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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閩政辦〔2010〕277 號)

   2011-05-18 435
核心提示: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0〕50號)要求,為進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0〕50號)要求,為進一步增強全社會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有效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省政府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嚴肅查處一批侵犯知識產權大案要案,曝光一批違法違規企業,形成打擊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高壓態勢;全面推進知識產權執法與輿論宣傳的緊密結合,增強企業誠信守法意識,提高消費者識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覺抵制假冒偽劣商品、重視知識產權保護的社會氛圍,營造知識產權保護的良好環境;加強執法協作,提升執法效能,加大執法力度,充分發揮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的作用,健全和完善保護知識產權監管體系;全面提高各地、各部門保護知識產權和規范市場秩序的水平,進一步增強我省在知識產權保護領域的國際信譽和社會滿意度。

  二、工作重點

  按照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堅持整體推進、突出重點、打防結合、務求實效。以保護著作權、商標權以及專利權和植物新品種權等為重點內容,以產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案件高發地為重點整治地區,以新聞出版業、文化娛樂業、高新技術產業、農業為重點整治領域,以圖書、音像、軟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車配件、手機、藥品、種子等為重點查處產品,遏制規模性侵犯知識產權行為,大力凈化全省市場環境。

  三、工作任務與分工

  (一)加大生產源頭治理力度

  新聞出版(版權)、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負責加強對印刷復制各類出版物、印刷品、光盤、計算機軟件及包裝裝潢、商標標識標簽企業的監管,嚴厲查處非法印刷復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標識標簽等印刷品的行為,情節嚴重的吊銷印刷經營許可證。取締無證照經營地下印刷復制窩點。

  新聞出版(版權)、信息化、經貿部門負責加大對新出廠計算機預裝正版操作系統軟件的監督力度。

  質監、信息化、經貿部門負責加強產品質量監管,嚴格審查生產企業資質,堅決取締無證生產企業,依法查處以假充真、冒用地理標志產品名稱和專用標志的行為,依法查處偽造或冒用廠名、廠址、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行為。

  農業部門負責強化從種子生產源頭治理侵權假冒行為,針對水稻等重點品種,加強品種真實性鑒定,重點打擊無證和“套牌”生產、銷售授權品種的行為。依法查處濫用、冒用、偽造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證書、產品名稱、專用標志的行為。

  (二)加強市場監督管理

  工商部門負責加大市場巡查力度,嚴厲打擊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等行為;嚴厲查處侵犯注冊商標、地理標志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配合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做好制止惡意商標搶注行為的相關工作;加強市場監管,明確市場開辦者、經營者及經營管理者責任,加強監督和檢查。

  新聞出版(版權)部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深入開展版權執法專項行動,加強對圖書、軟件、音像制品的市場巡查,嚴厲打擊侵權盜版行為。

  知識產權部門負責加大對專利領域反復、群體、惡意侵權及假冒專利行為的打擊力度。

  經貿部門負責加強商貿流通企業的管理和規范,要求企業加強配送商品管理,防止侵權商品進入流通領域。

  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加強市場價格監管,規范經營者價格行為,嚴肅查處價格欺詐、壓級壓價、價格串通等違法行為。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加大對制售假冒偽劣藥品、擾亂藥品生產經營秩序行為的打擊力度。

  通信管理部門負責為專項行動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積極配合有關執法部門開展市場檢查工作。

  (三)強化進出口環節和互聯網等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

  海關要根據進出口環節知識產權侵權案件的構成和區域分布,在重點口岸依法加大對進出口侵犯知識產權貨物的查處力度。

  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要加大對假冒偽劣進出口商品的查處力度。

  外經貿、知識產權部門要加強涉外知識產權保護,配合海關、工商等部門加大對查實的進出口侵犯知識產權企業的處罰力度。

  知識產權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嚴格執行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對侵犯知識產權的企業取消參展資格,做好重要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工商、新聞出版(版權)、通信管理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網絡知識產權保護,嚴厲打擊互聯網侵權盜版,重點打擊影視劇作品侵權盜版行為。加強網絡購物、電話購物和電視購物活動監管,重點打擊利用互聯網、通信網絡和電視網絡銷售侵犯知識產權和假冒偽劣商品的欺詐行為。

  廣電部門要加強對視聽節目服務網站播放正版節目的監督工作。

  (四)加大刑事司法打擊力度

  公安機關對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及相關商業賄賂犯罪活動要及時立案偵查,重點查辦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各行政執法部門和公安、司法部門要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防止有案不送、以罰代刑,堅決追究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

  知識產權、工商、新聞出版(版權)、經貿、外經貿、稅務、質檢、農業、林業、海洋與漁業等部門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對符合刑事立案追訴標準、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對現場查獲、行為人可能逃匿或銷毀證據的,要立即商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調查。公安機關要對行政執法部門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或線索及時審查,對涉嫌犯罪的抓緊依法立案偵查。

  監察部門要加強對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監督。司法行政部門要指導律師依法做好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案件的辯護代理工作。有關部門要主動支持配合檢察機關履行審查批捕、審查起訴、訴訟監督和立案監督職責;支持配合法院做好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案件的審理工作。

  (五)各級政府機關全面使用正版軟件

  各級政府要組織版權、財政、工商、機關事務管理等部門做好對政府機關使用正版軟件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開展自查自糾,進一步加大軟件正版化工作進程。各級政府機關都要將正版軟件購置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和國有資產管理,購買的計算機辦公設備必須符合預裝正版操作系統軟件的要求,更新計算機軟件必須使用正版產品。機關工作人員要帶頭使用正版軟件。

  (六)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宣傳力度

  各主流媒體要大力宣傳國家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措施和成效,及時報道專項行動的措施和進展情況。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侵權問題,曝光典型案例,震懾違法犯罪分子。開展多種形式的知識產權宣傳教育,普及知識產權保護知識,提高全社會的知識產權意識。全面宣傳我省知識產權事業取得的顯著成績,報道尊重知識產權、重視創新、自學守法的典型,營造保護知識產權、自覺抵制侵犯知識產權和假冒偽劣商品的良好社會氛圍。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大力推動誠信體系建設。要加強輿情研判,密切關注網絡輿情,針對社會關注的知識產權熱點問題,主動組織新聞發布、訪談報道,及時釋疑解惑,回應社會關注熱點,發揮輿論的監督、導向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領導責任

  為有效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省政府決定成立全省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全省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省專項行動,督促檢查各地、各部門專項行動落實情況,督辦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重大案件。全省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專項辦)設在省經貿委(省整規辦),承擔日常工作。

  為保證各項任務落到實處,省政府對專項行動實行責任制和問責制。省級各部門要加強本行業領域的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親自抓部署、抓督查;各市、縣(區)政府要統籌協調本地區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切實加強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組織協調,把工作落實到位。要把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作為政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重要內容。各市、縣(區)要成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制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落實責任分工,抓好組織實施。

  (二)通力協作配合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落實專項行動的各項任務,加大執法力度,提高執法的嚴肅性和有效性。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將本次專項行動與各部門日常開展的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相銜接,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各級專項辦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執法協作特別是重大案件溝通協調機制,及時研究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有效整合各執法部門的執法資源,密切配合,分工負責,避免各自為政、推諉扯皮,逐步形成統一、協調、高效的執法協作機制。加強地區之間的案件信息溝通、異地移送、調查取證,防止地方保護主義。要加大執法力度,提高執法嚴肅性和有效性,實行執法責任制和過錯追究制,對涉嫌構成犯罪而未移送司法機關的,有關部門應依法加強監督,及時檢查糾正。

  (三)加強督導檢查

  專項行動期間,一是要建立健全信息溝通制度,確保專項行動信息暢通。各設區市和省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定期向省專項辦報送工作簡報,重大執法行動結束后5天內應向省專項辦報送工作情況。二是建立重大案件報告制度。對專項行動中查處的群體性或有嚴重社會影響的侵權案件以及其它重大涉外案件,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對法律法規把握不準等疑難問題,各級各部門要及時向上級對口機關請示。三是要堅持日常監管與專項行動相結合、提高執法水平與提高執法效率相結合、嚴格責任與強化協作相結合,加強法制和制度建設,進一步推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四)加強社會監督

  各級各部門要充分發揮現有知識產權維權援助與舉報投訴機制作用,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監督。各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要積極參與專項行動。發揮“12330”知識產權維權援助與舉報投訴電話的作用,接受社會公眾和權利人的知識產權舉報投訴,有關部門要認真受理,及時查處。發揮“12390”侵權盜版舉報電話、“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電話、“12365”產品質量投訴舉報電話和“12312”商務舉報投訴電話及其他相關舉報電話作用,提供快速、便捷的舉報、投訴、申訴和咨詢渠道,及時發現違法犯罪行為線索。有關部門要建立完善相應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群眾舉報,經查實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舉報者相應獎勵。

  五、時段安排

  全省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0年11月15日前)。各設區市和省有關部門制訂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進行動員部署,并于11月16日前將實施方案和動員部署情況報省專項辦。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0年11月16日至2011年3月20日)。各地和省各有關部門全面開展專項行動。各級專項辦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專項行動的重點檢查,定期將工作進展情況報省專項辦,重要情況及時報省政府。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1年3月21日至4月1日)。各設區市和省有關部門及時做好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的總結工作。省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組織開展督查,對表現突出成效明顯的部門和個人進行通報表彰并給予適當獎勵。全省專項行動總結報告由省專項辦匯總,經省政府審定后報國務院和全國專項辦。



 
地區: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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