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本文件的必要性和和背景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下發《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優化食品企業標準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食品發〔2024〕4號)。為更好地落實國家要求,進一步優化我省食品企業標準備案管理工作,省衛生健康委根據相關文件要求和我省實際,制定此文件。
二、法律依據
制定此文件的依據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優化食品企業標準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食品發〔2024〕4號)。
三、主要內容
文件內容包括:食品企業標準備案的主體食品、企業標準備案的性質、食品企業標準備案的范圍 、食品企業標準實行自我聲明公開制度、食品企業標準備案方式、食品企業標準備案后管理、其他內容。
附件:
吉林省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優化食品企業標準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docx
《吉林省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優化食品企業標準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解讀 - 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