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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唐山市“無證明”事項保留清單》的通知 (唐政辦字〔2024〕80號)

   2024-12-17 272
核心提示: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減輕企業和群眾負擔,提升政務服務水平,根據市委2024年第6次常委會(擴大)會議精神和《唐山市建設“無證明城市”實施方案》(唐政辦字〔2023〕73號),結合我市實際,編制了《唐山市“無證明”事項保留清單》(以下簡稱《保留清單》)。經市政府同意,現予以印發,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市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減輕企業和群眾負擔,提升政務服務水平,根據市委2024年第6次常委會(擴大)會議精神和《唐山市建設“無證明城市”實施方案》(唐政辦字〔2023〕73號),結合我市實際,編制了《唐山市“無證明”事項保留清單》(以下簡稱《保留清單》)。經市政府同意,現予以印發,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清單管理

1.全面清理證明事項。各部門要嚴格按照《保留清單》執行,不得擅自增加或變相增加證明事項。對《保留清單》之外的證明事項,應使用數據共享、部門核驗、告知承諾、“一窗辦理”等方式進行替代,實現“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

2.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各部門要定期對《保留清單》進行動態調整,確保其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調整結果應及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二、優化政務服務流程

1.推行告知承諾制。對可以通過告知承諾方式辦理的事項,各部門要積極推行告知承諾制,不再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加強數據共享。通過信息化手段實現數據共享替代證明材料;暫不具備數據共享條件的,應加強部門協作,采用在線開具證明的方式,減少企業和群眾在辦事過程中的證明材料提交。

3.推廣電子證照應用。大力推廣電子證照、電子印章、電子檔案的應用,提高政務服務的便捷性和透明度。

三、切實保障實施效果

1.制定具體措施。各部門要制定具體措施,及時更新辦事指南,確保“無證明城市”的各項成果落到實處。

2.凝聚工作合力。各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利用唐山“無證明”服務系統,不斷擴大共享數據范圍,共同推進“無證明城市”建設。

3.加強監督檢查。將12345政務服務熱線作為舉報投訴渠道,接受社會監督,及時糾正違規行為。對企業和群眾反映的問題,各部門要及時調查處理并反饋結果。

附件:   唐山市“無證明”事項保留清單.pdf

唐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2月13日




 
地區: 河北 唐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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