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衛生局,市衛生監督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3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3〕25號)和《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2013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意見的通知》(京食安發〔2013〕3號)精神,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切實強化夏季流通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預防食物中毒的通知》(食藥監辦食監二〔2013〕155號)和《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夏季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京食安發〔2013〕5號)要求,進一步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有效防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風險,現就開展夏季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貫徹落實國務院、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關于2013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和夏季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部署,全面宣傳貫徹《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及《北京市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等5項配套細則,加強監督抽檢和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嚴格市場準入,切實落實餐飲單位主體責任,規范食品經營行為,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確保無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發生。
二、整治重點
(一)重點區域:根據夏季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特點,以學校、托幼機構及交通樞紐周邊、園博園及其他重大活動區域、城鄉結合部、繁華商業街區、旅游景區、建筑工地等為重點區域;
(二)重點單位:以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500人以上的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等集體用餐單位、中小餐飲服務企業、旅游景區餐飲服務單位、鄉村民俗旅游接待戶、餐飲具清洗消毒企業、露天消夏餐飲夜市、既往3年發生過食物中毒事故的餐飲服務單位等為重點單位;
(三)重點食品:以涼菜、生食水產品、鄉間山野菜、集體食堂的扁豆等夏季旺銷食品和易腐敗變質食品為重點食品。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嚴格規范餐飲服務和民俗旅游村(戶)的經營行為
各區縣衛生局要切實落實監管責任,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單位和重點食品的監督檢查。一是嚴格餐飲單位的許可準入,重點清理無餐飲服務許可、無從業人員健康證明、衛生條件不達標和超范圍經營的餐飲服務單位。二是嚴格落實原材料進貨檢查驗收制度,督促落實重點品種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臺賬等管理制度,不得采購和使用無合法生產資質、標識標注不規范以及來源不明的食品。三是加大對餐飲服務單位超范圍、超劑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問題的治理,嚴格規范餐飲服務單位落實索證索票制度和食品添加劑使用“五專”要求。四是加強對餐飲服務單位落實食品添加劑備案公示制度的監督檢查,對未按規定備案公示或未公開承諾的,責令其限期整改,并加大監督檢查頻次。五是嚴查旅游景區內餐飲服務單位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行為;督促其全面落實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嚴禁采購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品和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六是規范餐飲器具消毒操作。對自行清洗消毒的單位,嚴格規范其餐飲器具清洗設施設備使用和維護情況。對使用集中消毒餐具的,要加強對集中餐飲具消毒單位的抽樣監測,發現問題及時查處。
(二)加大集體用餐單位的檢查力度
一是加強對建筑工地食堂從業人員的從業資格及食品加工環境、場所、設施、布局、儲藏和餐飲器具消毒等情況的檢查力度,督促建筑工地食堂嚴格落實食品進貨驗收制度和索證索票制度,嚴厲打擊使用非食品原料和非食用鹽加工食品的違法行為;二是以中小學和托幼機構、暑期夏令營食堂為重點,深入檢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配備、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培訓、加工制作行為規范;三是對餐飲配送企業重點加強送餐車輛以及食品的包裝、分裝、配送、分餐等環節的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屬地責任
各區縣衛生局要高度重視夏季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工作,統一組織,加強領導,嚴格落實監管責任,預防和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調配執法力量,加大檢查力度,將防控工作措施落到實處。要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履行部門食品安全工作職能。從即日起,要結合轄區實際情況,認真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工作,并進行登記造冊,實行登記掛賬銷賬制度。
(二)強化宣傳教育,營造社會氛圍
各區縣衛生局要結合食品安全宣傳周工作安排,進一步強化對監管區域內餐飲服務單位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知識特別是預防食物中毒知識的宣傳培訓,增強餐飲服務單位的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意識和風險防范意識。督促企業負責人組織制定本企業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定期檢查企業內部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排查食品安全風險,及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隱患。督促餐飲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把食品采購關、貯存關、加工制作關、食品添加劑使用關和餐飲具消毒關等環節,不加工和食用死因不明的水產品和畜禽、超過保質期限和腐敗變質的食品,不加工和食用野外揀拾的蘑菇和野菜,杜絕購買、存放和使用亞硝酸鹽。餐飲經營者要認真開展自查和整改活動,盡可能消除食物中毒隱患,嚴防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三)重視投訴舉報,加強行刑銜接
各區縣衛生局要集中執法力量,切實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同時,還要加強對日常監管中發現、消費者申訴舉報和媒體輿情反映的食品案件線索的排查,強化對違法線索的匯總、分析和案件督查督辦,及時發現和依法嚴厲查處違法行為。對餐飲經營過程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要求的餐飲經營者,必須責令立即整改,徹底消除食物中毒隱患;對存在食物中毒隱患且不能按要求整改的單位,一律責令其停業整頓,依法按高限實施處罰。以貫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為契機,認真學習,充分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領域犯罪的入罪標準和條件。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有效銜接的工作機制。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四)落實應急預案,加強信息管理
要做好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準備工作,確保及時有效處置。一旦發生食物中毒突發事件,要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依法履行職能,迅速控制事態,做好患者救治、善后處理等各項工作,切實維護社會穩定。同時,認真執行食品安全信息報告制度,加強應急值守,明確相關責任,暢通報送渠道,及時準確報告餐飲服務環節食物中毒信息。對遲報、瞞報、漏報或謊報的單位和負責人,要依法追究責任。并且,通過日常監督檢查和宣傳培訓,要求餐飲經營者一旦發生可疑食物中毒或食物中毒事件,要保護好中毒現場,保留剩余食物和病人的嘔吐物、排泄物等,同時立即向所在地衛生監督機構報告,協助救治病人,配合衛生監督機構開展調查。對隱瞞不報或拒不配合調查的,將依法予以處理。加強食品安全輿情監測,強化信息溝通、報送、分析、交流,認真回應社會關注,正確引導輿論,防止各種惡意炒作。按照食品安全信息發布的有關要求,嚴格執行信息發布管理工作規定,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發布機制。專項整治期間,定期向市衛生監督所報送治理情況,市衛生監督所匯總全市情況后報市衛生局。
(五)加大督查力度,強化責任落實
市衛生局將組織市衛生監督所開展督查工作,市監察局、市食品辦將依據《關于建立食品安全聯合監督檢查工作機制的意見》組織開展檢查工作。
北京市衛生局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