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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云南魯甸地震后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通知(渝食藥監辦〔2014〕15號)

   2014-08-06 261
核心提示:各區縣(自治縣)食品藥品監管分局,萬盛經開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兩江新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  為配合云南魯甸地震災區做

各區縣(自治縣)食品藥品監管分局,萬盛經開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兩江新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

  為配合云南魯甸地震災區做好抗震救災工作,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部署和要求,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發揚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精神,在做好本地區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同時,隨時準備為災區提供支援。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實做好轄區食品藥品監管工作。各分局要加大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的抽驗力度,加強對食品藥品安全的監督管理,保障救災工作有序進行。堅決防止不合格、過期或變質的產品流入災區。發現制售假劣食品藥品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厲查處。要重點加大對救災用食品和救災急需藥品、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確保食品藥品質量安全。

  二、加強對捐贈食品藥品的監管。各分局要加強對本轄區捐贈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等的安全監管。捐贈的食品必須是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且在保質期內的產品,藥品和醫療器械必須是經批準生產或進口且符合質量標準的產品,有效期必須在6個月以上。捐贈的藥品和醫療器械必須附出廠合格證明文件;非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捐贈的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必須來源合法,并附合格證明文件。各分局要主動對捐贈的產品統一查驗,重點查驗來源、品名、批號、數量、流向、檢驗報告等信息,嚴把質量安全關。查驗情況要及時向市局報告。

  三、配合做好食品藥品供應保障工作。總局將視災區需要,加快抗震救災急需血液制品及疫苗的批簽發。各分局要主動掌握行政區域內救災用食品藥品的生產和儲備等情況,隨時做好支援災區的準備。

  各分局查驗捐贈食品藥品的情況、轄區內救災用食品藥品的生產和儲備情況以及在抗震救災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情況和需要協調的問題,應及時向市局報告。

  聯系人:蹇昶

  電話:68813222;13808368560

  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8月5日



 
地區: 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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