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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省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第358號建議的答復|關于加強監管電商平臺的建議 (豫市監建議字〔2024〕14號)

   2024-11-28 1060
核心提示:提出的“關于加強監管電商平臺的建議”收悉,首先感謝您對我省網絡市場監管工作的關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議,我局高度重視,作為分辦單位,我局的職能主要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規定的平臺內經營者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未以顯著方式區分標記已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經營者和未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經營者的行為等進行監管。結合我局工作職責,經認真研究,現就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賈天運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監管電商平臺的建議”收悉,首先感謝您對我省網絡市場監管工作的關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議,我局高度重視,作為分辦單位,我局的職能主要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規定的平臺內經營者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未以顯著方式區分標記已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經營者和未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經營者的行為等進行監管。結合我局工作職責,經認真研究,現就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加強網絡市場監管工作開展情況

(一)強化協同聯動。2020年7月,經省政府批準,建立了由我局牽頭,省委宣傳部、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等14個部門為成員單位的省網絡市場監管廳際聯席會議制度。通過建立健全日常協作機制,融合不同部門網絡監管體系、監管程序、監管標準以及監管方式,形成從“準入、備案、培育到指導、核查、注銷”順暢高效的網絡市場主體監管機制,營造健康有序的網絡市場環境,為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保駕護航。

(二)創新監管模式。建立健全網絡交易平臺常態化監管“3+2”(法治監管、信用監管、智慧監管+主體責任、屬地責任)模式。修訂市場監管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處罰規定及免予處罰清單,對平臺企業輕微違法行為進行界定。積極落實網絡交易經營者信用信息公示、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等制度,及時向社會公示網絡違法行為處罰信息,推動有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加強智慧監管,升級完善網絡交易監管系統,開展專項監測,實施靶向監管,2023年共發現核查1200余條各類網絡交易違法線索,收集報送124.6萬條網絡交易平臺內經營者身份數據。通過“三單一書”(責任清單、任務清單、督查清單+責任與任務承諾書)壓實屬地平臺監管責任,落實平臺主體責任,推動提升網絡交易平臺合規水平。

(三)引導有序競爭。聯合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商務廳開展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專項清理,組織我省各地各單位深入梳理我省現行有效的涉及經營主體經濟活動的各類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及時發現和糾正實際運行中產生的排除、限制競爭問題,全省共梳理審查涉及經營主體經濟活動的現行有效政策措施18876份,并對梳理過程中發現的183份問題文件進行廢止和修改。連續組織開展重點領域反不正當競爭專項執法行動,將電商平臺作為重點領域,集中整治市場混淆、虛假商業宣傳等突出問題,從嚴、從重、從快查辦嚴重破壞公平競爭、侵害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不正當競爭案件,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得到有效維護,2023年全省共查辦新型互聯網不正當競爭行為案件28件,罰沒金額184.6萬元。強化平臺合規管理,多次召開平臺合規管理專題約談指導會,發布合規提示,督促指導平臺企業落實合規管理等主體責任。會同發展改革、交通運輸、郵政管理等部門規范平臺經濟領域價格收費、低價競爭等行為,保障網絡經營主體自主經營,保障線上消費者合法權益。

(四)筑牢消費維權根基。一是組建由近百位專家組成的消費維權專家庫,為消費維權工作提供專業支持,全方位拓寬維權領域。二是組建由特邀志愿服務者組成的志愿服務隊伍,凝聚消費維權共治力量,廣泛開展社會監督,提升消費維權工作影響力和公信力。三是整體性重構官網、官微,聯合河南省主流媒體、市場監管領域行業媒體,打造“消費新觀察”欄目,設立河南省消協官方抖音號,全方位打造消費維權全媒體宣傳矩陣,全面反映消費者心聲,督促經營者誠實守信,營造更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

二、下一步落實代表建議工作打算

我局將切實履行自身職責,聯合相關單位,積極發揮廳際聯席會議作用,推動健全多元共治、互為支撐的網絡市場協同監管格局,努力推動我省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

(一)進一步完善網絡市場監管法律法規和制度機制。積極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等網絡市場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工作。配合省人大法工委制定出臺地方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目前《河南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已列入河南省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調研項目。持續發揮我局在網絡市場監管廳際聯席會議中的牽頭作用,聯合相關部門組織開展年度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進一步形成行業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管系統分工合作、協同配合的跨部門監管執法合力。

(二)進一步加大反壟斷監管力度。持續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部署,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嚴格審查增量、清理存量,努力營造公平競爭的制度環境和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促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建設。

(三)進一步加大反不正當競爭監管力度。2024年,將“加大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監管力度,促進數字經濟平臺經濟健康發展”列為不正當競爭執法重點。一是嚴查網絡刷單炒信等虛假宣傳行為。嚴厲打擊經營者通過網站、客戶端、小程序、公眾號等,對自身資質或者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來源等作虛假宣傳吸引流量,誤導消費者的行為。嚴厲打擊經營者通過編造用戶評價、虛構交易數據、虛構流量數據作虛假宣傳的行為。依法查處直播帶貨中,網紅代言人及團隊、“刷單”公司等,制造直播間虛假人氣,或通過虛構劇情、話題演繹等方式進行虛假宣傳或者幫助他人進行虛假宣傳的行為。二是規制網絡商業詆毀行為。依法查處經營者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和商業道德,利用網絡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誤導性信息故意抹黑、詆毀競爭對手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的行為。依法查處組織利用第三方測評機構、“差評師”、“水軍”等進行虛假測評、發布負面評價等方式,惡意詆毀競爭對手的行為。三是打擊新型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依法查處利用技術手段實施“二選一”的行為。嚴厲打擊非法插入鏈接或者強制進行目標跳轉,惡意不兼容,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嚴厲打擊非法獲取、使用其他經營者合法持有的商業數據,擾亂公平競爭秩序等各類新型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

(四)進一步加強開展互聯網廣告領域治理。重點加大對“軟文”廣告、直播營銷中的廣告行為、短視頻類廣告等廣告活動的監管執法力度,查處網絡交易經營者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行為和違反廣告法規定擅自向消費者發送廣告的行為。組織力量,針對省內主要互聯網企業開展“一對一”幫扶,指導企業開展自查整改,幫助企業解決在落實《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新規、完善工作制度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對MCN機構、廣告聯盟及其會員等相關互聯網廣告活動主體開展行政指導、“送法上門”活動,幫助其建立健全內部廣告管理制度,規范開展互聯網廣告活動。

(五)進一步加強維護網絡消費者權益。一是提升投訴工作效能。發揮社會組織投訴調解靈活性制度優勢,不斷提升投訴調解工作便利性、解決率和消費者滿意度,著力破解消費難點痛點堵點,助力恢復和擴大消費。二是提高社會監督效能。通過參與立法立標、開展比較試驗、消費調查體察、發表消協觀點、公開勸諭約談等消費監督等方式,提高影響力、樹立權威性,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三是優化消費環境。強化特殊群體保護,補齊農村地區消費環境建設短板,提升服務類和精神文化類消費權益的保護力度,實現更大范圍消費公平,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四是推進社會共治。充分發揮消協組織橋梁紐帶作用,凝聚立法、司法、行政、社會組織、專業機構、新聞媒體等各方力量,形成消費維權工作強大合力,建設消費維權“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

最后,再次感謝您對市場監管工作的關注和支持,希望今后繼續對我們多提寶貴意見和建議。

2024年6月6日

   豫市監建議字(2024)14號(網監處)




 
地區: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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