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確保評價結果客觀真實、公平公正。
三、主要任務
(一)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嚴格落實中央關于食品安全工作黨政同責的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關于地方政府對食品安全負總責的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必須有責有崗有人有手段的“四有”要求,做到責任落實、崗位匹配、人員齊整、手段齊全。建立統一權威、科學完善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已進行綜合設置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要將食品安全作為市場監管的首要職責。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加強基層和基礎能力建設。加快改善監管執法裝備,加強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應急處置、追溯體系、信息化等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充實基層監管執法隊伍,加強業務技能培訓,提高一線監管執法人員履職能力。
(二)實施最嚴格的監管。健全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完善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最嚴格的監管制度。抓好“餐桌污染”源頭治理,加強農業投入品管理,著力解決化肥過量使用、抗生素濫用、禁限用農獸藥使用和農獸藥殘留超標等問題。凈化食用農產品產地環境,解決好土壤污染、水污染問題。建立實施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制度,嚴把入市質量安全關。實施過程嚴管,建立覆蓋所有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網格化管理體系,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全過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推進抽樣檢驗制度化和現場檢查制度化,監督抽檢實現食品生產企業全覆蓋。推行模塊化、規范化、痕跡化監管,創新運用大數據、“互聯網+”等先進手段,探索有效監管模式,提升監管效能。建立餐廚廢棄物集中收運體系,將城市餐廚廢棄物集中運至餐廚廢棄物處理廠進行集中處理。整治私屠濫宰行為,嚴防病死畜禽等進入屠宰、加工或消費環節。綜合治理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飲、小攤販。
(三)實行最嚴厲的處罰。大力宣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強化行刑銜接、檢打聯動。緊緊圍繞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重點品種、重點區域、重點環節,深入開展“守護舌尖安全”等整治行動,加大對嚴重危害食品安全突出問題的治理力度,有效治理危害食品安全的“潛規則”,依法嚴懲各類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對抽檢監測、日常檢查、專項檢查、飛行檢查以及群眾舉報發現的各類違法行為,及時立案查處,并向社會公開處罰結果。加大食品安全稽查執法和食品安全犯罪偵查力度,積極配合檢察院在食品安全領域開展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將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違法行為納入農業綜合執法范圍。
(四)督促企業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全面推行質量授權人、問題企業約談、量化分級管理、“黑名單”、嚴重違法企業責任人員依法禁入等制度,加強職業檢查員隊伍建設,推行良好質量管理規范。建立健全信用檔案,加強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督促企業全面落實各項主體責任,鼓勵企業制定實施嚴于國家標準的企業標準,提高自控自律水平。對主體責任不落實的企業,公開檢查結果,責令及時整改糾正。加強道德文化建設,將文化的軟實力和法律的硬約束緊密結合,引導企業尚德守法、誠信經營。
(五)強化風險管控。加強風險監測、會商、分析、研判,完善地區間、部門間的協作,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及時發現處置問題,確保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健全應急體系,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完善應急預案,編制應急操作手冊,開展應急培訓演練,提高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建立新聞發言人、宣傳聯絡員制度和食品安全輿情監測處置機制,強化輿情監測監控,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妥善處置食品安全社會輿情事件。
(六)提升食品產業素質。深入推進“食安山東”引領行動和“齊魯靈秀地、品牌農產品”建設,加強規劃,強化正面引領。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大力推進農業生產標準化、規范化、產業化。加強政策引導,鼓勵支持食品生產企業升級和技術改造,組織開展集中生產區域治理提升行動,提高食品產業集約化、規模化和標準化水平。推進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升級改造,發展食品及食用農產品加盟連鎖、統一配送等現代經營模式,促進食品及食用農產品流通和餐飲服務經營業態多元化、規范化。
(七)構建社會共治格局。充分發揮企業自律互律、社會群防群控、部門聯合聯動的作用,鼓勵公眾參與,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和行業協會等各方力量監督作用,形成齊抓共管、多元參與食品安全的共治格局,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建立食品安全風險交流、責任保險、有獎舉報等制度。充分發揮媒體監督作用,全面實施監管執法信息和抽檢信息公開,樹立正確輿論導向。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科普宣傳,增強社會公眾認知能力,營造人人關心食品安全、人人參與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圍。
四、實施步驟
在已有5個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和12個省級食品安全先進縣(市、區)創建試點的基礎上, 2016年、2017年、2018年分別選取5個、2個和2個設區市(指主城區,并含該市高新區、開發區等),開展省級食品安全城市創建,擇優推薦參加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分別選取35個、25個和16個縣(市,以及部分距離主城區較遠、獨立性較強的建制區),開展省級食品安全先進縣(市、區)創建。每批創建周期為2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創建市、縣(市、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負責,建立創建工作協調機制,統籌調度各方力量與資源,將創建作為改進工作的平臺、集中投入的平臺、宣傳展示的平臺,推動創建工作發揮更大實效。
(二)加大經費投入。省級財政通過以獎代補等方式,引導各地加大對創建工作的投入力度。各創建市、縣(市、區)建立與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相匹配的財政經費投入保障機制,將創建經費納入本級年度財政預算。引入市場機制,積極引導社會各方面資金投入。
(三)深入宣傳總結。省食安委要加強工作指導,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各創建市、縣(市、區)要大力宣傳創建活動的目的意義、創建措施、典型經驗和工作成效,增進社會了解,凝聚社會共識,形成良好社會輿論氛圍。
(四)強化督導檢查。將創建工作作為食品安全考核的重要內容,強化督促檢查、中期評估和驗收,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建立完善創建工作激勵和監督機制,充分調動各方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五)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規范創建活動,杜絕鋪張浪費,防止形象工程,做到公開透明、節儉高效。嚴禁弄虛作假,嚴禁違規操作,嚴禁以任何形式干擾評價工作。存在弄虛作假等違法違紀行為,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影響惡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等情形的,正在創建的市、縣(市、區)取消其創建資格,獲得命名的市、縣(市、區)撤銷其命名并向社會公布。
《山東省食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先進縣(市、區)創建三年行動計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月18日
山東省食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先進縣(市、區)創建三年行動計劃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關于實施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決策部署,嚴格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進一步開展食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先進縣(市、區)創建工作,深入推進“食安山東”建設,特制定本計劃。
一、創建目標
通過開展創建工作,使80%以上的市、縣(市、區)創建成為省級以上食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先進縣(市、區),全省食品安全整體狀況良好,食品安全監管能力顯著提高,群眾滿意度明顯提升。
二、創建原則
(一)政府主導,統一部署。省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部署創建工作。市、縣(市、區)政府作為創建工作的主體,具體組織實施創建工作。
(二)多元參與,全面推進。充分調動各方力量和資源,推動政民互動、社會共建。
(三)城鄉結合,全域覆蓋。注重城市、農村兩手抓,城鄉同創,全域創建。
(四)積極創新,注重實效。堅持問題導向,積極創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監管新模式、新機制、新舉措,不斷完善政策措施,強化制度保障,提高監管效能。
(五)科學評價,群眾滿意。把社會認可、群眾滿意作為最終衡量標尺,實施動態管理。科學設定標準,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確保評價結果客觀真實、公平公正。
三、主要任務
(一)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嚴格落實中央關于食品安全工作黨政同責的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關于地方政府對食品安全負總責的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必須有責有崗有人有手段的“四有”要求,做到責任落實、崗位匹配、人員齊整、手段齊全。建立統一權威、科學完善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已進行綜合設置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要將食品安全作為市場監管的首要職責。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加強基層和基礎能力建設。加快改善監管執法裝備,加強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應急處置、追溯體系、信息化等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充實基層監管執法隊伍,加強業務技能培訓,提高一線監管執法人員履職能力。
(二)實施最嚴格的監管。健全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完善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最嚴格的監管制度。抓好“餐桌污染”源頭治理,加強農業投入品管理,著力解決化肥過量使用、抗生素濫用、禁限用農獸藥使用和農獸藥殘留超標等問題。凈化食用農產品產地環境,解決好土壤污染、水污染問題。建立實施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制度,嚴把入市質量安全關。實施過程嚴管,建立覆蓋所有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網格化管理體系,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全過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推進抽樣檢驗制度化和現場檢查制度化,監督抽檢實現食品生產企業全覆蓋。推行模塊化、規范化、痕跡化監管,創新運用大數據、“互聯網+”等先進手段,探索有效監管模式,提升監管效能。建立餐廚廢棄物集中收運體系,將城市餐廚廢棄物集中運至餐廚廢棄物處理廠進行集中處理。整治私屠濫宰行為,嚴防病死畜禽等進入屠宰、加工或消費環節。綜合治理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飲、小攤販。
(三)實行最嚴厲的處罰。大力宣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強化行刑銜接、檢打聯動。緊緊圍繞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重點品種、重點區域、重點環節,深入開展“守護舌尖安全”等整治行動,加大對嚴重危害食品安全突出問題的治理力度,有效治理危害食品安全的“潛規則”,依法嚴懲各類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對抽檢監測、日常檢查、專項檢查、飛行檢查以及群眾舉報發現的各類違法行為,及時立案查處,并向社會公開處罰結果。加大食品安全稽查執法和食品安全犯罪偵查力度,積極配合檢察院在食品安全領域開展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將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違法行為納入農業綜合執法范圍。
(四)督促企業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全面推行質量授權人、問題企業約談、量化分級管理、“黑名單”、嚴重違法企業責任人員依法禁入等制度,加強職業檢查員隊伍建設,推行良好質量管理規范。建立健全信用檔案,加強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督促企業全面落實各項主體責任,鼓勵企業制定實施嚴于國家標準的企業標準,提高自控自律水平。對主體責任不落實的企業,公開檢查結果,責令及時整改糾正。加強道德文化建設,將文化的軟實力和法律的硬約束緊密結合,引導企業尚德守法、誠信經營。
(五)強化風險管控。加強風險監測、會商、分析、研判,完善地區間、部門間的協作,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及時發現處置問題,確保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健全應急體系,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完善應急預案,編制應急操作手冊,開展應急培訓演練,提高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建立新聞發言人、宣傳聯絡員制度和食品安全輿情監測處置機制,強化輿情監測監控,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妥善處置食品安全社會輿情事件。
(六)提升食品產業素質。深入推進“食安山東”引領行動和“齊魯靈秀地、品牌農產品”建設,加強規劃,強化正面引領。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大力推進農業生產標準化、規范化、產業化。加強政策引導,鼓勵支持食品生產企業升級和技術改造,組織開展集中生產區域治理提升行動,提高食品產業集約化、規模化和標準化水平。推進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升級改造,發展食品及食用農產品加盟連鎖、統一配送等現代經營模式,促進食品及食用農產品流通和餐飲服務經營業態多元化、規范化。
(七)構建社會共治格局。充分發揮企業自律互律、社會群防群控、部門聯合聯動的作用,鼓勵公眾參與,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和行業協會等各方力量監督作用,形成齊抓共管、多元參與食品安全的共治格局,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建立食品安全風險交流、責任保險、有獎舉報等制度。充分發揮媒體監督作用,全面實施監管執法信息和抽檢信息公開,樹立正確輿論導向。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科普宣傳,增強社會公眾認知能力,營造人人關心食品安全、人人參與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圍。
四、實施步驟
在已有5個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和12個省級食品安全先進縣(市、區)創建試點的基礎上, 2016年、2017年、2018年分別選取5個、2個和2個設區市(指主城區,并含該市高新區、開發區等),開展省級食品安全城市創建,擇優推薦參加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分別選取35個、25個和16個縣(市,以及部分距離主城區較遠、獨立性較強的建制區),開展省級食品安全先進縣(市、區)創建。每批創建周期為2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創建市、縣(市、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負責,建立創建工作協調機制,統籌調度各方力量與資源,將創建作為改進工作的平臺、集中投入的平臺、宣傳展示的平臺,推動創建工作發揮更大實效。
(二)加大經費投入。省級財政通過以獎代補等方式,引導各地加大對創建工作的投入力度。各創建市、縣(市、區)建立與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相匹配的財政經費投入保障機制,將創建經費納入本級年度財政預算。引入市場機制,積極引導社會各方面資金投入。
(三)深入宣傳總結。省食安委要加強工作指導,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各創建市、縣(市、區)要大力宣傳創建活動的目的意義、創建措施、典型經驗和工作成效,增進社會了解,凝聚社會共識,形成良好社會輿論氛圍。
(四)強化督導檢查。將創建工作作為食品安全考核的重要內容,強化督促檢查、中期評估和驗收,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建立完善創建工作激勵和監督機制,充分調動各方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五)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規范創建活動,杜絕鋪張浪費,防止形象工程,做到公開透明、節儉高效。嚴禁弄虛作假,嚴禁違規操作,嚴禁以任何形式干擾評價工作。存在弄虛作假等違法違紀行為,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影響惡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等情形的,正在創建的市、縣(市、區)取消其創建資格,獲得命名的市、縣(市、區)撤銷其命名并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