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湖北省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計劃》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5年3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湖北省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計劃
2025年是“十四五”規劃的收官之年,也是進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省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和省委十二屆歷次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立足湖北實際,突出抓好重點領域、新興領域立法供給,增強立法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為加快建成中部地區崛起的重要戰略支點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堅定不移把堅持黨的領導作為立法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則,在設計制度、破解立法難題時,首先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中找立場、找觀點、找方法,確保政府立法與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同頻共振。嚴格執行立法工作請示報告制度,對涉及重大體制、重大政策調整的問題,以及立法工作中的重大決策、重大事項等要及時向省委請示報告。
二、著力提升政府立法工作質效。要抓住立法質量這個關鍵,平衡好維護法治統一和體現地方特色的關系,注重通過“小切口”解決實際問題,增強立法的針對性、適用性、可操作性。堅持立改廢釋并舉,豐富“小快靈”立法形式,及時修改完善不適應當前改革發展要求、與上位法相抵觸的政府規章。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理念,拓展公眾參與立法渠道,廣泛征集意見建議,最大限度把人民群眾共同意志和利益反映到條文中。
三、切實抓好立法工作計劃貫徹執行。各項目起草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提高草案質量。草案送審稿涉及部門職責分工、行政許可、財政支持、稅收優惠政策等的,應征得有關部門同意。省司法廳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及時跟蹤了解立法工作進展情況。年度立法計劃項目完成情況納入法治建設績效考核和法治督察事項范圍。
設區的市、州人民政府要根據本計劃,結合本地實際做好本級政府規章制定等相關立法工作。
附件:湖北省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計劃項目
附件
湖北省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計劃項目
一、地方性法規議案項目(10件)
1.湖北省數據條例(起草單位:省數據局)
2.湖北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條例(起草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3.湖北省養老服務條例(起草單位:省民政廳)
4.湖北省水路交通條例(修改)(起草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5.湖北省廢棄物循環利用及處理條例(起草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6.湖北省燃氣管理條例(修改)(起草單位:省住建廳)
7.湖北省無線電管理條例(修改)(起草單位:省經信廳)
8.湖北省石家河遺址保護條例(起草單位:省文旅廳)
9.湖北省征兵工作條例(修改)(起草單位:省征兵辦)
10.湖北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修改)(起草單位:團省委)
二、政府規章計劃項目(2件)
1.湖北省纖維產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起草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2.湖北省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修改)(起草單位:省公安廳)
三、政府規章調研項目(6件)
1.湖北省生豬屠宰管理辦法(修改)(起草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2.湖北省行政執法資格認證與執法證件管理辦法(起草單位:省司法廳)
3.湖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勵暫行辦法(修改)(起草單位:省社科聯)
4.湖北省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政府規章程序規定(起草單位:省司法廳)
5.湖北省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辦法(起草單位:省消防救援總隊)
6.湖北省鄂州花湖國際機場凈空保護管理辦法(起草單位:鄂州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