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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廣西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桂食藥監餐〔2012〕30號)

   2013-01-31 731
核心提示:  各市、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做好廣西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實施,結合我區實際,我局制訂了《廣

  各市、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做好廣西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實施,結合我區實際,我局制訂了《廣西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學校食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試點地區按方案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其他地區可參照執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廣西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方案

  廣西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以下簡稱“營養改善計劃”)國家級試點已于2011年5月開始實施,自治區級試點將于2012年9月計劃實施,為貫徹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營養改善計劃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精神,切實加強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學校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發生,確保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認識營養改善計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真履行職責,全面做好學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確保營養改善計劃學校食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

  工作原則:營養改善計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實行“政府主導形成合力、加強統籌協同推進、地方為主分級負責、試點先行點面結合”的原則,各地方政府統一組織各有關單位對營養改善計劃確定的學校實施食品安全保障。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

  二、工作目標

  (一)確保營養改善計劃實施過程中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

  (二)消除食品安全隱患,有效防范學校食物中毒事件。

  三、工作重點

  營養改善計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以供餐學校食堂、供餐企業(單位)、托餐家庭(個人)的食品安全監管為重點單位,督促重點單位建立健全并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食品采購、貯存、加工、供應、配送等環節的食品安全管理。

  四、時間安排

  營養改善計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分為調查摸底、評估準備、保障實施、督查總結四個階段。

  (一)調查摸底階段(5月)

  1.各試點地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與教育行政部門按照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印發2012年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桂食藥監餐〔2012〕26號)對本行政區域實施營養改善計劃的學校食品安全狀況開展全面調查,摸清底數。

  2.對未辦理餐飲服務許可的食堂,要督促辦理;對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食堂,要責令立即整改;對新建、改擴建的食堂,要加強設計施工過程中的技術指導。

  3.確保學校食堂(伙房)必須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堂(伙房)從業人員必須持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明上崗。

  (二)評估準備階段(6-8月)

  1. 嚴把資格審查關。按照《廣西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供餐企業(單位)和托餐家庭(個人)準入管理暫行辦法》標準要求對供應營養改善計劃的學校食堂、供餐企業(單位)、托餐家庭(個人)的資格進行嚴格審查把關,從食品加工場所、條件、設施和人員情況等方面進行評估,對不能滿足供餐要求、不能確保食品安全的向縣政府及教育部門提出減少其供應量或者取消其供餐資格的意見。

  2.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試點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會同教育行政等有關部門與實施營養改善計劃供餐的學校食堂(伙房)、供餐企業和托餐家庭(個人)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明確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3.加強培訓考核。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實施營養改善計劃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對所有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開展不少于40學時的食品安全培訓,并進行統一考核。

  4.定期在學校開展宣傳。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及學校要在廣大師生中定期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宣傳,讓家長積極參與,營造學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圍。

  5.建立完善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演練。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會同教育等有關部門監督指導學校建立完善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應當及時組織救治,并按規定及時報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及教育部門。

  6.構建并落實各重點單位食品安全責任體系。明確學校校長為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按照《廣西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食品安全保障管理辦法(試行)》規范管理。指導學校食堂、供餐企業(單位)、托餐家庭(個人)完善食品安全職責及各項管理制度,完善各項考核、獎懲辦法,提高管理水平。

  (三)保障實施階段(9-12月)

  1.檢查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各項措施落實情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要求,重點檢查學校食堂、供餐企業是否獲得餐飲服務許可,托餐家庭(個人)是否獲得準入資格;各重點單位是否落實各項管理制度,是否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嚴格執行人員健康管理要求,是否嚴格執行原料采購和加工制作要求,是否規范使用食品添加劑,是否嚴格執行餐飲具清洗消毒規定,是否存在違規加工制作冷葷涼菜和豆角行為,是否存在違規采購和使用亞硝酸鹽行為,對監管部門的整改要求是否落實到位。

  2.檢查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教育情況。檢查學校是否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預防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重點教育學生勤洗手,保持個人衛生;不吃過期變質食品,不吃生冷不潔食品,不喝生水,不買街頭無證小販的餐飲食品,防止“病從口入”。

  3.檢查各重點單位食物中毒處置應急預案制定情況。檢查是否制定,是否明晰應急處置流程,是否強化應急值守和報告制度,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時是否按規定及時上報。

  4、深入開展學校周邊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整頓情況。檢查學校周邊的餐飲業有無餐飲服務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和培訓證明,檢查食品安全制度落實情況。通過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隱患,為廣大師生營造一個安全的飲食環境。

  5.推行分級分類綜合評估管理。針對有條件的營養改善計劃學校食堂、供餐企業推行餐飲服務分級分類綜合評估管理,以達到增加監管透明度,促進其改善軟硬件條件,提高自身管理能力的目的。

  (四)督查總結階段(2012年12月)。

  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對營養改善計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開展情況適時進行督查。各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本轄區營養改善計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開展檢查、認真總結,于2012年12月18日前將情況總結及相關報表(詳見附件1、2)報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各試點縣食品藥品監管局及時將相關情況報市級食品藥品監管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到廣西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大局意識、政治意識、責任意識,結合本轄區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實際,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完善食品安全處置應急預案,將工作做實、做細、做好。

  (二)突出重點,狠抓落實。要緊緊圍繞防止食物中毒、食品污染,制定并落實各項防范措施,確保廣大師生的飲食安全。

  (三)層層分解,落實責任。要將營養改善計劃餐飲安全監管工作納入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績效考核之中,按照“分片包干、責任到人”的要求,落實網格化監管責任,對工作不力、失職瀆職,導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四)加強檢查,確保成效。強化對實施營養改善計劃供餐的學校食堂、供餐企業(單位)和托餐家庭(個人)的日常監督管理,督導指導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責令整改,及時復查驗收,及時通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對整改達不到要求的,建議當地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停止其供餐資格;對違反法律規定,導致食物中毒事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有關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與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基層實施營養改善計劃餐飲安全保障工作的督查、指導和培訓。

  (五)建立機制,暢通信息。要建立營養改善計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長效機制。全面建立實施營養改善計劃供餐的學校食堂、供餐企業(單位)和托餐家庭(個人)食品安全監管信用檔案,記錄食品安全監管信用信息,并向社會公布。加強與和有關單位溝通聯系,建立有效的工作協作機制。

  附件:

  1.    廣西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監督檢查工作臺賬.doc
  2.    廣西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監督檢查統計表.doc
 



 
地區: 廣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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