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市場監管局,各相關計量技術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年)》, 加快構建湖北省新型量傳溯源體系,現就2025年度社會公用計量標準(以下簡稱社公標)建設和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做好2025年度市州級社公標項目建設組織工作
(一)做好項目任務書編制工作。請各相關市州局根據省局《2025年度社公標項目建設計劃》,組織社公標承建單位于4月5日前編制《湖北省計量技術能力建設項目任務書》(附件1)并報省局。省局于4月15日前完成各地區2025年度社公標建設項目任務書審查。
(二)落實資金撥付。根據省財政廳、省局關于下達2025年市場監督管理專項補助經費的通知(鄂財行發〔2025〕14號、鄂市監財函〔2025〕33號),2025年市場監督管理專項補助經費已下達,其中包括圍繞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開展計量工作相關項目經費。請各相關市州局積極對接當地財政部門,盡快落實資金下達,并于5月20日前將相關項目資金撥付承建單位。
(三)加快設備采購。各社公標承建單位應于7月底前完成設備采購,不能在規定時間節點完成設備采購的,由相關市州局、承建單位書面向省局報告原因和改進措施。
二、高質量完成2024年度社公標項目建設任務
承擔2024年度社公標項目建設任務的單位,應對照項目建設任務書,于2025年7月底前完成項目建設工作(含計量標準考核、社會公用計量標準考核),并將社會公用計量標準信息錄入市場監管總局“社會公用計量標準信息公開系統”。不能在規定時間節點完成建設任務的項目承建單位,應書面向省局報告原因和整改措施。
三、健全監管機制,推動計量技術資源高效利用
(一)建立升級機制,提升社會公用計量標準保障力。圍繞支撐湖北省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助力經濟社會低碳綠色發展,支持市州級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取得省級及都市圈區域專項計量授權,或升級為省級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相關文件另發)。
(二)健全績效評估機制,提升社會公用標準建設質效。各市、縣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對民生計量工作保障和產業計量服務的績效評估,重點評估社公標區域強檢計量器具種類覆蓋率及年度檢定數量、對企事業單位最高計量標準量傳數,以及為企業技術研發、質量提升提供量值服務情況。
(三)規范審核程序,確保量傳系統穩定運行。各市、縣市場監管部門對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的建設、保存和使用負有監督管理責任。未經市場監管部門同意及履行法定手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造、拆遷、停用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社會公用計量標準擬中止使用(超過30日的)或需要改造、拆遷、停用的,應當報上一級市場監管部門同意;計量標準停用時限原則上不超過一年。
四、其他事項
(一)公示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管理情況。保存市縣級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的計量技術機構,應于2025年世界計量日活動期間及質量月期間,通過機構門戶網站或所在地市州市場監管部門門戶網站主動公開本機構運行情況,報告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管理情況和檢定、校準工作開展情況。
(二)拓寬建立計量標準的技術依據。除涉及安全防護的事項和強制管理計量器具以外,國家或我省尚未制定相關項目計量技術規范的,各市、縣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可以依據國家部委和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發布的計量技術規范建立計量標準并開展計量校準、測試。計量技術機構依據部門或地方計量技術規范建立計量標準后,國家又發布了計量技術規范的,依規按照國家計量技術規范申請計量標準考核。
(三)提出能力建設建議。請各市、州局綜合計量技術機構日常監督檢查、工作績效評估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等相關情況,向省局提交本區域2026年需重點支持的縣級計量技術機構名單和社公標建設項目建議清單。省局經綜合統籌后,在2026年的計量能力建設中予以支持。
請各市、州局于6月30日前報送推薦的縣級計量技術機構名單和社公標建設項目建議清單,并于10月30日前報送《2025年度市州社公標項目建設情況統計表》(附件2)以及績效評估情況至省局。
各單位有關意見建議,請聯系省市場監管局計量處熊磊,聯系電話:027-87811821。

1.湖北省計量技術能力建設項目任務書
2.2025年度社公標項目建設情況統計表
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