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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優化全區食品企業標準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內衛規范〔2025〕1號)

   2025-01-09 829
核心提示: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優化食品企業標準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食品發〔2024〕4號)(以下簡稱《通知》)及優化營商環境相關要求,更好地服務企業,結合我區實際,就進一步優化轄區內食品企業標準備案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優化食品企業標準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食品發〔2024〕4號)(以下簡稱《通知》)及優化營商環境相關要求,更好地服務企業,結合我區實際,就進一步優化轄區內食品企業標準備案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備案性質和范圍

食品企業標準備案是將食品安全指標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或者地方標準的食品企業標準進行存檔、備查的過程。食品企業標準備案不是行政許可,且不收取任何費用。鼓勵自治區境內食品生產企業制定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自治區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在本企業適用。并報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備案。除此情形之外,無需備案。

二、備案流程

食品企業標準備案工作已實現全程網上在線辦理,無需提交任何紙質材料。標準備案取消上傳備案登記表,取消備案前、備案中審查,取消水印,取消備案號。

(一)備案材料。企業申請備案應當提交內容清晰完整每頁加蓋企業公章PDF電子版企業標準文本(附件)。

(二)備案流程。申請標準備案的企業可直接登錄“內蒙古政務服務網-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行政備案-食品企業標準備案”申請辦理,并提交企業標準文本。

(三)廢止流程。廢止標準的企業登錄“內蒙古政務服務網-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行政備案-食品企業標準廢止”,并提交備案文本及公開截圖。

(四)數據同步。自治區食品企業標準備案平臺(內蒙古自治區政務服務網)已完成與“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https://www.qybz.org.cn)的數據對接,實現信息實時直報。企業完成自治區政務服務網標準備案或廢止后,信息即同步至“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不必重復操作。

三、切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一)主體責任。企業標準由食品生產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代表授權的主管領導批準、發布,企業要對提交備案標準的真實性、合法性及食品安全指標是否嚴于食品安全標準負責。并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自覺履行。鼓勵通過強化生產經營過程衛生要求,加強企業自身食品安全風險管理能力。

(二)標準修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應當主動對已備案的企業標準進行修訂,重新備案并廢止原標準;企業修訂后自行廢止的備案標準,應當在“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予以明示。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地方標準發生變化時;

2.企業生產工藝或者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及配方發生改變時;

3.市場監管、社會監督等發現備案的食品企業標準違反法律、法規、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

4.標準執行過程中,發現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

5.其他應當進行修訂的情形。

四、強化指導及事后管理

(一)強化指導。自治區、盟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做好食品企業標準備案制度與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的銜接,引導食品企業對所執行標準進行自我聲明公開。

(二)備案時限。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對企業上傳的屬于備案(廢止)范圍、提交材料符合要求的標準文本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同時上傳“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

(三)標準廢止。有以下情形之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廢止已備案的企業標準。

1.發現已備案企業標準與有關法律法規、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等法律法規規定相矛盾或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經告知,企業不予修訂的;

2.企業因實際生產改變等情形,主動申請廢止已備案企業標準的。

(四)事后管理。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將食品企業標準備案工作轉變為事后管理,認真做好食品企業標準備案的登記工作,組織人員深入轄區食品生產企業開展食品標準跟蹤評價工作,同時做好企業標準備案的咨詢、指導和服務工作;發現已備案標準存在問題或存在食品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告知企業修訂標準或廢止標準。同時將發現的問題通報同級市場監管部門,及時消除由于企業標準導致的食品安全隱患。

五、其他

(一)鼓勵自治區食品生產企業直接登錄國家“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進行食品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企業在平臺主動上傳、公開其執行的食品企業標準,即完成自我聲明公開。

(二)完成備案的食品企業標準信息在“內蒙古政務服務網

——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備案信息公示”欄進行公開,社會公眾可自行查詢企業標準備案信息。

(三)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委托自治區衛生健康綜合監督保障中心負責食品企業標準備案的管理工作。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5日起實施。之前自治區食品企業標準備案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附件:內蒙古自治區食品企業標準文本模版

2025年1月6日

   內衛規范〔2025〕1號附件.doc




 
地區: 內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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