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省水利廳《關于加強全省節水灌溉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轉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2年11月16日
關于加強全省節水灌溉工程建設與
運行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
2011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十二五”期間在全省開展千萬畝滴灌節水工程建設的重要部署。同年年底,國家在東北四省區啟動了節水增糧行動。為確保節水、增糧、增收、增效等發展目標的實現,現就進一步加強全省節水灌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中發〔2011〕1號)和《中共遼寧省委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的實施意見》(遼委發〔2011〕1號)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中央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加快推進農業科技創新的一系列重大決策和部署,以提高全省水土資源利用效率,促進糧食增產、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為主要目的,建立農業生產布局和用水效率與水資源條件相一致、灌溉方式與現代農業發展需求相適應,工程措施、農機農藝措施、管理措施等相結合的高效農業節水體系。通過實施節水灌溉工程,合理開發利用水資源,推廣高效節水灌溉技術,建立健全節水灌溉工程長效運行機制;通過建立政府主導、農戶參與、科技支撐、專業服務、企業配合、社會支持的機制,加快工程建設,強化管理改革,推進產學研結合,健全技術服務,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二)基本原則。一是堅持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原則。以水資源的承載能力為前提,堅持蓄引提井并重、新增改善并舉,充分利用現有水源工程,以節水改造為前提,最大限度地提高灌溉水利用率,穩定和適度發展新增灌溉面積,保障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二是堅持因地制宜的原則。綜合考慮各區域的自然地理、社會經濟條件和土地資源狀況,選擇適宜的發展形式、發展規模和發展重點,集中連片建設節水灌溉工程。三是堅持統籌協調的原則。按照科學規劃、分類指導、分步實施的要求,整合各方面資金,統一建設標準和補助政策,共同推進節水灌溉工程建設。四是堅持突出重點的原則。節水灌溉工程建設優先發展水源充足、土地規模大、農業基礎設施條件好、農業增產潛力大、農民積極性高的區域,有規模分梯次地推進。五是堅持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的原則。加強各級政府對節水灌溉工程建設的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合作,建立協調機制,完善政策措施,引導社會特別是農戶積極參與節水灌溉工程建設和管理。六是堅持建管并重、強化服務的原則。按照“建得成、用得起、管得好、長受益”的要求,完善服務體系和技術支撐,建立健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確保工程質量和效益。
(三)發展目標。“十二五”期間,全省農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0.583以上,發展高效節水灌溉面積1000萬畝,按工程型式分管灌面積150萬畝、噴灌面積64萬畝、滴灌面積786萬畝;按作物種類分糧食作物584萬畝、經濟作物245萬畝、果樹171萬畝。
二、責任主體和部門職責
節水灌溉工程實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節水灌溉工程建設涉及土地征收(使用)的,由縣級政府負責。
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內節水灌溉工程規劃編制、技術服務和質量監管工作,組織協調節水灌溉工程的建設和運行管理工作;農業(含農機)部門和科技部門負責組織研究農技、農藝、農機等配套措施,組織做好相關技術培訓和指導工作;財政部門負責資金籌集落實,制定各項補貼資金和后續鼓勵支持政策,以及補貼資金使用、監督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門負責辦理節水灌溉工程建設和管理用地審批手續;物價部門負責研究制定節水灌溉工程水價政策,節水灌溉工程用電按國家農業生產電價政策執行;供電部門負責項目片區地塊電力設計、施工安裝的組織。
三、工作重點
(一)突出區域發展重點。在遼西北地區,根據該區域耕地面積大、糧食單產低、灌溉增產潛力大的特點,以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為目的,優先發展糧食作物滴灌為主,重點建設水源工程、輸配水工程等節水工程。在遼東地區,根據該區域水資源相對豐沛且水質好的特點,優先發展經濟作物噴灌為主,重點支持實施田間工程節水改造、渠系建筑物配套建設以及水源工程維修改造等。在中部地區,根據該區域大田種植面積較大和有規模化耕作條件的特點,優先發展管灌工程,集中連片建設高標準節水灌溉示范區,重點對田間灌溉渠系進行節水改造、排澇溝道清淤改造以及田間配套建筑物實施更新改造。
(二)加快節水灌溉技術推廣應用。進一步推廣管灌和滴灌、噴灌,以及加快保護性耕作、土壤深松、節水精播、覆蓋保墑、抗旱保水劑等生物和農機、農藝節水技術,促進灌溉水的有效利用。加快灌溉試驗站建設,加強節水灌溉制度研究,指導農民科學灌溉、精細灌溉。積極培育推廣抗(耐)旱、高產、優質農作物品種,建立和完善高效節水技術體系,實現高產、提質、增效。
(三)優化農業種植結構和產業布局。根據各地水資源狀況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把節水、增糧、增收、增效作為農作物品種選定的重要因素,大力調整優化農業種植結構和布局,提倡發展和應用適水種植技術,加快建立與區域水資源承載能力相適應的節水型農業結構。
(四)加強用水總量控制。進一步明確和分解落實農業用水總量控制指標,加強用水計量與考核,強化源頭節水,加強水資源論證與取水許可管理,嚴格控制地下水開采。在發展節水灌溉項目時,根據本地區水土資源條件,堅持量水而行,以水定需、定項目、定工程、定規模,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
(五)推進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本著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以深化改革為動力,通過創新水利發展體制機制,強化水利公益性職能,加快基層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加強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提升基層水利隊伍素質,全面提高基層水利管理和服務水平。以全省開展千萬畝滴灌節水工程和節水增糧行動項目為契機,加快鄉鎮水利服務站建設,配備必要的倉庫和管理用房,滿足節水灌溉工程設備、管材等設施存儲需要。健全村級服務組織,加強村級水管員隊伍建設。將對節水灌溉工程管理人員和用戶的科技培訓納入常態化管理,推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加強基層水利技術培訓和服務工作,保證鄉鎮水利服務站專業技術人才所占比例不低于總人數的
70%,每個鄉鎮水利服務站至少有2名專業技術人員,并有穩定的經費保障。
(六)加強制度創新。進一步深化農業用水管理體制改革,加快構建以水量分配、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為核心的制度體系,建立政府調控、市場引導、公眾參與的農業用水新機制。按照補償成本、合理收益、優質優價、公平負擔的原則,逐步完善水價形成機制。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農業灌排工程運行管理費由財政適當補助,探索實行農民定額內用水享受優惠水價、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的辦法。
四、保障措施
(一)嚴格實行規劃制度。節水灌溉工程建設由全省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全省節水灌溉工程專業規劃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征求省發展改革等有關部門意見后,報省政府批準實施。市、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據上一級專業規劃,結合本地實際,組織編制本地區的專業規劃,征求發展改革等有關部門意見后,經本級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報上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水利、財政、國土資源、林業、農業等部門通過不同投資渠道建設的節水灌溉工程項目,均應符合節水灌溉工程專業規劃,避免重復建設和投資浪費。
(二)嚴格執行水資源管理制度。凡節水灌溉工程項目需要取水的,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水資源論證或水平衡分析編制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并按審批權限管理規定報水行政主管部門或流域管理機構進行審查。
節水灌溉工程應按取水許可審批權限管理規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或流域管理機構提出取水申請,辦理取水許可,并繳納水資源費。未取得取水許可申請批準文件的,項目主管部門不得審批、核準該建設項目。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受理取水許可申請時,要把握“節水為先、改造為主、優先地表、合理地下、總量控制、嚴格管理”的原則,堅持以水定地、以供定需,合理確定開發建設規模,落實節水責任。
(三)嚴格規范建設項目管理。項目法人組建、招投標、監理等活動按相關規定執行;承擔水利、電力等工程施工及安裝的企業須具備相應的行業施工資質。
(四)嚴格實行質量控制制度。節水灌溉工程實行政府質量監督下的項目法人負總責、監理單位控制、施工單位保證的質量管理制度。實行質量責任追究制度,質量監督由縣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總責,市級水利質量監督部門負責指導和監督縣級以下水利工程質量管理情況。工程施工期間,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派員到現場監督檢查,建設單位應當給予配合。
(五)嚴格實行工程驗收與移交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門投資建設的節水灌溉工程,由水行政主管部門自行組織驗收。通過其他投資渠道建設的節水灌溉工程,相關主管部門在組織竣工驗收時應當通知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共同進行。未經驗收合格的節水灌溉工程,一律不得交付使用。
節水灌溉工程驗收合格,經過一個灌溉周期正常運行后,項目法人應辦理移交手續,將工程管理權移交給所在區域內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管理單位進行維修管護。
(六)加強資金籌措。節水灌溉工程的資金籌措實行國家、省、市、縣級財政和受益地區群眾共同負擔的原則。各級財政應列節水灌溉工程建設專項資金,通過公共預算、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的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農業土地開發資金和其他可以用于節水灌溉工程建設的財政性資金等渠道,籌措資金支持節水灌溉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各級財政應按規定落實節水灌溉工程建設配套資金和規劃設計所需經費,并納入同級地方財政年度預算。工程建設實行縣級財政報賬制,獨立設賬,專款專用。
(七)加強建后管理。節水灌溉工程管理權由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管理單位行使。鄉鎮水利服務站作為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派出機構,在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所在行政區域內節水灌溉工程的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工作。農業、農機等基層專業服務組織根據職責分工對節水灌溉工程建設與管理具有專業指導和監督職責。村級水管員負責對節水灌溉工程的經常性巡查、看護工作,發現和制止危害工程安全的行為。
(八)強化技術支撐。通過產學研結合,加強關鍵技術、關鍵設備和技術集成的聯合攻關,加快成果轉化;加強灌溉試驗站網建設和節水灌溉制度試驗,完善高效節水灌溉技術標準體系,加強監測評價,建立科學合理的灌溉制度,及時發布指導信息,幫助農民科學灌溉;建立項目實施專家對口援助機制,提供科學指導和技術支撐。
(九)嚴格市場監管。完善節水灌溉設備和產品標準體系,完善材料設備供應及安裝施工企業推薦目錄,培育骨干企業,提高設備質量和產業化程度以及行業整體水平。加強監督檢查,規范市場秩序。實行設備產品生產成本定期核算、最低成本指導價發布制度,規范招標、投標程序,遏制惡意低價競爭。加強對節水灌溉設備生產和銷售企業售后服務的監管,提高售后服務水平。
(十)加強宣傳引導。通過電視、報刊、網絡等各種媒體,采取多種方式,積極開展節水灌溉和農業節水科普教育,廣泛宣傳發展節水灌溉的意義、效益和經驗,及時報道節水灌溉工程建設動態、工作亮點、工程效益,提高全民節約用水和建設發展現代農業的意識,形成社會廣泛支持、關心、參與節水灌溉發展的良好氛圍。建立公示制度,及時公布項目建設內容、目標任務、受益范圍和資金使用管理情況,動員全社會力量支持、參與、監督節水灌溉工程。開展多種形式、多種層次的宣傳培訓,通過集中培訓、現場示范,把科學技術知識傳授給群眾,提高農民群眾應用節水灌溉技術的能力,使科學技術盡快轉化為生產力。
各地可根據本實施意見要求,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研究制定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
省水利廳
201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