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加強食品藥品整治和監管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2007年全國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要求,2007年在繼續全面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針對廣大農村食品安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深入開展農村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統籌城鄉食品安全監管和標本兼治、防打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完善工作機制,強化監管措施,加大整治力度,狠抓工作落實,著力解決影響農村食品安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提高農村食品安全水平,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構建和諧寧夏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二、整治重點和工作目標
重點品種:糧、油、肉、蔬菜、醬油、食醋、碘鹽、清真食品、奶制品、白酒、飲料、兒童食品、糕點、豆制品、禽蛋及其制品、粉條、水產品等。
重點區域:農村鄉鎮街區、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周邊地區、城鄉結合部和旅游景區景點、車站等。
重點場所: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和各種交易會及廟會等。
重點對象: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食品配送戶以及小作坊、小食品店、個體商販、小攤點、小餐館等。
通過有效整治,使農產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市場流通和餐飲消費環節生產經營行為進一步規范,特別是農村食品市場秩序明顯好轉,制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活動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時查處,消費者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廣大人民群眾食品消費安全感明顯增強。
三、整治任務和具體措施
(一)強化種植養殖環節整治。
1.加強農業投入品監管。進一步規范種植養殖業化肥、農藥、獸藥、漁藥等的使用,查處違法生產、銷售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漁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行為,逐步建立農藥、獸藥生產和經營可追溯制度,建立一批經營規范、質量可靠的農資放心店。開展蔬菜農藥殘留、畜產品獸藥殘留和水產品藥物殘留監測,增加抽查密度,定期向社會發布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信息。
2.嚴格農產品市場準入。積極推進農產品包裝和認證標識的使用,對重點產品、重點產區進行已認證農產品包裝標識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違規使用假冒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標識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和獲證企業的合法權益。啟動部分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推進產地編碼應用。
3.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認定工作。加強對農產品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的檢測,推進農產品產地認定、產品認證,加快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標準化生產綜合示范區、生產基地建設,全面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加快農村食品產業升級步伐,大力推行農業產業化運作模式,支持農產品生產加工龍頭企業做大做強。
以上工作由農牧部門牽頭負責組織實施。
(二)強化生產加工環節整治。
1.抓好食品小企業小作坊整治。繼續深入實施 “百千萬工程”,整合有關部門和基層政府力量,堅決打擊黑窩點,大力整頓農村、城鄉結合部食品小企業、小作坊的食品衛生,依法嚴肅查處利用自有房屋和出租房屋從事無證照生產加工、私屠濫宰、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制定入市標準,全面提升小企業小作坊產品質量控制能力,促進農村中小食品生產企業向 “小而專、小而精、小而特、小而新”的方向調整,向集約化、集群化發展。加強從業者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2.嚴格食品添加物質監管。認真執行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制度,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食品添加劑行為。全面推進食品添加劑使用備案登記申報制度,嚴厲查處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使用非食品用原料、違禁物品、發霉變質原料、過期變質食品、病死畜禽生產加工食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包裝材料,篡改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偽造冒用質量標志等行為,堅決禁止用回收食品重新加工食品。充分發揮“12365”投訴舉報和執法監管網絡系統功能作用,開展風險監控工作,實現對食品安全問題的早預防、早發現、早整治、早解決。
3.開展無證生產加工查處專項行動。對糖果制品、啤酒、葡萄酒、黃酒、茶葉(包括邊銷茶)、蜜餞、炒貨食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等食品,嚴厲查處無證生產銷售行為。繼續以嬰幼兒配方奶粉、白酒、葡萄酒等產品為重點,由城市向農村鄉鎮延伸,深入開展查處無生產許可證生產專項行動。整頓規范已獲得許可證的食品生產企業,凡不具備確保產品質量條件的生產企業及產品要退出市場;對生產條件不符合要求,不按工藝和質量標準組織生產或產品抽檢多次不合格的,要依法查處。
4.開展重點食品專項整治。圍繞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等食品安全隱患突出的重點地區,對醬油、食醋、糧油、乳制品、酒類、飲料、飲用水、豆制品、糕點、枸杞等高風險食品和問題較多食品進行全面整治,嚴格執行公告、曝光、整改復查、行政處罰、強制收回和跟蹤抽查等后處理措施,督促企業整改;對涉及安全衛生等強制性規定的項目或反映產品特征性能的項目不合格的,要責令企業停產整頓,直至吊銷生產許可證,退出市場。
以上工作由質監部門牽頭負責組織實施。
(三)強化食品流通環節整治。
1.加強食品質量準入、交易和退市監管。一是嚴格實施市場食品準入制度,將農村各類食品批發市場、農副產品批發市場、食品零售商場 (店)納入市場食品準入管理范圍,加強對食品經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主體資格審查,嚴格前置審批、審查經營范圍和經營條件,堅決取締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食品違法行為。二是加強食品經營者自律制度建設,引導和督促農村食品經營者建立進貨檢查驗收制度、索票索證制度、購銷臺帳制度、食品銷售承諾制度等,把好食品進入市場準入關。三是實施行政強制退市和經營者主動退市相結合的管理機制,對發現的不合格食品,依法采取禁止銷售、監督銷毀等辦法,防止不合格食品二次進入流通領域,同時要查清其生產源頭、進貨渠道和銷售渠道,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嚴厲打擊利用連鎖配送、送貨下鄉等名義向農村銷售不合格食品的違法行為。
2.組織開展“農村市場整頓年”活動。一是抓好農村食品交易會、廟會和旅游景區景點、車站等經營場所整治,嚴格規范農村食品經營秩序。二是抓好城鄉結合部和各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個體商販、小商店、小食雜店、小攤點整治,依法取締無《衛生許可證》和 《營業執照》經營食品違法活動,嚴厲打擊經營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無生產企業廠名廠址、過期變質食品等違法行為。三是抓好農民群眾日常生活必需的食鹽、醬油、食醋、散裝白酒、奶粉、兒童小食品整治,嚴厲查處經銷病死畜禽肉、過期霉變、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以及印制食品假包裝、假標識、假商標等問題,遏制農村市場假冒偽劣食品。四是抓好清真食品市場整治,堅決制止生產、加工、銷售假冒 “清真”食品的違法行為。五是加強季節性及重大節日食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確保節日消費安全。
3.建立農村食品安全維權網絡。全面推行 “村所掛鉤”制度,在鄉鎮設立消費者協會分會,在中心村設立消費者投訴站和“12315”申訴舉報聯絡站,健全農村受理投 (申)訴、跟蹤督辦和案件查處的運行機制,及時受理農村消費者的申訴舉報,切實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以上工作由工商、民委牽頭負責組織實施。
4.推進農村食品流通網絡建設。制定農村現代食品流通業發展規劃,繼續推進“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和“三綠工程”,鼓勵城市食品連鎖企業銷售終端向農村基層延伸,改造農村食品經營網點,提高農家店經營食品連鎖配送比例,規范農村散裝食品標簽標識,逐步使農村食品流通連鎖化、網絡化、規范化。推廣食品產銷場廠掛鉤、場地掛鉤等有效經營方式,擴大質量安全的優質名牌食品在農村食品市場份額。
5.加強生豬、牛羊、家禽定點屠宰管理。推進生豬屠宰加工企業資質等級認定工作,深入推進牛羊、家禽的定點集中屠宰工作,依法關閉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屠宰加工場。依法查處和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違法犯罪行為。完善畜禽購入登記、檢驗和銷售記錄制度,嚴格按規程實施檢驗檢疫,保證畜禽產品質量。加快建立保障肉品安全的行業自律機制,實施上市銷售肉品安全市場責任制,逐步建立健全肉品安全檢測體系,落實制定市場準入標準工作,進一步加強流通領域肉品安全管理。
以上工作由商務部門牽頭負責組織實施。
(四)強化餐飲環節整治。
1. 開展農村餐飲業和學校食堂專項監督檢查。一是加強對農村小餐館、學校食堂及周邊飲食攤點、“農家樂”旅游景點餐飲單位的監管,嚴格衛生許可證審查發放,對不符合食品衛生條件的,要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衛生許可證。二是加強餐飲從業人員食品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和健康管理,杜絕無證上崗。三是積極推行餐飲單位索證索票、進貨驗收和原料進貨溯源制度,嚴厲查處使用不合格和來源不明的食用油、不合格調味料、不按規定索證等行為。四是對學校周邊地區飲食攤點進行清理整頓,依法查處取締超范圍經營及無證經營的攤點。五是加強農村自辦宴席的食品衛生宣傳指導,嚴格落實申報登記和衛生監督員現場指導制度,加大對酒類、熟肉制品、散裝食用油等容易導致食物中毒的高風險食品監督監測力度,降低各類食物中毒事件發生率,預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2.推進農村餐飲業、學校食堂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強化餐飲服務企業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意識,建立健全餐飲企業食品安全責任制。促進餐飲經營者增加投入,購置食品儲藏、加工、消毒等設施,并按衛生標準要求和規定程序操作使用。加大對農村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館衛生監督頻次,對農村新建、改建、擴建的餐飲企業和學校食堂按照量化分級信譽標準發放衛生許可證,實施信譽度管理。
以上工作由衛生部門牽頭負責組織實施。
(五)強化農村食品安全長效機制建設。
1.推進農村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以加強農村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信用建設為核心,綜合抓好食品安全制度規范、管理服務系統與運行機制建設,建立健全農村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質量檔案和食品安全監管信用檔案,逐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評價和披露制度,實行食品安全“黑名單”、“紅名單”制度,進一步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誠信意識、責任意識、安全意識。
2.推進農村食品安全保證體系建設。按照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食品安全保證的要求,繼續做好全區良好農業規范認證與標準化試點工作,為全面推動良好農業規范的應用奠定基礎;繼續開展農村食品安全保證體系建設試點工作,逐步建立完善的農村食品安全保證體系模式。
3.推進 “食品安全示范縣、鄉 (鎮)”建設。按照 “食品安全示范縣、鄉(鎮)”建設標準和要求,積極開展食品安全示范縣、鄉(鎮)創建活動,通過示范帶動,提高農村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4.推進農村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建立農村食源性疾病預警處置系統,加強農村食品衛生和食源性疾病監測工作,提高食源性疾病的預警和控制能力,完善農村餐飲服務業重大食品衛生和食源性疾病事件調查的報告和處理機制,確保報告及時、反應迅速、處理得當。建立全面覆蓋的農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報和預警應急機制,及時預防、控制和消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和危害。
以上工作由食品藥品監管、衛生部門牽頭負責組織實施。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寧夏的高度,進一步提高對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艱巨性和長期性的認識,切實把加強食品安全監管作為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重中之重,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來抓。要按照地方政府負總責和部門分段監管的要求,切實加強領導,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職能部門按職責分工協作抓,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層層分解任務,認真負責地抓好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明確監管責任,加大整治力度。各地要將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層層落實目標責任,一級抓一級。鄉鎮政府要成立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建立鄉鎮食品安全綜合監管的專、兼職隊伍,設立農村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報告員),完善農村食品安全監管網絡。各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食品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切實解決執法中的不作為和亂作為問題;下移監管重心,強化監管措施,加大對食品市場的檢查頻次和覆蓋面,對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要及時依法查處,堅決打擊食品違法行為。在重要時段集中查處和曝光一批食品違法典型案件,震懾違法分子。
(三)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要切實加強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綜合協調,落實食品安全綜合監管各項制度,合理配置監管資源,整合執法力量,推行綜合執法和聯合執法,切實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效能。各部門在認真履行職責的同時,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行政執法部門與司法部門要加強執法銜接,對該移送司法機關的案件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對行政執法部門移送的案件要及時處理。
(四)加強宣傳教育,提高食品安全意識。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力度,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以食品安全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 “三進”和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活動為載體,開展經常性的食品安全宣傳教育,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知識和食品安全常識,讓廣大群眾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識、假冒偽劣食品鑒別的基本方法、依法維權的基本程序,切實提高廣大群眾的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各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作用,積極參與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和輿論監督,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大力宣傳優質食品、優良品牌和優秀企業,增強廣大群眾的消費信心,提高我區農產品和食品信譽。
(五)加強信息溝通,及時通報整治效果。實行專項整治工作定期報送信息制度,各地、各有關部門每一個月要向自治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報送一次整治進展情況,以便相互交流整治信息,掌握整治進度,總結整治經驗,及時發現并解決整治中存在的問題。發生重大事故和大案要案的,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和自治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報告。
五、工作步驟與時間安排
2007年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分為三個階段:
動員部署階段(4月至5月):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做好專項整治的動員部署工作,對整治行動作出周密安排,并于 5月15日前將本地、本部門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報自治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組織實施階段(5月至11月):各地要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堅決果斷措施,全面開展整治工作;自治區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整治工作的指導,自治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要會同有關部門組成督查組進行督查。
總結驗收階段(12月):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并及時將總結報告報自治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自治區人民政府將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納入對各地、各有關部門食品安全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內容之一,一并進行考核。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統籌城鄉食品安全監管和標本兼治、防打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完善工作機制,強化監管措施,加大整治力度,狠抓工作落實,著力解決影響農村食品安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提高農村食品安全水平,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構建和諧寧夏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二、整治重點和工作目標
重點品種:糧、油、肉、蔬菜、醬油、食醋、碘鹽、清真食品、奶制品、白酒、飲料、兒童食品、糕點、豆制品、禽蛋及其制品、粉條、水產品等。
重點區域:農村鄉鎮街區、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周邊地區、城鄉結合部和旅游景區景點、車站等。
重點場所: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和各種交易會及廟會等。
重點對象: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食品配送戶以及小作坊、小食品店、個體商販、小攤點、小餐館等。
通過有效整治,使農產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市場流通和餐飲消費環節生產經營行為進一步規范,特別是農村食品市場秩序明顯好轉,制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活動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時查處,消費者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廣大人民群眾食品消費安全感明顯增強。
三、整治任務和具體措施
(一)強化種植養殖環節整治。
1.加強農業投入品監管。進一步規范種植養殖業化肥、農藥、獸藥、漁藥等的使用,查處違法生產、銷售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漁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行為,逐步建立農藥、獸藥生產和經營可追溯制度,建立一批經營規范、質量可靠的農資放心店。開展蔬菜農藥殘留、畜產品獸藥殘留和水產品藥物殘留監測,增加抽查密度,定期向社會發布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信息。
2.嚴格農產品市場準入。積極推進農產品包裝和認證標識的使用,對重點產品、重點產區進行已認證農產品包裝標識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違規使用假冒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標識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和獲證企業的合法權益。啟動部分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推進產地編碼應用。
3.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認定工作。加強對農產品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的檢測,推進農產品產地認定、產品認證,加快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標準化生產綜合示范區、生產基地建設,全面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加快農村食品產業升級步伐,大力推行農業產業化運作模式,支持農產品生產加工龍頭企業做大做強。
以上工作由農牧部門牽頭負責組織實施。
(二)強化生產加工環節整治。
1.抓好食品小企業小作坊整治。繼續深入實施 “百千萬工程”,整合有關部門和基層政府力量,堅決打擊黑窩點,大力整頓農村、城鄉結合部食品小企業、小作坊的食品衛生,依法嚴肅查處利用自有房屋和出租房屋從事無證照生產加工、私屠濫宰、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制定入市標準,全面提升小企業小作坊產品質量控制能力,促進農村中小食品生產企業向 “小而專、小而精、小而特、小而新”的方向調整,向集約化、集群化發展。加強從業者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2.嚴格食品添加物質監管。認真執行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制度,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食品添加劑行為。全面推進食品添加劑使用備案登記申報制度,嚴厲查處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使用非食品用原料、違禁物品、發霉變質原料、過期變質食品、病死畜禽生產加工食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包裝材料,篡改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偽造冒用質量標志等行為,堅決禁止用回收食品重新加工食品。充分發揮“12365”投訴舉報和執法監管網絡系統功能作用,開展風險監控工作,實現對食品安全問題的早預防、早發現、早整治、早解決。
3.開展無證生產加工查處專項行動。對糖果制品、啤酒、葡萄酒、黃酒、茶葉(包括邊銷茶)、蜜餞、炒貨食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等食品,嚴厲查處無證生產銷售行為。繼續以嬰幼兒配方奶粉、白酒、葡萄酒等產品為重點,由城市向農村鄉鎮延伸,深入開展查處無生產許可證生產專項行動。整頓規范已獲得許可證的食品生產企業,凡不具備確保產品質量條件的生產企業及產品要退出市場;對生產條件不符合要求,不按工藝和質量標準組織生產或產品抽檢多次不合格的,要依法查處。
4.開展重點食品專項整治。圍繞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等食品安全隱患突出的重點地區,對醬油、食醋、糧油、乳制品、酒類、飲料、飲用水、豆制品、糕點、枸杞等高風險食品和問題較多食品進行全面整治,嚴格執行公告、曝光、整改復查、行政處罰、強制收回和跟蹤抽查等后處理措施,督促企業整改;對涉及安全衛生等強制性規定的項目或反映產品特征性能的項目不合格的,要責令企業停產整頓,直至吊銷生產許可證,退出市場。
以上工作由質監部門牽頭負責組織實施。
(三)強化食品流通環節整治。
1.加強食品質量準入、交易和退市監管。一是嚴格實施市場食品準入制度,將農村各類食品批發市場、農副產品批發市場、食品零售商場 (店)納入市場食品準入管理范圍,加強對食品經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主體資格審查,嚴格前置審批、審查經營范圍和經營條件,堅決取締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食品違法行為。二是加強食品經營者自律制度建設,引導和督促農村食品經營者建立進貨檢查驗收制度、索票索證制度、購銷臺帳制度、食品銷售承諾制度等,把好食品進入市場準入關。三是實施行政強制退市和經營者主動退市相結合的管理機制,對發現的不合格食品,依法采取禁止銷售、監督銷毀等辦法,防止不合格食品二次進入流通領域,同時要查清其生產源頭、進貨渠道和銷售渠道,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嚴厲打擊利用連鎖配送、送貨下鄉等名義向農村銷售不合格食品的違法行為。
2.組織開展“農村市場整頓年”活動。一是抓好農村食品交易會、廟會和旅游景區景點、車站等經營場所整治,嚴格規范農村食品經營秩序。二是抓好城鄉結合部和各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個體商販、小商店、小食雜店、小攤點整治,依法取締無《衛生許可證》和 《營業執照》經營食品違法活動,嚴厲打擊經營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無生產企業廠名廠址、過期變質食品等違法行為。三是抓好農民群眾日常生活必需的食鹽、醬油、食醋、散裝白酒、奶粉、兒童小食品整治,嚴厲查處經銷病死畜禽肉、過期霉變、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以及印制食品假包裝、假標識、假商標等問題,遏制農村市場假冒偽劣食品。四是抓好清真食品市場整治,堅決制止生產、加工、銷售假冒 “清真”食品的違法行為。五是加強季節性及重大節日食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確保節日消費安全。
3.建立農村食品安全維權網絡。全面推行 “村所掛鉤”制度,在鄉鎮設立消費者協會分會,在中心村設立消費者投訴站和“12315”申訴舉報聯絡站,健全農村受理投 (申)訴、跟蹤督辦和案件查處的運行機制,及時受理農村消費者的申訴舉報,切實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以上工作由工商、民委牽頭負責組織實施。
4.推進農村食品流通網絡建設。制定農村現代食品流通業發展規劃,繼續推進“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和“三綠工程”,鼓勵城市食品連鎖企業銷售終端向農村基層延伸,改造農村食品經營網點,提高農家店經營食品連鎖配送比例,規范農村散裝食品標簽標識,逐步使農村食品流通連鎖化、網絡化、規范化。推廣食品產銷場廠掛鉤、場地掛鉤等有效經營方式,擴大質量安全的優質名牌食品在農村食品市場份額。
5.加強生豬、牛羊、家禽定點屠宰管理。推進生豬屠宰加工企業資質等級認定工作,深入推進牛羊、家禽的定點集中屠宰工作,依法關閉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屠宰加工場。依法查處和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違法犯罪行為。完善畜禽購入登記、檢驗和銷售記錄制度,嚴格按規程實施檢驗檢疫,保證畜禽產品質量。加快建立保障肉品安全的行業自律機制,實施上市銷售肉品安全市場責任制,逐步建立健全肉品安全檢測體系,落實制定市場準入標準工作,進一步加強流通領域肉品安全管理。
以上工作由商務部門牽頭負責組織實施。
(四)強化餐飲環節整治。
1. 開展農村餐飲業和學校食堂專項監督檢查。一是加強對農村小餐館、學校食堂及周邊飲食攤點、“農家樂”旅游景點餐飲單位的監管,嚴格衛生許可證審查發放,對不符合食品衛生條件的,要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衛生許可證。二是加強餐飲從業人員食品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和健康管理,杜絕無證上崗。三是積極推行餐飲單位索證索票、進貨驗收和原料進貨溯源制度,嚴厲查處使用不合格和來源不明的食用油、不合格調味料、不按規定索證等行為。四是對學校周邊地區飲食攤點進行清理整頓,依法查處取締超范圍經營及無證經營的攤點。五是加強農村自辦宴席的食品衛生宣傳指導,嚴格落實申報登記和衛生監督員現場指導制度,加大對酒類、熟肉制品、散裝食用油等容易導致食物中毒的高風險食品監督監測力度,降低各類食物中毒事件發生率,預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2.推進農村餐飲業、學校食堂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強化餐飲服務企業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意識,建立健全餐飲企業食品安全責任制。促進餐飲經營者增加投入,購置食品儲藏、加工、消毒等設施,并按衛生標準要求和規定程序操作使用。加大對農村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館衛生監督頻次,對農村新建、改建、擴建的餐飲企業和學校食堂按照量化分級信譽標準發放衛生許可證,實施信譽度管理。
以上工作由衛生部門牽頭負責組織實施。
(五)強化農村食品安全長效機制建設。
1.推進農村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以加強農村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信用建設為核心,綜合抓好食品安全制度規范、管理服務系統與運行機制建設,建立健全農村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質量檔案和食品安全監管信用檔案,逐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評價和披露制度,實行食品安全“黑名單”、“紅名單”制度,進一步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誠信意識、責任意識、安全意識。
2.推進農村食品安全保證體系建設。按照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食品安全保證的要求,繼續做好全區良好農業規范認證與標準化試點工作,為全面推動良好農業規范的應用奠定基礎;繼續開展農村食品安全保證體系建設試點工作,逐步建立完善的農村食品安全保證體系模式。
3.推進 “食品安全示范縣、鄉 (鎮)”建設。按照 “食品安全示范縣、鄉(鎮)”建設標準和要求,積極開展食品安全示范縣、鄉(鎮)創建活動,通過示范帶動,提高農村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4.推進農村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建立農村食源性疾病預警處置系統,加強農村食品衛生和食源性疾病監測工作,提高食源性疾病的預警和控制能力,完善農村餐飲服務業重大食品衛生和食源性疾病事件調查的報告和處理機制,確保報告及時、反應迅速、處理得當。建立全面覆蓋的農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報和預警應急機制,及時預防、控制和消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和危害。
以上工作由食品藥品監管、衛生部門牽頭負責組織實施。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寧夏的高度,進一步提高對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艱巨性和長期性的認識,切實把加強食品安全監管作為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重中之重,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來抓。要按照地方政府負總責和部門分段監管的要求,切實加強領導,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職能部門按職責分工協作抓,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層層分解任務,認真負責地抓好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明確監管責任,加大整治力度。各地要將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層層落實目標責任,一級抓一級。鄉鎮政府要成立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建立鄉鎮食品安全綜合監管的專、兼職隊伍,設立農村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報告員),完善農村食品安全監管網絡。各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食品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切實解決執法中的不作為和亂作為問題;下移監管重心,強化監管措施,加大對食品市場的檢查頻次和覆蓋面,對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要及時依法查處,堅決打擊食品違法行為。在重要時段集中查處和曝光一批食品違法典型案件,震懾違法分子。
(三)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要切實加強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綜合協調,落實食品安全綜合監管各項制度,合理配置監管資源,整合執法力量,推行綜合執法和聯合執法,切實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效能。各部門在認真履行職責的同時,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行政執法部門與司法部門要加強執法銜接,對該移送司法機關的案件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對行政執法部門移送的案件要及時處理。
(四)加強宣傳教育,提高食品安全意識。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力度,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以食品安全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 “三進”和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活動為載體,開展經常性的食品安全宣傳教育,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知識和食品安全常識,讓廣大群眾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識、假冒偽劣食品鑒別的基本方法、依法維權的基本程序,切實提高廣大群眾的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各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作用,積極參與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和輿論監督,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大力宣傳優質食品、優良品牌和優秀企業,增強廣大群眾的消費信心,提高我區農產品和食品信譽。
(五)加強信息溝通,及時通報整治效果。實行專項整治工作定期報送信息制度,各地、各有關部門每一個月要向自治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報送一次整治進展情況,以便相互交流整治信息,掌握整治進度,總結整治經驗,及時發現并解決整治中存在的問題。發生重大事故和大案要案的,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和自治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報告。
五、工作步驟與時間安排
2007年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分為三個階段:
動員部署階段(4月至5月):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做好專項整治的動員部署工作,對整治行動作出周密安排,并于 5月15日前將本地、本部門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報自治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組織實施階段(5月至11月):各地要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堅決果斷措施,全面開展整治工作;自治區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整治工作的指導,自治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要會同有關部門組成督查組進行督查。
總結驗收階段(12月):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并及時將總結報告報自治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自治區人民政府將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納入對各地、各有關部門食品安全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內容之一,一并進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