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帆代表:
您在省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上提交的杭13號建議《關于對我省市售含糖飲料進行分級標識的建議》收悉。該建議對于完善營養健康政策、改進營養改善工作、促進人群健康具有重要意義,我委將認真研究、積極吸納。根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的規定》關于清單式答復的要求,經商省市場監管局,現答復如下:
序號 | 具體訴求 | 答復內容 |
建議根據本省居民的飲食、消費習慣等,參考其他國家和地區的飲料分級分類標準,盡快建立符合本省實際的含糖飲料分級制度。對我省市售含糖飲料采用標準統一的健康提示標識。 | 實施健康食品政策是應對非傳染性疾病的重要干預措施,包括限制營銷、稅收政策和包裝正面標識等。收到提案后,我委高度重視,積極與省市場監管部門溝通并組織省疾控中心專業人員成立工作小組,了解國內外市售含糖飲料健康標識研究進展,基本明確了該項工作的工作路徑。 | |
為推進該項工作的開展,近期組織省疾控中心申請了中國疾控中心的標準前期項目——《市售含糖飲料健康標識規范》并獲批。通過該項目的實施,旨在1.了解我省居民的飲食消費習慣和市售含糖飲料的常見消費形式,掌握成人兒童含糖飲料消費情況,為含糖飲料標識使用場所(餐飲店、商超等)、應用范圍(包括消費者年齡段、飲料類型)等提供科學依據。2.基本掌握我省主要市售含糖飲料品類及其能量、碳水化合物(添加糖)、脂肪(飽和脂肪)等營養素含量情況。3.設計并開發適用于浙江省且具有可推廣性的市售含糖飲料健康標識,并通過問卷調查、訪談和征求意見等形式,掌握在具體實踐中可能存在的困難。最終形成《市售含糖飲料健康標識規范》文本。該標準前期研究工作預計在2025年3月之前完成。之后,擬與市場監管局協調,發布關于含糖飲料分級標識的地方標準。 | ||
(提供附件為《營養標準體系建設項目申報書(市售含糖飲料健康標識規范)》 |
感謝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聯系單位及聯系人:省衛生健康委(省疾控局) 涂惠敏
聯系電話:0571-87709146
附件: 《營養標準體系建設項目申報書(市售含糖飲料健康標識規范)》(簡化版).docx
浙江省衛生健康委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