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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2010年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意見

   2011-05-19 311
核心提示: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級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0年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0〕17號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級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0年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0〕17號),進一步做好2010年的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進食品產業發展提速增效,完成全年的目標任務,現就2010年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2010年食品安全整頓工作主要任務
 
  (一)繼續嚴厲打擊在食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嚴格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制度,加強食品添加劑標簽標識管理,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督管理制度。加大專項抽檢和監測力度,查處研制、生產、銷售、使用非食品添加物的行為,確保按標準規定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
 
  (二)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大力推廣標準化生產技術和病蟲害綜合防治技術,實現蔬菜、水果、食用菌、茶葉的標準化、優質化生產。開展針對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專項整治,加強“三品”標識管理,嚴厲打擊偽造、冒用、超范圍使用標志等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違法生產、經營和使用禁用高毒有機磷農藥的行為。嚴肅查處生產經營假劣農藥和無證生產、一證多用、套用或冒用農藥登記證等違法行為。進一步加強農藥使用的培訓和指導,引導農民科學、合理使用農藥。加強對農產品藥殘的檢測監督,進一步健全完善例行檢測制度,定期開展禁用藥物殘留監測,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單位,重點打擊無證照生產經營“黑窩點”。加強飼料質量安全監測,嚴查在飼料原料和產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及養殖過程中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物行為。加強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強化生鮮乳收購站日常監管與標準化管理,堅決取締未經許可的非法收購站(點)。加強獸藥GMP后續監管,實施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打擊制售假劣獸藥違法行為。深入開展水產品專項整治,打擊水產養殖環節違法使用硝基呋喃類、孔雀石綠等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行為。組織開展糧食收購、儲存環節質量安全監測。
 
  (三)加強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整頓。嚴格食品生產許可制度,督促企業嚴格執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查驗登記制度和出廠檢驗記錄制度。加強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督促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處企業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的非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加大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管力度。
 
  (四)加強食品進出口環節整頓。嚴格辦理進出口食品海關相關手續,打擊食品、食用農產品特別是疫區產品非法進出口行為。對已經備案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和出口食品原料種養殖場進行全面清查。加強進出口食品、食用農產品的檢驗檢疫監管,重點加強對出口食品中食品添加劑和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檢驗檢疫監管,嚴厲打擊逃避檢驗檢疫行為。加強進出口食品安全信息通報,完善風險預警和控制措施。
 
  (五)加強食品流通環節整頓。嚴格食品流通許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場主體準入機制。深入開展食品經營主體資格清理整頓,嚴厲查處無證照和超范圍經營食品的違法違規行為。完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和退市制度,建立銷售者主動退市和工商部門責令退市相結合的監管機制。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完善食品市場監管和巡查制度,組織查處流通環節各類食品經營違法行為。重點整頓制假售假問題突出的市場,特別是農村市場和食雜店。規范活禽市場交易,嚴防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流入市場。
 
  (六)加強餐飲消費環節整頓。進一步提高餐飲經營企業和餐飲經營者的第一責任人意識,落實餐飲業、集體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餐飲服務許可制度,加大對餐飲重點單位和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推進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和監管公示制度。制定并實施餐飲消費環節重點監督檢查及抽檢工作計劃,以學校、集體、建筑工地食堂、農家樂旅游點、小型餐飲單位等為重點,加大對熟食鹵品、盒飯、涼菜等高風險食品和餐具集中消毒單位等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購索證索票制度,對其采購的重點品種開展專項抽查,嚴防“地溝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流入餐飲服務環節。查處采購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等行為,有效控制餐飲業、集體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風險,防止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
 
  (七)加強畜禽屠宰監管。清理整頓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加大對私屠濫宰行為的打擊力度,嚴把市場準入關。加強日常監管,強化屠宰檢疫,查處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為。督促企業建立和完善肉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體系,打擊加工、銷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為,嚴防不合格肉品進入食品加工、流通、餐飲消費環節。加大生豬屠宰長效監管機制建設,進一步健全相關應急處置機制。
 
  (八)加強保健食品整頓。開展保健食品違法添加藥物專項檢查,嚴厲打擊在保健食品中違法添加藥物的行為。依法查處違規生產經營保健品和偽造、冒用保健品標簽標識的行為,開展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內容專項檢查。嚴查以公益講座、免費體檢、學術交流、會展銷售等形式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行為。整治宣傳普通食品具有功能療效和夸大宣傳保健食品功能的行為。
 
  (九)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預警。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建立快速、方便的食品安全信息溝通機制和網絡平臺。發布年度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價報告,建立食源性疾病報告機制,構建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報告信息采集網絡。加大食品特別是乳品等高風險食品檢驗檢測頻次,定期公布檢驗檢測結果。加強食品安全監測能力建設,加快推進檢驗檢測機構建設,嚴格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和檢驗人員管理,推進檢驗檢測資源和信息共享。
 
  (十)推進食品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繼續開展食品安全信用體系、食品安全示范縣(鄉鎮)建設工作。督促企業建立食品生產經營檔案制度,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統,適時發布企業信用情況,建立褒獎守信、懲戒失信的信用約束機制,強化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誠信意識。建立食品企業誠信不良記錄收集、管理、通報制度和行業退出機制。加強食品生產企業和經營者質量信用建設和信用分類監管。
 
  二、有關要求
 
  (一)嚴格落實食品安全整頓工作責任。各縣市、各有關部門要結合今年嚴峻的抗旱救災工作形勢,按照“分段監管為主,品種監管為輔”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履行職責,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強治理整頓。要將集中整頓與日常工作相結合,及時總結整頓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經驗,形成食品安全監管的長效機制。各級政府要切實承擔起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統一領導、組織、協調的責任,統籌安排監管力量,切實保障經費投入,全面抓好整頓任務落實;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系統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監督指導,堅持統一協調與分工負責相結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州、縣食安委辦要加強綜合協調和督促指導,及時發現和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二)切實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處和責任追究力度。各級各部門要重視投訴舉報受理工作,注意發現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線索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要完善快速反應機制,及時妥善處理食品安全事故。要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規范和完善涉及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鑒定程序,加大對食品安全領域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強化行政監察和行政問責,嚴肅查處監管部門失職、瀆職行為。嚴格實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舉報、通報制度,對行政機關遲報、漏報甚至瞞報、謊報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三)認真做好信息報告和新聞宣傳工作。各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及時報告或相互通報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重要信息。要正確把握輿論導向,進一步統籌和規范食品安全整頓信息發布工作,主動做好信息發布和政策解讀,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積極宣傳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進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引導新聞媒體客觀準確報道,為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四)加強督促檢查和評估考核。在食品安全整頓過程中,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各地整頓工作進展情況進行明查暗訪,并組織聯合督查,對各地整頓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和考核評估。監察部門要嚴肅查處監管部門中的失職瀆職、行政不作為和亂作為等違紀行為。
 
  二O一O年七月二日


 
地區: 云南
標簽: 食品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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