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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開展本市2023年度碳排放配額第二次有償競價發放的通告 (通告〔2024〕26號)

   2024-10-31 1032
核心提示:根據《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京政發〔2024〕6號)有關規定和《北京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做好2024年本市碳排放單位管理和碳排放權交易工作的通知》(京環發〔2024〕8號)的安排,經研究決定,開展本市2023年度碳排放配額第二次有償競價發放,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根據《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京政發〔2024〕6號)有關規定和《北京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做好2024年本市碳排放單位管理和碳排放權交易工作的通知》(京環發〔2024〕8號)的安排,經研究決定,開展本市2023年度碳排放配額第二次有償競價發放,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發放時間

2024年11月13日。

二、發放總量

本次有償競價發放的碳排放配額總量為100萬噸。

三、發放方式

由北京綠色交易所有限公司通過本市碳排放權交易系統具體實施。

四、參與人資格

本市2023年度重點碳排放單位,參與人須已完成交易開戶等相關工作。

五、申報競買量

單個重點碳排放單位申報的競買量不得超過本次發放總量的15%。

六、競價底價和成交

本次有償競價發放采用單輪競價的方式。競價底價為2024年1月1日-2024年10月25日期間所有交易日公開交易成交的本市碳排放配額加權平均價的1.1倍。具體價格由北京綠色交易所有限公司測算并公布。

參與人報價不得低于競價底價,在申報時間結束時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成交,以發放總量內的最低申報價格作為統一最終成交價格。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碳排放配額有償競價發放的目的是支持年度配額清繳工作,參與人競買所得配額有效期到《北京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做好2024年本市碳排放單位管理和碳排放權交易工作的通知》(京環發〔2024〕8號)明確的配額清繳截止日期。

(二)本次碳排放配額有償競價發放的收入按規定繳入國庫。

(三)本次碳排放配額有償競價發放的具體事宜由北京綠色交易所有限公司另行發布。

特此通告。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

2024年10月29日




 
地區: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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