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按照《上海市2018年無證無照食品經營治理工作方案》,本市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共同努力,全力推進無證無照食品經營治理工作。為進一步深化建設市民滿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鞏固無證無照食品經營治理工作成效,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提高市民百姓對正規餐飲服務單位的辨識度,現對進一步規范本市餐飲業食品安全監督公示提出以下要求,請遵照執行。
一、規范許可證公示
依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應督促食品經營者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或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或《便民飲食臨時備案公示卡》正本。
二、規范監督信息公示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發布<上海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辦法>的通知》(滬食藥監規〔2017〕11號)為《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配套規范性文件,并經市政府法制辦備案。各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嚴格按照該文件規定,落實餐飲業食品安全監督公示相關要求:
1、區市場監管部門應在餐飲服務提供者獲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或《便民飲食臨時備案公示卡》后至第一次監督檢查前,向其發放“上海市食品安全監督信息公示牌”。
2、“公示牌”應擺放、懸掛、張貼在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
3、“公示牌”上應加貼二維碼。消費者通過掃描該二維碼,可查詢最近一次監督檢查量化分級結果、不符合項內容以及該單位是否通過“放心餐廳”“放心食堂”的評估等信息(該功能已在餐飲監管信息平臺實現)。餐飲監管信息平臺有二維碼生成功能。若需生成不干膠形式的二維碼,可與餐飲監管信息平臺運維人員聯系。聯系人:呂偉,13601834955。
4、對于撕毀、涂改動態等級臉譜標志或“餐飲格式化現場檢查筆錄”、未保持動態等級臉譜標志或“餐飲格式化現場檢查筆錄”至下次監督檢查、既不公示“餐飲格式化現場檢查筆錄”又未張貼二維碼供消費者掃描查詢最近一次監督檢查信息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本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市場監管部門應按照《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予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2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0日
按照《上海市2018年無證無照食品經營治理工作方案》,本市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共同努力,全力推進無證無照食品經營治理工作。為進一步深化建設市民滿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鞏固無證無照食品經營治理工作成效,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提高市民百姓對正規餐飲服務單位的辨識度,現對進一步規范本市餐飲業食品安全監督公示提出以下要求,請遵照執行。
一、規范許可證公示
依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應督促食品經營者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或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或《便民飲食臨時備案公示卡》正本。
二、規范監督信息公示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發布<上海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辦法>的通知》(滬食藥監規〔2017〕11號)為《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配套規范性文件,并經市政府法制辦備案。各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嚴格按照該文件規定,落實餐飲業食品安全監督公示相關要求:
1、區市場監管部門應在餐飲服務提供者獲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或《便民飲食臨時備案公示卡》后至第一次監督檢查前,向其發放“上海市食品安全監督信息公示牌”。
2、“公示牌”應擺放、懸掛、張貼在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
3、“公示牌”上應加貼二維碼。消費者通過掃描該二維碼,可查詢最近一次監督檢查量化分級結果、不符合項內容以及該單位是否通過“放心餐廳”“放心食堂”的評估等信息(該功能已在餐飲監管信息平臺實現)。餐飲監管信息平臺有二維碼生成功能。若需生成不干膠形式的二維碼,可與餐飲監管信息平臺運維人員聯系。聯系人:呂偉,13601834955。
4、對于撕毀、涂改動態等級臉譜標志或“餐飲格式化現場檢查筆錄”、未保持動態等級臉譜標志或“餐飲格式化現場檢查筆錄”至下次監督檢查、既不公示“餐飲格式化現場檢查筆錄”又未張貼二維碼供消費者掃描查詢最近一次監督檢查信息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本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市場監管部門應按照《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予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2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