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翠亨新區管委會,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減免責清單》(以下簡稱《清單》)已經市司法局審查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對列入《清單》管理的事項,要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警示告誡、指導約談等柔性執法方式督促當事人自覺守法,及時復查整改情況,加強行政檢查,做到寬嚴相濟、法理相融、罰教結合。對未列入《清單》的事項,但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等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裁量條件的,應當依法處理。
《清單》自2024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中市監規字〔2021〕6號)、《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輕微違法行為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中市監規字〔2022〕3 號)同步廢止。
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0日