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糧食倉儲設施管理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筑府辦發(fā)〔2009〕174號)

   2011-08-05 605
核心提示:各區(qū)、市、縣人民政府,市政府相關工作部門:  根據2009年11月2日全省安全生產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國家糧食局辦公室關于
各區(qū)、市、縣人民政府,市政府相關工作部門:
 
  根據2009年11月2日全省安全生產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國家糧食局辦公室關于規(guī)范糧食倉儲設施管理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糧電〔2009〕16號)要求,近一段時間以來,我市糧食部門組織了為期一周的糧食倉儲設施及儲糧安全專項檢查,現狀為:1.我市現有糧食倉房349棟,折合為倉容量29萬噸,其中分布在市直企業(yè)60棟,倉容量10萬噸;在區(qū)(市)縣289棟,倉容量19萬噸;2.現有糧食倉房大多始建于上世紀80年代以前,為滿足當時糧食收購需要,點多、分散、容量小、投入不足,多為木板和磚木結構,由于年久失修,損毀嚴重。截止2009年底,有98棟糧倉(倉容量7萬噸)已達到建筑設計使用年限,有205棟糧倉(倉容量14萬噸)出現了不同程度裂痕和破損,有較大安全隱患,急需維修改造,有228棟糧倉分散在鄉(xiāng)村,利用率低,大多閑置,有的已轉租,管理不規(guī)范。
 
  以上現狀顯示:1.我市現有糧倉總體陳舊老化,破損嚴重,完好率差,使用率低,應引起各級各部門的高度重視;2.糧倉布局分散,結構不合理,管理難度大,很不適應現代經濟社會發(fā)展和糧食安全保障的需要;3.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以來的20多年里,基本沒有新建糧倉和安排專項維修改造資金,倉房設施簡陋,設備不配套,無法配置科學儲糧設施,安全隱患大;4.由于糧食市場放開,糧食行政職能轉變,有的地方對糧倉的管理、使用安全不夠重視。對此,特提出以下要求:
 
  各、區(qū)、市縣人民政府、貴陽市糧食局要立即行動起來,對所屬范圍內的糧倉設施和儲糧安全安全進行全面、認真、細致的專項檢查,對以下問題要采取切實、可行、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1.按照建筑規(guī)范,對已經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的倉房,應立即報廢拆除;
 
  2.對未達到建筑設計報廢時限但有安全隱患的倉房,應立即請專業(yè)部門提出整改方案,限期完成隱患整改;
 
  3.對儲存有糧食的倉容,一定要按照設計或檢測要求,規(guī)范儲糧,杜絕超設計標準儲糧;
 
  4.在儲存、收購、轉運糧食過程中,要先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和突發(fā)事件處理應急預案,嚴格操作規(guī)程,避免發(fā)生安全事故;
 
  5.對檢查當中發(fā)現的危險倉房要明確專人監(jiān)控、專人管理,制定隱患監(jiān)控措施,設置安全提示牌,杜絕人員進出,避免發(fā)生意外;
 
  6.對閑置倉房,要結合當地實際,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規(guī)范使用;
 
  7.按照糧食流通和安全保障需要,各地要對糧食倉儲設施做好科學規(guī)劃和布局,加大投入,逐步改善,以適應糧食業(yè)務發(fā)展和糧食安全保障的需要。
 
  各地各部門要加大對糧食倉儲設施和儲糧安全監(jiān)管力度,督促指導各糧食企業(yè)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省安全生產工作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隱患整改不及時的單位,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和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地區(qū): 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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