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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禁止制售假冒偽劣食品告知書

   2025-04-25 307
核心提示:為守護農村食品安全,營造放心消費環境,進一步規范農村食品市場秩序,全省市場監管部門將開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

為守護農村食品安全,營造放心消費環境,進一步規范農村食品市場秩序,全省市場監管部門將開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主體責任要求

(一)依法取得資質,合法合規經營

1、從事食品經營必須依法取得營業執照、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或登記備案證明)等,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

2、不得超范圍經營,不得擅自改變經營條件(如場所布局、設備設施等)。

3、農村流動攤販、小餐飲等應按地方政府規定進行登記或備案。

4、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保持個人衛生,嚴禁患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接觸直接入口食品。

(二)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進貨查驗義務。采購食品及原料時,必須查驗供貨方資質(營業執照、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等),落實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建立進貨臺賬,記錄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信息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2、禁止經營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嚴禁銷售“三無”食品(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合格證)、過期食品、假冒偽劣食品;嚴禁銷售無合法來源的肉類、食用油、調味品等高風險食品;嚴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或濫用食品添加劑;嚴禁虛假宣傳、夸大食品功效,欺詐消費者。

3、食品貯存與銷售規范。食品存放應離地離墻,分類分區,避免交叉污染。需冷藏、冷凍的食品應嚴格按照溫度要求儲存。散裝食品應標注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信息等。

(三)定期開展自查與風險防控

1、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過期食品。

2、發現食品安全隱患的,應立即停止經營并報告當地監管部門。

3、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應第一時間采取措施,并配合調查處置。

二、違法責任對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社會共治與監督

1、鼓勵消費者和社會公眾通過12315熱線舉報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共同維護食品安全環境。

2、對舉報屬實且案件查實的,按規定給予獎勵。

請各食品安全生產經營者嚴格履行主體責任,誠信守法經營,共同筑牢農村食品安全防線。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4日




 
地區: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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