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2014年第二批取消下放行政審批項目和承接國務院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通知》(魯政字〔2014〕189號),市政府承接省政府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34項,國務院決定改為后置審批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31項,現將相關目錄予以公布。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銜接落實工作,優化行政審批程序,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切實加強規范管理;同時,及時調整本級、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目錄,不得在目錄之外實施行政審批。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銜接落實情況于12月15日前報送市編辦。
附件:1.
承接省政府決定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
2.
國務院決定改為后置審批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
濟南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1日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2014年第二批取消下放行政審批項目和承接國務院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通知》(魯政字〔2014〕189號),市政府承接省政府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34項,國務院決定改為后置審批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31項,現將相關目錄予以公布。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銜接落實工作,優化行政審批程序,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切實加強規范管理;同時,及時調整本級、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目錄,不得在目錄之外實施行政審批。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銜接落實情況于12月15日前報送市編辦。
附件:1.

2.

濟南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